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柔虽说心里活泛了,但没有立即付诸行动。人都是这样,想归想,要做起来也需要有个启动时间。不过云柔这次虽然第一个又想到了吴放歌,但马上又放弃了这个想法,这个人他还是有些了解的,如果是以前他和何海豹有些友谊是因为何海珍的话,那么现在两人要好就是真的,正所谓朋友妻不可欺,吴放歌所作的选择一定更倾向于选择友谊,毕竟他已经结婚,爱情什么的对于这样的中年男人来说,不过是个随风而逝的东西了,还有就是吴放歌这些年似乎真正的回归了家庭,别的不说,尽管喀秋莎里美女如云,可他还是能把持的住,就算是以前的老朋友老相好,也能保持适当的距离和态度,亲热是亲热,中间的那条线却是画的分明,至少据她所知,这两年没发现他有什么越轨的情况发生。
可她的心毕竟是活泛了,女人一但心活泛了,出事就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吴放歌为何海珍报了仇,虽说冒了巨大的风险,把自己的命和前途都压上去了,可总算完成的圆满,也放下了一件心事,如果不做这件事,恐怕终生都是个解不开的大疙瘩。不过用那么残忍的方法弄死了‘他’每每回想起还是觉得良心受到冲击,每当这时他就会看两段视频,一段是何海珍出事前邮寄给他的旅游照片和写真,还有一段就是她遇害现场和尸检时候的录像,看完后,就觉得自己一点也没有做错了。
除此之外他身体完全恢复后,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个月后于萍结婚,他还作为女方的单位的领导在婚礼上讲了话,他原本口才就不错,人又显年轻,讲起话来也不是常规的老生常谈,掀起了第一个婚礼高超,连那婚礼司仪都开玩笑地说:“吴局长,要是领导都你这样,我们可就得失业了。”
于萍也挺高兴,就请人拉着他晚上去闹房,开始吴放歌是不打算去的,可是后来实在耐不住,只得去了。不过身为领导,年纪又大很多岁,自然不能像一般人似地那么闹,于是就对新郎官说:“嗨,让你媳妇儿给我点跟烟。”
于是于萍就笑嘻嘻的过来,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给塞进吴放歌嘴里,吴放歌四平八稳地坐着,手插在兜儿里,嘴里叼着烟,于萍拿了火柴划着了过来点,才放在烟下面,他就斜嘴一吹,把火柴给吹灭了,众人哄堂大笑,还有人哄新郎官“你那么有钱,火柴都舍不得买好的啊。”
吴放歌原打算多戏弄于萍几次,可是于萍今天穿的衣服领口地,吴放歌又是坐着的,于萍一弯腰点火,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白花花的山峦和沟壑,到使他的心没由来的跳了一下,于是再也没了戏弄的心情,所以,第二次点烟就点着了。这在别人看来也合情合理,领导嘛,要稳重,闹房什么的意思一下就行了。
不过那天搭着吴放歌的光,看到于萍胸前春光的人却不止他一个,本来嘛,现在女孩子的衣服似乎是有意按着走光设计的。虽说吴放歌走的早,但是临走前却无意听到有两个小伙子在私语窃笑道:“于萍的奶奶还真大啊,平时都没看出来。”
另个小伙子笑道:“那是你眼瞎了,一直都很大嘛。”
吴放歌仔细一看,那俩小伙子全是喀秋莎KTV的,平时也基本不到局里来的,能见到于萍的机会不多,看来是两个很注意观察生活的人啊,人才啊。于是他就给云柔打了个电话:“记得喀秋莎的两个员工某某和某某马上要签转正合同了?”
云柔说:“是啊,上周给你备份的文件。”
吴放歌说:“那好,先压一下。”
于是这两个家伙的转正就无故被推迟了,有传说他们犯了严重的错误,可到底是什么错误,他们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吴放歌自己不久之后就把这件事忘了,这可能也是官僚当久了之后的后遗症吧。还好云柔一直记得这事,那俩小伙子做事也算勤恳,所以又找了个时候把这件事跟他说了,吴放歌一拍脑门儿笑道:“瞧我,居然活的小肚鸡肠起来了。”于是马上就叫云柔把这件事办了,时间还是从原来的时间算起,工资也补发了。可至于他说的‘小肚鸡肠’是怎么回事,云柔也没弄明白,不过最近她对年轻英俊的小男孩格外的友好,就特地跟那俩傻小子说:“以后做事小心点,弄了领导不高兴你们一辈子也起不来。”
那俩傻小子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对云柔千恩万谢了很久。
云柔虽说是主管整个农场的老总,却也时不时的定期对属下来个抽查,特别是酒店,毕竟这里是整个农场的窗口,经常要接待些达官显贵,素质必须过硬。一天她又突然到客房部抽查,却在住宿登记上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于是就问:“这人住进来多久了?”
