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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速之客

总裁的近身强兵 白菜炒番茄 2313 2024-11-18 18:29

  “你骗鬼吧!”

  蓝雨撇了撇嘴,她是看着秦尘长大的,当然对他的脾气秉性了如指掌,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但是内心还是说不出的受用,大概是因为效率了呢心思再作怪吧。

  又胡闹了一会儿之后,蓝雨便离开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似乎连老天都觉察到了秦尘的无聊,决定给他来点刺激。

  这天,秦尘本来已经约好了跟蓝雨去见冷心凝,商量一下婚礼的细节,还要签订一些什么婚前保证书,可是刚等他们在饭店坐定,包间里便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走进包房的只有三个人,清一色的半寸头,身上的衣服极为平常,全都是随处可见的地摊货,他们的相貌也极为平凡,平凡到扔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但就是这群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却成功的吸引了秦尘的注意力。

  就在他们出现的那一刻,秦尘的瞳孔都缩了起来,因为他已经觉察到了空气中弥漫的点点寒意,这完全是一种直觉,只有经常在生死之间游离的人才会有这种直觉。

  这三个人毫不迟疑,直接无视了服务生的阻拦,大大咧咧的走进了包间,直接坐在了冷心凝的身边。

  冷心凝是何等洋人?高学历、高工资,还有高人一等的美貌,总是习惯用下眼皮看人,又岂会和这样的人坐在一起?

  当他们进来的时候,冷心凝的美貌就是一挑,但还是耐着性子说道:“先生,你进错房间了!”

  那人听到耳里,却充耳不闻,眼睛随意的在三人脸上打量了一番,便将目光停留在了秦尘的脸上,冷冷的问道:“就是你?”

  他的目光就如同毒蛇一般锐利,即便是秦尘也不禁感觉到一丝不爽,自从回到华夏之后,他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感觉。

  那是一种无形的压迫,只有饱经生死,手上站满鲜血的人才会有这种威压。

  秦尘万万没有想到在华夏这个和平的社会中也会有这样的人,当下也不禁一愣,心思急转而下,这些人是谁?外国的雇佣兵?还是老不死的仇人找上门来了?

  心中一连转了好几个念头,但被他给否定了,一来,他过去所结实的那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绝对不会有人会耐着心性跟他来谈判,二来,他此行的行踪极其隐秘,仇人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能找上门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雇佣兵只为钱办事,什么事都肯干,因此在不少国家都是红色通缉令上的要犯,不管出了什么事情,他们都不会在大白天如此大摇大摆的走进饭店。

  想到这里,秦尘终于放心不少,轻轻舒了一口气,说道:“不管你们是谁,不过看起来你们似乎找对人了。”

  板寸男又深深的打量了秦尘两眼,说道:“不错,像个男人,跟我走吧,只要有一个合理的交代,我不会要你的小命,至少会给你一个全尸!”

  他的口气无以伦比的霸道,看他的样子,竟是将秦尘当成了一碟小菜,只要想吃的话,随时都可以吃掉。

  秦尘笑了,是被气笑的,他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没人在他面前用这种口气说话了,而且说过这种话的人也都已经死了,即便是活着,也生不如死。

  可是还没等他说话,冷心凝已经按捺不住了,狠狠的拍了拍桌子,说道:“这里是私人宴会,请你快点出去,否则我要叫保安了。”

  不可否认,冷心凝已经是一等一的美女了,即便是生气的是佛都别有一番味道,可那板寸男却视而不见,双眼始终都没有离开秦尘的脸颊。

  此时他看似懒散的坐在那里,但双手始终都放在桌子上,因为他已经觉察到了秦尘不是一般的人,只有这样的姿势才能让他在最快的时间内做出反应。

  看到他如临大敌的样子,秦尘也不禁有些好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孙建斌的人吧?”

  “没错!”

  “那么前几天来骚扰我的小丑也是你的手下咯?”

  “跳梁小丑?”板寸男一咬嘴唇,眼睛中分明闪过一道狠色,一丝杀意。

  他的确有理由生气,要知道他手下的人都是经过严格挑选,重重选拔,而后又经过地狱式的锻炼才被选拔出来的,不敢说个个都能以一当白,但也绝对不是什么跳梁小丑,秦尘的一番话无疑伤害了他的自尊心。

  秦尘看在眼里,却视而不见,道:“说他们是跳梁小丑已经是抬举他们了,在我的眼中,他们根本连跳蚤都不是,我已经大发慈悲饶了他们的小命,没想到他们不但不感恩戴德,反而变本加厉,看来以后有机会的话,我要好好招呼一下他们了。”

  秦尘特意在招呼二字上边加重了语气,其用心已经不言而喻。

  板寸男舔了舔嘴唇,说道:“孙建斌是我的表弟,本来他让我替他出头,我也没放在心上,只当做是小孩子过家家了,但是现在,我真的对你有兴趣了,看你的样子应该也当过兵吧?”

  秦尘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说道:“你说的当兵是指什么?一群傻瓜在雨水中迈着傻瓜的步伐,喊着傻瓜的口号散步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没有。”

  他的确没有撒谎,因为在他眼里,普通军队的训练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也没有多大区别。

  “你不用否认,我看的出来。”板寸男冷哼一声,说道:“我先不问你是在那个军区服役的,但想必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秦昊。”

  在说出自己的名字时,他的声音都提高了几分,显的十分的骄傲。

  他的确有理由自负,因为普通的义务兵服役只需要两三年,而他却在部队中足足呆了十五年,从一个并不见经传的小兵成为了一个军官,没有用一点手段,靠的就是他的脚踏实地,和超强的军事素质,毫不夸张的说,兵王已经成了他的代名词,并在华夏六大军区中都家喻户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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