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美云同志的情报果然没有错, 从这天起, 林思珈第二天第三天,都在宋厂办公室看到了他。
幸福来得太突然,林思珈乐不思蜀的刷着boss,日常打完招呼, 还能借着帮宋厂打扫办公室、倒水, 以及还书借书的过程中, 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
第三天下午,林思珈已经把《呼啸山庄》给看完了, 里面, 宋厂从午饭后就坐在桌子前奋笔疾书, 整整三四个小时都没动一下,林思珈认为该执行她兼职秘书的任务了,于是她放下书走进办公室。
宋厂这几天都在伏案工作,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转文职了,林思珈有时候帮他打扫卫生, 也不小心瞄到一两眼,他在翻译一些英文材料。
太惨了。这么大一个国企,只是翻译一些英文资料,又不是什么小语种, 竟然还要堂堂副厂长亲自出马,简直不是一般的惨。
林思珈都不忍心看了。
说不定领导翻译的是机要文件,深谙职场规则的林思珈努力做到目不斜视,在离桌子的半步之外探出小手, 终于成功拿到宋厂的搪瓷杯。
但还是让领导注意到了她的小动作。
宋致远迅速抬头,就看到这位女同志一副做贼的模样。
不过林思珈没有做贼的自觉:“我看宋厂在这坐了几个小时,想帮你去换一杯热水,打扰到你了吗?”
嘴上说着抱歉,脸上却一点都看不出歉意的模样,甚至还有些理直气壮,“不过既然打扰了,那我再多说一句,宋厂,长时间看书写字对眼睛可不好,你妈妈没教过你要时不时停一停休息吗?”
宋致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心想他妈妈还真没说过这话。不过到底是来自同事的关心,他还是笑着收下了:“谢谢你的提醒,我……”
林思珈知道他接下来就要说不渴/不累/不麻烦她了,可是朋友之间、尤其是以为她在抱大腿的“朋友”,就是要越对他好,他才会记得她啊!
所以林思珈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抱着他的杯子就立刻往外走,那架势就好像抢了钱包的飞车贼一样,宋致远也不是能跟人、尤其是女人拉拉扯扯的性格,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跑出去。
林思珈经过自己办公桌的时候,还不忘抄起她的搪瓷杯,去开水房接了两杯热水,悠悠然回到办公室。
宋致远已经被打断了,索性整理起文件来,林思珈也顺势对他道:“领导,我大前天借的书已经看完了,今天想换一本可以吗?”
“这么快吗?”宋致远有些惊讶。
“我看书一向很快。”林思珈大言不惭,正好借着机会交流了下她的读后感,最后总结道,“我觉得基调还是沉重了点,想看点轻松温暖一些的。”
这位女同志果然多愁善感、心灵脆弱。宋致远这么想着,身体却很诚实的从包里拿出他最近在看的书:“或许你会喜欢这本?”
“《撒哈拉的故事》——这个我喜欢。”林思珈高兴的晃了晃书,问,“宋厂你看完了吗?我晚点看也没关系的。”
“我以前就看过,你拿去看吧。”宋致远低下头继续整理文件,突然又想起什么,语气随意的道,“对了,我桌上的东西,你有兴趣也可以拿去看。”
林思珈不由愣了一下,迟疑的问:“文件也可以吗?”
宋致远一边把翻译好的材料装进公文包,一边点头:“我放在桌面上的都可以。”他的办公室不锁门,只要是单位的职工都能进来,真正机密的东西他当然不会放这里,最起码也要藏抽屉用钥匙锁起来。
他也是觉得小林同志人不可貌相,既然能这么用功的看书,不如多看点跟工作有关的资料,说不定以后能派上用场。于是就这么提点一句,要怎么做还看小林自己的意思。
宋致远说完这句就不再多言了,林思珈也乖乖回自己的位置,走之前还看了一眼宋厂桌上还剩一半的英文材料,忍不住想入非非。
领导这是找她分忧的意思?
