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破壳
第二天一早,凌俐刚刚遛狗回来,在楼下的门厅里见到了风尘仆仆归来的田正言。
他大概是坐最早一班飞机回来的,眼底带着疲惫,眼下有些青黑,看到凌俐就微叹了一口气:“南之易这次,真是有*烦了。”
凌俐刚刚陪着狗狗跑了一通,有些喘不上气,好一阵子才有力气追问:“怎么回事?”
田正言沉默了几秒,肩膀微微下沉:“你不用看知识产权案例了,看公司法的吧。我们这次遇上的,是揭开公司法人面纱。”
第??章
两天后,面对着一堆华易高科的合同和账本,凌俐满脑袋的生无可恋。
早上不到七点,她就被田正言的电话叫醒。
匆匆忙忙赶过来,田正言说已经搞到了些原始资料,让她过来好好研究一下,之后就说自己熬了通宵回房间去补觉。
凌俐早饭都没吃,坐在客厅里看了这堆东西一上午,心里只有抓狂二字。
身为看验资报告都困难的她,没了田正言的指导,对上这样一堆天书,根本毫无头绪。
补完觉有兴趣当监工田正言端起茶几上的咖啡,只喝了一口便放下,微微蹙了蹙眉。
刚才冲好了咖啡,结果因为想事情错过了品尝的最佳时间,这时候已经有些发酸,口感很差。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新想法?”田正言进入正题。
这是到了检验她学习成果的时候了,虽然有些发憷害怕被骂,可凌俐还是老老实实回答:“没有。”
田正言像是早就料到一样,先是从那叠资料中抽出华易高科成立时候的协议,指着其中一行字,说:“你先看这里,约定的南之易以技术入股的出资额,是三百万。”
凌俐看了眼,那上面确实白纸黑字写着“乙方南之易以技术入股,占股30%……”
她不明白田正言翻这条款给她看有什么意义,难道是要确认南之易最多就对方损失赔偿三百万?
田正言看着小菜鸟还找不着北,摇了摇头,翻开那堆东西,从里面找出一张字迹很模糊的纸张,说:“你看看,这是什么?”
凌俐盯着那张纸看了半天,有些不确定:“这是转账凭证?”
“对,”田正言肯定了她的猜测,又对她看不清楚的转账内容进行补充:“上面显示华易高科转了三百万到南之易的账户。而且,这只是其中最大的一笔。这样的转账,前后加起来有七百来万。我查了银行流水,这些钱在南之易的账户上停留了大概一年时间,之后就被分成五万以下的小金额,被人从ATM机上提走了现金。”
“哦。”凌俐乖乖点头表示知道了,几秒后回过神,抬头对上田正言的视线。
又多出来七百万?莫非这笔款项有什么由头?如果加上南之易的出资三百万,是不是意味着输掉官司会赔一千万?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田正言又补充:“我找到了当年华易高科的财务,几经打听,得知当年这些款项大概是以借的名义打给南之易的,当年还有过欠条。”
“这……”凌俐有些吃惊,接着瞪大眼睛反问:“是欠条,不是借条?”
得到田正言肯定的答复后,她有些兴奋地说起来:“就算南老师以借款的方式向华易高科拿了不少钱,可问题是华易高科已经注销,也没有人主张过这些欠款,而且如果经过查证真的是欠条而非借条,那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对方没有起诉没有追偿,南老师就不用还啊。”
一口气说完这段话,她眨巴眼睛看着田正言,很希望从对方口里听到赞同的话。
可惜,田正言是苦笑的表情:“欠条借条我难道会不知道区别?你想岔路子了。”
他叹了口气,接着缓缓跟凌俐说起之前他到帝都找南之易面谈案子的事。
南之易那时候还被关禁闭,被南家大家长勒令不能出房间门,田正言一晚上都呆在他画风清奇的狗窝里,忍着心底的烦躁,陪他一笔笔捋清在华易高科期间做过的事。
结果,南之易回忆起来的,全是什么时间段得到了什么样的实验数据,哪项实验成功了,稻种的哪些性状被保留了下来。
这些涉及到水稻的事项他记得相当清楚,有些甚至精确到了年月日,一项项碎碎念,念得田正言一个头两个大。
可要问他什么时候开过股东大会商议过哪些重要的事项,知不知道自己多了账户上面还多出七百万元,南之易则是一问摇头三不知。
田正言反复追问想得到些有用的信息,南之易烦得不行,最后抓着鸡窝头没好气地说:“就是因为老是什么财务什么管理的,我才不喜欢开公司。牟师兄说好了程序上的事都交给他处理,我只用提供空白签名就好,所以开会我都不参与的。”
田正言转述完这句话后,便看着凌俐沉默不语,仿佛要看看她什么时候才能反应过来一般。
这次倒没让他失望,凌俐很快惊愕抬头:“空白签名?这就是把柄!”
