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郊外踏青(3)
我其实想对李轩说,我尤其羡慕他身上那股浑然天成的隐士之风,执剑策马风流,抛却一身牵挂,踏遍九州之地,游历天下名川,结识有志之士,不为声名所累。或许我注定不能过这种生活,李轩的出现才格外打动我的心。他拥有的,恰是我梦寐以求的。
他是第一个让我发自内心去羡慕的人。
天高云淡,我原是闭眼假寐,许是因为李轩的陪伴让我很放松,不一会儿便小睡了过去。没睡多久就被马儿的嘶鸣声唤醒,我轻抬眼皮,朦胧中看见李轩正一动不动将宽大的衣袖笼在我脸的正上方,替我挡过明亮刺眼的阳光,怪不得方才昏睡时我只感觉到了些微凉风,原来他竟如此的细心。
他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远处,看不透在想些什么,我面色潮红,有些不好意思,他好心约我散心,我居然轻易睡了过去。他见我悠悠转醒,不着痕迹将衣袖收回,似乎为我做这些是极其自然的小事:“醒了?”
“恩。”我撑起上半身坐起来,揉了揉太阳穴,仍是困倦重重:“我睡了多久?”
“约莫半个时辰。”
他答的轻松,我心上一暖,这么说来,他为我遮阳足足有近半个时辰,只听他话锋一转:“清醒了就上马,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他容不得我拒绝,食指曲在唇边吹响一声清脆的哨音,两匹健美的马儿开心地摆尾朝我们踏蹄而来,他率先起身,几下整理好衣袍的下摆,平淡的视线落在我肩上,自然而然地向我伸出右手,示意拉我站起来。我略羞涩得敛下眼,小心翼翼把手放入他的掌心,他顺势握住我的手,使了力带我起来站稳,马儿在我二人前面停下,他温声道:“我扶你上马。”
待我在马背上坐正,他翻身上马,轻踢马肚,这次他不再与我并肩而行,反道:“跟上我。”语毕即如离弦之箭,先一步绝尘而去,我摸不清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只得本能追上去,他的骑术极好,以我的速度远落于下风,自始至终我与他保持一段不小的距离,他引我奔驰在旷野天地间,好不畅快。
我好久不曾这般任性,心情愈发飘扬,不由自主欢笑起来。眼见之景不断渐变后退,李轩完全不给我赶上他的机会,稳若泰山般坐在马上,只留给我一个坚毅的背影。
就在我快要颠簸得受不住时,终于到了此行的终点,我以为他会带我去何种神秘的地方,待一大片粉嫩的桃花迫不及待印入我眼帘,我的一整颗心在漫天飞舞的花瓣中融成了一潭春水。他怎么可以这样不露痕迹扰得我方寸全无?眼前这一幕是真实或虚幻,我已然分辨不清,只任由一颗心迷失在一大片鲜活的粉红中。
李轩先我一步下马,他像一尊雕琢完美的玉像,一身白衣笔挺地立在那棵最繁茂的桃树下,有几片淘气的花瓣轻落在他的肩上,衬得他整个人如兰若芝,俊美清雅。这样容貌才情皆出众夺目的男子,是每一个怀春少女梦中的情人。
同是身着如雪白衣,独孤昊那厮浪荡轻佻,李轩却高洁芳华,真乃一个地下,一个天上,星辰与皓月比肩,高低立见。
这情景何其熟悉?与那一个午后的邂逅何其相似?故地重游,竟这般地快。
我在意乱情迷中忘了从马上下来,一直到马儿走到他近身才下意识勒了勒缰绳,我坐在马背上出神地瞧着他,忘了该作何反应,此情此景仿若画中幻境,他依旧噙着似有若无的浅笑:“秦小姐可还记得你我初见时的情形?”
“自然忘不了,恐怕这一生我想忘都忘不了。”我在心里默念,这话我却说不出口,身为女子,再洒脱放任终究脸皮薄,到底怕是我自作多情,怕他对我无情,多情总被无情恼。
他见我不答,亦不觉尴尬,坦然道:“那日所见所闻,轩始终难以忘怀。”
随了他的话,我亦回想起那天做的一系列糊涂事,可谓在他面前丢尽颜面。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轩孜然一身飘零多年,还未遇上过秦小姐这般有趣的女子。秦小姐的一举一动,总是令人始料未及,惊喜非常。”他容色淡定仿若谈论相识多年的好友,徒留我的思绪兀自飘零,猜不透他的意图。我依旧坐在马背上,默然不语,似乎这个时候,再多的话都不足以掩饰我的慌乱。
他对我不是全然没有感觉,甚至我对他而言,也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不该只是一个单纯的过客,不是吗?
