咆哮不断,无人理会。
梦想?
美梦?
不过大梦一场空,黄粱美梦一场。
万美娜出身不如林小玲,学习成绩不如,气质上输了半酬,人际关系上也不如。
所以,万美娜长此以往,心生妒忌。
反观林小玲,优雅从容。
闺蜜?
这样的人,失去了也就失去了,杨云博?幸亏闺蜜混蛋,抢走了这种人渣。
事后。
林小玲调皮一笑,伸出玉手,在陈歌鼻尖,轻轻一点。
“谢谢你哦。”
而后,吐了吐舌头。
不久。
林小玲去后台换下了符篆,陈歌刚好交完钱,一不小心,顺手买了两套衣服。
一副送万雪儿,一副给林小玲。
此刻。
陈歌暗自责怪自己。
自己是不是太花心了?
哎,男人嘛。
做了自己的思想工作,林小玲上前,混上了普通装束,紧身有弹性的浅色牛仔,将一双笔直的大长腿勾勒的淋漓尽致。
陈歌不由咽了一口口水。
见此,林小玲脸色一红,带着一分娇羞。
下身,干净的白色帆布鞋,回天之力版本的,另外,上身则是宽大的T恤,黄色波浪卷发披散在肩头,带着一股倾国倾城的美感。
“陈歌?”
“作为感谢,我邀请你吃饭饭。”
林小玲笑了笑,道:“旁边有家餐厅不错哦。”
“不用客气。”
陈歌虚让道:“没有帮你什么。”
“走吧?”
林小玲咧嘴一笑,大方拍了拍陈歌肩膀。
片刻后。
两人出了大厦的门,来到了大厦不远处的一家老乡情的餐馆,地道的中式餐厅。
墙壁上挂着很多字画。
带着一丝古色古香,桌椅都是复古。
而饭菜,则是地地道道的中式饭菜,有铁锅炖,有油炸大虾,还有酱排骨——
看的陈歌肚子咕噜咕噜叫。
不久。
两人点了一大桌子菜。
而这时,旁边桌子一个男生,看向林小玲,一指盯着林小玲的大腿看,眼神直勾勾的,仿佛魂儿已经被夺走了。
仗着大嘴。
“咳咳。”
陈歌一蹙眉,咳嗽两声。
那人这才转过身去,刚一转身,有扭头对着林小玲吹了两声口哨。
滋溜儿——
滋溜儿——
“好烦人哦。”林小玲无奈感慨道。
“也不完全是他们的错。”陈歌欲扬先抑,对着林小玲感慨一声道。
“怎么?”
林小玲不解。
下一刻,陈歌开口笑道:“谁让你长得这么美呢?简直就是仙女,不,仙女都比不上,他们这群凡夫俗子自然是要被你勾魂夺魄的。”
“那你呢?陈歌。”
听到陈歌夸赞,林小林捂嘴笑了笑。
笑的很开心。
“我?”
陈歌一指自己,而后犹豫了下,笑道:“我也愿意被你勾魂夺魄。”
“你就不怕被姐姐吸成骷髅?”林小玲笑问道。
“不怕。”
“被吸成骷髅,也心甘情愿。”陈歌嘻嘻笑道。
说话间,饭菜上齐。
“干杯,敬你哦,感谢你呢。”林小玲普通话不太标准,时常带着一丝发嗲。
但。
普通女人矫揉造作的那种发嗲,和林小玲是没办法相比的。
若说,林小玲发嗲是天籁之音。
而。
矫揉造作发嗲,便是令人作呕。
林小玲发嗲,是很自然的那种,片刻后,陈歌发现,林小玲似乎酒量不好,脸上浮现一丝红晕,不时闭眼皱眉,晃晃脑袋,似乎不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