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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第二个言情世界

不要找我谈恋爱 清越流歌 8319 2024-11-18 14:03

  宋致远一直很清楚, 至少在当下的环境里, 她算不上大家认同的那种好姑娘。她热情直接,鬼马精灵,游戏人生,这些个性单独拎出来, 都让人招架不住, 合在一起大概就是灾难了吧。

  追求这样一个别具个性的姑娘, 是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宋致远自己也有心理准备, 但是他还是没料到, 她能毫不羞涩的问他喜欢她什么。

  究竟喜欢她什么?宋致远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甚至她问出口之前,他都没有意识到,原来这种心情就是喜欢。

  在宋致远所生活的环境, 周围的人,从来没有人把喜欢挂在嘴边, 在大学里,大家都把对象称之为志同道合的革命战友,也可以说是灵魂伴侣,彼此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信念, 为了信仰走到一起,并且今后能够互相扶持、共同进步,这才是当下人们对感情和婚姻的追求。

  所以听到她说“喜欢”两个字,宋致远才有种恍然大悟、豁然开朗的感觉, 他并不需要她当自己的革命战友,不要求她有多大的追求理想,更不奢望她能当她的贤内助,在大后方默默支持着他拼事业。

  他只是出于喜欢,才会想要和她在一起。仅此而已。

  现在想想,宋致远并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动的心,某天回过神来,就意识到自己满脑子里都是她的脸,在单位他会不自觉的关注她,小到她今天穿了新衣服,在外面跟同事细数最喜欢吃的东西,然后到了外面就会下意识的寻找她说的那些东西,莫名其妙就把这些东西一件一件送到了她的面前。

  宋致远当然知道这是很傻的行为,每次回单位都要经历一路的自我唾弃和反省,并且坚信这是最后一次了,可是还没进办公室,总能看到她双眼发亮的迎上来,一点都没有女同志该有的矜持,甚至都不用他招呼,就自动跟在他身后进屋了——那模样总让他想起大学教授家养的小京巴,给它带过两次吃的后,每次看到他就自动摇尾巴。

  但是跟喂小京巴不同,每次看着她欢天喜地接过他带回来的小礼物,内心总会涌出一股满足感,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乐此不彼。

  于是不知不觉,哄她开心已经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其实他早就发现了,她翻译文件远比他想象的要得心应手,速度快用词准,几乎没有出过错,却偏偏喜欢趁他在的时候装模作样,偷懒的小计谋一戳就破。

  可这种别人做起来只会让他厌烦的行为,放在她身上,他竟然觉得可爱。

  或许就应了那句词,“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宋致远却不想让她知道这个,不是害羞,以她的性格要是知道吃定了他,恐怕更不会马上接受他了,势必要以这个为把柄玩个尽兴。所以他一面脸红,一面却又故作淡定的道,“这个问题只能告诉对象。”

  林思珈挑了挑眉,几个意思,骗她现在就答应做他的对象?

  开玩笑,她是这种——好吧,她确实被吊起了胃口,宋厂竟然没有矢口否认,就说明他对她的喜欢,比她想象的还要多啊。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情根深种的?她越来越想知道了。

  可是让她就这样“被迫”接受,林思珈又有点不乐意,所以她努力眨着大眼睛,一脸可爱的试探着:“未来的对象也不可以吗?”

  宋致远一心一意批着公文,根本没抬眼看她,“以后的对象……那就以后再说。”

  小气鬼。林思珈朝他做了个鄙视的鬼脸,最后还是忍不住道:“一句表白都没有,就想骗人家当你对象,想得也太美了吧?”

