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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回忆

  “阿嚏!”

  烛光中,女子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立时有人为她送来一件衣裳。

  小心叮嘱道:“小姐,夜里风凉,还是早些入睡吧。”

  薄荷眉宇间,似乎比以前更稳重了些,她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屋中来回走动的人,满是关切。

  “等等,马上就好了。”一双细腻修长的手在书桌上比划着,随后拿起毛笔,仔细小心的在宣纸上绘画着。

  薄荷细细一看,那是一个孩子的模样,再仔细一看,这不是她家小少爷吗?

  “唉…”薄荷叹气。

  “小姐,仙鹤一定能找到小少爷的,你担心小少爷,也要顾着自己的身子啊。”

  宋琉璃抬起一张俏脸,清丽的眸中泛着担心,“那仙鹤带回来的人说了什么,你也不是不知道,萌萌被谁带走了?是江折颜啊!”

  尾音提高,带着心惊。

  薄荷坦然,说道:“那小姐你就更不用担心了,颜世子是小少爷的亲爹啊!既然小少爷和颜世子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危险呢?”

  对啊,就是和江折颜在一起,宋琉璃才会担心。

  江折颜那个脾气曾经闻名整个京城,萌萌又是个作死的孩子,这万一惹怒了江折颜呢?

  江折颜一生气,把萌萌…

  天呐,后果太严重了,她实在不敢想下去!

  亲爹砍了亲儿子,简直是人间悲剧!

  “不行,我还是得写好我这寻人启事,薄荷这么晚了。你也累了,还是赶紧去休息吧。”宋琉璃打了个呵欠,满目倦意。

  可是一想到自己的儿子,那可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再大的困意也比不上一颗母亲的心。

  薄荷摇头,坚持道:“小姐,我不困,我陪着你。”

  屋外夜深万物寂静,屋内烛火微微,烛泪成堆。

  熬夜的后果就是一整天都在打呵欠,带着黑眼圈,宋琉璃被人从还未捂热的床上拽了下来。

  “哟,这昨晚干什么去了啊,瞧着模样…”说话的是百里风月,因为漠北的天气,他的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却丝毫掩饰不住那俊俏的模样,三年过去了,倒练就了一脸铁血男儿的气势。

  不过说话依旧毒舌…

  “宋公子,你就少说一句吧。”胡青咳了一声,身边坐着魏统领。

  不过此刻的魏统领再不是曾经那个领军打仗的统领了,收起一身铠甲,磨平了曾经刚毅的刀削面庞。

  他的脸上爬上了商人惯有的微笑,漠北人人都称他为‘魏老板’。

  宋琉璃瞄了在场的人,百里风月,胡青和魏明。

  三年了…

  三年前他们从这里撤走,葬送了整个碧落,宋琉璃带着十万大军又重新回到了边关,如今的漠北。

  不过,大家都变成了平头百姓。

  虽然算不上隐姓埋名,可是这世上再没有宋琉璃这个名字了。

  当初带着十万人,十万颗热腾腾跳动的心脏跟着自己,毫无粮草,怎么养活这群誓死效忠宋铁铭的人?

  宋琉璃咬牙,拿出所剩不多的银子,开始做起了生意。

  用现代话来说,就叫做贩卖军火。

  但是这古代怎么会有枪?

  宋琉璃想到了火药!

  虽然威力不似炸弹那般大,但是火药在这古代就足够了。

  自己穿越进了一个现代历史学上没有的大陆,她观察过,当初西凉与碧落开战的时候。还在使用投石,射箭,这种原始的方法。

  所以她想到了制作火药,这是个绝对不能外传的秘方,火药一旦制成。便会沦为国与国之间互相较量的有力武器,一国之主没有谁会安于现状,会想要统治更大,更宽广的土地。

  到时候遭殃的是百姓。

  她也是被逼无奈,想要迅速筹集银两,只有这个办法了!

  火药的威力让西凉的将军震慑,很快禀告给了西凉皇,宋琉璃得到了十万两。西凉用这些火药,炸开了碧落京都的城门…

  十万两虽然不是小数目,可是想要养活十万人,那依旧难如登天。

  于是宋琉璃带着这十万两,垄断了漠北的赌坊,妓院…

  做正经生意,远远不能满足她急需钱财的心。

  后来西凉皇派人找过她,可是宋琉璃都拒绝了,她绝对不会答应帮西凉皇一直制作火药的。虽然高官厚禄,可是远没有现在逍遥自在。

  因为火药是个新奇玩意儿,吸人睛目,宋琉璃很快又想到了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

  例如…不用人划桨的船,只要有一根线就会自动扇翅膀的小鸟玩具,还有女人最爱的珍珠面膜…

  宋琉璃弄出来的东西受到了漠北人的喜爱,生意越做越大,手下所需的人也越来越多。

  她将那十万大军都弄来当自己的助手,专门在山中建立了基地制作东西。

  将总部设在了城内,取名为销骨楼。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她的销骨楼也和那句话差不多,都需要人心的支持,若是没有人喜爱她的东西,就不会有销骨楼!