可是他怎么知道她会翻译呢?
好吧这都不是重点,现在,要不要让宋厂如愿以偿才是重点。
让林思珈自己选的话,她要是有这份上进心,就不可能进云州客车制造总厂混吃等死了,她现在坐办公室,跟车间工人不一样,日后改制也轮不到他们这些行政岗下岗,所以她还能比大哥多坚持几年十年的,等这家公司彻底倒闭了,正好提前退休,过幸福的养老生活。当然能像她爸妈说的那样,结了婚以后,让婆家调到更清闲稳定的单位,那就更好了。
总之,在单位积极表现什么的,对林思珈来说除了让自己变得更忙更累以外,根本毫无意义,这要是换一个领导暗示,她分分钟可以装傻拒绝。
然而对方是宋厂,她心心念念要刷的boss,现在拒绝的话,会不会影响她的伟大计划?
纠结的林思珈还没作出决定,宋厂已经拎着公文包出来了,她忙抬头打招呼:“宋厂,又出去啊。”
“嗯,我去一趟市局。”大概是关系变不错了,宋致远偶尔也会跟林思珈说一声他的行程,“下午大概就不会回来了。”
“好的,宋厂慢走。”
目送着宋厂离开后,林思珈到底起身进了他的办公室,拿走他桌上的英文材料。看在他这么惨的份上,她还是稍微帮把手吧。
林思珈也是典型的口嫌体正直,之前说得那么不愿意,真正做起来反而兴致盎然,当然她自己认为是新鲜感作祟,第一次做翻译工作,比想象中要容易很多嘛,难怪宋厂写一天也不觉得累。
向领导看齐、开始奋笔疾书的林思珈,译完整整两页资料她猛然想起自己的打算,立刻收了手。她只是想表达一下为领导分忧的心意,抱个大腿,并不想真的被抓壮丁好吗。
深谋远虑的林思珈顿时就不干了,把资料都扔回宋厂桌上,自己翘着二郎腿等下班。
上班时间不止她一个人摸鱼,钱美云已经是今天第三次跑到林思珈的位置,小声的问她:“珈珈,你说林大嫂真的能把我跟刘佳的裙子都做好,这才三天不到啊?”
今天上午一到单位,林思珈就跟钱美云和刘佳说,下午她大嫂已经能把裙子做好,让她们下了班都跟她回家一趟。
其实她们不知道,早上出门时,林思珈已经看到了成品了。
那天有林思珈帮忙“砍价”,刘小红和她们说好两条裙子的手工费两块,算起来是比裁缝店里少赚了整整一块钱,可是没有林思珈的宣传介绍,人家也不会放着裁缝店不去来找她。
刘小红不是那种贪心不足的人,她长这么大第一次靠自己的本事赚钱,一点都不嫌两块钱少,小姑子刚开始去车间,按学徒的工资算,一个月也才二十一,她做缝一条裙子就能赚一块钱,刘小红高兴得爆发了小宇宙,这两条裙子都是她“闻鸡起舞”赶出来的。
可是钱美云不知道,她又实在喜爱那条裙子,因此很有些患得患失。
林思珈拍着胸脯向她保证:“我大嫂第一次赚钱很兴奋,加上她刚帮我做好,有那个手感在,下午完工肯定没问题的。”
“那就好。”钱美云终于信了,又兴致勃勃的拉着林思珈说,“明天你也跟我们穿一样的吧,正好坐实咱‘三朵金花’的大名。”
