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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真伪

  凌俐读完辩护词,李检察官眼里带着轻蔑,侃侃而谈发表着补充意见:“提请被告人律师注意,刑事诉讼法对再审的对象来说是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只是说参照二审程序对全案进行审查。对于检察机关在二审不抗诉,等生效以后再进行抗诉,是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因此,无论是从程序法,还是实体法来看,该案的抗诉理由是成立的。”

  这书生气极浓,一开口就是什么刑法谦抑性或者上诉不加刑的刑法原则,放到大学课堂上或许是个好例子,只可惜,放到诉讼中来,放到实体案件里来,不过是空中楼阁。

  所有辩护的基础,还是得从法条入手。

  主审案件的朱法官微微点头,确实,检察院是有纠正案件错误的权力的,所谓审判监督的职责,也体现在这方面。

  接着望向凌俐:“被告人律师,是否还有补充意见要发表?”

  “审判长,”凌俐侧眸望过去:“总而言之,本案在一审中出现了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二审中因为被告人上诉,法院、检察院同时发现了这个错误。基于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二审在判决时候做了详细的阐述,指出一审的错误却也对不加重刑罚的理由叙述得很完整。

  总之,本案的二审是没有错误的,所谓的再审,无论是由被告人申请,还是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其针对的都是生效的二审裁定,而非一审。在二审裁定没有错误的前提下,再审又该审什么?因此,我方认为,检方的抗诉理由不成立,请求予以驳回。”

  李检察官一愣,这倒是他疏忽的点了。再审针对的是二审判决,实体判决上虽然量刑有了错误,可是,要说二审究竟有什么错,他实在说不上来。

  正如律师所说的,因为案子的特殊性,因为限于程序的各项制约,二审的裁定并没有错误。

  朱法官又不由自主点点头,这听起来,也挺有道理。

  本来以为就是来走走过场开个庭而已,毕竟案子低于法定刑判决是板上钉钉的事,再审改判几乎成定局。

  没想到,被告人律师竟然选了这样一个辩护点,而且,她的补充意见,比辩护词里文绉绉的说法,更带劲。

  好久没遇到这么有意思的案子了……

  只不过,法庭调查还没有结束,就这样辩起来,似乎太早了一点。

  于是,他看向凌俐:“被告人律师,是否有新证据要提交吗?”

  凌俐垂眸看了看几天前袁功发给她的那叠摁满指印的证言,有些出神。

  等审判长再一次问她的时候,她抬起头回答:“没有。”

  接着,把那一堆东西,默不作声放进了包里。

  因为案件事实没有了争议,都基本都是一审二审时候确认过的事实,接下来,双方直接进入了辩论阶段。

  检方倒是没有发表什么有实质内容的辩论意见,显然对凌俐的辩护思路,还有些没跟上,只能拿着法条反反复复念着关于检察机关有资格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的权利。

  他们视为王者之剑的,是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三百八十九条。

  该条的第三项里提到,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从字面意思理解,确实,检察院发现量刑错误,有权力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使生效案件进入再审。

  而凌俐,需要的就是对方反复来强调这看似十分强势的法条。

  因为,你越表现得强势,我才越好把法院,拉到我这边啊!

  凌俐拿起手里那叠学术论文一般的辩论意见,开始宣读:“再审的对象应当是生效判决书,再审的内容,是生效判决是否正确。当初二审判决是对一审判决的全面审查,指出了错误但是依据上诉不加刑做了技术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所以,不管怎么样,二审裁判文书的瑕疵,其根源在于检察院自己没有提出抗诉。

  我个人意见认为,虽然法律规定了判决生效就可以提起再审,但是我认为在二审中,检察机关有抗诉的权利却没有抗诉,后来又通过再审来抗诉,是一种利用国家公权力让本来已经稳定的法律关系再次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因此,我方坚持认为,二审没有错,建议维持。”

  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哪怕审判席左侧那位、之前一直面无表情的某快要退休的老法官,这时候也目光灼灼起来。

  是啊,为什么检察院发现了错误不抗诉,要等到案件生效了,又来申请再审?这算什么GUI?习惯性浪费司法资源?习惯性背后捅刀子?

  而且,其实司法解释对检察院抗诉的权力还是做了限制的,有必须改判和量刑畸轻两个原则的。

  朱法官微皱着眉头陷入沉思,这本来简简单单的案子,似乎成了刑事审判中价值取向的问题之争。

  检方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权力,这毫无置疑。可是,公权力机关就能滥用权力吗?

  一审法院有错,检察院也有错;二审法院没有错,而检察院却有错。现在到了再审,检察院要纠正以前的错误了,就得把二审本来没有错、不管法律还是事实都阐述地很清楚的结果给撤销了?

