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函省的最边缘位置,有一座叫鸳城的小城市,这里有一家医院,一个超市,一个饭店和一个学校,还有一百七十二户人家。
安宁,静谧,柔和,温暖。
我赋予这座极小的城市一个新的感激,便是幸福。
我提着水壶从走廊的尽头过来,推开了一扇门,这是鸳城唯一的那家医院,唯一一个从窗户能看到楼下喷泉的病房,我当初选择了这里,仅仅是因为,我要把这枯燥却又格外幸福的时光,留给等待我最爱的男人醒来。
张墨渠。
我还记得我从那火海深处跳下,我似乎是昏迷的,我残存的那点意识仅够让我眼睁睁望着邵伟文用尽了全身力气挣脱开那些拦着他的保镖,朝我飞奔而来,用他的血肉之躯垫在了我身下,千钧一发之际,仅仅是一秒钟只差,那砰地一声,让我彻底清醒过来,我踉跄着从他身上爬起来,滚落在一侧,我抬起头,邵伟文浑身是血,越来越多的鲜红从他的后背渗了出来,他定定的望着我,伸出同样满是鲜血的手,抚摸过我的脸颊,我愣住,愣了许久,然后崩溃大哭。
我只想安安静静的,顺遂了所有人的心愿离开这人世,可我从不想这样,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我抓着他的手,用力推着他的身子,他的意识似乎在一点点涣散,我能想到我从三楼坠下的惯力都砸在他身上,将是多么压重,而我坠落的地方,恰好是一地的石子和铁钉,那些尖锐的硬物刺激了他身体里,骨骼里,几乎穿透了肺和心脏,我捂着嘴嚎啕大哭,消防车和救护车从外面鸣叫着驶了进来,邵伟文忽然睁大了眼睛,他对我说,“沈蓆婳,张墨渠还活着,早晨,就在今天早晨,有人告诉了我,他在鸳城的大海里被渔民救了,你去——去找他——”
他剧烈的咳了一声,鲜血从鼻子和最终喷射出来,那粘稠而湿热的液体溅在我的脸上,我吓了一跳,再想去唤他的名字,他却已经晕了过去。
他除了告诉我这个消息,再没来得及对我说一句话,但我仍旧记得,他在我要跳下来之前,告诉我,我赌赢了,他爱上了我。
为时已晚,是这个世上最痛的一个词,但我也只能这样对他讲。
邵伟文在八个小时的抢救之后脱离了危险,覃念穿着还没换下的婚纱,赶到了市中心的抢救室,她坐在我旁边,静静的望着手术完的牌灯,良久,忽然笑了笑,“其实,我很失败,我做什么,都来不及,也都无济于事,但是沈蓆婳,我相信,我也能做到像你一样,不管结果怎样,都等下去。哪怕我蛇蝎,我是个坏到了极致的女人,但我仍不觉得我错了,对待爱情,每个人有一千种方法,性格决定了她的选择,运气决定了她的成败,我不认为我输给了你,我只是,错过了最好的时间。”
她将头纱解下来,保镖堵住了门口拥挤的人群,记者像是疯了一眼恨不得拍到照片,但都被无情的阻拦在了门外。
我和覃念转了个身,背对着那些人的镜头,我对她说,“我并不怪你,因为该怪你的人不是我,而是他。那才是对你极致的惩罚,你以为,他现在还能接受你吗。他承诺的婚姻你不要,却非要这样丧心病狂的害人,你说得对,争取爱情没有错,可本质在于,爱情不该是你耍手段抢来的,不属于你的,你得不到,属于你的它跑不了你,邵伟文并没有说抛弃你,他自始至终都不曾那样想过,是你做了太多亏心事,你才会这样心虚。”
她不语,静静的望着地面,我转过身,朝着另一个楼梯口走去,我在离开的那一刻,忽然听到她说,“你遇到了爱情,所以你不明白,我有多么害怕再次失去。”
人的贪婪本性,就是不择手段,可有的人赢了,有的人输了,更多的人,都是后者。所以为了不输,就不要耍手段,这样也许命运还能因为你的良善兼顾你一下。
我将视线从窗外收回,静静的看向躺在病床上的张墨渠,他昏迷了整整两年。
