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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五十七章 上郡马场

我是刘彻 核子喵 4494 2024-11-18 15:24

  到了日上三竿, 陈皇后才下榻,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身子总觉得懒,干什么都提不起劲, 大抵是后宫太平,没有奋斗目标, 每天除了和老太太斗几句嘴,互相吃些暗亏, 就无事可做了。

  哺食, 听婢女说陛下又诏她一同狩猎,阿娇才提起两分精神,命人将吃用准备妥当。

  “春寒虽过, 山中犹凉, 裘衣得多带几件。”

  阿娇突然兴起:“对了,把陛下赐的□□带上, 省得本宫像上回那样只能在一旁干看着。他们耍他们的, 我玩我的。”

  有婢子凑趣:“陛下舍得放任皇后娘娘不管?”

  阿娇笑骂:“多嘴! ”

  心里对自己的夫君多有钦佩敬服,男儿志在四方,更何况自己嫁的是一国之君?要是两人整天腻味在一块,他不烦,自己还烦呢!

  以狩猎为名训练军队, 阿娇即使不懂兵法韬略,也知道事关重大,在太皇太后面前替刘彻遮掩, 非但没有因此游兴大减,反而为对夫君有所助力而感到满足。即便将来要与其他女子分享自己的丈夫,阿娇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会产生危机感,因为她依仗的,从来不是美色、家世,而是夫妻齐心的共苦情谊。

  刘彻也是有意经营自己的婚姻,枕边睡的人,没听说无缘无故苛待结发妻子的。至于爱情,他没这个北京时间谈,再说,缘分可遇而不可求。就算碰到了,也未必爱上;就算爱上了,也未必能在一起;就算在一起,也未必能厮守到老。他已经掉到了无穷无尽的陷阱和阴谋里,何必再自寻烦恼,招惹玄之又玄的丘比特?再说,皇帝的爱人,是紧挨着煤矿工人、小攻家的医生之后最危险的职业,九死一生,死状奇惨,走的全是断子绝孙满门抄斩连累九族一起殉葬的背运。

  唉,还是别祸害人了……

  但凡有用得着阿娇的地方,刘彻从来不会瞒她,而她不必要知道的事情,刘彻也不会主动告之。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孔老夫子根据自身经验,总结出的金科玉律,必然是尤道理的。夫妻之间,主仆之间,都是相处的难题。过于亲近,对方就会端架子;疏远了,又会啧有怨言。其中火候必须掌握到位,否则恃宠而骄,难以收拾。

  刘彻算不上玩弄人心的高手,可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独特的观察视角也让他在权术上没有吃什么大亏,其手段有时候让朝里的老油条刮目相看。

  窦老太,就算再怎么老当益壮再怎么老而成精,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是有后宫女子的局限性的。她总是着眼于分化刘彻手中三家外戚的权利,送美人,说闲话,挑拨夫妻关系,的确,若是未尝风流心气高傲的少年天子,十有八九就会中计,就算为了大局不翻脸,也会与陈皇后心生嫌隙。

  刘彻与她截然不同,他对皇权天意没多少崇拜,这个毫无信仰科学王道的灵魂,脑袋里尽是毛爷爷“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谆谆教导。所谓兵权在手,天下我有,一点也不介意在必要时使用雷霆手段。而且,他的明君爹给他留下足够平荡藩王讨伐匈奴的财产与粮草,不花个干净,晚上还真睡不着。

  将羽林和皇后丢给韩嫣,刘彻打算带着李陵潜至养马所挑选战马。

  同行的还有秋蝉,为了赎她出天牢,李家花了六十万钱,这个媳妇想跑也跑不掉了。

  秋蝉奇怪地问道:“陛下,怎么不见冰山脸、大块头和娃娃脸?你们几个不是好得穿一条裤子嘛……”

