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德拉斯第二个遇到的,是某个正搂着妹妹,准备回武警大队的家伙。
为了不太早暴露,某人是穿着大披风带着大墨镜的,所以班德拉斯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可对方却一眼就认出了他。
嗖,黎军一把拽着简小敏钻入了小巷,女孩想问,却被他死死捂住了嘴。
“班德拉斯?这家伙怎么会来这?锋殇居然请来了他?”黎军满脸愕然,却突然眯了眯眼道:“那小子的战场虽然找好了,但战斗目标还待定呢,如果是这货的话……”
“哥哥在说什么呀?这家伙是谁?”简小敏满脸迷惑,黎军却只是怪笑不答,反而摸出手机发了个短信出去,同时发给了两个人。
于是,班德拉斯就遇到了第三个人,一个突然笑眯眯出现在他眼前的人,一个帅到惊天地泣鬼神,帅到妖异,帅到让人都分不出他是男是女的家伙。
“嗨,没想到啊,锋殇居然连你都请来了,怪不得有信心打这一战呢。”血狐嘿笑道。
班德拉斯的脸色却很难看,第一,因为他讨厌比他帅的人,何况血狐还比他帅很多很多,第二,他又瞄了瞄锋殇给他的名单……
那一刻,班德拉斯在叹气,其实他最不想赚的就是血狐这笔钱了,因为实在太少,只有两亿,而且很难赚,毕竟这货现在可是杀手界的NO。
班德拉斯根本不明白锋殇是怎么想的,NO胡夏有十亿,一个不知名的小鬼都有五亿,血狐这堂堂NO却只有两亿!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锋殇不希望班德拉斯单独杀掉血狐,因为那会逼急我,他只说如果可以的话,两个人都杀掉才会奖金翻倍。
这也说明了班德拉斯真心不想和血狐交手,他闷闷的瞄了瞄对方,突然做了一个很古怪的动作,扭头就走。
“不值钱的货,老子不想和你动手。”班德拉斯撇嘴道。
“喂喂,不要这样好吗?”血狐郁闷的都快哭了,他怎么就不值钱了?身形一展就闪到了班德拉斯的面前,虽然这货不想招惹他,他却很想招惹对方呢。
“哎……”班德拉斯开始叹气了,看来今晚注定他这外块赚不了多少的,和血狐交手的话,班德拉斯知道就算自己能赢,也绝对会消耗很大,再没机会去赚其他的钱了。
其实,班德拉斯想错了。
血狐才不想管班德拉斯的赚外快计划呢,甚至不想和这家伙多废话,匕首和枪齐齐拔了出来,身形弓起严正以待。
“那就,先见识下你的瞬闪吧。”班德拉斯无奈道,一把扯下背后的包,又身形急速的朝后退了回去。
退?血狐愣了愣,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战斗刚开始就急速后退,正常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前冲发动攻击吗?就算不擅长进攻的也会先出手试探下敌人的实力吧。
难道是害怕?不可能,血狐虽然对实力很有自信,但也不会天真到以为对手因为他是NO就怕了他,要知道三大保镖……其余两个可以说都比血狐强。
席德洛夫不用说了,那是轩皓霆级别的老变态,而黎军,血狐那晚曾试探过,两人的实力差距很小,但严格说起来,黎军还是比他稍稍占优一丁点儿。
班德拉斯的实力呢?血狐不知道,他只感觉这家伙……着实有点古怪,不仅是一开始就后撤的动作,还有背后那个包,那里面居然装着把霰弹枪?
