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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的盛宴 姬泱 5094 2024-11-18 15:31

  25

  随侯府,后山书房。

  随侯世子石慎正在看书。

  他父亲随侯石寰目前正在北疆军中,他的母亲随侯夫人只是深宅妇人主持中馈却管不了外面的事,所以,目前侯府他当家。也许是他生性过于谨慎的原因,他看书的地方在侯府的后山,四处站有四个府兵,阵势不算大,却多出了一丝肃穆之气。

  侯夫人带了饭食炖了补品亲自送过来,并嘱咐说,“今晚在四大皆空请那个赵毓喝酒。王妃临走的时候嘱咐过,如果晚上有机会说,就说让他们家那个小舅子尹徵同咱们家的恺儿一道去雍阳书院读书,如果没有机会说,你就多喝酒,什么都别说了。”

  石慎为人做事都同幼弟石恺不一样。

  他一出生就是随侯世子,以后要承袭王侯爵位,又有长子嫡孙的风范,为人贵重。

  如果不是石恺惹了祸,侯夫人也的确不想让这个儿子出面应酬,不但求到一个商人的头上,还要向一介草民敬酒。

  石慎听着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我知道了。”

  侯夫人让人进来摆饭,“离喝酒的时候还早,中午多吃一些,晚上肠胃不空。”

  石慎放下书,看着进来四个身上穿灰衣的粗使丫鬟拎着四个食盒进来。今天的菜式同往常一样,四凉四热,还有一份鸡汤。

  他看见那边为他布置筷子的女人,以她的年纪说是女人还为时过早。

  她皮肤白皙,比一般的郑人姑娘都白皙,也透,眼睛珠子显得有些浅,一缕微微卷曲的头发垂在腮边。

  这是很典型的西疆人同郑人生的杂种。

  现在雍京显贵家中有人偷偷买进这样的奴仆,身份极其低贱,买来异常便宜,弄死弄伤都不值得心疼,但是她们有些人长的极好,就如同眼前这个,就像是脚边的一只香气四溢的白花,用脚狠狠踩进泥土中,还可以使泥土留下芬芳的味道。

  这是秘密。

  毕竟,雍京的贵人们和这种任人买卖的奴仆有任何风流事都是丑|闻。

  但是,石慎不怕,因为活人死人都出不了后山书房。

  侯夫人当然知道这些事情,一个人的忍耐力是有限的,所有的情绪波动都需要一个出口,有人喜欢征歌逐酒,有人喜欢京郊围猎,有人喜欢将平日无法实现的杀伐放逐在一些低贱的活物身上,诸如猫、狗,或者是西疆的贱|奴。

  走时,石慎将女奴留下。

  她的脖子真漂亮,纤细诱人,似乎手指捏在上面就可以拧断,到时候就像天鹅一下,低垂下来,一定显得楚楚可怜。

  石慎想着,手指已经抚摸上去了,……

  “世子。”女奴忽然有手指按住他的,“我自己把自己卖进侯府,又花了十两银子买通下厨管事才能让侯夫人看到我,进来为世子摆饭菜。我入了世子的眼是为了单独同世子说两句话。”

  石慎松开原本扼住怒女脖子的手指。

  一股力量掰开他的手指,虽然那股力量并不大,他用力一样可以治住她,但是,那就没有意思了,毕竟,从这个怒女一开口就已经同往日不一样了。

  ——“世子,我是来解救您的,您将要大祸临头了呢!”

  尹府。

  “闺女,回家住几天。我给你戴了红豆酥和西疆蜜瓜,还布置了一书房的书,肯定比你舅这边的好,足够你看了。”

  “亲爹,您不在家的这几天其实我回去过一趟,看门的赵大叔和烧火的赵大妈还给我做了一顿饭,只是那些书,我实在是看不下去。”

  赵毓心思动了一下。

  书单是崔珩写的,就算他有些不太正经的加入一些诸如《绣榻野史》《品花宝鉴》之流的东西,可是最后经手的人是柳丛容,这个人跟随文湛多年,文湛性子那些无趣把他熏染的一塌糊涂,他买的书,绝对不可能有不适合格非看的存在。

  赵格非坐她爹手边的椅子背上,“亲爹,我娘在的时候倒是说过你不穷,只是,你每天穿着这种衣服,真的很难让人相信咱家吃了上顿还有下顿,所以,这钱就不要乱花了。”

  赵毓看看自己,——布衫,柔软舒服,好穿极了,怎么就让人觉得吃了上顿没下顿了呢?

