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捡来的新娘子(大章)
追逐谈何容易。
河阳城四面八方,只要稍有偏差,就会谬以千里。
况且,金钗儿除了身份以外,他们一无所知,为了诸多的未知去耗费时间,肯定得不偿失。
曾书书随即想通了这点,祭出轩辕剑跟上。
初时,他还对虎皮鹦鹉有些喜爱,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发现它只会骂街和各种荤段子,一点都不可爱,索性出手制住了它的喉舌。
一如金钗儿当初所做。
长路漫漫,好歹有人相伴。
两个人一起赶路,好处就是不会感到寂寞,哪怕随口闲聊两句,也是一件幸事。
除了闲聊,杜必书顺路去了两个地方。
其一,自然是桑榆镇。
桑榆镇外,那处茶寮还是一片废墟。当地镇民只是草草收敛了三个枉死者的尸首,对这处不幸之地避而远之。
连茶寮老板都不敢留在这里,换了一个地方讨生活。
时间一长,自然也就荒废下来。
在倒塌的茶寮废墟中,他翻到了幽姬留下的东西。
一套品相不错的中品阵盘,就埋在他们初次相见的那张方桌所在的位置。
地面以下三尺,且以厚厚的一层油纸包裹。与阵盘一同放置的,还有一页记录布阵方法的金箔。
小混元弥天阵。
一种用于困敌惑敌的小型阵法,制造各种幻象和迷宫,足能拖延一段时间。
相比于蔽日浮云阵,小混元弥天阵就如同一个升级版,而且多了幻阵的功能。
阵法一类的宝物,在修炼界可算相当稀缺,至少曾书书表现得极为羡慕。
另一个地方,则是那处半废的驿站。
距离上次来到驿站,已有月余。
坍塌的茶棚和破损的木屋,早被修葺一新,几乎瞧不出旧时的痕迹。
新来的驿卒是一个中年人,左臂齐肘而断,可龙行虎步,一看就是行伍出身。
茶棚中无人,中年驿卒正抓着抹布擦拭桌凳。
在稍远的隐蔽处,杜必书二人收剑走出,走向驿站茶棚。
“杜师兄,你来这里干嘛?”曾书书瞧了瞧渐近的茶棚,神情古怪,“千万不要说,这里还有人给你留东西。”
杜必书闻言苦笑:“这里? 是我欠了人家的东西。”
其实,欠的不是东西? 是一条命。
一月前,如果没有牛老爹的拼死阻拦? 他有大概率重伤? 乃至丢掉小命。
吸血老妖的手段,果真诡异难缠。
当日,他还是想得太过简单,以为重伤的魔教妖人就可随便欺负。
事后,杜必书翻看过战利品? 在那血迹斑斑的兽皮上,发现了《吸血大法》的不少歹毒禁术。
其中的一些血祭手段? 绝对能轻松要了他的小命? 只是损耗大量的精血。
牛老爹插的那一刀? 真是帮了大忙!
“欠了别人?”
曾书书还待细问,两人已走到中年驿卒的身前。
“这位大哥? 打听一下? 上任驿卒牛猛你认识吗?”杜必书主动抱拳。
“你是谁?”
中年驿卒一愣,眼中泛起警惕。
“一月前,牛老爹为了救我? 被奸人所害? 这次是过来祭拜还愿的? 顺道给他的儿女嫡孙一些补偿。”
没有虚言敷衍,坦诚相告。
中年驿卒神色一黯,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对方的话。
能知道牛猛的家庭情况,肯定是熟人;而且直觉告诉他,来人所说的句句属实。
中年驿卒侧身指着一条山坳,语气深沉回答。
“牛大叔和阿黑的尸体都被运回了牛家村,由他的儿子埋在了村后坟地,你顺着这条山路一直走,大概三十里路,就能到牛家村。”
阿黑,正是牛猛所豢养的大狗,被吸血老妖的骷髅法宝追上吸干了血。
杜必书抱拳谢过,转身往那条山坳走去。
曾书书连忙跟上,听过两人短暂的交谈,心中更觉得好奇。
中年驿卒遥望两个陌生人离去,最终慨然一叹,抓起抹布继续擦拭桌凳。
……
在绕过山坳后,杜必书和曾书书再度御剑赶路,不到半个时辰,就见到了一处规模颇大的村落。
这里,就是牛家村。
收起仙剑,两人继续步行进村。
只要遇到一两个村民,稍稍打听,肯定能找到牛猛的儿女。
甫一进村,还不等他们打探消息,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锣鼓喧天,随后又是鞭炮脆响,好像哪家正有着婚嫁的喜事。
有婚嫁喜事,村民肯定不少。
杜必书与曾书书互视一眼,心中的想法出奇一致,循着喧嚣走了过去。
……
一处简陋破败的夯土房前。
近百村民围拢了一圈,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踮着脚尖或隔着缝隙往院中张望。
七八个臂扎红带的汉子,卖力地吹唢呐、敲锣、打鼓。村中的孩童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不时丢出一两个小炮仗取乐。
院中,一对新人披红挂彩。
新郎高高壮壮,面相憨厚,胸戴红花;新娘身躯娇小,大红盖头遮住了容颜。
“新人一拜天地!”
