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还不等林梦婷找孙伟祺算账,孙伟祺就又一脸坦荡地说道:“婷婷,你放心,我这些年赚的钱,够你买很多套房子了。”
世家的姑娘媳妇儿,谁没有那么一两个特别的爱好呢?
和其他那些喜欢华服首饰的女人相比,自己心爱的姑娘,只是喜欢买房子,听着,就特别地高雅!上档次!!
华服首饰这些东西,需要时常换新,所有标榜自己喜爱这些东西,并自诩走在潮流前线的女人,都是一些只做面子工程的虚伪人。
毕竟,那些东西,都是拿钱夯出来的。
想要时刻保持那高高在上,斜睨世人的不可一世的姿态,就必需每季都添新品,而且,还不能是与外人撞衫的新品。
过季的东西,或者摆放在储藏室里,任由它们沾尘,或者私下托关系,找人悄悄地处理了,换取一部分的钱,再重新购买新品。
可这一来一回,也有一个差价,这差价,日积月累,也是一笔巨大的金额。
再有钱的男人,也经受不起这样的败家娘们儿的摧残。
而,房子就不同了。
这是不动产,放的时间越久,就越值钱的东西!
由此可见,他的眼光确实很好!要不然,怎么会一次又一次地与林梦婷巧遇,并最终结缘?!
这是上天赐下来的良缘!必需珍惜!不容任何人事破坏!
尤其,昨天,那些莫名其妙来找岔的人……
并不知道短短时间里,孙伟祺心里又浮现出那么多念头的林梦婷笑着说道:“阿祺,可惜你说的太晚了,这层楼的房子只剩下几套位置不那么好的,要不然就可以买下来。不过,其他楼层还有几套不错的,明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说来,这也是林梦婷喜欢并感激这个时代的原因之一。
一栋楼,需要修好后才能卖,并往往需要两三年才能卖完。若非如此,她怎么可能在买了一套房子之后不到三个月,又下手买了第二套房子,并且,这套房子还在自己房子的隔壁?
哪像十年后,一栋楼,刚刚才打完地基,修了一个售楼中心,就已经开始卖楼花,而买房的人则需要空供两三年,才能拿到房子的锁匙,然后又得花着短则两三个月,长则半年的时间来装修。
“好。”孙伟祺点点头,“这次,队里批了我一个月的假期。”
说到这儿时,他的心里还有些遗憾,如果不是因为林梦婷的年纪还没有到,那么,趁着这一个月休假时间,把结婚证扯了,再顺便来个蜜月旅游,也是好的。
“一个月?”林梦婷有些艳羡地说道:“以前我听人说部队休假很难得到批准,没想到你隔三差五就能休一次假,这运气,简直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孙伟祺板着脸,正色道:“我已经有十年没休假了。”
所以,有什么好羡慕的?
真羡慕,也是该羡慕向林梦婷这种上下班特别自由的业务员,逢年过节就一定会放假,一年下来,放假的时间绝对不止一个月!
听出孙伟祺话外之意的林梦婷,斜睨了他一眼,道:“你那是自己不愿意休假,不能赖别人。”
顿了顿,林梦婷又转移话题,道:“难道你有这么长的假期,不如,我们一起去旅游吧!”
旅游?
听说,这是增进彼此感情的最好渠道。
孙伟祺眼眸里迅速窜过一抹亮光,心里也涌现出浓浓的兴奋和激动,不过,很快,就被他克制住。
“这不年不节的,你们公司能同意你请这么长的假吗?”
“总要尝试一下嘛。”林梦婷笑眯眯地说道,并不打算告诉孙伟祺,她其实有很多种方法能请到假。
而,那些人,也会毫不犹豫地批复。
要知道,对一个业务员来说,在公司和不在公司上班,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但,在上班和休假,这中间,可是有着极大的区别。
谁也不敢肯定,接手自己客户的人,会不会有什么坏心,毫不犹豫地将一众大客户都得罪个光。
退一步来说,就算在众目睽睽之下,没人敢做出这样明显的针对举动,但只要在追踪客户服务的时候稍微疏忽一下,或者懒散一下,那么,也会让客户生出不满的情绪。
轻轻松松就能让林梦婷从一个备受公司高层器重的储备干部,沦落为普通的业务员。
如此,对丁经理和钱致远两人,都是极好的!
而,事实上嘛?
林梦婷含笑不语,她的客户可不是那么容易得罪,更不是轻易就能被人撬走的啊!
只希望,一个月后,丁经理,钱致远,和私下里与钱致远有联络的郑刚,以及早早就与郑刚结盟的许美丽,能一如既往地骄傲得瑟啊!
“一个月时间,安排的好了,足够我们走大半个华国。”林梦婷默默地将心里的小算盘压了压,并不打算让孙伟祺窥知到。
并不是惧怕孙伟祺知晓此事后,会觉得她太过心狠手辣,而是不想让这些烦心事扰了孙伟祺的清净,更不愿意孙伟祺这么个堂堂正正,本该“顶天立地”,施行“阳谋”的男子汉,为着自己而使出女人才用的阴私手段。
孙伟祺在自己心里那“高大上”的形象,不能有丝毫的暇眦!
尤其,是被自己抹黑!!
“这次,我们先去云南,贵州,四川,西藏。”
“接着,再转战内蒙,新疆,黑龙江。”
“你呢?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瞅瞅,林梦婷这就是典型的恃宠而骄!都已经安排好了,才跑过来问孙伟祺!在这种情况下,孙伟祺还能咋说呢?
当然是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一副你说的都是正确的,你怎么样安排,我就怎么样行动的言听计从的模样。
至于别的?
比如说,林梦婷心里那些“坏主意”?
孙伟祺却不打算顺水推舟,并私下里找人狠狠地收拾那些“跳梁小丑”,以免这些莫名其妙的人,再次扰人清闲。
只能说,这,就是典型的“夫唱妇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