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可名叫阿四的女孩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夜晚。
阿爸和姆妈在二楼商量着赴何家晚宴的事,姆妈好听的女中音和阿爸温柔的劝慰声,像这个早春的风一样絮絮从楼道里拂过。
姆妈说:“何家也是,怎么会想到在百乐门摆订婚宴?那种地方,你知道我是不喜欢的。”
阿爸说:“新风尚嘛,宴会厅里面吃吃自助餐,吃好了在旁边弹簧地板上跳跳舞,不是蛮好?”
姆妈不以为然:“什么新风尚?何家那么大的宅子,草坪也大,多少宾客装不下?自己家里,多少适意,何必到那种买张票子就能进的公共场所?”
阿爸安慰道:“这个你放心,今天百乐门由何家包了场子,门口有侍应生,一律凭邀请函报了名头才能进的。”
姆妈叹了口气:“唉,这又何必?”
过了半晌,阿爸的脚步声嗒嗒地响起,是他的意大利皮鞋踩着木楼梯的声音,随之是姆娘的绣花布鞋几不可闻的上楼声,阿四知道,她是上楼帮姆妈梳妆打扮的。
絮絮的风变成姆妈和姆娘之间的。
姆娘问:“小姐,今朝要穿旗袍吧?”
姆娘是跟着姆妈一起从苏州嫁过来的,所以她从来都管姆妈叫“小姐”,管自己叫“小小姐”,而不像家里其他的用人一样,管姆妈和自己分别叫“太太”“小姐”。
停了一歇,姆妈答:“嗯。拿那件松香色的吧。”
“那配只银珠的手包,好衬上面的银花。外面穿风衣还是披肩?”
“夜里还是有点凉,拿件风衣吧,新做的那件天青色的熨过了没有?”
“从裁缝铺拿来就熨过了,等一下梳好头,我让阿细拿到门厅里候着。”
姆妈和姆娘一定是在梳头,用那只玳瑁梳子。姆妈最近将爱司头[1]剪了,烫了短发,在耳后一左一右向中间拢起,用发卡别住。平常不赴宴的日子里,姆妈穿裤装,绸衬衫束在窄窄的腰身里,骑着英国Humber[2]牌自行车去学校上课。那样的姆妈,是与“百乐门”或是“松香色旗袍”这样的字眼格格不入的,也是阿四和阿爸都深爱并为之自豪的。
但是在譬如这样的夜晚,阿四知道,姆妈会换上旗袍和高跟鞋,搽上百雀羚的香脂和谢馥春的鸭蛋粉,娇柔地挽着阿爸的手臂,将“黄太太”这个角色做到一百分。阿四很高兴她这样做。她喜欢这样的姆妈,一如喜欢骑自行车的姆妈。她喜欢两者同时存在,一如她喜欢这个城市的白天和黑夜。光影的转换,像化装舞会一样新鲜刺激,混乱中的规则,可做不可说,可戏谑不可打破,这正是这一切的迷人之处。
阿四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是姆妈在问:“阿四头呢?怎么好久没看见她了?”
姆娘悠悠然回答:“小小姐在家的,刚才还看见她在厨房间里寻冰淇淋吃。”
阿四无声地笑,躲在主卧室隔壁的书房里。冰淇淋此刻就在她手里,从冰桶里拿出来的时间久了,表面开始融化,但她还舍不得几口把它吃光。她轻手轻脚地关上书房门,扭开落地收音机,摸索着找到那个电台——啊,正是时候!
爵士乐如水一样,轻快地流淌在空气里,一把甜蜜的女声这样唱:
郎是春日风,侬是桃花瓣。但等郎吹来,侬心才灿烂。
唱到第二遍的时候,阿四已经可以跟着哼唱。她将双手背在身后,就着音乐和窗棂透进来的月光滑动舞步,校服的百褶裙摆像只灰蝴蝶。
书房门突然被推开了,姆娘狐疑的眼珠子在门口直打转,正欲开口,被阿四急得乱挥的手拦住了。她不高兴地撇了撇嘴,关门离开了。
阿四继续享受自己的快乐时光。下一首是《五月的风》,那歌声暖洋洋、细密密的: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五月的风,吐露芬芳。假如啊,花儿是有知,懂得人海的沧桑,它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书房门再次被推开了,这一次是姆妈,后面跟着板着脸的姆娘,阿四知道,一定是她告了自己的状。
姆妈奇怪地四处打量了一下:“阿四,你一个人墨墨黑待在这里做什么?收音机是你打开的?”
阿四知道阿爸不喜欢自己听收音机,但这会儿阿爸不在,于是她兴高采烈地冲姆妈说:“姆妈,你快来听,这个叫周璇的,唱歌老嗲哦!”
