而林风和吴迪此时正在巴黎的下水道里面穿梭着,因为他们想了许多条逃跑的路线,都被否决掉了,地面上有太多的危险因素,连姆他们那一帮人势力网太庞大,很容易被搜出然后干掉。
林风一边在水里迈着步子,一边看着身后的吴迪,“现在的飞刀技术很不错嘛,几把飞刀同时发出,同时把几个人干掉,这技术活在你的手里已经是出神入化了。”
吴迪开口,“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吴迪在林风面前一向不谦虚,“还好,我把我飞刀的材质改进了,要不然的话,化无水肯定化不了飞刀,一旦被他们发现了飞刀的话,那肯定能找到我们,对了,摄像头你毁掉了吧?”吴迪知道林风做事一直很小心,但为了让自己安心,还是得问一问。
林风说,“我往摄像头里面传了一个复杂的病毒进去,这样一来,他们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数据,除非是这个世界上的高手,要不然,根本解不开这种程序,”
吴迪惊问,“那如果他们找来了这个世界上的黑客高手怎么办?”
林风说,“那也得至少一天的时间,等他们解开后,看到了我们的面容,那我们早就跑路了,到了组织里面,安全的地方,他们就算搜,也不会搜到这里来吧?”
吴迪一脸的担心,“唉,早知道,我就蒙面进去了,或者是乔装打扮一下才进去,如果被他们看到了我们的真面目,我怀疑我们以后会永无宁日,因为,我查了一下,他们的关系网几乎是遍布全球,组织上也敢弄,反正不是他们的事情,”
林风拍着吴迪的肩膀。“放心吧,反正我们干几年,就退役了,难道你想一直干下去啊。我的理想可多了,等退役后,我要去环游整个世界,我要吃尽世界的美食,”
吴迪一脸的羡慕,“到时候能带上我吗?”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
林风,“你如果愿意来就一起啊,反正我已经习惯了,”
吴迪开口,“如果你到时候和你的女朋友一起去。那我就不去当电灯泡了,”
林风说,“你什么时候怕当过电灯泡了,等我找了女朋友,难道你没有女朋友吗?正好大家一起。人多热闹嘛,”如果林峰在场听到林风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林风从小性格冷傲,不喜欢跟人接触,人多他会嫌吵,不喜欢呆在人多的地方,足以看出。林风把吴迪当成兄弟来对待。
两人在下水道里至少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了外面的亮光,林风惊叹,“外面天都亮了,”
吴迪闻了闻自已的身上,“臭死了。我要回去赶紧洗洗,把身上这股难闻的味道洗干净,要不然,我饭都吃不下,”
两人终于在下水道的出口处钻了出来。由于现在才刚天亮,路上的行人不是很多,所以当两个鬼鬼崇崇的脑袋从下水道的出口处钻出来之时,也没有人发现。
两人横穿了街道,往订的宾馆处走去。
一个晚上没有睡觉,两人迫切的需要泡个澡后然后睡上一大觉。
里奇的办公室里面,充满着一种紧张的气氛,昨天晚上在林风和吴迪杀死几个抢劫犯小巷子里,目睹着这一幕发生的流浪汉,一身抖抖索索地看着面前仰靠在沙发上的里奇。
站在里奇向边的亲信问,“你昨天看见有两个男孩,杀了几个抢劫犯?那两个男孩长什么样?”
流浪汉摇头,“天太黑,看不清楚,我只知道有一个女人,开始那几个抢劫犯想轻薄她,后来,这两个男孩挺身而出,最后,听声音,那几个抢劫犯被杀掉了,这几个人走后,我想上前去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捡的,可是却发现一个人都没有了,包括那几个抢劫犯,当时我以为我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听错了,但是回想起那两个男孩的对话,说他们身上有一种什么水,滴到尸体上,瞬间就消失,我担心那两个男孩会回来,所以,我赶紧跑掉了。”
里奇一回来,就派手下的人四处寻找这方面的线索,后来,在一条小巷子里面发现了这个流浪汉,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个流浪汉说他有线索,就被带到了里奇的办公室。
里奇晃动着面前高脚杯里血一般颜色的红酒,端到嘴边呡了一口,然后看着面前的流浪汉,“那两个男孩你看不清,那那个女人你看清楚了吗?”
