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日天回头说:“我们也快走吧,已经是下午了,还有不少路要走,前途艰辛,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磨难呢。”
大家上车,一路往水岭镇方向开去。
由于不敢穿过万山市走大路,绕着山边小路走,车上载的人太多,又不能开的太快,到了水岭镇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车队在野外停下来,围成一圈,然后派出警卫守着四周,大家拿食物拿出来,开始吃饭,然后搭起帐篷,准备在这里过夜。
吃过饭以后,毛日天望着水岭镇方向发呆,海老头凑了过来吗,问道:“小毛,你想啥呢?”
毛日天看他一眼,没说话,和这个老小子没啥共同语言,要是说到非礼妇女,泡妞啥的……那和他也没啥说的!
这时候王艺潇坐过来,毛日天赶紧把手放在了小腹下,防备要害被她抓住。
不过王艺潇现在很正常,也看着水岭镇那边,说:“舅舅还在水岭镇!”
她说这句话是正中毛日天的心思,毛日天现在就是在想着周正呢。当年水岭镇里就没有正常人了,就只有周正还在家里守着已经感染病毒的丁梅。
毛日天现在在想,如果周正现在还安然无恙的话,那么自己完全可以把他带上,回到和平年代,去找丁梅!
看看天色已晚,四周围鸟叫虫鸣,再没有其他声音了,毛日天对负责警戒的南楠说:“我要进一下水岭镇,你一定要小心,告诉负责警戒的人,不要掉以轻心,现在这年代,要提放的不仅仅是疯子,幸存下来的人都已经接近疯狂了!他们在疯狂的相互掠夺供给食物,一定要小心。”
南楠点头:“你放心吧,我会的。”
毛日天出了警戒圈,走到无人处,纵身而起,直奔水岭镇城里。
在半空掠过,只见夜幕下不少的疯子已经静止了,站在大街上就好像一个个木头桩子一样。
在周正家的楼顶落下来,然后顺着窗户下滑,在楼外一直找到了周正的家,见洗手间的窗子开着,身子倾斜,从那里钻了进去。
推开洗手间的门,进入大厅,屋里是一片狼藉。
记得以前丁梅和周正都是爱干净的人,无时不刻地顺手收拾屋子,人家总是那么整洁,但是现在的屋里,就像是一个破烂堆,比自己单身的时候还要邋遢。
大厅的沙发上侧躺着一个人,瘦骨嶙峋,隔着裤子都感受到了他的骨头。
毛日天轻声招呼一声:“周镇长!”
沙发上的人一动,慢慢起身,毛日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生怕这人回过头来的时候,是一双猩红的眼睛。
这人头发就好像乱草一样蓬松着,有半尺多长,回过头来,一脸的大胡子,样子无比的邋遢,但是一双眼睛虽然无神,但是毕竟还是正常的,让毛日天松了一口气,又叫了一声:“周镇长,我是毛日天。”
没有惊喜,也不感到突然,周正站起来,说:“哦,小毛你坐,我给你倒水!”那表情就好像是毛日天就住在对门,每天都过来溜达的邻居一样。
毛日天看着往日神采奕奕的周镇长,不由感到一阵凄凉,问道:“丁梅……阿姨,还好么?”
“走了!她没有熬过我!”周正说,在一个水桶里倒出一碗水来,行动有些艰难,如果距离的远了,谁也分辨不出他是个正常的人还是个感染了病毒的疯子。
自来水早就停了,他这桶水也不知道是在哪弄来的,他虽然活着,但是让人家感觉他好像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
周正把水递到毛日天的手上,然后坐下来,说:“去年的腊月三十,丁梅陪我过了最后一个年,然后就走了。我把她埋在了楼下的花树下了,知道为什么我还活着?”
“……”毛日天盯着他看,知道他会说,不用去问。
“就因为丁梅在临死的那一刻清醒了,她拉着我的手说‘老周,你要好好活着,我死的不甘心,或许有一天,我会复活,你要等着我!’就这样,我一直等在这里!”
毛日天听得心痛,说:“周镇长,这一天你等到了,丁梅已经活了,是她让我来接你的!”
周正的眼睛一亮,但是随即苦笑说:“不要骗我了,我虽然落魄成这样,但是还不傻!”
毛日天说:“你不信我就算了,总之你只有这一次机会,一是跟我去见丁梅阿姨,二,就是留在这傻等,一直到死!”
周正看着毛日天,问道:“你说的是真的么,你说丁梅在哪?”
“跟我走,就能见到丁梅!她没有死!”毛日天很肯定地说着。
周正死死盯着毛日天,好半天不说话,忽然站起来,拉开柜门,往出找衣服,脱了自己那身邋遢的睡衣,换上了一身笔挺的西装,然后找出刮胡刀开始剃胡子。胡子太长了,刮胡刀用不了,就先用剪子剪短,再用刮胡刀。
毛日天就坐在沙发上,幻想着如果周正再次遇见丁梅,而丁梅不认识他,不知道他会什么感受。
等周正一切收拾停当,忽然毛日天听见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紧接着,枪声开始密集起来。毛日天不由吃惊,听声音就是在外边的营地传来的!
毛日天赶紧说:“周镇长,我带你飞回去,但是希望你能够保守我会飞的秘密,我以后不想出名,只想低调的生活。”
周正被毛日天说的发愣,还没来得及问他什么意思,毛日天拉着他的手,纵身就从窗户跳了出去。
周正一声惨叫,以为毛日天就是带着自己跳楼去见死了的丁梅呢,但是随即升空向郊外疾飞,周正才知道,眼前的毛日天估计已经不是人类了!
毛日天心中惦记着镇子外的人,飞得匆忙,忽然间几声爆炸声响起,看来对阵的人已经开始使用炸弹了!
到了郊外,远远就看见火光冲天,几辆车向着镇子方向开过来,在车子后边,有一伙儿人,边打边退。
车子是避难所的,那些端着冲锋枪掩护的都是陈锋手下的警察。
对方火力很猛,不停有炮弹打过来,陈锋这边要不是有几只缴获狗阎王的火箭筒,恐怕早就抵受不住对方的进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