姆妈还没来得及回答,阿爸出现在书房门口。阿四趁着阿爸不注意,赶紧把收音机关掉了。
好在阿爸的注意力不在她身上。他喜滋滋地看着梳妆打扮好了的姆妈,嘴角咧着。
姆妈被他看得脸红起来,作势生气地说:“看啥看,十三点!”
阿爸的回答是:“哎哟!”
阿爸、姆妈和姆娘热热闹闹地下了楼,阿四欢欢喜喜地跟在后头。门厅里也很热闹,阿细拿着姆妈的天青色风衣,另一个女佣阿枝拿着阿爸的司的克[3]和烟斗。她俩刚才分明正和司机打情骂俏,这会儿都一齐鸦雀无声。
阿细将风衣递给姆娘,姆娘替姆妈细心穿上。阿爸接过阿枝手里的司的克,轻挥两下,一旁的司机连忙帮着点燃烟斗。
要出门了,阿爸突然回过头对姆娘说:“你带两个人,把我书房里头的收音机抬到阁楼里锁起来。”
姆娘的目光从阿四沮丧的脸上滑过,回答道:“知道了,老爷。不过——人是归伊管的呀。”
阿爸戴上礼帽,一边挥动司的克大步流星地离开,一边丢下这样一句话:“但是,楼上是归侬管的呀。”
阿爸的回答换来姆娘的噘嘴和姆妈的轻笑。阿爸和姆妈上了汽车,车子绝尘而去。
对于阿爸的精明,阿四既气愤又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姆娘领着伙计直奔书房而去。她顿了顿脚,决定去厨房间找贞娘。
贞娘就是姆娘嘴里的那个“伊”。她是前年才进家门的,之前一直在英国使馆里做娘姨[4],后来大使回国了,新大使从京城带了全副的家眷用人来,她才又开始找新东家,经由一个世交介绍,到他们家来做内务管家,统领着一个厨子、两个女佣和一个打杂的伙计,可以说除了姆娘,全部的用人都在她的管辖之下。然而姆娘是太太屋里的梳头娘姨,又是跟着太太从娘家来的,在这个家的历史最久,所以地位也不在贞娘之下。
贞娘和姆娘形成了微妙的对抗格局。她俩一个统管着楼下,一个统管着楼上的天地。阿爸有时候和姆妈开玩笑,说就连他俩也要听从贞娘和姆娘的调令。这话虽说是玩笑,却也有几分真。
贞娘和姆娘这两大将军,风格全然迥异,简直可以说背道而驰。
姆娘是典型的苏州女人,说话软糯,身材瘦小,一双小脚。贞娘是外地娘姨,也有外地娘姨惯有的大码子,粗糙面孔,细看嘴角上还有一点儿髭须。
对贞娘,姆娘开始是很鄙视的。尽管对方是男主人特意请来的管家,但姆娘单凭这两点就可以鄙视她:一是对方是外地人,二是对方居然是合同制的,而不是家仆,这在姆娘看来,简直和路边的走做[5]没有两样。
后来的一些事情,却让姆娘对贞娘不得不服。有一次,阿爸设宴招待新搬来的邻居庄叔叔一家。庄叔叔是阿爸在德国慕尼黑大学的校友,事先说了携庄太太一起来,结果庄太太一亮相,竟然是张洋面孔!
大家一时间措手不及。阿爸和姆妈的洋文没问题,然而服侍的人呢?正等着给庄太太宽外衣的姆娘一下子愣在当地。
说时迟,那时快,贞娘不声不响地从另一边走到庄太太身后,用标准的英语问:“太太,可以吗?”
结果,那一整晚庄夫人都由贞娘一手服侍,直至重新为对方穿上外衣。贞娘做得无可挑剔,阿爸和姆妈也觉得面上有光。临走的时候,庄夫人半开玩笑地对贞娘说:“如果哪一天他们不要你了,记住我家的大门永远对你敞开!”