  他在大本堂有新衣,但是那些衣服的料子都是上用内造的,在外面穿着惹麻烦。

  赵毓自己的衣服都已经洗旧了,布料去除了浆水变得很柔软,穿在身上不扎不挺括,特别舒服。

  再说,他根本不是那种’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来装点自己门面的人,衣着上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赵毓,“这次的衣服是你黄瓜叔给洗的,他粗苯,拿着一个棒槌在大石头上来回砸,就弄成了这个样子,不过,这衣衫还是能穿的,估计到明年也不用换。闺女,我最近根本没花钱,更不要说乱花钱了,你怎么了,又到哪里找了这么多感慨?”

  赵格非狐疑的看着她爹,“咱家书房里面那些书,呃,亲爹,我都没仔细看,只在外面的书柜上看到三本书就已经很惊人了。一本是宋代绍兴府刻《春秋左传正义》;一本是柳公权的字帖,那是真迹;还有一本则是成吉思汗灭金之后开印的《玄都宝藏·云芨七笺》其中的一卷,那是存世孤本!不说别的,仅仅这三本书就比咱们家的宅院贵了,亲爹,我知道您有钱,可是有钱也不要乱花。我只是想要看几本书,可不是书痴,没想着弄几本书把咱们拖累的吃了上顿没下顿。”

  赵毓一听就明白。

  估计这些都是文湛让柳丛容从大本堂的藏书阁搬过来,同样的东西放在文渊殿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出现在民间就惊世骇俗了。

  “书不就是让人读的吗?”赵毓拍了拍赵格非,“没事儿,你要是不想看这些,我再给你弄点别的。别怕,我虽然不会让你吃喝嫖赌过三辈子,但是,咱爷俩这辈子应该饿不死了。”

  管家过来,刚进屋就听见赵毓对大小姐说什么吃喝嫖赌过三辈子,于是他苦口婆心的教育了赵毓一顿,不要在大小姐面前乱说话,随后,他又千叮咛万嘱咐的说尹桂宝儿的确傻,姑爷带出门一定要小心看管,不要再让他被什么下个套给套住了。

  此时,后院开饭。

  赵毓和他闺女在这里好好吃了一顿,尹徵也塞几口排骨和一碗米饭。

  饭后休这些人息了一下,醒了之后又看了一会儿书,还喝了茶,刚好可以让肚子没有那么撑,但是也不空。他们这样一直等到快要掌灯,赵毓才领着尹徵去四大皆空坊。

  尹桂宝儿在这里看的有些目不暇接。

  他都不用装,所有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雏儿。

  一举一动都带着生嫩。

  但是,他看着姐夫赵毓可不一样。

  这位姐夫一进去,见了周熙就坐了,笑语盈盈的开始聊天。旁边有娇嫩嫩的小姑娘捧着清茶过来,赵毓都没有用手接,手指点了点桌面,让人家放下茶盏,似乎在他眼中,这些小姑娘就是一群会倒茶的物件。

  尹桂宝儿都不敢看那些小姑娘。

  只觉得她们一个一个的把云中尹府中最美貌的丫头们都比成了沙土。

  ——怪不得自己往姐夫房里塞的人,他一个都没有用正眼看过。

  屠明珠到了。

  这是雍京城最当红的倌人,应了周熙的局就盛装出席。

  尹桂宝儿就看见她恍若神妃仙子一般,她进来带来一阵香风,丝毫不豪奢,比那位敢穿黑色缂丝袍的六哥身上的味道差远了,不过屠明珠的香气更勾人,如梦似幻,犹如空谷幽兰。

  屠明珠认识周熙,而周熙为她引荐了赵毓。

  她走过去,如同名门闺秀一般施了礼,“赵老爷,上次没有见到您,多有得罪,您不会怪罪我吧。”

  赵毓曾经下过名帖请过她,当时想要试试他的琴技,看是否合适做赵格非的老师。

  结果,人家没有回应。也许是赵毓在雍京城没名没姓,人家不想应酬,后来赵毓想着给自己的姑娘找个倌人做老师也的确过于离经叛道,这事就算不了了之了。

  没想到,屠明珠居然还记得他赵毓的名字。

  屠明珠话音一落,她就再前凑了一步,手指在赵毓手背上,轻轻一刮……

  她有这个本事,外表看起来冰清玉洁的,暗地里全是销魂蚀骨的味道,等闲男人被她这么一刮,早就酥了。

  尹桂宝儿在旁边看着眼睛发直。

  他想着自己要是被人家这么一弄,当场就得扣了茶盏,弄湿衣衫。

  结果,……

  屠明珠对付赵毓用这招一点不管用。

  赵毓没动,就是笑,“罚,一定罚!”

