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凌俐而言,倒霉总是在黄昏,这一次也不例外。
左脚踝肿了,基本不能沾地,但又不能不走——总不能在街边做窝吧。
她只好拖着左脚,咬牙忍着走一步就来一下的钻心的疼,前行了几十米。
凌俐停下来喘着气,因为疼痛和闷热的天气,她衬衫的前胸和后背的位置,几乎已经被汗浸透,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看着前面道路上划出的出租车载客临时停车位,她纠结到底要不要喊个车回家。
打的吧,不到半公里远,不打吧,脚实在疼得厉害。
但想起刚定下要买房的事,她决定还是应该勤俭节约一些。
涨工资遥遥无期,整理房间的活她已经好久没做了——也不打算继续做下去。
人穷志短,为了有个自己的小窝,还是忍一忍吧。
凌俐叹了口气,抹了把顺着额头淌下来的汗水,决定继续着漫长的征程。
才走出几步远,忽然后侧方,响起汽车鸣笛声。
凌俐一开始没注意,等那鸣笛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才意识到身后似乎跟了辆车。
再想想刚才那几声鸣笛,那频率和振幅,似乎有些熟悉,似乎这些日子经常听的。
难道是祝大状知道她倒霉,专门来救死扶伤的?
她下意识地回头,凝眸,却没想到看到了,意料之外的脸。
并不是祝锦川,而是和他一样车型的某人。
南之易从驾驶室里探了颗头出来:“怎么了?灰头土脸的?被打劫了?”
凌俐气结——还真被他说中了。
祝锦川毕竟事忙,带了凌俐初步把房子定了的三小时不到,电话起码接了几十个,清一色的让他赶快到市中心某商务中心赴约,有大合同等着他审。
一边旁听的凌俐,很有些挡人财路的愧疚。于是主动拒绝祝锦川要送她到楼下的好意,在市中心的地铁站附近下了车。
然后,她坐了地铁回去。
这一次她可不是走路回家,也一点都不失意,更不是春节前两抢一盗的高峰期。
可居然又被抢包了。
而且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上次是摩托车,她一个步行的人基本没什么力量反抗。
这次是个靠腿跑路的人——她没有追上就不说了,最丢人的是才追出几步就一脚踩空,崴了脚。
然后蹲在地上看着那小笨贼拎着她那沉重的布袋子,消失在人海中。
凌俐都不知道该笑还是该笑还是该大声地笑,这小笨贼,把她背在最外面用来装资料的布袋子拎走了,把装着钱包手机钥匙的小挎包,留给了她。
要是早点反应过来,知道他抢的是装满楼盘资料的袋子,她就不该追的。
这下可好,脚踝都肿了。
接下来的事,自然是南之易无法对残疾人士视而不见,主动提出一起回去。
想到下午一番伤感后才决定要彻底和他划清界限的,凌俐很想硬气一把。
她刚想回绝,一不注意移了下左脚,又是一阵疼。
疼痛面前,她脊梁骨还是软了。
这次情况特殊,她脚受伤了,不过搭个便车而已,不会惹出什么事。
再说又能有什么事?几百米的距离,短短几分钟就到了,她大不了闭嘴保持沉默就行了。
于是跛着脚,手脚并用爬上他的车。
南之易看她合上车门以后,轻踩下油门,在直行百米后,左拐进一条小小的巷子。
凌俐瞪圆眼睛,一下子警惕起来:“做什么?这不是回去的路。”
“带你去看跌打医生啊,跛豪!”南之易没好气地给她一个白眼。
南之易带凌俐去的,还真是专门看跌打损伤的小诊所。
一进门,凌俐鼻子里就一直萦绕着一股子正红花油加跌打水的味道,十分销魂。
老医生看了眼她肿得发紫的脚踝,又捏了捏,那力道让凌俐差点没哭出来。
不过片都没让照,就直接断定是软组织挫伤。之后在她崴到的地方敷了不知名的草药,开了点消肿止痛的喷剂,就打发了他们。
回去的路上,南之易开着车,嘴里顺带问了句:“你最近在忙什么?都不见人的,没想到又在路上捡到。”
凌俐微微把脸向右边窗户侧着,有些含糊的声音:“案子啊,还能忙什么。”
“什么案子?”
