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陌路旧欢(84)‘织织,你放过他吧。’
楼下的客厅里请悄悄的,小嘉虽然坐在梁宋身边,可他的眼睛时不时地往二楼的方向看去。而在另一边的梁宋,显然更是心不在焉。
楼上那两人会谈些什么话题,他似乎猜得到,却也不尽然。
直接用力地攥紧,手背上已然出现了些许青筋撄。
偌大的客厅内只有壁钟滴答行走的声音,小嘉扯了扯梁宋的衣服,“爸爸,姑姑和奶奶怎么说了这么久的话?”
这稍带着些稚嫩的声音将梁宋的思绪拉了回来,他知道,这孩子是在担心偿。
这么显而易见,他母亲并不待见梁织,连一个小孩子都看出来了。
他抚了抚男孩的发顶,原本深沉的目光一点点柔和下来,转移开了话题浅声问:“今天怎么想来看爸爸?在姑姑家里待的无聊了?”
小男孩的脸上出现了腼腆之色,别过脸去,喃喃道:“我是想见爸爸……”
因为无意之间听到的那些话。
梁宋凝着男孩的侧脸,细细地想着几年来的发生的画面,实则他这几年,也没有真正尽到什么做父亲的责任,毕竟这个孩子,不过是挂在他名下,而不是真正的‘父亲’。
更重要的是,这孩子的父亲,是容铮。
到底是介意的。
只是他这份介意,从不曾为人知。
梁宋淡淡地笑着,“姑父对你不好吗?”
虽然这句话他不用问都能知道答案,却不知道自己,缘何非要问出来,像是在确定什么一般。
“好啊,姑父对我很好,以前对我一直很好。”
小男孩虽然这样说着,这语气里面,却能听得出来,闷闷不乐。
“可是我还是想和爸爸还有姑姑一起生活……”
梁宋的目光微滞,那一瞬仿若得了失语症般,有话却无从说起。
良久,他的指腹从男孩细嫩的脸上轻抚而过,缓缓说道:“爸爸最近可能会很忙,没办法像以前一样一直陪着你和姑姑。”
闻言,小嘉的脸上却是出现了几许失望之色。
梁宋敛了眉,看着壁钟上走过段时间,忽而出声又问:“小嘉,今天姑父在家吗?”
“在的,出门的时候姑姑还去找他,不过是在书房门口停了停,没有进去。”
梁宋听了这话微挑着眉,看样子还是因为在墓园相遇之时发生的事情。
这是,吵架了?
“给姑父打个电话,让他来接你回去。”说着,梁宋拿起自己的手机,拨通了那号码。
然而这号码打出去没有多久,被人接了起来。
好似是在等待这一通电话。
“阿铮,织织在我家,以前住的家里,你来接她回去吧。”
电话的那头并没有立刻给出答案。
像是在思忖着什么,好一阵的沉默过后,梁宋才听到电话那头的人清淡地应声,“嗯。”
没有再多的只言片语,甚至一个字都吝啬。
梁宋曾经想,她那性子得有个什么样的人还能忍受得了,他自己忍受了这么多年,好像已经是变成了一种习惯,而别人……
又有几个人能一直让她那样任性下去呢?
当她炫耀一般地将容铮带回家时,梁宋不知道自己当时心里的想法,也许有生气,也许也有嫉妒,可更多的是,如释重负。
幸好,这个人是容铮。
比谁都好。
整点的钟声打断了梁宋的回忆,他垂眸看着自己身边的男孩,手掌轻轻落在他的肩膀上,正了正神色,继而道:“小嘉,爸爸现在和你说一句话,不管怎样你都一定要记得。”
许是梁宋很少没有用这样正经严肃的语气和他说话,小嘉有些不明所以,但即使有疑问,他也不会现在说,只是点了点头。
他赞赏地抚了抚男孩的脑袋,“小嘉,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一定不要讨厌姑姑,不要恨她,也不要对着她哭。你只要知道,姑姑是这个世界上最你的人,若是你讨厌她,她会很难过,如果你哭,她心里也会难受,知道吗?”
早晚会有那样的时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这话题太过于沉重,很显然小嘉一时间无法接受。
男孩漆黑的眸底稚气而又茫然,根本不懂父亲为什么会和他说这些话,“爸爸,我为什么要讨厌姑姑呀?我当然知道,姑姑是这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谁都比不上的。”
梁宋只是浅浅地弯了弯唇,“好孩子,记住我说的话行了。”
……
梁织从书房内退出来,她将门轻轻带上,自己的手指僵硬得很,脑海里面回荡的,尽是方才两人之间的谈话。
‘既然你结婚了,并且是嫁给那孩子的父亲,作为长辈我只能希望你过得更好些。以前的事,你亏欠的,其实也不是我。’
当梁织离开之时,江佩兰和她说了最后一句话……
‘织织,你放过他吧。’
这个‘他’是谁,梁织心里清楚。
梁织没有反驳也没有争辩,只不过兀自觉得这句话有些荒谬,怎么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个十恶不赦的呢?
而细想来,好像又真的是这样。
她慢慢从楼梯走上来,客厅里那一大一小的身影落入她的视线内,看吧,这孩子还是和梁宋亲一些,毕竟这么多年,陪伴着他的,都是梁宋。
这一声‘爸爸’叫了这么多年,又怎么能够轻易改变?
梁宋看到她下来,什么也没问,看到她眼底的微红也当做没看见似的。
轻拍着她的肩膀说:“回去了吗?”
梁织将目光转向一边的小嘉,点了点头,“嗯。”
“我送你们出去。”
高大的男人弯下腰将一旁的男孩抱起,目光浅淡,仿若什么都没有,又好似满怀情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