  宋致远终于停了动作,抬头看着她,下意识抿了下唇,“可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我知道什么?”林思珈装傻。

  宋致远耳朵再一次泛红,轻声道:“知道我……的心意。”

  林思珈得意的勾了勾唇,打算装傻到底:“你什么都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宋致远顿时哑口无言,她这么不依不饶的样子,他多少有预感,想要让她接受自己,某些环节是躲不过去的。只是现在是上班时间,他们俩在办公室不干正事,说……说那种话,实在有些颠覆宋致远的三观。

  然而好不容易让她松了口,错过这个机会,又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宋致远以前不着急成家,是因为没有参考对象,自从发现自己对她的心意后,几乎每天都在想、想他们以后的生活,比如结婚生子……

  他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想到这里,宋致远终于决心抛弃节操,鼓起勇气直视她的双眼,“思、思珈同志——”

  这个神奇的称呼多少让林思珈出戏,她没奢望他奔放到喊她“亲爱的”“小宝贝”,直接叫“思珈”她也不介意啊,非要加个同志,是想安利她入/党吗?不过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林思珈默默的忍了,用眼神示意他继续。

  宋致远艰难的把话说完:“我喜欢你。”

  虽然没什么动人的词语,最简单的四个字听在林思珈耳朵里,仍然让她有种心花怒放的开怀,并且兴奋的追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宋致远却不再说话,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沉默的对视了几秒,林思珈败下阵来,抿嘴小嘴道:“好吧,看在你诚心诚意的份上,我接受你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真的原意……”惊喜来得太突然,也许是她回答得太过儿戏,宋致远反而有些难以置信,确认般的问,“愿意做我的对象?”

  林思珈一脸的跃跃欲试,“我还可以反悔的吗?”

  “不行。”宋致远一着急,下意识就想要伸手抓住她,举到一半才反应过来,就算开始处对象了,还没有结婚,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

  遂赶紧把手收回去,宋致远期待的问:“明天不上班,我是不是该去拜访一下伯父伯母?”

  “刚确定关系就想登堂入室了?想得真美。”林思珈想也不想的拒绝了,说完又顿了顿,眯着眼睛看向他,“你是在转移话题吧,说好的答应处对象,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呢?”

  宋致远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解读吗?

  不过看在对象已经被骗到手的份上,他还是如她所愿的回答了,“大概是从你对我示好的时候开始的吧。”

  气定神闲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远继续说,“有些事,毕竟不能一直让女同志主动。”

  变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林思珈简直懵逼,“什么叫我对你示好?我在梦里对你示好的吗?”

  “我知道你们女同志脸皮薄,那段时间帮我做卫生,翻译资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见淫。”林思珈跟人斗嘴还从来没输过,毕竟一般人没她这么脸皮厚,什么话都敢说,“我看你早就心怀鬼胎,是不是在车间里就一见钟情,想尽办法把我调到你身边,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宋致远微微一笑。

  或许吧,若不是他从一开始就意志不坚定,自然有的是办法把她调到其他部门,现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林思珈本来还有继续斗下去,就当打发无聊的工作时间了,不过下班铃声一响,她就归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厂再见。”

  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远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脱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头,他便飞快的松开了手,期期艾艾的问道:“你还没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红房子?”

  * * *

  这个休息日,林思珈头一次不用父母喊她,还不到九点就自己起床了,却在房间里磨磨蹭蹭了一个多小时,衣服换了三四轮。

  林思珈现在的衣柜,比她过去十几年数量都要多了。谁都没想到,林成山生意越来越好,还跟刘小红合作卖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却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从小苦过来的,包括自己当起了老板的林成山,骨子里都还带着勤俭节约的好品格,可以给妹妹买手表买蛤/蟆镜,让他在自己店里装部电话都舍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样,她完全不需要适应,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无师自通就知道什么最好吃,什么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么打扮最好看。她随便想出来的款式,刘小红做了成品挂店里卖,总能受到女孩子们的喜欢,变成店里的活招牌。

  靠着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气壮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请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纪,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说个好人家,因此连张桂芬都不拦着刘小红给她做新衣服。

  短短两个月,原先空荡荡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了。

  喜新厌旧的林思珈花了半个小时,最终决定穿她一直没机会上身的小碎花套装。

  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错,刘小红做了两个同款,分别是黄色和红色的,选择了相对轻薄舒适的棉绸,一拿去店里反响就很不错,加上仿制的还没这么快出来,刘小红近期就都在做这个同款。她心里其实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现在最流行的的确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来,价格不比的确良的衣服低多少,卖得反而要比店里的的确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坚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给她做这身套装,连刘小红都看不懂了,现在大街上流行的黄色红色多洋气啊,其实白色也好看,城里没那么讲究,有些姑娘也开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肤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绝对比别人都洋气,偏偏这次想不开,非要弄带花的。