自从林思珈调来了办公室这边,几乎就跟钱美云和刘佳形影不离、同进同出,她是全厂公认的“厂花”,另外两位也同样是清丽可人的美少女,三个人形成靓丽的风景线,就有人在背后称呼她们是厂里的“三朵金花。”
不过林思珈表示不约,“我二哥进了一批新货,国际惯例还是让我先选,我明天要穿新衣服。”
钱美云性格爽朗,被拒绝也不生气,而且一脸感慨,“真羡慕你,要是我哥他们也下海卖衣服,说不定我现在也能天天穿新衣服。”
其实钱美云想多了,林思珈这次能穿上新衣服完全是凭自己的本事。
前几天,她把钱美云和刘佳两位“客户”带回家,谈完了这桩小生意,已经颇有奸商潜质的林成山当场决定要跟刘小红强强联合,他负责进料子,请刘小红加工,这种成衣放到街上卖,价格能在布料和加工费的基础上翻一倍,而且一年四季都可以卖,因为裙子长到脚踝,冬天能在里面加绒裤,他有信心能够小赚一笔。
裙子是林思珈想出来的,第一批“客户”也是她带回来的,林成山对亲妹妹向来大方,钱还没赚到,已经决定先出血,奖励林思珈一身新衣服了。
其实林思珈还有点不太满意,她想不到二哥动作会这么快,还以为大嫂会有时间再帮她做两件衣服,她都想好了,这次要做连衣裙,二哥到的货,肯定没有她亲自想出来的款式好看。
不过为了她们的赚钱大计,林思珈决定暂时妥协了,有新衣服总比没有好。
所以,送走了欢天喜地的刘佳和钱美云后,林思珈还是兴致勃勃跟二哥去了他的住处。
林成山摆摊的地方离住处更近,加上每天晚上收了摊直接回去睡觉,所以货物都放在了住处。
又因为林成山租的是一间卧室,他们和房东夫妻同住一个屋檐下,林家人也不好过去打扰,所以这是林思珈第一次到二哥的住处,从走进学校大门,一路上都有人朝他们打招呼。
“小林回来了?这是你妹妹吧?”
“你妹妹长得真标致,多大年纪了?有对象没?”
到了齐老师家,兄妹俩又受到房东夫妻的亲切问候,林思珈这么个走到哪里都人见人爱的“玛丽苏”,第一次见面,就差点被热情的齐老师拉上桌陪他们一起吃晚饭,还是她哥挺身而出:“齐老师,下次吧,妹妹陪我过来拿点东西,待会还要跟我去出摊。”
听林成山这么说,齐老师才作罢,“做生意要紧,那我就不耽搁你们,以后有空带妹妹来家里做客啊。”
林成山点头应是,然后一脸神秘的拉着林思珈进卧室,“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说着,他从上了锁的抽屉里宝贝的掏出一副蛤蟆镜,“二哥对你好吧?这可是进口货,就这一副,我自己都舍不得用……”
林思珈确实眼前一亮,据说蛤蟆镜是这个年代的装逼利器啊,作为时尚达人的她怎么能没有呢?林思珈也不跟亲哥客气,美滋滋的戴上墨镜,站在镜子前欣赏了一会自己的盛世美颜,转头要求道:“再过不久就到夏天了,我每天中午还要顶着大太阳回家吃饭,吃完又回单位继续上班,二哥你再帮我弄个大草帽好不好?”
“大草帽?”林成山有点懵逼,“乡下干活戴的那种吗?”