兼做司仪的鼓手高喊致辞。
新郎、新娘杵在场中,谁也不动弹一下,尤其新郎只顾着咧嘴傻笑。
“傻彪,你倒是搀着新娘子啊!”一个看热闹的村民连忙提醒。
“哦哦!”
新郎憨憨一笑,忙不迭去拉那新娘子的手,还将一个草垫放到她的身前。
等新娘盈盈跪下,他才扑通一声膝盖着地,额头在坚实的地面砰砰磕头。
“傻人有傻福哩,天上还能掉下个漂亮媳妇!”围观人群中,一人羡慕说道。
“是哩是哩,俺咋没这个好运?”
“就你!天天在村口抠脚晒太阳,放屁还得脱裤子、怕窜稀脏了裤子,庄稼也都荒废了,还指着媳妇上门?”
“滚!那也比你强,天天回家跪搓衣板!”
“哈哈哈……”
四周的村民,顿时哄堂大笑。
乡里乡亲之间的言语挤兑,可都没有恶意,也将婚礼的气氛渲染得更热烈。
杜必书二人凑到近前,悄无声息站在村民们的身后,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这种热闹的乡村婚礼,令他们耳目一新,大觉有趣,脸上不由多了几分笑容。
两人的目光扫到场中,慢慢聚焦在新娘的宽大喜服上。
双目急缩,笑容一敛。
因为——
在新娘叠在小腹的双手拇指上,各有一枚青玉扳指,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杜必书不敢确定,偏头看向身畔的曾书书,以眼神询问示意。
在得到肯定的回应后,他手掌一翻,取出了摄魂盅。
曾书书摸出了一把银白折扇,也做好了出手的准备。
认出新娘身份的,不止他们两个,就连被禁言的虎皮鹦鹉都抖了一个机灵,频频拍打翅膀。
“新人二拜高堂!”
司仪再度致辞。
一个年近七旬的驼背老者,在两个壮小伙的搀扶下,坐到夯土房的门前。
新郎立刻傻笑着转身,这次倒是没忘记搀扶新娘。
“傻彪父母都走了,老族长愿意给他主婚,真是好大的面子哩。”
“还不是傻彪为人热情,平时没少帮大家。”
“是啊!对了,大宝,妞姐,猛叔该过末七了吧?”
“嗯!”一男一女齐齐回应。
“你俩靠后点,免得沾上喜气,祭奠时再冲撞了猛叔的魂灵!”
听闻此语,杜必书不由偏转头颅,看向人群中说话的三人。
并肩站在一起的一男一女,面容哀切,左臂各箍着一条宽宽的黑带,隐约还能看到一个‘孝’字。
结合刚才听到的话,定然是驿卒牛猛的一双儿女。
杜必书记住两人的样貌,又回头盯着盈盈跪拜的新娘。
若真是金钗儿,她又是在搞什么鬼。
难道她刚扮完青楼女子,又来体验一把乡村新娘的滋味?
还是说她一刻都离不了男人?
搞不明白!
曾书书同样搞不明白。
甚至,在看到傻彪憨厚丑脸的一刹那,有了那么一丢丢的嫉妒。
金钗儿与他逢场作戏,可也有过肌肤之亲,现在却要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这种嫉妒一闪而逝,曾书书自己都觉得可笑。
“新人夫妻对拜!”
司仪三度高喊,声音骤然拔高,将整个仪式推进至高朝!
“傻彪,别愣着啦,赶紧磕头!”旁人又是催促。
“是嘞,要不,新娘子可不算过门!”
一对新人循规蹈矩完成了最后一步,在四周村民的恭贺和哄笑声中,被推搡进了简陋的夯土房。
仅仅过了一会儿,新郎又被喊了出来,陪着大家张罗小院中的流水席。
只见他一直在憨笑,手掌不停摩挲胸前的大红花,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
院外聚集的村民陆续散去,有的走进院子落座,有的暂时回家等候,流水席要持续到傍晚,直到闹洞房为止。
箍黑孝带的一男一女,默然转身,远离了这处喜庆的院落。
杜必书沉吟片刻,又瞧了瞧安静的夯土房,还是决定去找牛猛的家人。
“曾师弟,我去去就回,你看好了她!”
“没问题。”
曾书书正色点头。
在得到确认后,杜必书加快速度,追上了离开的那一男一女。
杜必书并没有兜圈子,而是直接相询:“冒昧打扰一下,请问二位可是牛猛的亲人?”
