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城,坐落在水雾河边上的一座大城,一座横贯东西的交通要塞。交通要道,自然每日的人口吞吐量是巨大的,财富、消息、资源,每日的流通量也是巨大的。
而雾都城还有着独特的气候环境,每日午后两个时候,太阳西陲,一直笼罩着城市的薄雾逐渐变厚、变浓,浓得昏天暗地,无法看清事物,所有一过午后,家家户户都会上各色的彩灯,使得整个城都五彩缤纷的绚烂街市,而那白雾没有一丝浊气,白如雪,纯如水,这雾使得整个城如梦如幻,犹如仙界桃园,这些使得慕名而来的游客也多不胜数。
这些造就了雾都城的富饶,造就了雾都城的强盛。如此城镇如果没有重兵把守,那就是把整个城拱手相让,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光城卫就是十万人,加上富商们的家丁打手护院,还有由国家调派来的水军五万,这些兵力加起来使雾都城固若金汤,谁敢越雷池一步都会杀无赦。这也就是为何那死去千户长在遇到河匪时要拼命敢向雾都城的缘由,不要一个黄霸天,就是来上十个,那也是有去无回。
河水一次次拍打着河岸,哗哗水声,悦耳,壮阔,丰富的水汽,清新,湿润,让肺让人都有种不出的舒坦。
夜,很静,只有水流的声音,哗哗哗。
一团篝火,徐徐燃着,一人披头散发坐在河边,一边烘烤着衣服,一边吃着烤鱼。
微风一过,青丝扬起,才看清这人正是剑瑶。
烤鱼吃尽,剑瑶出神的望着这一团篝火,轻柔的烧着,暖暖的,让剑瑶无由来的想起了五岁前的诸多事来……
这里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在夜里被一层薄雾笼罩,加上这一团篝火,一切如梦似幻般朦胧。
夜毕,收拾片刻,整理自己的衣衫,却发觉自己的长剑毒龙在落水的时候丢了,不过剑瑶对此剑并不太在意,毕竟只是他捡来的。又清除一下子自己所留下的痕迹,转身离去。
“这里有白雾缠绕,应该离雾都不远了,就先去雾都城吧!”剑瑶辨明反向,就跨步上路了。现在和周杰他们失散了,也只有在雾都城等候他们的消息了,再剑瑶还是有些担心,怕再遇到那群河匪,进而加快了脚步向雾都城赶去。
许久,在那堆灰烬的所在处,那邪气的男子出现了,那额头上的肉瘤还是那般醒目。
摸,嗅,看,观,思。
邪气的金先生嘴角上弯,“还是太嫩!”不禁摇摇头,然后向着剑瑶离去的方向追去。这邪气的金先生实力高绝,要追逐剑瑶等人绝对不会让剑瑶能安然度过一晚,奈何三人落水后被水流分散开来,本来这样金先生也能凭着那把独龙剑的气息来寻找剑瑶,可更没想到的是剑瑶竟把那把地兵没丢,这下金先生就成了无头苍蝇,只能在这广阔的环境中不断搜寻。不过进过一晚的时间,这位金先生就找到了失散开了的周杰和乐千,可惜周杰和乐千都不是他的目标,他就只是暗地里看了一眼就飘然离开。
不杀周杰和乐千,是因为金先生根本就不屑于杀他们,他不想再旁生枝节罢了。而被人暗中查看了一番的周杰和乐千却浑然不知,这金先生是何种实力!
“雾都城”
斗大的三个金色大字悬挂在城门上,城门两边各站了一排士兵,每一个士兵都是气宇轩昂、昂首挺胸的雄壮模样,这完全是一副金戈铁马的样子,让不少进出大城的百姓都有些心里压力,这就是威胁力。
而向两侧蔓延的高大城墙,也让人明白到这绝对是一座大城。
伫立片刻,看着周围的环境,川流不息的人群,剑瑶可以肯定,这雾都城比自己见过的所有城池都巨大、宏伟。
“站住!搜身!”一守城士兵拦下了剑瑶。
剑瑶闻声很配合的停下了脚步,任守城士兵搜身。就在剑瑶被守城士兵搜身时,又是一群人准备进城,这群人共六人,观其打扮就是一群江湖人士的妆容,可惜年纪太最多和剑瑶一般大,而且表现的有些局促,一眼就能看出阅历太浅,这不……
“站住!搜身!”
“凭什么?”队伍中最的一个青年道。
为首那年轻人赶紧阻拦住身后的青年,示意他不要再开口,立马向着那守城士兵拱手道:“我师弟并无冒犯之意,还请长官见谅!”态度谦卑之极。
守城士兵见状收起了正欲拔出的长剑,“唔!搜身!”守城士兵并不愿多语,又准备搜身。
这一群青年又有些不悦,他们本是大派弟子,今次是头一遭出门行走世间,往日在门派中,他们可是一代翘楚,出出进进何时不是前呼后拥的,何时受过这般气受。
不过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这里可是雾都城,不再是他们的门派,那成千上万的守兵他们可作对不起,忍了吧!
这只是一个的插曲,剑瑶转头看了几眼,并没有怎么在意,待士兵搜身完后,开始举步走进了这繁华的大都。
此时不过午后,淡淡的白雾已初现端倪,整个城有了些仙界桃园的韵味。
百闻不如一见,百闻不如一见!任有人口舌如簧、舌绽莲花,也无法真正形容这美景。
一入城门,入眼的就是那长如龙蛇的街市,两旁的店铺也亮起了七彩琉璃灯,可惜现在时日还早,那七彩的灯火并不怎么耀目。不过现在剑瑶心不在此,走马观花般的游走在街市中。
漫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瞧一瞧,看一看啊!绝世秘籍,五行练气诀啦!”
“五行?练气诀?”剑瑶闻言心中猛地一惊,这是何物?五行炼体诀,不正是自己修炼的功法吗?不是天下不传之谜吗?为何还能在这街市上贩卖?“只是练气诀!大概旁门左道,李代桃僵的江湖勾当吧!”不过强烈的好奇心还是驱使他上前去查看一番。
雾都城外,远处一棵高大茂密的树木上,那邪气的金先生伫立在树端,望着那远远的雾都城。
“可惜来晚一步,不过他进城也好,下面的事就都交给银角吧!”双手在怀中变幻,手中诡异般出现了一只普通鸟,放飞天际后,向着雾都城相反的方向奔去。
“老大,你快吧!”乐千吆喝道。
“你急什么?”周杰一副虚浮的模样,慢吞吞迈着步子,任哪一个旱鸭子在水雾河中“畅游”一番,都会如此,或许会更不堪,这里可是水雾大河,一般人怕是落水没没有再出水的机会了。饶是周杰这般的地武好手也是够呛,谁叫他是不会水的旱鸭子啊!“不急!剑一定还在城里等我们的,我们只要进城就能找到他的。”周杰个话都有些吃力,“臭子,还不快过来扶我走!”
“哦!”乐千自是衣服不乐意的模样,那好几百斤的胖子,可不是他这身板能承受的,不过他还是过去扶着周杰,两人一拐一拐的向着雾都城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