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股波动的散开,小傲口吐鲜血!邓辉的手上也是鲜血飞散——这,是两败俱伤的结果。他和秦如风,谁也没有挺过这碰撞之后的巨大反击!
随后便是沉静,死一般的沉静。谁也不知道着巨大的力量波动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但是就在人们猜想的时候,结果已经出来了!
轰然一声,在邓辉和秦如风周围的地面猛然向下一塌,却又在塌到底端之后又弹了起来!随后才是一道和天一般高的尘浪翻了起来。大地为之一晃,苍天为之一振!
一块正在经过的无辜云彩就这样被两大神兵相碰造成的余劲斩断了!
在这时一瞬间,邓辉和小傲四目相对!小傲的眼中是邓辉金刚怒目的杀气,但是邓辉的眼中却是小傲惊恐不已的胆怯!
“哎!”邓辉心中想到,“这么多年,多少强敌。你什么时候胆怯过啊!我给醒过来!”
心中的怒吼更加重了手上的力量。邓辉挥起左掌,不管不顾奋力向自己捉刀的右手手腕上拍过去!一声骨骼相碰的浑浊声音之后再一次带起了力量的碰撞!
邓辉这么做是要给自己造成疼痛。先让刀上涂满自己的鲜血,在向对方发出必杀的一刀,伤的越狠杀敌越狠——这就是秦如风的战斗方式,也是他们三个人共同的战斗方式。
本来是双手擎剑的小傲这一下再也顶不住邓辉拼死一下的浑厚掌力。傲天神剑剑柄脱手,小傲的双手震得是鲜血淋漓!火玉刀“咯吱”一声,砍在了秦如风的肩膀上!
炙热的刀气随着浑厚的力量从肩膀直窜心脏!本来已经是口吐鲜血的小傲,这一次更是雪上加霜!他,单单凭借坚实无比的肉体竟然将火玉刀硬硬的扛了下来!
邓辉左掌从自己的手腕上弹起来,左手向后一摆集中力量顺手对着小傲的胸口又催了一掌!顿时一道刀锋一般的掌力打穿了小傲的心口,刺穿了小傲的心脏!
刀锋一闪。小傲从邓辉的掌下飞了出去,在原地只留下一片血渍!
火魂邪刀!
“你要是不回复自己的记忆,永远也别想赢我!”邓辉大吼一声追了上去!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兄弟,邓辉是最为了解秦如风的人了!他知道秦如风在还不是嗜血者的时候就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平和状态,在这个时候秦如风往往是在极力退让忍耐,完全的试图避免正面冲突。这个秦如风是睿智的,或者说阴狠的。几乎从来不和任何人正面冲突。只是在背后用自己的智慧和敌人周旋。
但是当正面冲突开始之后,或者说当确认正面冲突无法避免之后,另一个秦如风就会出现!当那一双深邃凌厉的眼睛完全瞪起来的时候,当本来温文尔雅的微笑从嘴边消失的时候,当秦如风真正决定和别人正面对峙的时候,这个秦如风会是一个恐怖的秦如风——或者说是一个嗜血疯子一般的秦如风。这个时候的秦如风往往会大吼一声,将眼前的敌人杀一个干干净净。在这个时候,他的眼中没有怜惜,脑中也没有理智。有的只有杀戮,无论对方是什么人,是什么身份,他都会毫不犹豫的杀掉!
在这个时候,受伤越重,秦如风就会越加的狂猛!
后来在成为了嗜血者之后,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尤其是,邓辉和曼陀罗还发现了一个很可怕的现象——秦如风的疼痛和鲜血会让他兴奋起来,让杀人的欲望在他的体内的沸腾!
邓辉力创秦如风就是要将小傲逼回去。他要将秦如风骨中的勇气逼出来,他要将秦如风血中的勇气逼出来,他要将秦如风心中的疯狂逼出来!他要将真正的秦如风逼出来!
但是面对这样的一个不会对抹杀生命产生愧疚的人,邓辉也是极为小心的!准备面对另一个秦如风,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他,要比秦如风更狂猛!
所以一上来邓辉干脆就是一招火魂邪刀!这是烙魂掌的第五掌,也是邓辉绝对不会再用第五掌之下的招式。换一句话说,在最后一掌的时候,也就是十三掌之后,他和秦如风就要彻底的解决问题。如果秦如风不能恢复的话,邓辉决定将在最后一掌火魂天殃,将这个风影小组的创教教主送归极乐!
当然,如果秦如风撑过了最后一掌而不死的话……邓辉也已经打算好了,那个时候将会是他回归无间的时候!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即使是火云邪神和苍穹神帝之间的战斗,也只能是这么残酷!没有留情,没有手软,有的只是赤裸裸的厮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厮杀!
第一掌就这样过去了,就在小傲被震飞的时候!
邓辉没有犹豫更没有给小傲时间恢复,甚至连观察秦如风是否想起什么的时间都没有给自己!因为他知道,那个嗜血狂态的秦如风随时会出现!他不敢松懈,因为松懈就代表了死亡,代表了被秦如风杀死的命运。
在一招火魂邪刀之后,邓辉很干脆的运掌开启了下一招:战焰通天!
一道巨大的火柱从邓辉的身上升了起来,直通天际。这道火柱将半个天空都烧得红了起来。
这一招本来是攻防一体的一招,用出这一招邓辉就是担心秦如风突然觉醒一招杀回来!
事实证明,邓辉对秦如风的了解的确远远的高于秦如风自己!
面对邓辉这样饿虎一般的搏命厮杀,小傲还没有动手就已经吓呆了!邓辉挥刀砍过来的时候,正好他身边的扶桑已经被荼靡另外缠住了!小傲只能凭借本能抵抗邓辉的凌厉招式。但是一边是已经做好了拼命准备,另一边只是被吓的瑟瑟发抖只有五岁心智的孩子。这个孩子……根本不是邓辉的对手。肩膀上被结结实实的砍了一刀,鲜血如泉水一般的喷涌出来。胸口又被火魂邪刀一掌穿透,小傲整个人都被打的飞了出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