  刘彻微窘,自从妓/馆被误会,他已经很久没和灌夫、郭舍人单独说话了,即便是羽林练兵的时候,也只是严肃讨论军事,不讲私情。至于张汤,琐事繁忙,只能在朝会时见上一面,远远的连脸都看不清楚。

  李陵是个没出息的,傻呵呵地笑着,刘彻深深怀疑他的嘴从秋蝉答应下嫁起就没有合上过。虽然两人的亲事已经定下来,碍于习俗,秋蝉没有直接搬进李将军府,而念奴娇身处青楼,自然也不能住在烟花之地,刘彻便做主,让她们姐妹二人暂住在平阳侯府。至于外面传出神马花魁人去楼空姐妹共侍一夫的谣言,就不在刘彻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朕已经下旨彻查爰类谋反一案,不日便可为爰将军平反,府宅田院也在着手准备,好歹让你有个娘家。”

  “谢陛下。”李陵连忙道谢,碍于马上不便,只是抱拳作礼。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秋蝉虽然嘴上不屑,浅浅的酒窝却难掩甜蜜,刘彻大笑,她似恼羞成怒,策马向前,无所顾忌地越过刘彻,给皇帝陛下一脸烟尘。

  迎面而来一对男女。女子容貌艳丽,简装素容,仍然遮不住桃李灼灼之色,男子一副穷书生打扮,与女子并肩,牵马步行,谈笑风生。

  “姐姐。”秋蝉与李陵先后下马,亲热地与念奴娇说话。

  李陵有意往两人中间走,拉开念奴娇与东方朔的距离。

  秋蝉以为姐姐对东方朔有意思,否则好端端的非要找他踏青?本来只约了姐姐,见到东方朔也有些意外,便替念奴娇开脱道:“是我约的他们。”同时不断拿眼刀飞李陵。

  李陵真着了急,此行为秘密探访,要是走漏风声被太皇太后知道,误了陛下的大事,他非得被亲爷爷用军法和谐喽。气得连秋蝉都不理了。

  刘彻策马绕着东方朔走了一圈,不怀好意地俯视于他:“这不是东方神卦吗?难不成你是算准了朕会出现在此,专门替皇祖母堵人来了?”

  “草民不敢。”东方朔躬身,回答:“草民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与故友叙旧,不想冲撞了陛下,草民立刻回避。”

  “且慢,你一走,皇祖母追朕回去的懿旨立马就到。呵呵,北上路途遥远,就委屈先生了。”

  “请吧。”李陵手按在剑上,威胁意味明显。

  东方朔笑笑,干脆地翻身上马。

  一路上气氛诡异。

  李陵与秋蝉因为刚才的冲突闹起了别扭,一个看左,一个望右,念奴娇夹在中间,又不方便说出真相,只能软言开导秋蝉。

  刘彻走在最前头,东方朔慢了半步,刘彻快,他便快,刘彻慢,他也慢,始终都间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长安位于陕西的西安和咸阳附近,而陕西又和内蒙古相邻,路途不算遥远,一行人并不着急赶路。半途歇息,命李陵看着东方朔,刘彻出去解手。

  不经意听见秋蝉低声说话:“那两人你到底中意谁?”

  此时出去就算无心探人隐私,也会被当作偷听,刘彻便驻足,屏息而立。

  答话的自然是念奴娇:“我早与你说过,我和他们清清白白,别学人家嚼舌头。”

  秋蝉道:“有什么可害臊的?若换了我,喜欢哪个便挑哪个,当面问他,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当日你与我说,钦佩东方朔的学识,可我觉得皇帝也不差,李陵总是九哥长九哥短的,似乎还真不是个昏君。只是跟了他就要和无数女子争,累得慌,我倒宁愿你选的是东方朔。”

  两人渐行渐远,声音听不真切,刘彻只捕捉到“他心里……有人……”寥寥数语。

  秋蝉似乎听了念奴娇的劝,与李陵的关系有所缓和,一开始说话,没几句,就多云转晴了。

  眼角的余光扫到身侧的东方朔,探究地多看了两眼,立刻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丫属性雷达么?身体这么敏感做甚?