当班的说:“十几天了,整天不出门,饭都叫送,送饭的人也看不见人,老躲在卫生间里,跟个逃犯一样。”
云柔严肃地说:“不准这样说客人!”然后又缓和了一下语气说:“下顿饭我亲自送,记得提醒我。”
她说到做到,果然到了点儿时,亲自推了餐车去了那个客人的房间,敲门道:“客房送餐。”
里面回答:“开门后等一下再进来。”说着就听到门锁咔哒一声,然后就是匆匆的脚步声逃远了。
云柔笑了一下,推开了门,推着餐车走了进去,反手又把门锁了,只见房里果然空无一人,床铺散乱着,窗帘也拉的严严实实,卫生间的门关着,都过磨砂的玻璃墙,看到隐约有个窈窕的身影躲在里面。就伸手敲了敲玻璃骂道:“妮子,你给我滚出来!”
明显地看见那影子一哆嗦,然后慢悠悠的打开了门,低着头走了出来。
两年多未见,妮子变了不少,脸比以前圆了,头发也烫了,虽说还是很漂亮,但以前的那股清纯劲儿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略带俗气的风韵,换句话说:这种气质的美女其实是哪里都有的,而两年前的妮子才是极品。
“发财了啊,四百多一晚的酒店一住就是十几天?!”云柔挖苦着,拖过椅子翘着二郎腿坐了。
妮子忍了一会儿,忽然抽抽嗒嗒的哭了起来,最后双手蒙了脸,背靠着墙壁往下滑,最后终于坐到了地上。
云柔没管她,任由她哭了半个多小时,等她发泄的差不多了,才说:“去洗个脸,回来再说。”
妮子听话地去洗了脸,漱口,又回到房间,规规矩矩地坐在床沿上。云柔问:“回来有什么打算?”
妮子偷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说:“没事,我就是回来看看你们,看你们还好不?”
云柔冷笑:“都这个时候了还死要面子。你若是衣锦还乡,怎么可能来这里?当初你可是背弃了我们的,当年放歌还准备等你回来就把喀秋莎慢慢的全交给你做,以后说不定还能接我的班呐,想想我都嫉妒,哼!”
妮子又开始哭,这次云柔可没那么多耐心了,直接说:“这里既欢迎你又不欢迎你。两条路,一条马上退房搬回员工宿舍去住,我不管放歌是否原谅你,你都得从底层给我从头干起;另一条也是立刻退房走人,你这种客人我们可不想接待。”说完等了一会儿见妮子还不动弹,就说:“我可没时间给你在这儿耗,自己打主意,反正最多到明天下午两点之后,我就不想在这房间再看见你了。你好自为之吧”说完站起来,对着化妆镜理了一下额头的头发,转身出去了。
妮子觉得浑身都软了,又滑坐在了地上。
妮子走了两年多,好日子只过了三个月。那个富家子果然还有些男子气概:说留你在身边三个月就是三个月,多一天少一天都不会。他说到了,也做到了。妮子把自己的魅力估算的太高,总以为自己能成为人家的真命天女,可惜,即便是她,也只不过是人家群芳谱里的一朵。妮子不甘心,又纠缠了人家两个月,唯一的成就就是很耻辱地多得了一笔遣散费。不过她不寂寞,失恋、单身,又有一大笔钱,她的身边不乏损友俊男,今天撺道她去某地高档场所消费,说是那儿有钱的少爷多,明天又让她去看某个要转让很挣钱的店子。不到两年,店子开了两三个,有钱的少爷也认识不少,可她的手头却越来越紧了,最后生意做不成了,沦落到重新回酒店打工——反正这个是老本行,而身边的朋友也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个所谓的男朋友。这个男朋友倒也不是一无所长,会双打——打炮和打拳,当然了对象全是妮子。直到半个月前在一顿双打过后,妮子再也承受不住,穿着拖鞋睡裤就从家里跑了出来,好在她还留了一手,不然就得去收容救助了。
当年和吴放歌分手的时候,吴放歌还送了她一句话:无论到了什么情况下,都要有两千块的储备金。妮子虽说当时贴心要离开吴放歌,但他的话还是听进去了,每次倒霉的时候就会存两千块在一个账户里,虽然有时候也挪用一些,但很快会补回去,这次净身出户从家里逃出来,去把自己的账户一查,居然还有一万多,立刻都取了,先给自己买了衣服,然后直奔机场,逃回了金乌。
可是回到了金乌又该做什么呢?家是不敢回去的,虽说这些年家里全是靠了她才逐渐摆脱了贫困,自己一直以这个家的救世主自居,难道现在就这么落魄的回去吗?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去找吴放歌和云柔帮忙靠点谱,可是又觉得实在无颜相见,于是就在喀秋莎住下,一住十几天,正当快要山穷水尽的时候,云柔发现了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