客人公然挖主人的墙脚,姆妈没有见怪,姆娘却在背地里骂庄太太是“白俄瘪三”,不知道是出于为东家的义愤,还是对贞娘的嫉妒。
对贞娘,阿四一直有一种好奇。这个大脚娘姨,到底是什么来路?对自己在大使馆当差之前的人生,她总是讳莫如深。然而她的气派、举止,分明都不是来自普通家庭。她就像是一个谜,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暴露出来的部分反而让人更加迷惑,如洋葱一般,剥了一层,还有一层,越剥越多。
贞娘果然在厨房间,正在做夜宵点心,厨娘刘嫂在旁边打下手。这是贞娘来了以后带来的习惯,估计是使馆里的派头,无论主人吃还是不吃,晚归后的一份点心是少不了的。其实主人十有八九是不会动的,于是会由贞娘在临睡前将原封不动的夜宵拿给后门处候着的穷苦人。对于贞娘的这个习惯,阿爸起初略有些诧异,但很快也就默许了。在他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他是愿意跟使馆派头接轨的。
阿四觉得,这些夜宵点心根本就是贞娘为那些候着的人做的。阿爸和姆妈才不过是个名头而已。譬如门口那个脏兮兮的小姑娘中暑了,当天的夜宵里就会出现绿豆汤;而她的姆妈连声咳嗽,绿豆汤又会应时地变成冰糖雪梨羹……
贞娘今天的心情不错,一边搅蛋白派的奶油一边唱着歌。阿四听见她唱的是一首从来没听过的歌,旋律很美,歌词却离奇得很:
那一心求名的,偏叫世人把她忘记;一心求爱的,沦入孤惨惨地狱;如兰似香的,被千古编着骂名;想做孟姜的,叫她终老在烟花巷里……
阿四不知不觉地走前几步,问道:“贞娘,这是什么歌?”
贞娘这才发现她,立刻闭上嘴,恢复了她惯常的空白表情,回答:“随便唱唱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小姐。”
阿四明知道她在敷衍自己,兀自在厨房里磨磨蹭蹭地拿了个蛋白派啃了两口,又用手指头沾一点奶油舔掉。
这时候,一个少年从后门进来,冲刘嫂说:“姆妈,我饿!”
阿四好奇地循声看。只见那少年约莫比她小一两岁,十三四岁模样,身形瘦小。面容倒是端正,头发浓密漆黑,两道浓眉尤其浓,神情看起来很憨厚。
刘嫂连忙从灶台后门拿出一个布袋递给少年,说:“喏,今朝的剩菜。”
少年却接得不情不愿,咕哝道:“为啥又是剩菜?这里这么多吃的,又不缺我的一口。”
刘嫂慌忙打少年让他住口,阿四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阿四方才站在冰柜旁边,少年没看见她,这会儿看见了,一张面孔腾地涨红。
阿四打开冰柜翻翻找找,从里面拿了七八个新鲜肉饼,用油纸包好了,走到少年身前,对他说:“给你!拿去热了吃!”
少年却不接,低下头,脸更红了。片刻,他鼓起勇气抬头看看阿四,又转头看看刘嫂和贞娘。
阿四的手坚持举在空中。
刘嫂说:“小姐,使不得!”
贞娘却拦住她:“我看倒也没什么,阿锋,小姐给你,你就拿了吧。”
阿锋这才犹犹豫豫地接过肉饼。刘嫂在旁边提醒:“谢谢小姐!”
阿锋小声说:“谢谢。”转头跑了出去。“小姐”两个字,却是被吞了。
阿四意犹未尽地看着他的背影,问刘嫂道:“刘嫂,这是你儿子呀?”
“对的呀,小姐,没见过啥世面,叫你见笑了。”
“他读书吗?我平常怎么没见过他?”
“读也是读的,同小姐不好比,他就在弄堂里开的学堂随便识几个字。不过我这儿子还算要学的,他啊,最喜欢看书,人家都说他字也写得好。”刘嫂的声音很自豪。
阿四还想问,被贞娘打断了。贞娘问刘嫂:“也不知道那边收音机收好了没有?你去把阿力叫回来扛一袋面粉。”
这就是贞娘的神奇之处,她仿佛不在现场,却对这个家每个角落发生的事都了如指掌。
阿四却被她的这句话扫了兴致,本就是为了躲这件事而来的,偏偏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正欲转身离去,贞娘拦住她,擦干净手,递上一份报纸:“小姐,这是今天的晚报,老爷还没看过呢,你顺路帮我放在餐桌上,好吗?”
阿四接过报纸。她分明觉得贞娘将它交给自己的时候眼神奇异地闪烁了一下,在那双不大的三角眼里并不容易察觉,但阿四肯定自己错不了。
她轻轻翻动手里的《申江晚报》,果然,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则小小的启事:
招聘启事
兹有华新电台,诚向社会大众招聘晚间节目主唱,亟愿有热爱音乐之人士前来一展芳喉。既定招入三人,于月内择优录取,即日生效。
阿四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她知道,就在这一分,这一秒,她听到的是命运的召唤。命运想考验她是否足够勇敢,能够将那在魂里梦里都缠绕着她的音符唱出来给世人听;命运又担心她错过了暗号,因此为她派来了贞娘这个天使。
[1]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上流社会女性流行的发型,将头发盘成如字母S的发髻。
[2]英国自行车品牌,译作汉堡牌。
[3]英语stick的音译,手杖的意思。上世纪三十年代,十里洋场的上海流入英语、法语、日语等多国语言,一些中上层家庭日常对话中时常中英文夹杂。
[4]女用人。
[5]用工的一种方式,早去晚归,或干完事即离开,不在东家住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