  刘彻鞭子一抽,马儿立刻往前加速,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东方朔。

  古代战马产地,一是阴山,一是贺兰山,远在内蒙古,而上郡,便是西汉蒙古治下的养马场。此处地势平坦,水草丰茂,作为皇家军马养殖基地。杂交优于出的战马要身材有身材,要速度有速度,要耐力有耐力,更重要的是,它们吃的还不贵,即便不用黑豆等粮食喂养,豆秸、苜蓿(四叶草)也能凑活,适应力上乘,抗病基因强,从北到南也不会水土不服,乃驮、乘、挽兼用的良骥。

  刘彻胯/下的战马,便是国产的优良品种。

  马倌眼力好,一眼就瞧出刘彻坐骑的雄健骠悍,认定他非富即贵,可是,他的目光,在触及东方朔胯/下后,才真正亮了起来,殷勤伺候。

  “小人眼拙,这莫非就是西域的汗血马?”

  刘彻先是惊讶,汗血宝马他是听过的。这匹黑马高只比自己的略高,半丈有余,可一路上没见它流血啊……

  接着脸一寒,无论是此宝马还是彼宝马,古今中外代步工具始终是象征男性尊严的一项重要指标,堂堂天子的马还不如一介草民的,让他情何以堪……

  东方朔始终面带微笑:“此马为故人所赠,产自西域,乃匈奴手中所得,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刘彻眼里红果果地写着两个字:想——要——!!

  大汉目前还没和西域建交,西域的战马生意被匈奴垄断,根本不允许一匹大宛马进入中原。因此,大汉战马多为蒙古马后代,蒙古马的优势,在于刻苦耐劳,粗生粗养,抗病力强,容易大量繁殖。速度、体型与西域马种不可相提并论,若用蒙古马冲锋陷阵,威力不足,尤其是一对一单挑,绝非大宛马的对手。

  马倌赞不绝口:“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戈壁,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

  秋蝉新奇地摸着汗血马的鬃毛,问道:“它真的会流血吗?”

  李陵看不惯东方朔得意,冷哼:“从长安到上郡,要流血早流干净了。”

  念奴娇也说:“坊间传闻,不可尽信。”

  刘彻跨上马,全速奔跑,在心中默数,平地上跑完一千米竟然只花了六十七下,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刘彻还是发现了汗血马的不足,回程的时候速度和爆发力明显要比开始时慢,耐力比起蒙古马来有所不及,但总体而言,用于短程奔袭的话,绝对是神器。

  秋蝉等不及刘彻下马就上来摸马汗,结果大失所望,手里并非红色鲜血。只是整匹马看上去毛色似红了些,从黑色变为暗红。

  刘彻仔细观察了一番,道:“应是汗血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才会给人以流血的错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东方先生,麻烦借个种。”说完,刘彻便直接将马的缰绳塞到马倌手里,表示朝廷强制征用,归还之日,遥遥无期。

  这时便体现出东方朔的识趣来。

  他大概清楚被刘彻吃进去就吐不出来了,不但没有大呼刘彻无耻,还将饲养方法悉数告之。“大宛马一定要有专人饲养,草料也有所不同,需要专门配制。匈奴曾用青草饲养,不出半月便告亡。此外,汗血马原居西域,气候、地貌与中原迥异,若不妥善照料,容易病亡。”

  李陵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中有不明白的,立刻问出口:“你不是站在太皇天后那边的吗?”

  注:汗血马另有一说为寄生虫。清朝人德效骞在《班固所修前汉书》一书中将“汗血”解释为系“马病所致”。他认为,有一种寄生虫特别喜欢寄生于马的臀部和背部,它能钻入马皮内,因而马皮在两个小时之内就会出现往外渗血的小包。德效骞的这种观点得到部分外国专家的认同。但现代科学也对这种寄生虫还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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