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推开,叶承枢又不气馁的重新扑了过去。灵色力气没他大,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给人压在沙发上。愤愤的望着天花板,再一次感叹力量悬殊的不公平。
男人压在她的身上,带着淡淡温度的鼻息喷在她的耳边,很痒。
缩了缩脖子,灵色咯咯笑的更畅快了,“别闹。不然我都处理不完了。明天一早开会要用呢。”
“我帮你。”叶承枢只考虑一秒便道:“只要把工作处理完你就会乖乖睡觉了吧?去书房,我帮你。”
“呃,不……”不必了。
灵色被迫的给他一路拽到了卧室的书房,一点反驳的机会都不给她。那人径自从她包包里翻出文件,便开始轻松的处理了起来。说是帮她,可她基本就是个资料库,背/景板。
他问,她答。然后他就处理好了一切。看那熟悉的模样,似乎他才是卜美亚的总监呢。
在键盘上敲下最后一个字,叶特助按下保存,将文件放入了灵色的U盘中。
“好了。”
灵色虚脱,望了眼时间,二十分钟不到。他就把方案写好,又完善到了连她都挑不出毛病的完美。这男人,厉害的过分。怎么能连她的工作,他也可以如此轻松完美的解决。
他这样,还让别人怎么活。
“叶承枢,你还是人么。”灵色很认真的望着他,一字一句的问道:“你脑袋是不是给外星人改造过。”不然,他怎么这么厉害。
这样的赞扬,叶特助十分受用,骄傲的扬了扬削尖的下巴,直白的求赞美,“老婆,快夸奖我。”
灵色反问:“难道我刚才不算夸奖你?”
“不算。我要直白的夸奖。”
“你很厉害。”顿了顿,灵色认真的重复,“真的很厉害。”
某特助骄傲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不厉害,怎么当这个特助。”
“夸你两句还牛起来了。”灵色好笑的摇摇头。这个男人啊,厉害的过分,也可爱的过分。
这样的他,她怎么舍得离开。
眼神,在他望不到的地方黯淡了下去。
拔掉U盘直接塞进她的包包里,叶承枢推着人进了浴室,“快点洗澡。洗完了就睡觉。”一边说着,又一遍递来了浴巾与她的睡衣。
灵色苦笑连连,抱着睡衣,苦涩的勾唇,叹气。
将脱下的衣服放在脏衣篮的时候,眼角一扫,看到了一张照片从他的口袋里露了出来。本来不想偷看他的东西,不过感觉那照片的背/景很熟悉,灵色就好奇的拿起来一看。
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这是她很久之前跟叶承枢偷得浮生半日闲,去鹜霞镇游玩的时候拍下的照片。景区都有那种现拍现取的项目。当时她也就拉着叶承枢拍了一张。拍好之后她也就把这事给忘了,不知道怎么这张照片会出现在他的西服口袋里。
他们两人一起合影很少,几乎没有。都不是年轻人,没有天天自拍的习惯。试想一下她跟叶承枢摆出各种姿势在摄像头下的画面,一点都不会美,绝对很恐怖。去鹜霞镇算是他们拍了最多的照片。不过很可惜,她手机之前坏了,里边的照片也就没有了。
所以这张照片,应该算是他们仅有的唯一的一张的合影了。
照片里的她,幸福的依偎在他的肩头,甜甜的冲镜头傻笑,还比了个俗气的剪刀手。而他,并未看镜头,而是微微侧头,一双眸子垂下,全神贯注的望着她。那眸子里的柔情,隔着一张照片她也感受的分明。
这张照片,难道他还天天随身携带着?
眼眶终究是承受不住那重量,眼泪啪嗒的打在照片上。
“叶承枢,既然你只将我当姚律师的替代品,又何必如此温柔待我。你这样,我会产生错觉的。以为你心中,真的有我。你这样,会让我舍不得离开的。”
吸了吸鼻子,胡乱的抹了抹眼泪,灵色想将照片重新放回去。可是,却又有一样东西从他的西服口袋里滑了出来,掉在了地板上。
灵色发誓,她没有偷看的想法,她真的只是想把那封信放回去!那上边的字,她不是有意要看!