他似是不在意的一句,凌俐心情有些微妙起来。
这段时间唐傲雪的案子,因为极具戏剧性,在某些机关开了绿灯以后,媒体迫不及待放了很多料,前后三天的时间才渐渐冷下来,其中,还有一天是占据本地媒体的头条的。
就连不怎么玩微博的凌俐,那一天都看到新闻标题登上了热搜,可见关注度如何。
比如什么“新人律师解锁红莲业火”什么的,那些题目就让她看了觉得心虚。
其实,她只是站在最前面的那一个而已,能猜出郑启杰那段话,出力最多的人,就是祝锦川。
别的不说,首先注意到“红莲业火”违和、把这个作为焦点问题提出来的,就是他。
她是受之有愧的,却被推到了幕前,接受了好多媒体的采访。要不是她是个菜鸟,这机会给会炒作的律师,保不定利用这个机会就成了网红。
不过,过多的关注是她不想要的,尤其是现在自己的能力和履历,还没办法匹配外界的赞誉,应对来自四面八方审视和怀疑的目光。
她难得闹这样大的一场,南之易,居然一点都不知道?
也难怪,他和魏葳回了帝都一趟,这些日子只怕是忙着结婚了,哪里管得了
忽然又想起下午自己的一番感叹,刚才那股若有似无的怨气,消失无踪影。
这已经是魏家碗里的肉了,自己还扭扭捏捏个什么劲?
还有,下午才赌咒发誓不是已经决定要搬走了吗?不是决定要和他再无瓜葛了吗?
不管怎么样,他们不过是普通朋友罢了,她自己给自己加戏,真是小丑一样。
经过这一番思量,凌俐再开口时语气平静:“就是个普通的刑事案子,庭审时候有点新情况发生,可能还得好几个月才会再次开庭。”
“哦。”南之易视线随着道路的改变,向右看着,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凌俐的回答。
凌俐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她偷偷瞟了他的侧脸一眼——从搭上他的车,到看跌打医生,再到刚才那一番对答,她都没勇气看他的正脸一眼,也不知道在心虚什么。
只是这偷偷的一眼,凌俐又移不开眼了。
这人似乎,又瘦了些,可怎么得了啊……
尤其是本来就很大的眼睛,这时候眼窝都有些凹陷了。要再瘦下去,可就像那些形容枯槁的瘾君子了——会被缉毒警察重点排查的那种。
凌俐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念叨起来:“工作要紧,身体也不能不要。我知道你把科研当兴趣,动不动就废寝忘食,但要是身体出了问题,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厚葬呗。”南之易笑着回答,“停不下来的。”
“魏葳怎么都不管你?”她一时间脑袋发热,脱口而出。
正在讶异自己怎么说出这话,结果下一句不受脑子控制的话又冒了出来:“不是都要结婚了吗?”
南之易则有些意外,微微侧头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知道结婚的事?”
凌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总不能说“我那天偷听到的”吧?
她含含糊糊说:“不就是她说的吗?”
南之易摇头笑笑,一脸的无奈:“她还嘱咐我不许跟人说这个秘密,结果自己到处说。好吧,看来她还真把你当朋友了。”
凌俐耳朵里嗡嗡直叫,眼前的景象开始发虚,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
她到底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低估了自己对南之易感觉。
不管以前看到过南之易和魏葳之间多少亲密的举动,甚至那天在楼梯间看到两人相拥,都不及她今天亲耳从南之易的这里,听到他亲口承认要结婚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冲击大。
她好容易才压住了马上就要脱口而出的一句“那我到底算什么”,吸了吸鼻子,问出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你呢,最近在忙什么?”
还好,南之易的回答并不是在忙结婚,他说的是:“在忙一个项目,还有点——私事。”
说到私事二字的时候,他特意看了眼凌俐,那眼神让凌俐觉得有点古怪——不是心虚也不是害怕她暴起,有些她看不懂的意味。
凌俐忽然失去了说话的兴趣,哦了一声后,撇开脸,装作在看窗外。
却在座位靠门的缝隙处,发现了一支口红。
凌俐很想视而不见的,可口红那粉红色带珠光的外壳,在树荫和夕阳交替的半明半暗中,尤其刺眼。
她艰难地弯了弯腰,终于把口红捡了起来。
Dior变色口红,从外表上看,似乎是最常见的01号,淡粉色。
吕潇潇把这个当润唇膏用,有时候一时兴起买好几只,自己又用不完,律所里的妹子,好几个都接受过她拍在桌面的这款“润唇膏”,凌俐的抽屉里,都放着两支。
凌俐咬了咬唇,有些艰难地开口:“口红,有人漏在你车上的。”
南之易听到口红二字,似乎有点诧异,趁着前方道路上没车,飞快地转头瞟了眼,之后一脸的轻松。
之后,浑不在意似的:“你扔手套箱里吧,有空我给她就是了。”
凌俐想了想,还是递给他:“口红高温下容易化的,你下车记得拿上。”
南之易点点头,顺手接了过去,扔在中央扶手的收纳盒里。
凌俐低头瞟了眼,只觉得眼睛里长刺,忍不住说:“她怎么用粉色啊,这颜色不适合黑皮肤,用不好会显得脸色差的。”
南之易微微侧脸,有些奇怪地盯她一眼,满不在乎地说:“不会啊,我觉得挺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