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是敌非友!
“那该怎么办?”
听李逍遥这么一说,周曼媛顿时急了。.org
“嗨,曼姐,你别担心,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周家和五毒神教而已,我还真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李逍遥一脸轻松地说道:“如果他们要找我报仇的话,那尽管来报好了。
我怕他们不来,来了,我让他们的人有来无回!”
看到李逍遥一脸自信的模样,周曼媛便把想说的话又咽回了肚子里。
“对了,曼姐,你有想过重新发展青帝门么?”李逍遥问道。
“李逍遥,你为什么这么问?”周曼媛反问道。
“我觉得,如果你能重新将你父亲的青帝门发展起来,或许下次周家想对你动手,那也得掂量掂量青帝门的威慑力。”李逍遥回道。
“李逍遥,你说的这个,我不是没有想过。因为,以前我父亲统一的青帝门是中海市的第一大地下势力,影响力非常之大。
而且,我父亲在的时候,周家的确没派人过来找过事。
而如今,周家派人过来,是因为青帝门的荣光不复存在,已经没有了威慑力……”周曼媛说道。
“对啊,所以我才问你想不想复兴青帝门嘛!”
“呵呵,复兴青帝门,哪有那么容易……算了,不说这个了。”
周曼媛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冲李逍遥说道:“李逍遥,你在这里坐会儿,姐先去洗个澡,你可不要偷看哦!”
伴随着一道咯咯娇笑声,周曼媛拿了一套睡裙,走进了浴室。
然而,周曼媛嘴上说不让李逍遥偷看,可浴室的门却是半掩着的,从门缝可以看到周曼媛那完美无瑕的玲珑躯体。
没过一会儿。
浴室里便传来了哗哗水声。
李逍遥笑着摇了摇头,坐着休息了半个小时。
等到身体稍微恢复了一后,便看了眼时间。
此时已快下午五了,再过一个小时,苏婉晴要下班了。
所以李逍遥打算回公司去。
他瞥了眼浴室,见周曼媛还没出来,便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
只是,李逍遥不知道的是,他刚一离开,周曼媛穿着一件睡裙走了出来。
当她发现房间里早已没了李逍遥的身影时,她的轻轻地叹了口气。
……
离开皇后会馆后,李逍遥便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地铁站。
从皇后会馆到玫瑰集团有直达的地铁,所以,李逍遥便没有打车,而是准备乘坐地铁。
由于快到了下班高峰期,所以地铁上的人也多了起来。
李逍遥顺着人流,直接走进了地铁的车厢。
地铁里面此时非常拥挤,但李逍遥却站在那儿却纹丝不动,任由别人怎么挤,他都没挪一步。
“马勒戈壁!别挤别挤啊!”
“挤个屁啊挤!再挤要怀孕啦!”
“挤个毛线,老子弄死你!”
车厢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叫骂声和抱怨声。
总之一片嘈杂。
然而,即使包厢里一片嘈杂,但,李逍遥的脑子却一刻都没停过。
李逍遥心里在想,是不是应该在中海市发展起一股自己的势力了?
虽然自己在国外可以横着走,但,在国内,他的根基并不是很深。
尤其是现在自己还有了牵挂的女人和兄弟,李逍遥更想好好保护他们了,毕竟自己不能无时无刻都守在每个自己想保护的人身边。
尤其是发生了今天的事之后,李逍遥的这个想法更加强烈了。
或许自己可以扶持一个地下势力玩玩?
那扶持哪个势力比较好呢?
李逍遥想了想,然后笑了。
因为,他想到了熊力。
如今白虎门已经乱成了一团,如果这个时候可以趁乱让熊力上位,那到时候熊力肯定能够掌控住白虎门!
掌控白虎门之后,再让熊力开辟其他疆土,直至发展壮大!
当然了,这也是李逍遥的前期的设想而已,至于熊力是否可以扶得起,那还是需要验证的啊!
这时候。
在离李逍遥不远处的一节车厢里。
一个身穿黑色紧身字母短袖,深蓝色牛仔裤,双臂肌肉鼓起,泛着古铜色光芒,戴着一个黑色鸭舌帽的男子坐在座位上。
他的帽檐压的很低,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好像是在看报纸。
然而,他的那双眼睛却时不时瞟向李逍遥,而且嘴角还带着一抹诡异的笑容。
事实上,李逍遥从一上地铁,感觉到有一双眼睛盯上了自己。
只不过,因为没有感觉到危险的气息,所以李逍遥也没有往心里去。
可是,这时候,李逍遥却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杀意朝自己袭来。
“看来是敌非友啊!”
李逍遥有无奈地摇了摇头。
本以为自己帮周曼媛解决麻烦后会轻松一,却没想到坐个地铁都遇上了麻烦。
真是见鬼了!
李逍遥挠了挠头,看来是不能直接回公司了。
看了眼时间,此时已经五二十了,距离玫瑰集团下班还有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足以解决很多问题了。
等到地铁到了下一站的时候。
李逍遥直接下了地铁。
而不远处那节车厢里的男子见李逍遥下车,他便急忙跟着下了地铁。
等到他出了地铁的时候,却发现李逍遥不见了。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一抬头,看到李逍遥正迅速地在往楼上飞奔。
而他也二话不说,用一股子蛮力挤开人群,也追了上去!
李逍遥出了地铁站后,然后走上了一条偏僻的街道,随后走进了一条巷子里。
这条巷子很安静,几乎没有人走这条巷子。
走进巷子后,李逍遥便靠在墙边,上一根烟,等待了起来。
啪啪啪啪……
没过五分钟,一道急促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然后,有一道身影出现在了巷子口。
“伙计,速度有慢哦,我都等你五分钟了。”
李逍遥吐了个烟圈,抬眼看向那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子。
果然是这个家伙。
这个男子,身高中等,走路有力,肌肉线条分明,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应该是经常握刀或者拿枪留下来的。
像这样的人,不是雇佣兵是杀手。
果不其然,这个男子是一名杀手,而且还是骷髅部落的杀手。
因为,李逍遥发现了他的袖珍扑克戒指,正是十刃。
“又是骷髅部落?还是十刃?”
李逍遥挠了挠头,无奈地问:“我说哥们,我跟你们骷髅部落到底什么仇什么怨,为啥你们总是要找我麻烦呢?”
“我跟你之间的确没仇没怨,不过你杀了我们骷髅部落的人,那是跟我们骷髅部落结了仇怨。”
十刃冷冷一笑,一边向着李逍遥走来,一边说道:“再加上有人花高价买你的命,所以只要你一天不死,你会被我们骷髅部落无穷无尽地追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