她真是疯了才会去偷看那信上的内容。自己找难受的事,白痴也不做。
被撕碎的信,是重新被人小心的粘合起来的。看得出来,重新粘合之人的细心。信被碎成了很多片,但粘合的没有一丝缝隙。显然是用心极了的结果。可即使被撕碎了,也丝毫不影响那优美的笔迹。
很华丽优美的笔迹,是最标准的copperplate英文的字体。在国外念书的时候,灵色就很羡慕英国的同学可以写这么一手漂亮的英文字。似乎国内更喜欢用英文圆体字或者是花体字来形容。
看笔迹她就知道,这一定是出自叶承枢之手。不管是汉子还是英文,他都写的一手漂亮的字。字如其人,带着优雅贵气的。
很短,就两句话。翻译下来。第一句的大意是: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风景。第二句:你愿意一直做我生命中最美的风景吗?
落款是:youare'sVentrue。
信头是:tomyloveandonlyprincess。
Ventrue,是叶承枢的英文名。第一次听到叶承枢的英文名,灵色也还小小的吃惊了一下。这名字,直译是文储,更多的翻译则是梵卓。Ventrue,梵卓,是血族十三氏族中密党掌权家族。
她当时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叶承枢会挑这个当自己的英文名。不过后来一想,觉得倒也贴切。她对血族了解不多,又不是梦幻的小姑娘。却也知道梵卓家族,就是代表着优雅。大多数梵卓家族的血族,都生活在人类的世界中。而且,通常都是身份尊贵的人。
如此一想,的确与叶承枢很贴切。
“那时候妈正迷恋吸血鬼电影跟小说,就玩笑的这么叫我。后来大家都这么叫,也就懒得改了。”叶承枢当时很无奈的解释了一句。
给我最爱又唯一的公主:
你是我生命最美的风景。你愿意一直做我生命中最美的风景么?
你的叶承枢。
很含蓄优雅的告白。信封里,还夹着一枚花瓣。并不是象征着爱情的玫瑰花瓣,而是蔷薇花瓣。似乎叶承枢真钟情于蔷薇花呢。
虽然开头并未写收信人的姓名,不过……这应该是叶承枢送给姚律师的情书吧?灵色笑着摇摇头,将那封信原封不动的又放了回去,连同那张照片一起。
叶承枢这家伙,原来也有如此浪漫的一面。与她在一起的时候,他很少浪漫。没有罗曼蒂克,只有平淡的过日子。害她一直误会他了,他其实也是会玩浪漫的男人呢。
只不过,他所有的浪漫情节似乎都给了姚律师。到她这里,就没剩下什么浪漫了。
他对她做过的最浪漫的事情,也就是连续送了十多天的黄玫瑰吧?不过,那也不是示爱的,而是道歉用的。
将那封信与那张照片,全部从脑袋里丢出。灵色笑眯眯的扬着嘴角,一边洗澡,一边哼着小曲。似乎开心极了。
靠在床头上阅读军事杂志的叶承枢听到了她愉悦的唱歌声,低低的笑出声来,肩膀也轻微的颤动着。
他老婆的五音不全,更甚姚筱晗。
本以为姚筱晗唱歌算难听了,没想到他老婆唱歌更难听。已经不能用五音不全来形容了,简直就是音痴。
乐呵呵,至少是表面上乐呵呵的洗了澡,灵色一边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一边蹦蹦跳跳的从浴室走出。
叶承枢放下杂志,眉头一挑,“老婆,你心情似乎出奇的好。”
灵色一愣,“你,你咋还没睡?”
她都故意放慢了速度,就是想等他睡着再出来。这家伙,怎么现在还没睡!那她的磨洋工,岂不是都白费了?
“等老婆一起睡。我说过了,要搂着老婆睡。”叶承枢扬了扬眉头,“怎么,我像是食言的人?”
灵色嘴角猛烈的抽出了一下,慢吞吞的挪到了梳妆台前坐下,不理那趴在床上,双手遮着下巴冲自己撒娇的男人,慢吞吞的开始给脸蛋上拍水乳,给身体擦乳液,然后敷面膜,最后连头发都晾干了,那男人也没有一点要自己睡觉的意思。
灵色深深的叹了口气,无奈的转身,“自己睡不可以?”
男人严肃的摇头,“不可以。”
“一定要抱着睡?”
“没错。”严肃的点头。
“可我今天不想让你抱着睡。”她很累,没力气再跟他这么耗下去。索性直接坦白了。
叶承枢从床上爬起来,笔直的坐着,“原因。”
灵色转着眼珠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怕你兽/性大发?”
叶承枢真是要给她气死了,“老婆,我说过了,我不碰你。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灵色只甜甜的笑着,并不说话。
他骗她的时候,太多了。只是以前她从未察觉罢了。她一直都太相信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