被唤作大宝的男子点点头,目有疑惑,抬臂止住身畔女子的开口。
“没错,你是?”
“我是来自青云门的修道者,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杜必书当即将自己的来意说明,也将驿站当日发生的事简略讲述,过程虽有删减,但出入不大。
无非就是,当日牛猛仗义援手救了一命,可也被奸人所害。而且,他将吸血老妖被杀的事一并告知,也算为牛猛报了仇。
说罢,他看向牛大宝身边的女子。
在刚才讲述的过程中,杜必书发现,两人面容俱浮现哀痛难当的神情,眼角泪光闪烁。但是,这名女子只是抓住牛大宝的衣袖,并未有其它亲密的举动。
“这位是你的胞妹?”
牛大宝点点头:“我妹妹牛妞,现在嫁给了同村的楚歌。”
果然,如他的猜测。
杜必书眼角余光向四周一扫,见无人注意这边,从怀中摸出两个小钱袋,递给眼前的兄妹俩。
“牛老爹因我而亡,他生前惦念着二位的生计,让我力所能及帮衬一二,这里是一些银钱,还请收下。”
见牛大宝兄妹俩有拒绝的意图,他不得不补上一句。
“两位别忙着拒绝,这是我和牛老爹说好的,拿命换的钱,天经地义!”
钱袋里,钱不多,各有散碎银子二十两。不是他吝啬,在这等穷乡僻壤,钱多了反倒不是一件好事。
二十两碎银,足够两家人在数年衣食无忧,以后有空暇,可以陆续再送一些。
杜必书将两个小钱袋硬塞给牛大宝,借机转移话题,指着热闹的夯土房小院。
“牛兄弟,这家的新娘,听村民刚才说,是‘捡来的’?”
牛大宝捏了捏手中的钱袋,侧身递给胞妹一个,才感慨地回答问话。
“是啊,三天前,傻彪去山里砍柴,正好遇到这个遭山匪抢劫、与家人失散的富家小姐,就将她背了回来。
没想到,这富家小姐看上了傻彪的憨厚,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就以身相许。
大家都说,傻人有傻福哩。”
好一个‘以身相许’!
这妮玛都是套路啊!
“那这富家小姐的姓氏,你们可知道?”杜必书不动声色。
“知道,新娘子姓金,名字好像是柴儿,你说土不土?一个富家大户能给自己女儿起个贱名,可能这富户是祖上砍柴出身吧……”
讲到这里,牛大宝脸上的哀痛,似散开少许。
人,总要向前看,生存不易。
“这可没准儿,不都说,贱名好养活么。”杜必书附和一句,“牛兄弟,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想去牛老爹的坟上祭拜。”
牛大宝当然不会反对,侧身同胞妹嘱咐了两句,让她先行返家,自己则引着杜必书走向山后。
在新坟那里,藏了一些香烛和冥钱,不用回家再取一趟。
……
入夜,月上枝头。
经历了一整天的喜庆喧闹,小院的村民终于各回各家,酒饱饭足,喜笑颜开。
打算闹洞房的壮小伙们,都被自己长辈喊了回去,用他们的话——傻彪熬到四十多岁不容易,别把甘心下嫁的新娘子吓跑了。
至于,还有三五个趴墙根儿的顽皮小孩,更是被他们的父母提着耳朵,拎回了各家。
新郎傻彪打着酒嗝,晃晃悠悠闩上了院门,院里狼藉的酒桌和长凳也不去收拾,憨笑走向自己的婚房。
他的名字的确是‘傻彪’,并不是村民胡诌的绰号。
不是假傻,是真傻。
据说,是因为幼时的淘气,自己将脑袋塞进了半开的木门门缝,进不去又退不得,夹得太久进而昏厥所致。
也因为憨傻,附近十里八村的姑娘,哪怕是丧偶克夫的寡妇,都不愿嫁给他。
操办喜事花费得不少,傻彪靠砍柴帮工为生,积攒的仨瓜俩枣根本不够,多亏新娘主动变卖了一些随身的首饰添补。
这种做法,也在牛家村传为了美谈。
所以,傻彪格外相信村中长辈的话——
傻人有傻福。
“嗝~~~”
傻彪紧张搓搓手掌,迫不及待打开了房门,背靠木门,插好了门栓。
身形踉跄,酒嗝阵阵。
一步三晃,扶着墙走向了里屋,那里正是他的……洞房。
傻彪根本没发现,破烂木窗下的墙角,蹲了一个年轻外乡人。
在雪白的窗纸上,被戳出了一个指头肚大小的破洞。
那年轻人身躯半蹲,眯起左眼,又摸出一个古怪得圆筒。
圆筒的前后各有一个方孔,前侧的方孔被他对准了窗纸破洞,另一方孔则凑近了右眼。
手法娴熟,相当的专业。
不仅如此,这年轻人的脸上,还挂着得逞的、猥琐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