没有醒过来哪怕一秒钟,我就这样陪着他,也在这个医院里守了七百三十一天。
这漫长又五期待的日子,折磨得我瘦了许多,可我从未放弃希望,即使大夫说,他很有可能醒不过来了,因为子弹穿透了大脑,血块淤积,又在海水里浸泡了一天一夜,身体全方面发炎高烧,使伤情扩散加重,经过四次手术才好不容易保住了这条性命,可血块消下去的可能性太小了。
在我守在他身边第二十一个月时,绍坤来过一次,他对我说,要不放弃吧,将他交给大夫就够了,不要再虚度自己的青春。
我说没关系啊,反正离开了他,我和死人没什么区别,一个连喜怒哀乐都没有了的女人,还不如守在我爱的男人身边,最起码看到他时,我还确定我是活着的。
我走到床边,拿起床底下的水盆,将热水倒进去,用毛巾拧开,拉过张墨渠的手,给他轻轻擦拭着。
护士从外面将南木抱了进来,笑着对我说,“小丫头又跑到别的病房里逗人家开心了,瞧,给你妈妈看,人家给你的糖果。”
南木特别乖巧的从护士怀里爬下来,跑到我面前,朝我扬起她的小手,掌心攥着许多块五颜六色的糖,“妈妈,隔壁李爷爷给我的,南木不吃,等爸爸醒了,给他吃。”
我弯腰将她抱起来,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好,爸爸会醒的,妈妈一直相信。”
她似懂非懂的看了一眼张墨渠,笑嘻嘻的,“爸爸真好看,这个医院里所有的叔叔哥哥都没有爸爸好看。”
我笑了笑,忽然想起来,她从记事起,就没有离开过医院。
别的孩子还在拉着父母四处吃喝玩儿的时候,她却要在这里过着如此无趣的生活,她并不知道外面是怎样的,她的人生里只有昏迷的父亲,和每天只知道陪着父亲而忽略了她的母亲。
我忽然觉得特别愧疚,前所未有的难过包围了我,我站起来,将她递给护士,“麻烦您下班,带她去游乐场转转,我实在脱不开身。”
护士点点头,“没事的,我很喜欢她,你放心就好了。”
她低眸问南木,“阿姨先抱你去留下辉哥哥那里待会儿好不好,他白血病很痛的,你去给他唱唱歌,他就不痛了。”
南木搂着护士的脖子,“好呀,等我回来爸爸是不是就醒了,也可以像辉哥哥的爸爸那样,抱着他玩儿骑大马?”
护士一愣,笑容敛去看着我,我笑了笑,“南木,爸爸一定会醒过来的,我们不急。”
送走了护士和南木,我重新坐在椅子上,我将毛巾浸泡在热水里,按了按,然后拾出来,拧干,敷在他的胸口,我的手隔着毛巾压在上面,感觉到他依然平稳的心跳,我安心的笑了笑,俯身枕上去,耳畔贴在心脏的位置,眼睛望着那苍翠的梧桐叶,还有摇摆在秋风中的*,我伸手环住他的腰。
“南木早就会说话了,我记得她说的第一句是妈妈,第二句就是爸爸,其实她一次都没听到过这个称呼,但是她竟然会喊,你说是不是因为,她很想你抱抱她,她特别喜欢撒娇,看着别人有爸爸,就立刻跑回来,哪儿也不去了,就偎在你旁边,如果不是我拉着她,她都要把你晃起来了。你女儿我管不了了,你快点醒过来吧,醒过来替我管管她,你的话她一定听。”
“墨渠,我觉得现在特别幸福,真的,你还活着,哪怕一辈子都这样醒不过来,我也愿意陪着你,只要你活着就好。”
我闭上眼睛,脑海中是初始的那一幕,我二十岁年华,他风姿挺拔,他说他叫张墨渠,我说我是沈蓆婳。
命运在那一刻,就牵绊住了我们,于是不管怎样错过、分离,都还是要在一起。
我在昏沉中,被一只厚重的大手握住,那温度让我决定熟悉,就仿佛无数个夜晚,在洛城洒进了月光的窗下,他抱着我,将我的手握在他掌心,喊我的名字,“蓆婳,蓆婳。”
我错愕的抬起头,和他四目相视的霎那,我愣住,他的眼底有晶莹的泪花,他说,“我怎么舍得,让你和女儿守我一辈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