  让刘小红说,这种粉色带花的布,小时候在他们乡下流行过一阵,可那时候不是物资短缺吗,人都要饿死了,哪还有力气生产东西?所以很长一段岁月,他们周围连新衣服都没见过,谁要有块花布,绝对能引来无数人的羡慕。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饱饭,到处都在搞生产搞赚钱,的确良、混纺、灯芯绒什么各种洋气的新面料都弄出来了,过时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话老土帽的。

  所以,刘小红是拗不过林思珈软磨硬泡,给她做了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着不让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话,影响声誉。

  不过今天休息,老妈他们总不会再拦着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确定了服装,开始准备设计造型,这辈子的第一次约会,总算是给了她隆重打扮的机会,林思珈早就技痒难耐了,一兴奋就花了小半个钟,编出一条森女气息满满的辫子,蓬松的发尾绑上蝴蝶结,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给她弄回来的草编帽,简直完美。

  刚忙完的林思珈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自己的盛世美颜,房门就被人一把推开了,伴随着她妈标志性的大嗓门:“珈珈,这都快吃午饭了,快点起床。”

  林思珈看着门口抗议道:“刚刚到十点呢,午饭都还没开始做吧?”

  张桂芬同志进闺女的房间永远学不会敲门,但这次受惊吓的却是她自己,一进屋发现闺女不是在床上,而是站在床边,屋里头还戴了个草帽,毫无心理准备的张桂芬被吓了一跳,“你这穿的什么,奇奇怪怪的?”

  林思珈摘下帽子,凑到她妈跟前抗议:“我这么美,哪里奇怪了?”

  张桂芬骨子里其实是个颜控,生了两个儿子,还有两个大孙子,她最疼的唯有小闺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小闺女长得好,给她挣了脸。张桂芬坚信,女人有了美貌,人生就成功了一半,以后再嫁个好人家,搞定公婆,下半辈子就等着享福了。

  毕竟她自己就是这么被小闺女搞定的,人家说“大孙子,老人的命根子”,他们两口子活到这岁数,连儿子孙子都排后边了,一心只想帮小闺女先过上好日子。

  所以张桂芬听到小闺女说这样更好看,她也立刻抛开惊吓,凑了过去仔细端详。

  “我看看啊。”张桂芬伸手摸了摸她的辫子,惊奇道,“你这头发怎么梳的,弄得跟叫花子似的?不过倒是怪好看的,头顶蓬得那么高,反倒让脸看起来又小了一圈。”

  林思珈很高兴,重新戴上帽子转了两个大圈,全方位展示自己的新造型,“衣服呢?”

  “这颜色穿你身上显白,白得跟发光似的,一点都不土气。”张桂芬看着小仙女一样的闺女,脸上不自觉露出了自得,纵容道,“既然你高兴,在家就这么穿也行。反正今天不用出去了……”

  说完,张桂芬就准备出去忙了,却被林思珈一句话拉回来,“我下午要出门的。”

  “下午跟谁?去哪里?”张桂芬折回来问。

  “跟宋厂。”林思珈笑眯眯的道,“他约我去看电影。”

  收到来自宋厂吃牛排的邀请,林思珈是心动的,但是为了不拖宋书记这位未来政/坛新秀的后腿,她还是忍痛拒绝了,上个月宋厂就去了一趟红房子,这个月再去,落在有心人眼里,难免留下个生活奢侈的作风。

  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她,宋致远自己应该不会踏入那个地方,不符合他的风格。

  林思珈只好安慰自己,再过几年,等吃西餐不再是土豪专属,她再痛快的吃回来。

  不去红房子,看电影就成了他们的首选活动。林思珈故意憋着没告诉家里人,就是想给他们一个“惊喜”,她妈果然很惊喜,都急得差点揪她的头发了,“你个小坏蛋,宋厂约你怎么不早说?还打扮得这么怪模怪样,存心出去吓人是不是?”