  他说完,众人就是一愣。

  屠明珠如此绝美的姿色低声下气外加手指这么一刮,别说不怪罪她,就是为她做裙下之臣火山孝子,任其予取予求都心甘情愿。

  赵毓却不,人跟木头一样,还驳人家的名字。

  赵毓反过来,牵了屠明珠的袖子,“罚你,喝三大杯!”

  闻言,屠明珠知道这个过结已经过去,她这才将心放回去,脸色也缓和了上来。

  只是,赵毓欲扬先抑,两句话,已经把屠明珠的节奏打乱了。

  赵毓人长的柔和,说话的声音也柔和,“屠姑娘能来就好。一会儿我们这里有贵客,希望姑娘不吝琴艺。”

  “一定,一定。”

  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表演的余地了,就安静的坐在一旁,似一盏美人灯。

  石慎进屋,听见这个如同疏影横斜水清浅的院子有隐隐丝竹的声音,他这才知道自己来晚了。

  他是请客的人,却最晚到,实在是失礼。

  周熙在一旁打圆场,“刚才灯花就一直爆,贵客到了。世子爷,一向安好?”

  石慎,“安好,有劳周先生挂念。”

  说完,他看见周熙身后的人!

  周熙说,“世子,这是赵毓。”

  赵毓?

  也许,应该称呼他为崔玉?

  石慎以为,这人早已经死去,埋骨于戈壁无尽的黄沙之中。

  十一年前,西疆肃州,什叶镇。

  当时他叫崔玉,瘦的像个鬼。

  一开始,石慎就暗中注意到他。雍京来的公子哥,自以为是到以为自己很好养活,原本每日就是粗茶淡饭,结果真正到了边陲,他差点饿死。崔玉每日强撑着连小半碗饭都咽不进去,瘦的脱了样子,穿不了最轻便的铠甲,也拉不开最轻便的弓。大家原本以为他是世家子弟跑过来蹭军功的,结果,这个人从头到尾就是庶民一个。

  石慎到不会觉得崔玉是老百姓,那种娇生惯养的劲儿,一般家里可养不起。这应该是哪家大人倒了台,子孙流落在外。不过,至于是哪家大人,他没有兴趣知道。他来边境,为了买奴仆。什叶镇这边多有战事,西疆贱|奴价格甚至不如一袋子草料。

  石慎在这里挑拣了十个女奴,白皙的皮肤,琉璃色的眼睛,高昌遗民的血统,其中有两个特别漂亮的,直接弄死在边陲。

  这里根本没有人管这些事,高昌人,在郑人眼中都不算是人。非我族人其心必异,长成那个鬼样子,肯定是妖魔。

  崔玉却多管闲事。

  石慎以为自己把所有的痕迹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可是,这个崔玉不知道怎么做的,凭借蛛丝马迹就像猎犬一样嗅到自己跟前。那一天,他就在别苑的角楼上,跟着帘幕看着门外的崔玉。崔玉应该无法看见他,却似乎能感知到什么似的,抬头看着自己。

  应该说,他们从头至尾,素未谋面。只是,石慎知道崔玉,而崔玉不知他。

  杀几个贱|奴并不是重罪,尤其对于雍京侯府世子来说,更不是罪。只是,说出去不好听。随侯世子温文尔雅,完美无缺,他可不想在雍京城有这个奇怪的流言。

  当天晚上,石慎设计了一场大火烧了崔玉的住所。第二天,刮了一整天的沙尘暴,那个地方已经被掩埋在黄沙之下了。

  时隔十一年,他们在雍京又见。

  那个人还活着,成了赵毓,而自己则是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随侯世子石慎。

  赵毓这个人身份成谜,背景莫辨。

  他拥有猎犬一样的敏锐嗅觉,关于早年的恩怨,自己既然已经出现在他面前,那么他早晚能闻出味道。

  此时,石慎这才明白今天书房那个女奴说话的真正含义。

  ——“世子,我是来解救您的,您将要大祸临头了呢!”

  那女奴笑的像一朵白莲,只是那双眼睛冰碴子一样,“您只有按照我的法子做,才能安然度过难关。上天留给世子自救的时间也已经不多了。听,世子书房外面流水的声音,就是正在流逝的时间,哗哗哗,挡不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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