“当然不是了,二哥你都不看报的吗?”林思珈鄙视完,又耐心的解释道,“前天,《中国纺织报》有一篇写北京流行的报道,上面一个女孩手里拿着草帽,我觉得种帽子跟很多裙子都可以搭配,听说那就是北京女孩的打扮,我也想要嘛。”
“好好好。”林成山看起来吊儿郎当,其实很有些“铁汉柔情”,最受不了女生的撒娇,可惜他媳妇是个“铁骨铮铮”的女汉子,让她低头撒娇不可能,林成山这点小爱好也就只能在亲妹妹这边享受到,所以只要林思珈开口,他能给的就从来没拒绝过,这次也一样,“你总要把那份报纸找到吧?到时候把图剪下来,让我兄弟帮你找找看。”
林思珈满意了,把墨镜推上头顶,傲娇道:“那我今天勉为其难陪你去摆摊吧,给你免费当一天模特。”
“求之不得。”林成山知道妹妹有多懒,生怕她反悔似的,立刻挑了一套他压货最多的款递给林思珈,“去卫生间换上,咱们马上出发。”
很快,兄妹俩拎着一麻布袋的货出门了,出门前还不忘跟齐老师夫妻打声招呼,看着他们离开,一脸慈眉善目的齐老师才对丈夫道:“小林妹妹这孩子,看着可真招人喜欢,说不定钟老师她儿子那事真能成。”
她丈夫凌老师也是幽默的性子,打趣道:“不成还可以留给咱们小远。”
齐老师忍俊不禁的道,“你要是像钟老师夫妻那样,非得把小远绑在身边不可,那还真的能用上‘美人计’。”
凌老师笑着摇头,“小远都成年了,他自己爱去哪儿去哪儿,我才操那么多心。”
林思珈还不知道自己成了齐老师夫妻的话题,她难得关心起二嫂来,“二嫂今天没回家,也不在教师宿舍,是回娘家了吗?”
林成山无所谓的点头,“她回娘家住几天也好,我正想找机会去趟省会,她不在旁边还耳根清净。”
林思珈:……
不知道该不该为二嫂点蜡,她这个当口跑回娘家,显然是因为二哥宁愿找大嫂合作,都不让她插手生意的事。可惜闹回娘家非但没有作用,反而正合她二哥的心意,二哥去省会势必要顺带进货,一个人明显不行,二嫂不在身边,最后爸陪二哥出门就顺理成章。
所以说人真的不要太自作聪明,有时候指不定谁算计了谁。
林思珈感慨一声就丢开了,转而问:“二哥,如果我帮你跟大嫂在厂里接单子,去省会能给我带块手表吗?不用上海牌,苏州表就行了。”
林成山挑眉问:“你要手表做什么?”
“爸妈自从知道我的办公室离宋厂很近,上下班他都要从我前面经过后,就总想着让我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每天花式骗我起床,我自己没有手表,又摸不准时间,好几次被骗得提前大半个小时到单位。”林思珈说起来就很郁闷,“我可不想当宋厂那样的劳模。”
林成山能感受到她的怨念,他妹妹除了好吃懒做,还有个最大的爱好就是睡懒觉,现在上班了,每天要她按时起床就不容易,爸妈还要骗她提早起床,她不炸毛就算不错了。林成山忍俊不禁的点头:“行,只要你能给我订出十件,我就帮你买块苏州表。”
“小看我了吧。”林思珈大言不惭,“我起码能卖出二十件。”
林成山也财大气粗的道:“真有二十件,那我就给你买块上海梅花牌的。”
为了感谢二哥的爽快,林思珈这天给他当了一晚上的模特,招揽了无数顾客。收工时还表示不要他的衣服了,她等着新手表。
第二天,林思珈穿上了和钱云美、林佳的同款裙子,想着有“三朵金花”的影响力,二十件的任务应该没压力了,为此她还特意去楼上喊刘佳姐,“我们一起去上班吧。”
林思珈和刘佳手拉手,又运气很好的在半道上碰到钱美云,三朵金花正式会晤,有说有笑的走进单位大门,林思珈已经收获了无数意向客户,这让她喜上心头。
更惊喜的还在后面,林思珈告别小伙伴来到自己的办公处,她要攻略的宋厂已经伏案工作了,并且第一次主动招呼她:“小林同志,有时间请进来一下。”
“诶。”肯定是准备表扬她了,林思珈欢快应道,“我马上过去。”
“小林同志,坐。”
这一次宋厂对她格外礼遇,林思珈毫不客气的坐下了,兴奋的眨着大眼睛问:“宋厂找我有事吗?”