  林思珈后退两步,拒绝道:“你刚刚说我这样挺好看的,我不换。”

  “我又没拦着你,喜欢在家里过瘾不行吗,干嘛非要穿到外面惹人笑话?再把宋厂吓跑了,我看你怎么办——”

  林思珈心想堂堂宋书记,小心脏才没有他们想象的这么脆弱,平时那么个“道德模范”的架势,她稍微一刺激,都能上班时间向女职工表白,堂堂厂长顶风作案,可见骨子里也是个闷骚,她就算真办成女鬼,也未必能吓到他。

  再说了,如果谈恋爱的时候,他都无法接受她这点小习惯,还指望婚后对她百依百顺吗?

  林思珈的歪理再一次让林家人无话可说,主要是她放话,他们非让她换造型,她就不出门了,直接放宋厂鸽子。

  张桂芬他们一想,还没正式处对象就随便放鸽子,这是送命题啊,宋厂就算再中意他们珈珈,恐怕也忍不了她这任性胡来的性子吧。

  二选一,还不如就让她这么出去,人宋厂在北京上过大学,说不定见多识广的人不在乎这种小事。

  于是林思珈就抬头挺胸的走出了家门。他们的关系目前还没有曝光,放假的日子,不管是厂里还是厂外,都不方便,只能定在电影院外面碰头。

  正好林成山中午吃完饭,回店里的时候,骑车送林思珈一程。

  走出家属区,林思珈的新造型收获了一路的目光,有惊艳当然也有惊吓,总之都是回头率,林思珈骄傲的抬头挺胸,她打扮都是为了取悦自己,回头率越高她越觉得爽,不必关心路人惊艳之后将怎么评价她。

  林成山骑出工厂大门,又骑了一段距离,才美滋滋的道:“珈珈,你们这就是处上了吧?真没想到,宋厂有一天还要喊我哥。”

  “他不是已经喊过你林大哥了吗?”

  “嗨,我说的是当宋厂的大舅,啊不,是二舅哥。”林成山想起他这几个月帮妹妹张罗奔波,本以为钟晨是最好的选择,后面主动出现个条件更好的江屿迟,然而到最后,他妹妹竟是没让他插上手,自个儿就把厂里最优秀的单身汉宋厂给搞定了。

  他以前还觉得江屿迟挺有诚意,自从听了宋厂为妹妹做的事,才知道什么叫上心。反正放他自己身上,别说没结婚,就算是自个儿亲媳妇,他也舍不得把血汗钱让她去祸害。

  宋厂平时那么个聪明的人,现在大概是被他妹妹迷得神魂颠倒了。当然他站在妹妹这一边,就只剩下为她的争气而欣慰甚至是得意了。

  林成山喜滋滋的总结道:“还真像爸妈说的,你就是有别人没有的福气。”

  说话间,兄妹俩已经到了电影院门口。放假的日子,电影院外面也是人山人海,但是林成山坐在自行车上,地势高看得远,一眼就见到人群中的宋致远,兴奋的直挥手:“宋厂,我们在这儿。”

  林思珈偷懒没下车,身子刚好被她哥给挡住了,宋致远直到走近了才发现她,刚露出笑容,就注意到她那双又白又笔直的大长腿。他先是被白花花的美腿晃得眼花,回过神来便皱起了眉,这么短的裤子,跟内/裤差不多了,她竟然大咧咧的穿出来,简直、简直有伤风化。

  宋致远忍不住环顾四周,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周围的人好像都在看她的大腿。一群流氓。

  林成山不想当电灯泡,见证他们顺利会师后立刻道:“宋厂,你们帮我看下车子啊,我去买票。”

  上次在红房子的钱是宋厂出的,今天他没时间在这看电影,买两张票确实应该的。

  宋致远却拦住了他:“不用,林……二哥,我已经买好了票。”

  林成山停下脚步,他还没注意到宋厂已经改了称呼,而是关心的问:“是吗,几点的?”

