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再遇冉羽熙
昨天的章节名为下集预告。。。好吧。其实是技术性错误,捂脸~~~下次注意。。。。正因为菊花放下了,所以刘曦大婚,她是会去滴,只是会躲远点,不让刘曦看到,顺便,再去看望寒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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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从何时开始,刘曦对我的情不再单纯?即使我与他一同长大,都没有察觉,真当是当局者迷。
“太后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她比我发现地更早,她曾经警告过我,不能让刘曦知道我是女儿家的身份。可是,他还是知道了。”我不禁感叹,只怪自己当时只顾寻找自己的幸福,忽略了皇后的深意。
“天朝初定,刘曦根基未稳,朝中势力也被分割,所以刘曦和寒珏必须兄弟同心,相互扶持。我的存在。是他们的阻碍,从大局考虑,太后便派人暗杀我。说不恨她是假的,再怎样,也不用出杀招,太狠了。真是斩草除根呐……”
“那你打算如何?”雪铭恢复了平静,他的这份平静恰恰预示着他动了杀念。
我笑了笑:“找个机会回去吓吓这老太婆,告诉她我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她的儿子,我不稀罕。”
“呵,你还是这么胡来。”雪铭刮了刮我的鼻子,“不过,机会来了。刘曦两个月后大婚,女皇不日便会启程,不如你与女皇同行?”
“刘曦大婚!”没想到雪铭居然给我带来这么一个惊人消息。是啊,两个月后,刘曦就二十了,也该成婚了。
“我这次来除了看你,就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你,相信天朝的请柬很快也会到鸠摩罗的手上。秋苒,你与刘曦从小一起长大,我认为……你心中若是真的放下,便应该去,也该去看看刘寒珏。”
雪铭说罢平静地注视我,是啊,刘曦大婚。于情于理,我都是应该去的。就像雪铭说的,若是真的放下,便应该去再次面对他们。只不过我会站在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些与我一起长大的殿下们。
“女皇出发前,我会派人来接你。与女皇同行,我会比较放心。”
“和女皇一起啊……”我皱起了眉,与女皇一起,而且这么突兀,有些变扭,“我和女皇不熟,你去不去天朝?”如果有雪铭同行,那还稍微自然。
雪铭抿了抿唇:“因为女皇要去观礼,所以我就要留在女儿国。”
“啊~~那我还是跟着鸠摩罗吧。”至少我跟鸠摩罗熟,他去天朝,必然会带上文修,说不定还会带上一个王妃。
雪铭点了点头:“也好,跟着鸠摩罗也安全。不如你回来的时候,便跟女皇一起回来吧。”
“这……倒是可以。”正好在天朝跟女皇培养培养感情。没想到在傲鹰国的日子,越来越少了。而刘曦的大婚,也等于推迟了我和雪铭的婚事。
傲鹰前往天朝。路程不短。当初我从天朝来到傲鹰,用了四个月。但是,当时行走大师和明心走的都是偏僻的小路,可以说是绕了一大圈,再加上带着我这个残疾,自然走不快。
听说如果走传说中的那条通商古道,可以将时间缩短为一个半月。可惜,时间太久,没有人再熟悉那条通商古道了。
下午遇到文修时,我很尴尬,文修似乎也有一点,白白的脸有点红,总是不敢将目光放在我的身上,更多的,是看着雪铭。而雪铭的神情一如往常地平静,那份气度,让文修总是露出另一种钦佩的目光。
因为雪铭对文修的发明很感兴趣,所以一个下午,我们都在观赏文修的发明。之间我想到了今天还没去看过踏雪,就去了马棚。
没想到文修的那匹叫小卡的马跟文修一样很害羞,竟是站在角落,远远地不敢靠近踏雪。踏雪倒是显得大方平静,只要不跟夜刹在一起,她和任何一匹马,都能和睦相处。
踏雪似乎还很喜欢小卡,有时会主动走到他身边,小卡就会低下头,不敢看她,就像害羞时的文修。
雪铭走的时候。我和文修一起相送,正好看见一匹快马从远处而来,风尘仆仆,穿的是天朝信使的模样,雪铭看了一会,平静地注视我,我释然一笑,好朋友的婚礼,自然要去观礼。他们就像我的孩子,我对他们始终都会有一分牵挂。
走在喧闹的夜市上,文修一直没有说话,这很反常。两边的酒馆里都坐满了人,苏丽城可谓是真正的不夜之城。
“雪铭他……是妹妹的情人?”他终于问出了这个憋在心里已久的问题。我点点头:“恩,而且是未婚夫。”
