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曾率军与曹魏军团大战于合肥,其时魏军统领乃大将张辽张文远,此役张辽血洗东吴,威震逍遥津,杀人盈野,可止江东小儿夜啼。
当时能与张辽对抗之将,数遍东吴诸将军,也仅有甘宁甘兴霸一人。
孙权被张辽重重围困之际,幸得甘宁率军杀到,马踏逍遥津,护着孙权杀出张辽布下的十面埋伏,保得孙权死里逃生。
孙权当时曾言:“孟德有张辽,孤有甘兴霸,足相敌也。”
连曾经白衣渡江袭杀了关二爷的名将吕蒙也曾感叹:“天下未定,斗将如甘宁者难得,宜容忍之。”
甘宁这货粗野凶残,暴躁嗜杀,甚至有过公然违抗军令的情况发生,所以才有吕蒙宜忍之的判语。
但是甘宁身上的优点同样鲜明,他开朗豪爽,有勇有谋,轻视钱财,敬重士人,厚待士卒,并深得士卒拥戴。
是以他的部曲才会骁勇善战无往而不利。
要说林峰对东吴诸将的印象,除开周瑜、鲁肃、吕蒙、陆逊等顶级帅才之外,冲锋陷阵的猛将之流,当首推甘宁甘兴霸。
此番前来江东挖墙角,甘宁自然也是他心慕已久的目标之一。
如今猛然间听到甘宁的消息,自然而然地将邓四鞋的恶行抛到了脑后。
“小四站住,适才所言的甘老大,你可知他近日的行踪?”
邓四鞋现在听到林峰说话,就条件反射浑身哆嗦,委实被林峰的狗脸吓出了毛病。
“回公子爷,甘老大在大江两岸从来都是一口唾沫一颗钉,说到做到,却在放话取我性命之后失了手,自然恨我入骨,我也从来不敢打听他老人家的消息,生怕一旦被他知晓了我的下落,再次发动大江之上所有的游侠儿千里追杀,到时我的小命定然无法保全,死无葬身之地。”
林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等邓四鞋离开船舱之后,这才扭头望向周泰、蒋钦二人。
“幼平,公奕,你们二人可知晓甘老大的行踪?”
蒋钦苦笑:“林大哥,我此番来找幼平,便是想与他搭伴去寻甘老大入伙,只可惜甘老大终日巡游于大江之上,恰似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们也不过想去碰碰运气罢了。”
这样啊,林峰挠挠头皮,甘宁这员悍将必须尽快入手,算算时日,也就这两年的时间,他就要厌倦江湖生涯,准备入仕。
万一投入刘表麾下,到时候再想拐带甘宁回转平原,可就不太容易下手。
毕竟由于林峰小翅膀的扇动
,此时的东汉末年变动太大。
原历史上甘宁不受重用,是因为荆州刘表要实力有实力,要名望有名望,同时其余各路诸侯要么分别打得焦头烂额,要么体量弱小还处于发育期,无人敢上荆州地面讨野火。
是以处于和平阶段的刘表并不会特别重视甘宁的投靠,而甘宁也因为没有战火纷飞的舞台给他表演的机会。
这才是最终甘宁不受重视,转而投入孙权帐下的最重要原因。
眼下曹大白脸无力在北方继续折腾,不得不把目光转向江南一带。
而孙策幼虎初啼雏鹰试翼,在周瑜的辅佐之下欲与曹大白脸联手搅动扬州风云。
界时荆州必然无法独善其身,江南一带有得是仗打。
可千万不要让甘宁借机在刘表麾下成长起来,到时候墙角没挖到,反而凭空在战场上给自家竖起一堵叹息之墙。
嗯,招揽甘宁之事必须要列入议事日程。
等把寇封这小子打一顿,收为第三弟子之后,就沿江西进,务必把甘宁甘兴霸收至囊中。
看到林峰再次陷入沉思之中,周泰与蒋钦相互对视一眼,蹑手蹑脚地溜至后舱,继续找典韦、许褚较量武艺研讨枪棒去也。
丁奉被关平押着穿上一身劲装,着上鞋袜,顿时感觉浑身上下到处都不自在。
这孩子野惯了,光着身子是么的巴适,裹上一身衣服成什么样子?