艾奇逊AA-1,这算是世上最好的霰弹枪,可问题是正常的杀手和保镖,都不会选择使用霰弹枪对战,因为灵活度比手枪差太多了,而且需要同时用掉双手。
几乎九成九的杀手,都喜欢单手枪加单手匕首的组合,能远能近能中程,崔妍的双手枪算是特例,而保镖的话则稍有不同,因为保镖用匕首的不算太多,大多选择双手各一把手枪,比如黎军就很喜欢这样。
可不管是保镖还是杀手,战斗一开始,甚至还是一对一的战斗,就直接使用霰弹枪的……就连慕一天都不会这么做,他比较喜欢用手雷和微冲开局,连古依娜都不会这么做,那老女人喜欢躲在暗中用火箭筒瞄准你,或是直接伪装近身。
“霰弹枪?你是想把我轰成碎片?还是太小看我了?”血狐冷笑道,弓起的身形瞬间展开,如电般朝班德拉斯扑去。
他不是正面扑出的,而是避开了霰弹枪的攻击轨迹从侧面发动袭击,班德拉斯退的很快,但比速度?血狐真心不想太骄傲。
何况班德拉斯双手紧握霰弹枪,维持着正常瞄准射击的姿势,这资质最适合瞄准,也能最大限度的减轻枪械后坐力,但却有一个很大的缺陷,用肩膀夹住枪托的同时,动作着实太僵硬了,血狐几乎可以肯定班德拉斯的动作灵活度完全不如他。
果然,血狐扑上去了,班德拉斯根本来不及扭动身形,但却……
一抹冷笑突然浮现嘴角,班德拉斯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血狐,扭动身形?其实他根本不需要的。
轰,那是某人猛然跺地发出的巨响,也是某人依旧在后退,却突然改变了后退方向,血狐愣了愣,他扑空了?紧接着,他就看到了那个黑洞洞的枪口依旧从侧面太阳穴对准着他,砰的喷出了火舌。
这一枪,血狐几乎是拿命去躲的,他根本没有落地,根本无法再次发动瞬闪,所以他只有在空中猛地扭动身形,打着转的飞了出去。
子弹擦着血狐的身子轰了出去,甚至弹片已经擦破了他的背脊,带出了数道血线。
“居然还能躲得开?NO血狐果然很强嘛。”班德拉斯冷笑道,身形依旧在后退中,却在距离达到五米时停下了动作,冷冷瞄着血狐。
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还有第三个人在场,一定会目瞪口呆的问出这句话来,因为那攻防速度转变的太快,根本看不清楚。
正常人的眼睛,怕是只能看到血狐扑上去了,然后……然后不知道怎么他就受伤了,甚至就算是一些小高手,都看不出关键那一秒发生的事。
血狐却死死盯着班德拉斯的双腿,他看清了那动作,看清了关键时刻的一跃,又或者说双腿弯曲的猛地一弹,那动作……
很像瞬闪,但却截然不同,血狐的瞬闪是模仿野兽扑击,身形弓起再猛地弹出,利用极限化的速度冲向对手,让敌人根本无法防御,甚至反应不过来的技能。
而班德拉斯的双腿也是弓起的,但却不是扑击,而是在后撤中突然间弹跳,血狐确实很快,班德拉斯也承认自己持枪时动作僵硬,根本来不及扭动身形来抵御这家伙的瞬闪,但问题是他不需要扭腰,他扭的是整个人。
借着那一弹,瞬间拉开和血狐的距离,也借着那一弹,猛地改变后撤的方向,让血狐的瞬闪完全落空,甚至借着那一弹,身形在空中急速转了半个圈,把枪口依旧指向了血狐。
这很强吗?其实不是……其实血狐感觉班德拉斯的动作很普通,甚至有些可笑,因为他弹起来的时候,那模样很像林正英电影里的僵尸。
可就在那可笑的动作中,血狐发现了一件让自己很愕然的事,首先,从战斗开始到现在,班德拉斯的枪口始终对准了他,不管他的进攻是从侧面还是正面,班德拉斯都能借着那一弹而瞬间把攻击轨迹改变,就仿佛……就仿佛锁定了似得。
还有,从战斗开始到现在,班德拉斯和血狐的距离始终维持在五米,不近不远的五米,血狐的瞬闪极快,可扑出后却根本没有改变两人的距离。
“看出来了?”班德拉斯嘿嘿一笑道:“我们这些做保镖的不像你们这些杀手,没什么了不起的绝技,只是擅长某些战斗模式罢了。”
“你应该认识黎军吧,这家伙擅长防守反击,我却不一样,我的防御力和他没得比,但我所擅长的嘛……控制!还有锁定!”
“无论你多快,我都可以把我们的距离控制在五米,不会多也不会少,而且无论你多快,我也都可以把枪口锁定你,除非你彻底消失不见。”
“现在你明白我为何喜欢霰弹枪了吗?哈!五米距离的锁定,霰弹枪根本是无敌的。”班德拉斯狂笑道。
“见你的鬼去吧,吹牛不打草稿的白痴!”血狐气结道,在瞬闪面前想要控制距离?这根本是在开玩笑,他刚才的速度根本不是极限,何况想要锁定他?做梦吧!
深深吸了口气,血狐没有再跃出,而是开始不断的小跳,像跳踢踏舞似得不断踢着地面,发出轻轻的咚咚声。
然而那声音却突然的加重,也就是在那瞬间,血狐仿佛整个人消失了一般。
绝?不,那是瞬步,速度飙升到极致的瞬步,那五米的距离在血狐面前,根本连一秒都不需要就可以跨越,甚至一秒钟足以让他冲出超过五米,从班德拉斯的身前冲到他背后,顺势一枪轰碎他的脑袋,顺势一刀劈断他的脖子。
可这次的瞬步并没有能达成血狐的目标,因为在他冲出去之前,班德拉斯冷笑着说出了几句话。
“你很强,速度是我见过最快的,可惜你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因为太快了,所以连你自己都无法把握身形,就是因为无法把握,所以你的攻击路线永远是单一的,而我……”
那句话尚未说完,血狐就冲了上去,却再一次的愣住了,因为那把霰弹枪依旧从侧面锁住了他,依旧是太阳穴,班德拉斯在冷笑,两人之间的距离依旧是五米。
轰,霰弹枪再一次喷发了火舌,这次还是连发模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