可惜宋致远并没有看着她,从那天把女同志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宋致远就很注意这个问题了,尽管对方并不在意,他却不希望自己再次冒犯。
宋致远敛目道:“我想请问一下,今早我桌上有一份翻译文件,是你帮我做的吗?”
“是啊。”林思珈并不气馁,继续努力刷boss,“宋厂你昨天说我可以看桌上的文件,我就想试试能不能帮你。”
“那你……做了多久?”
“从你离开时到我下班,应该有三个多小时吧。”林思珈表演自然生动,恰到好处的羞愧,“我效率有点慢,宋厂不要介意。”
宋致远终于抬头看向她,却不是怀疑,而是惊讶,“我记得你是初中毕业?”
林思珈点头,心里却开始捉急。怎么还不开始夸她,是她做的还不够吗?
“为什么没有继续读下去?”
林思珈忍不住拉下脸,不夸她也就算了,还问这么多有的没的,真不够义气。但人家是领导,她还是回答了,“考不上高中和中专。”
“抱歉。”宋致远一看她变脸,就意识到自己冒犯了,忙解释道,“我是看你英语这么好,不继续升学有点可惜。”
林思珈没什么表情的“哦”了一声,反正她自己不觉得可惜。
宋致远是真的爱才心起,单看这份译文,小林同志三个小时能完成这么多,而且错误的地方很少,他自己都自愧不如,说起来他是名牌大学生,对英语实在一窍不通,这半年恶补了不少单词,再加上有字典在手,才开始试着翻译资料,小林一个初中毕业生,如果不是自己勤奋好学,就是天赋异禀了。
不管她是哪一种,他都希望她能继续深造,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
所以,宋致远忍不住又唐突问了句:“你家人……对你学习的事怎么看?”
他这幅样子让林思珈灵光一闪,原著中宋书记好像很喜欢劝人上进,男主作为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天之骄子,到宋书记身边后,不但被他怂恿考了各种证,还被他拐去读研了,想想那段时间男主一边工作一边读研,简直不要太苦逼。
宋厂该不会又把主意打到她身上了吧?林思珈警醒的道:“我妈说了,读书也是为了学校分配个好的工作,以后捧铁饭碗,但是我不用这么辛苦,等我结了婚就能安排更好的岗位。”
“结、结婚?”宋致远万万没想到会从她嘴里听到这么一番话,都有点被吓结巴了。
林思珈赶紧捂住了嘴巴,糟糕,她似乎说的有点多了?
孤男寡女的,说到结婚的话题就有点尴尬了,宋致远还是终止了话题,却又摆脱了林思珈一件事,“可以麻烦你帮我把这些也翻译出来吗?我明天又要出差一趟,实在没有时间……”
果然不能在领导面前表现得太能干。
林思珈有点后悔,迟疑的问:“什么时候要?”
宋致远倒没有身为领导的理所当然,而是商量的语气:“下周一之前可以吗?如果不行,看你的能力做多少,剩下的我自己来。”
有一周时间,她每天花个两小时就能够搞定了,林思珈这才放心了,接过材料笑道:“那我试试吧。”
宋致远抬起头,一不留神就被她的笑容吸引了,小林同志笑起来……果然像大家说得那样赏心悦目。
* * *
这天,工作中的宋厂就经常走神,时不时抬头看一眼门口,总是想起林思珈那句话。
其实那句内容本身不算出格,父母那一辈几乎都是那种思想,只是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同志像小林那样胆大的,在男同志面前把结婚挂在嘴边的。
会不会……那句话就是说给他听的?
细想起来,小林同志确实跟其他那些见了他就脸红低头的女同志不一样,小林对他的关心总是表现在明处,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最近还想办法为他在工作上分忧,再加上她今天的大胆暗示。
或许是因为他的态度让小林误会了?
宋致远忍不住红了脸,同时也在心里下定了决心,以后还是要主意保持距离,他没那个意思,就别耽误了人家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啊,日不了万,我决定日六日九,小伙伴不要嫌弃我渣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