气得关平在丁奉的脑瓜皮上噼里啪啦就是一顿巴掌。
又硬按着丁奉给他梳头。
丁奉大概从小到大就没人给他梳过头,虽然整日里水里来水里去,并没有搞到灰头土脸,但积攒了不知道几年的头油却将发丝板结成一绺一绺的,用梳子几乎梳不开。
等到关平胳夹着丁奉的脑袋又给他洗了个头之后,才能顺利地梳起发髻,包上青灰色的锦缎头巾。
这一番打扮下来,原来那个野猴子不见了,再次出现在林峰面前的乃是一位精神小伙儿。
林峰很满意地拍拍丁奉的肩头:“好小子,果然是一表人才。以后你就跟着你大师兄,先把之前在贼窝里染上的一身匪气去去,等回到家里,我再找时间好好教练你的武艺。”
丁奉委屈的点点头,他并不想跟着关平,大师兄仗着比他武力略高,一天到晚净欺负人,刚才洗头的时候,就差点儿把他的头发给一根根都薅下来。
只是丁奉的小心思里有个根深蒂固的概念,师父师父,既然有个父字
,就要当爹一样敬着,那当爹的说话了,当儿子的可不就得听着呗。
丁奉现在还不知道他这个师父的真正身份,等到日后他凭借着林峰二弟子的身份,统兵挂帅,跃马纵横,攻城拔寨,驰骋天下之际,方才知道此番巴河之上的际遇是何等的幸运,何等的传奇。
没过一会儿,船老大战战兢兢地前来送晚饭,这一下午在他船上打得热火朝天,刀光剑影,做为一名普通人,平日里哪见过这个呀,他已经把林峰当成了大江两岸首上的顶级大佬,不然能把最近在巴河上兴风作浪耀武扬威的踏浪金刚丁破壶给吓得落荒而逃头也不敢回吗?
看到船老大端来的大盆炖肉,丁奉的眼珠登时就不会转了。
跟着丁破壶当河匪,平日里确实少不了肉食,毕竟当贼的人都不会攒钱,全是有一个就想花俩儿的主。
但是想如同林峰他们这般一顿二十来斤炖牛羊肉这么过日子,那根本不可能,当贼的能有多少钱?隔三差五吃顿肉就算不错了,平日里一般都是吃饱就当过年的。
林峰有钱,并不在乎日常花费,他的身边尽是些顶级武将,能打之人一般都能吃,不吃肉哪来的力气打仗?
是以船老大自从接了运送林峰等人前往沙羡县城的活计,那是真如掉到蜜罐里一般。
每顿饭都要炖上一大锅肉食,肉块林峰等人吃了,肉渣肉汤怎么办?
都便宜了船伙儿们呗。
这家伙,平日里过年过节才能见到肉腥,林峰等人上船之后,船伙儿们天天都能喝到肉汤,就算是野菜团子就肉汤,那也是人间无上美味好不好。
船老大更是奢侈,汤底的肉渣都是他一个人的。
虽然肉渣都是些瘦肉丝,比不得大肥肉块子来得香,但那也是肉啊,谁家过日子顿顿能吃上肉,现在船老大都感觉当上皇帝也不外如是。
连船伙儿们都吃得恨不得咬掉舌头,更何况是丁奉?
好家伙,半拃厚的大肥膘子,小家伙吸溜吸溜嚼得顺嘴角往下流油,连许褚递过来酒囊都摆手拒绝。
有大肉块子吃,谁傻啊还去喝酒。
丁奉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令围观的众人都哄笑起来,船舱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货船便在这哄笑声中,飞快地沿巴河西上,迅速地直奔目的地沙羡县城而去。
一路之上,再无其他变故,初平三年五月二十日这一天,林峰一行人抵达沙羡码头,弃船上马进入了稀稀拉拉街面上没有几个人的小县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