  “还有半个小时开场了。”

  “那看完差不多三点半了?我三点多过来接珈珈。”

  宋致远看了林思珈一眼,拒绝了,“不用这么麻烦,我下午还要回一趟办公室。”

  林成山想想上个月珈珈跟宋厂回单位加班,也没人传闲话,这次应该也一样,就答应了,“那行,你们玩得开心,下次有时间我再陪你们。”

  林思珈一直没做声,林成山还以为他妹妹在对象面前,终于有了女孩子该有的羞涩,他就没在意,当然也不知道自己刚一走,他“羞涩”的妹妹就冲着宋厂秋后算帐了。

  “你刚才冲着我皱眉是几个意思?”

  宋致远一愣,没想到她眼睛这么尖,但也如实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你的裤子太短了。”

  周围人来人往,林思珈也不害羞,上前一步,几乎贴到了宋致远跟前问:“不好看吗?”

  宋致远不好意思再看她脖子以下的部位,脑海里却免不了想起之前看到的画面,那双腿又细又直,白得发光。

  确实挺好看的。宋致远耳根微红,但还是咬牙道:“太短了,再好看……也不行。”

  林思珈耳朵很尖的听见了整句话,满意的勾了勾唇,又往前凑了一点点,戏谑道:“可是大街上很多人穿得比这还短呢。”

  宋致远坚持原则,“她们是她们,你是你。”

  “天气这么热,短一点才凉快啊。”

  宋厂依然油盐不进:“那也不能这么短。”

  林思珈挑了挑眉:“你说要多长才行?”

  “最多露出脚踝。”

  “哼,老古板。”林思珈满脸傲娇的转身,一边往电影院门口走,一边理直气壮道,“我爱穿多短就多短,大热天的谁要像你似的长衣长裤。”

  “小……”宋致远紧紧跟在她身后,“珈珈,要不要买点吃的带进去?”

  林思珈也不是真的生气,闻言便停下了脚步,“买什么?”

  “旁边有人在卖瓜子花生爆米棒,你想吃什么?”

  正式处对象了,林思珈毫不客气的点了瓜子,又要求道:“我还想喝橘子汽水。”

  “我现在去买。”宋致远有求必应,“在这等我?”

  要求都得到满足的林思珈高兴了,笑容甜美的道:“我跟你一起去。”

  仿佛被这个笑容感染了一样,宋致远眼神也柔和起来,温声道:“好。”

  捧着瓜子和汽水进入电影院的林思珈又恢复了眉开眼笑,说来惭愧,这辈子第一次看电影,体验却不是很好,没有空调的电影院里又闷又热,宋致远选的又是她最不赶兴趣的那种手撕鬼子的片子——看电影院座无虚席的模样,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没得选择,只剩这场还有点票卖。

  于是电影前半场,林思珈一心嗑瓜子去了,后半场瓜子磕完了,无所事事的她开始骚扰身边的人,趁着电影院里黑漆漆的,她凑到宋致远耳边道:“宋大哥。”

  女孩的声音又细又柔,几乎贴着他的耳朵吹气,本来就没多关心剧情的宋致远立刻就被她吸引了注意力,声音极低的回应道:“怎么了?”

  “你想不想牵牵我?”

  宋致远呆若木鸡,还没反应过来,一只小手已经灵活的凑过来,准确无误的塞进他的左手。他下意识握住,这只手比他想象的还要细嫩,就像豆腐一般,他忍不住紧紧包裹在掌心,却又怕不小心把她捏坏了。

  明明电风扇就在头顶呼呼呼地扇着,宋致远却热出了满头大汗。

  作者有话要说:停水一天了,我以为是台风登陆的原因,就没在意,晚上还没来水才开始方了,在小伙伴的提醒下打了水业热线,人家告诉我这片小区一切正常,可能是物业的锅,也可能是我家特殊情况,然而物业六点就下班了,宝宝今天怕是要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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