一阵清丽幽婉的笛声随风入耳,连我这个不懂音律的人都能感觉到心神沉静,仿佛洗尽尘俗一般,他身姿朗然,修长的手指熟稔执笛,颇有隐士潇洒之风。旷然天地之间,唯余他一人肆意穿行,挥洒自由。
彼时我见识短浅,在男女之情上犹如瞎子过河无人点拨,压根没听出这是一首求爱的关雎曲,好听之余,丝毫没体会出旁的意思,以至于一曲奏毕,李轩瞧了瞧我的神色,当即一愣,收起浅笑:“原是我多想了。”
我不知就里,摸不清他这话的用意,他轻吁一口气,不介意我的后知后觉,温和道:“罢了,陪我去桃林走一走。”
空气里到处弥漫着香甜的气味,我们不疾不徐并肩而行,般配地宛若尘世间最美的一幅画。
“那年父亲便是在这个时节遇上了母亲,春光烂漫,桃花纷飞,晴空万里。母亲的性子最是恬静如水,与素来温和沉稳的父亲成了一对佳偶,琴瑟和鸣,相敬如宾。”
“父亲出身世家,懂礼而不拘礼,向来不看重阶层出身,广结天下有志之士。遇上门当户对的母亲,佳偶天成,算是意外之喜。不过这些旧事,我也是在记事后从旁人口中得知。家逢变故,父亲死时,我尚在襁褓,后来两位兄长接连早夭,母亲再嫁,送走了我。”
他的身世我略有所闻,上回听他提起已觉艰辛,没有双亲家族的庇佑,幼时漂泊不定,他能有今日的芳华气度,要尝多少不为人所知的辛苦?或许在我衣食无忧的年纪,他尚连基本的温饱都不能保证,纵使他的语气平淡无奇,我却觉得再美的景色也平复不了他年少的伤痛。
“长大后周游诸国,见识了不同的风土人情,天下之大,我还未找到真正的归属之地。冠礼之后,我偶尔会想,有朝一日我的妻子,若遭遇磨难,她会不会和母亲一样弃我而去。”
“秦曦,一个人可以有无数个安身之地,但是他的心只会选择一处栖息。”他扬唇,忽地笑了:“你还小,不懂这些,慢慢会明白的。”
他似有宠溺,我隐约不服气,闷声道:“我都十六了,不是小孩子了。”我没说出口的是,像我这样的年纪在秦州早就可以嫁做人妇了。小小年纪的时候,总想着快些长大,遇一真心人,白头莫相离。我还是一个孩子时便想着,将来我的夫婿一定要像爹待娘那样长情,哪怕我死了他也不能将我忘了另娶他人。
“世人道桃花运,大抵桃花真能带来宿命的好姻缘。”他似是自言自语的一番话,如此不经意,惹得我心神荡漾,君心即我心,但愿心诚莫相欺。
姻缘自有命定天数,然而我更相信凭一己之力握住缘分。都说事在人为,尚未尽人事,怎可尽听天命?
“李轩你喜欢秦州吗?”秦州山水养人,民风开放,更重要的是,我生在秦州长在秦州,他能听得出我的话外之音吗?
“秦州人杰地灵,秦小姐说好的地方,自然很好。”他回答了又好似没回答,一声秦小姐又把我们的关系打回原点,我实在摸不清他在想什么,只见他停步,转身面向我,温和的目光落在我脸上,坦诚告知:“明日我会起程离开秦州,走之前约你小聚,权当是一个简单的告别。短短几天的相处,秦小姐带给我许多快乐。”
“你说什么?!你要走?!为何如此匆忙?!”我以为今日之后我们会有很多待在一起的机会,不料分别来的这么快。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失落至极。他就像自由游走的风,此次离开,茫茫人海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我在秦州要办的事已告一段落,是时候回大齐一趟。友人来信告知其父病危,老翁有恩于我,此去见老翁最后一面。”
原是事出突然,我心里好受了些,想到分离在即,只转做不舍而闷闷不乐:“既然如此,我只愿你一路顺风,平安抵达。”
他见我眉目间染了愁苦,轻言安慰:“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与秦小姐诚心相交,无关相处长久与否,秦小姐通透,当明白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相聚有时,离别有时,再不舍又当如何,倒不如磊落以对:“我明白你早晚要走,只不料竟这样快,留不下你只好与你认真告别。”
我“抽”出发间的簪子给他:“我早知你非池中之物,即使大齐辽阔,你要去的地方必是京城那般华贵之地,天子脚下势力盘错复杂,这只玉簪由红珊瑚制成,其形是我爹亲自设计,放眼九州只此一枚,万不得已之时,还望它能帮你渡过难关。京城之内有一家名嵌‘曦’字的钱庄,那是秦家的产业,你只消将此物拿给掌柜,他定然全力相助。”
“可是李轩,我宁愿你不会有用上它的那天。”
既有粗浅的朋友能“碰巧”在秦州买下一座各方面条件俱佳的宅院,在京城的友人又怎会是普通人?我阅历少不代表无知,他的淡泊高远不代表无志,不忍分别,亦不想他淡忘了我们在秦州历经的种种。能为他做的,也只有钱财上的微薄支持。
他轻叹一声,接过簪子妥帖收入怀中,那是我的一番心意,他自当珍惜:“等我再回秦州,便将玉簪物归原主。”
我骨子里是一个固执的人,送出的东西就没想过收回来,于是较劲道:“你若真想谢我,便留给我一样你的物件,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互不相欠了。”
他轻笑:“秦小姐待我的好,我不会忘。若是有所亏欠,也是我欠小姐多些。”
他从袖中取出一个雕琢精美的锦盒,牵起我的手将盒子交于我,我打开一瞧,是一副做工精美的手钏,款式古朴大方,一看是女儿家用的东西,我很开心,故作骄矜道:“把女儿家的物什揣在身上,若今儿个见的不是我,你该不会转手就送给其他姑娘了吧?”
“原本就是准备给小姐的赠礼,望小姐收下。这是母亲送走我时留下的一副手钏,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当年父亲打造了不少首饰送给母亲,只留下这一件。”
“既是母亲唯一留给你的东西,何故送给我?我可不是会保管东西的人,若坏了丢了,可别怨我。”嘴上说他有坑我之嫌,心里却是美滋滋的,这可并非普通的赠别之物,一副看上去不贵重的手钏,堪比他的一个重诺,胜过千言万语。
“在我看来,没有人比秦小姐更值得拥有它。”
分别之际近在眼前,临了化作一句:“你我总会有再见之时。希望到了那日,秦小姐仍如今时这般顺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