“对,”田正言点着头,“所以,你看明白了吗?南二货被人盯上了,其最初目的,恐怕是要把他送进监狱。”
“???”凌俐眼里显而易见的问号,看得田正言没了脾气。
眼见自己稍微转一个弯就又绕晕了小菜鸟,田正言只好耐心地解释:“你要知道,刑法里关于抽逃出资罪这个罪名,恰巧因为五年前公司法修改过一次,所以犯罪主体做了限缩。否则,光是这一条,就够南之易喝一壶的了。”
凌俐眼睛望天想了好几分钟,才终于捋清他说的南之易差点被追究抽逃出资罪的缘由。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这可以说是专门为广大资本家准备的罪名,注册资本老老实实放在那里一分未动的企业,怕是凤毛麟角,所以要以这条罪名追究老板们的责任,几乎和偷税漏税或者虚假投标之类的,一抓一个准。
放到这个案子里来看,南之易虽然以技术入股,可是后来以借款名义划走了超过自己出资额的资金,怎么看也很有嫌疑。
而之前公司法的一次重大修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更改为认缴登记制。修改以后,除非经营范围特殊的行业还适用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其他都改为认缴登记。
也就是说,除了特殊的行业,其他公司可以只认缴,不出资,也不用年年都验资了,抽逃资金罪这一条可说专门为广大资本家准备的罪名的适用范围,也就更小了。
具体而言,原有刑事法律关于虚假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适用范围及犯罪主体发生了变化,仅适用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等,普通公司的股东,不再受这条罪名的追溯。
她有些庆幸地拍了拍心口。还好人算不如天算,公司法的修改导致刑法上犯罪主体的限缩,让南之易逃过一劫。
不过,刑事责任固然逃脱了,民事责任却留了下来。”
想到这里,凌俐脸色发白:“这么说,南老师还是得还一千万?”
如果欠条被认定,南之易的责任就跑不掉了。
先不谈什么名誉损失其他损失,就山崎种业赔偿给农民的五千万,这可是实打实发生的损失。
不过,一千万“而已”。正所谓知识就是力量,南之易手里一大串论文专著专利的,每年还一堆企业上赶着求他做项目,想必收入不会低。
于是,她试探着问了一句:“一千万,南老师也还得起吧?”
田正言揉着眉心,一个“你怎么那么笨”的眼神抛过来:“你别再纠结三百万还是一千万的问题了。这根本不是什么欠债还钱的问题,而是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的问题。揭开公司法人面纱的规则,我之前不是提过吗?”
凌俐一个激灵,从田正言的话里品出些味道来。
她之前显然低估了对方用心险恶的程度,也一直抱着“两亿就是个噱头”的固有印象,这时候被田正言点醒,由此推导开来。
法律意义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自然人”,就是诸如你我他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是“法人”,即“法律拟制的人”,是被法律赋予人格、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民事主体。公司就是最常见的法人的一种。
揭开公司面纱,又称“公司人格否认”,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一张一合,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
所谓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简而言之,你投入了多少,就承担多少责任,不会做个生意失败导致乞讨过活一辈子。
也就是之前凌俐一直认为南之易有一层壳子保护,两亿怎么也追究不到他身上的依据。
而公司人格否认,则是有限责任的例外情形。
正所谓无奸不商,有些时候股东太不厚道利用公司这张皮搞事,比如故意借巨款然后做些手脚转移优质资产,当剩下一堆烂账的时候宣布公司破产,一拍两散赚得钵满盆满,只剩下一脸懵逼的债权人们。
而这种情形下,法院也不是束手无策,可以判决直接越过公司这个法人,向股东直接追责。
这种情况下,股东的有限责任,就转变为无限责任。
通俗点讲,如果把开公司做生意比作一场KOF游戏,把操作八神庵的小伙伴看成股东,那公司就是游戏机,而“有限连带责任”就是你投入街机的游戏币。
不管和对面的草雉京打得再凶被放多少个荒咬无式大蛇雉,最多八神血槽清空倒地被KO,因为隔着游戏机,小伙伴最多就是损失游戏币而已。
但如果被认为不诚实守信逃避股东职责,一旦“揭开公司面纱”,好吧,游戏机没了,你就如小说主角一般直接穿越到游戏里。
你就是八神,八神就是你,他被打倒在地,你也活不了,除非有人接盘,那么就Game Over了。
而且,大天朝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背负上两亿的巨债,除非褚时健史玉柱般开了挂的人生,很少人能翻身,只能当一辈子咸鱼。
她越想越深,第一次感受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机,只觉得额头上直冒冷汗,脊背上也是一阵凉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