流浪汉点头,“开始她从光亮的地方冲了出来,跑进了这条小巷子,那一瞬间,我看清楚了她的脸,个子很高挑,脸长得很漂亮,”
里奇的嘴角因为听到这话后往上翘了翘,招着手下带着流浪汉去电脑拼像,过了一会儿,手下的人拿着一张图片给里奇,“头,这就是流浪汉嘴里描述的女人相貌了,”
里奇接过画像,看了一眼,果然是一个美人胚子,他开口,“把这副画下传下去,中午之前,一定搜到这个女人,然后带她来见我,”
看样子,里奇这次无论如何要找到林风和吴迪的下落。
在庞大的关系网的推动下,该美女在上午十点钟外出购物的时候,被两个彪形大汉不由分说的架上了车,本来想喊叫的她,被很专业的人术及时用毛巾堵上了嘴巴。
该女人被带动里奇的面前时,该女人的眼睛里面惊恐之色一览无疑,在场的全部男人都被这位尤物给吸引住,端庄的长相,一头飘逸的秀发,再加上挺拔的胸部,丰翘的臀部,哇,一切的美好在该美女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个手下,上前凑近里奇的耳朵简略地介绍了该美女的情况,苏菲,今年二十岁,父亲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父亲前几天死了,给她留下了一个盒子,但是现在不知道盒子里面装了什么东西,想必里奇也没有兴趣知道,他现在最迫切的想知道林风和吴迪的真实身份。
里奇看着苏菲,被莫名其妙架上车相当于绑架过来的苏菲进了这间办公室,经过她粗略的观察,她已经大致的明白了这间办公室的主人,肯定是非富即贵,因为屋子里面的摆设,基本上用金壁辉煌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到处都是黄金的装饰品。
里奇开口,“小姐,我们无意冒犯你,叫你过来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只要你如实回答,我就放了你,相反,如果你不如实回答,不要怪我不客气,”
苏菲用眼睛瞄了瞄站在大门处的两个彪形大汉,冷冷地说,“反正现在我人站在这里,板上的鱼肉,你想怎么样就直接说,”
里奇问,“昨天晚上是不是有两个男孩子救了你?”
苏菲的脸上快速闪过一丝不可置信,面前的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按道理来说,在那么偏僻的小巷子里面,在没有人的场合下,他的消息怎么可能知道的这么快,苏菲的脑袋里面马上知道了里奇的大致身份,而且关系网极广。
苏菲看着里奇,“是的,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明知故问。”
里奇继续,“那那两个男孩现在住在哪里,他们是什么身份,长什么样,你知道吗?”
林风和吴迪对于苏菲来说,是比救命恩人还要重要的人物,因为如果不是两个及时出现,她的贞操很有可能就不保了,试问,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没有出嫁,是不是把贞操看得比生命还要宝贵。
苏菲摇了摇头,“天太黑,我没有看见两人的长相,我只知道其中有一个人很高,身高大约有一米八多,另外一个稍微要矮一点点,”
苏菲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她知道,如果不透露两人一点点的消息,恐怕今天自己想要安全的走出这个大门的话,肯定不现实,所以,她适时的把两个人无关紧要的信息给透露出来,反正身高说出来无所谓,只要不说出他们的相貌应该就没事,苏菲心里自我安慰地想着。
里奇的眉毛往上扬了扬,“那两个男孩那个时候怎么会出现在那里,他们为什么要救你,你以前认识他们吗?”里奇算了算,那个时间点,就是他们去夜总会的路上发生的时间。
苏菲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们,他们可能当时是经过那里,看不下去了,所以挺身而出了,”
里奇单刀直入,“那那几个劫匪呢?”
苏菲再次摇头,“我不知道,他们救了我后,我道完谢后就连忙跑开,剩下的我不清楚,因为当时我被吓得很严重,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
里奇问,“那几个人被他们杀了,”
苏菲,“我不知道,好像是被杀了,他们一出手,很凶悍,我只知道当时我的理智好像离我而去了,大脑里面一片空白,”
里奇看着苏菲,“这么说来,你也不认识他们?”
苏菲摇头,“是的,不认识,他们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