“未,未婚夫……”他低下了头,语气显得有些颓废,“妹妹要嫁人了。”
“是的。”
“那是雪铭到傲鹰,还是妹妹去女儿国?”他侧过脸注视我,认真的神情似乎这个问题对他来说,有很大的意义。
我只有抱歉地看着他:“文修,对不起,傲鹰的饮食,我真的不习惯。所以我会去女儿国。”见他眸子里带过一丝哀伤。我立刻说道:“但文修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大哥,你可以来女儿国看我,我也会常来傲鹰看你的。只要鸠摩罗不跟女儿国打仗就行。”
我这句话说完,文修便笑了。今天的他,似乎比往日都要成熟一分,或许因为我这个妹妹即将嫁人,他的心境,也便随之发生了变化。
“昂——昂——”两声分外嘹亮的驴叫引起了我和文修的注意,很少有驴子能叫那么响。我们朝那驴子看去,它拴在玫瑰酒馆的门口。全身银灰,毛发柔顺而鲜亮。最为有趣的是,他的双眼周围有一圈白毛,而且成半月型。这是笑眼,也就是让人感觉,他总是对着你笑。
“昂——昂——”他又叫了,原来是两位曼妙的女郎走过他的面前,他笑眼半弯,朝他们嚎叫,小小的眼睛眯起,竟是透出了一分骚媚。
漂亮的女人因为他的独特而觉得有趣,纷纷上前抚摸他,他就趁机在她们富有弹性的胸口蹭啊蹭,如同撒娇。逗得那些女人都咯咯大笑,直说这驴子有趣。
“妹妹,你看那驴子,看见美女就叫。”文修也觉得好玩,他对任何新奇的现象和事物都感兴趣。
就在这时,从玫瑰酒馆里懒洋洋地晃出了一个人,他高挑地身形裹在具有傲鹰国特色的白色斗篷之中,只露出一张笑脸和他唇角的一根烟杆。
在那一刻,我怔住了身体,真的……是他:冉羽熙!
他的笑容一如从前地媚,只是那双眼睛似是多了些东西,变得更加真实,如同,他的躯体内,终于有了一个灵魂。
远远看去,尽管他似乎没有任何改变,但是给人的感觉,却与当初不同了。这种感觉很微妙,难以解释,就像是,他活了。尽管他的脸上有着未剔除干净的胡渣,带着长途旅行者的疲惫,但是,他有了生气。是真正的生气。
“**,你又在勾引这里美丽可爱的姑娘了?”他懒懒地斜靠在玫瑰酒馆的门口,叼着烟杆取笑他的毛驴。
那毛驴也是极通人性,仰起脖子,发出一声长啸:“昂——~~~~~~~”那叫声最后竟还拐了弯,就像是女人撒娇:恩~~~~
立时,围着毛驴的女人们都大笑起来。冉羽熙便笑道:“可爱的姑娘们,你们越是开心,我这好色的驴子就越来劲。”
“哈哈哈,真有趣。”
“哎,看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姑娘们开始对驴子的主人:冉羽熙产生了兴趣。冉羽熙笑着点点头,行了一个傲鹰国的礼节:“不知我是否有幸能请众位美丽的姑娘进去喝一杯呢?”
傲鹰国的女人本就性格开放,见冉羽熙邀请,当即开心地携手进入玫瑰酒馆。冉羽熙起身笑看自己的毛驴,没想到那头毛驴竟然有些生气,好似冉羽熙抢了他的风头,他吃醋。
“别不开心,过会就叫人给你送酒来。”冉羽熙用烟杆敲了敲毛驴的头,立刻,那毛驴又美美地笑了起来。
“真有趣。”文修在冉羽熙返还酒馆时,发出一声感叹,拉起我的手,“妹妹,我们也去玫瑰酒馆会会那个人如何?”
看着文修激动的神情,显然他已经对冉羽熙产生了兴趣,我笑了笑,佯装疲惫地垂了垂肩:“我现在只想回去洗个澡,你去吧。有好玩的事回来告诉我。”
“恩,好!”文修就这么扑入了玫瑰酒馆。如果他知道他感兴趣的这个男人,其实做的是人肉勾当,不知道他会如何?呵,说不定文修还是照样会扑过去,只要卖的不是他。
在雪铭离开后,我就开始整理手上的工作,然后开始进入慢慢地扫尾。让我奇怪的是,文修第二天没来叫我吃早饭。起先以为他可能因为我有了男人,而有了改变。可是当我去他房间的时候,却空无一人。
回头问老白,老白也说没看见他。难道昨晚一夜未归?冉羽熙虽然是做人肉买卖,但相信以他的眼光,还看不上文修。而且,他只身在外,也不可能造次。难道,真的是文修跟他搭上了,两人聊了一个晚上?
哎,文修啊文修,你真是不知道自己在跟怎样的人打交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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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回天朝,是为天朝的事画上一个短暂的句号。之后,菊花便进入女儿国,开始她做做公务员,娶娶小侍郎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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