  销骨楼的东西都被大家称为宝物,而她趁此机会,为了得到更多的关注。特此开办了竞宝大会,让各地的人到销骨楼来,展示出自己的宝物。若是有人愿意出价格购买,彼此可以商量是否会卖会买。

  所有人都好奇销骨楼的楼主是谁,却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会是一个女子。

  而宋琉璃为了方便办事,褪下长裙,换上男装。戴着面具和别人谈生意,对外统称幼年被毁容,所以才会戴上面具。

  “听说,萌萌又走丢了?”胡青开口问道。

  宋琉璃叹气,颓废的坐在椅子上,点头。

  胡青为何用又呢?

  全然因为这个三岁小娃娃胆识实在太过超群了,不知道遗传了谁,三个月前偷偷溜出去。还带回来一直大鹤!

  那鹤显然很通灵性,大腿处受了伤,萌萌撕下自己的衣服给大鹤包扎了带回来。

  倒不是萌萌抱着大鹤回来的,而是大鹤带着萌萌飞回来的。

  飞!

  萌萌给它取名叫灰机,这都是宋琉璃给萌萌说了太多现代的事情,虽然三岁小娃似懂非懂。却深深记住了那个能够在天上飞的!

  越想越来气,宋琉璃盯着偌大的屋里,一只鹤缩在角落。

  那样子,看起来垂头丧气的。

  一看就知道,没有找到萌萌!

  “琉璃,说真的,我还真没有吃过鹤肉,改明儿咱们把这大鸟宰了,一人吃口肉啊!”百里风月用一种狼狗捕食野兔的眼神盯着大鹤。

  大鹤似乎有感应,抬起头也盯着百里风月叫了起来,仿佛能够听懂人话,是在反驳百里风月似的。

  魏明将目光移向宋琉璃,现在所有人都要尊称百里琉璃为一声‘楼主’,想想当初第一次见面,不过是一个挺着大肚子摸索着宋将军哭得那个女子。

  魏明的心中总是怪怪的,觉得眼前这个百里琉璃很神秘。

  当初明明说是宋公子的夫人,两人却从来没有住在一起过,说话总是相互掐架,好似天生的冤家!

  但是宋公子,倒是很听这位百里琉璃的话呢!

  魏明若有所思,宋琉璃却瞪着百里风月,“吃吃吃,早晚中毒死掉!”

  “我喜欢呵呵……”百里风月讥笑。

  “那你就去把那鹤宰了啊呵呵……”宋琉璃白他一眼。

  “你以为我不敢吗呵呵……”

  “那你去啊呵呵……”

  ……

  胡青和魏明忽然好想出去走走……

  “楼主……”魏明忽然叫了声,宋琉璃从口水战中抬起头来,问道:“怎么了?”

  魏明盯着那只大鹤,说道:“这样一只鹤,通晓人性,看起来不像是野地出来的。更像是经过什么人训练过的!”

  魏明这番话,宋琉璃当初也不是没有想过,毕竟这样一只鹤,绝不可能是那种野生的。那么它的主人又是谁呢?

  当初萌萌带它回来的时候,大鹤受了伤,现在想想……

  会不会和大鹤的主人有关?

  “我觉得,我们眼下还是讨论正事为好。”胡青出声,好意提醒。

  “你还是把自己的正事办好吧。”百里风月忽然起身,用一种惆怅幽怨的眼神盯着胡青,“看来今日这正事儿是讨论不成了,大家还是该闪开就闪开。”

  说完,百里风月用一种神秘的眼神盯着大家,幽幽道:“我闻到了杀气的味道……”

  得!

  百里风月这样一说,大家都明白了,宋琉璃想都没想,急忙窜上了楼。

  魏明也是抱头四窜,就差钻桌子角了。

  胡青一脸菜色,盯着门口。

  只见一身金色的裙装构勒出曼妙的身段,青丝挽起,珍珠头饰熠熠生辉。这正是当年边关的女匪头子,阿穆尔。

  宋琉璃要撤走十万兵马的时候,胡青那日断成两截的剑捡了起来还给阿穆尔。

  告诉她,如果自己还有命活着,定当给她一个答复。

  这句话给了阿穆尔希翼,愣是在漠北等着胡青归来,还不容易等到胡青这厮终于落下了脚。

  没想到胡青却反悔了……

  理由很简单,他觉得自己需要自由,习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不想身边有个人整日管着自己,要是和阿穆尔在一起了,他就再也不能四处游荡了,再也不能喝花酒了……

  他的反悔让阿穆尔很气愤,三天两头来销魂楼挑事儿,打碎的家什不下百数。

  胡青皱着眉,一脸求救的望着在楼上看好戏的宋琉璃。

  而宋琉璃却是用一种‘打烂的物件儿我都会算在你的工资上’的眼神盯着他。

  胡青:……欲哭无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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