  官方说法是“影响裁判稳定性”,可放在朱法官这样,就是赤果果的背后捅刀子。

  一时间,他忽然有了点同仇敌忾的感觉。

  而李检察官面色一变,显然听出了这一大段辩论意见的话外之音。

  这小律师不简单啊,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就算了,竟然学会了四两拨千斤。这一段话的挑拨,把本来争锋相对的控方和辩方的矛盾,暗暗指向了另一个方向。

  看审判席那三位的表情,好像还真被她说动了。

  尼玛,竟然挑唆法院来对付检察院?这一手可有点阴。

  念完辩论意见的凌俐则,默默观察着庭上所有人的表情。

  检察官一脸的凝重眉头锁成毛毛虫,而三位法官明显被她说动了。

  至于那二十来岁的书记员,更是沉不住气,刚才一边记录一边点着头的模样,似乎很认同她的观点。

  仿佛,她的点真的选对了。

  这些年,检察院和法院互掐的事件,虽不多见,也不见得就很少,一个抱怨对方每年都要做出不少无罪判决来打脸,另一个抱怨证据基础不牢靠、老让我们擦屁股,一旦判错又要我们背黑锅?

  所以,她将案子的争议焦点,从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引向了上诉不加刑、裁判稳定性和法律条文的冲突,引向了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争上去。

  同时,还有意无意暗示检察院这样做不厚道,不仅仅坑了我的委托人,还坑了你们法院,要撤销一个没有错误的二审裁定。

  这可是彻头彻尾的羞辱好吗?法官大人啊,您能忍?

  和凌俐在庭上侃侃而谈不一样,有听力障碍的袁非,整个开庭期间都如雕像泥塑一般,面无表情纹丝不动,仿佛这一场庭审的结果,完全和他无关一般。

  说起来,这是个非常可恨的人渣,可是,也是个可怜人。

  两小时后,开庭完毕,法官宣布休庭,袁非猥亵儿童再审一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书记员核对笔录让诉讼参与人,而刚才那位跟她针锋相对的李姓检察官,一反刚才开庭时候横眉冷对的模样,微笑着向她点头:“凌律师,很厉害,我这没想到这个点还能辩成这样,今天受教了。”

  凌俐抬眸,也向他抱以微笑。

  只不过,毕竟立场不同,他们也不再多交流些什么。

  确认完笔录无误又签字之后,凌俐开始收拣桌面的资料。

  等再次触到那叠材料,她的手微微一顿。

  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也差点让她迷失自我,不过还好,她终于还是挺住了。

  出了审判庭,凌俐有些意外地,又看到了倚在墙边的戚婉的身影。

  戚婉扬起嘴角傲然一笑,眼里的轻视毫不遮掩。

  凌俐长叹一口气,主动走到她面前:“戚婉,你真够闲的,居然还能干等两个小时。”

  “那是当然,毕竟关系到我们的赌注问题。”她扬眉,势在必得的额模样。

  凌俐抬手捋了捋耳边有些散乱的碎发:“我知道你在等什么,不过,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接着,她从文件包里,取出那三份十来页的证言,递到她面前。

  看到那些证言,戚婉的表情明显的一变,下意识开口:“怎么你没提交?”

  凌俐早就料到这些东西和她有关,紧抿着唇:“对于这些东西到底要不要在庭审中提出来,我本来还有些犹豫的,只不过今天看到你来捣乱,我就知道,绝对不能交。”

  没等戚婉回话,她也不需要戚婉回话,接下来深吸了口气,缓缓说着:“这几份东西,其实半真半假,除了有两份谅解协议是真的,食堂管理员的证言,还有最后一份谅解协议,是你让人伪造的吧?”

  戚婉面色又是一变。

  凌俐笑了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扰乱所里本来平静的同事关系,挑唆我和你对立起来,又煽动受害女童家属上门闹事,逼着我和你订下赌约。你是机关算尽步步为营,只可惜,到最后用力过猛,才让我没有被你误导。”

  这也算凌俐第一回掰回一盘,这时候故意说出来刺激下始作俑者,让她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滋味还挺好。

  所以,就再补补刀好了。

  于是,她又说:“戚婉,你的手段也算高超,并没有一上来就让我觉得袁非的父母有多高尚,让我认为这两个人是为了救回自己的小儿子,所以才为了多年不管的大儿子奔波。想必你还真下了功夫的,知道我亲戚家里有白血病的孩子,所以什么换骨髓之类的话题很能引起的我共鸣,从而让我迅速代入袁家父母的角度。只不过,是假的就真不了,我总算还是看出破绽了。”

  戚婉脸色发白,眼底有一丝恨意,只不过依旧一言不发。

  凌俐则扬起嘴角继续说出自己的推断:“一旦我把这些东西交给了法庭,必定会让检察院申请证人来质证,那时候,很有可能我会被追究伪证罪。你从来就不在乎我在这个案子里是输是赢,你只需要让我求胜心切将这几份证据提交给合议庭而已。”

  “想不到,你竟然聪明了一次。”戚婉是咬牙切齿的语气,之后说:“我自认为哪里都没有漏洞,除了你毫无理由的怀疑,还有破绽?”

  “当然有。”凌俐定定地看着她:“只不过,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告诉你以后,你继续改进手段以后去祸害其他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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