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郎情妾意
他一点都不像外表那样清贵风雅, 他霸道的攫取她的唇深吻,将她如水煮鸡蛋一样剥个精光。
他熨贴着她的身体, 纯熟无比地挑逗,她身体不听使唤了。就在这间朴素的屋子里, 郎心似火,胡天胡地一通折腾。
男欢女爱美妙的相逢,激情愉悦地契合,这简陋的木床摇晃得吱吱作响,辛秀妍觉得自己要被电得灵魂出窍了。
他的长发垂在胸口,拂过她的敏感肌肤,她微微拾回些理智时也尴尬于此情此景。
她这是相当于和一个男人初初见面就上床了吗?天呀, 她做的是什么事呀!
他压着她没完没了的, 她半推半拒。
要说初时她也是坚决拒绝他的突兀靠近的,但是他就一副“孩子都生了三个了的女人,要开始表演黄花闺女了,快来瞧快来看呐”的表情。这让她有些下不来台。
她居然糊里糊涂带他回房了, 这是所有人都看到她主动带他回房的, 现在她向大家哭诉这男人诱/奸她。大伙儿也会用“你没病吧,矫情什么呀,洗洗睡吧”这种眼神看她吧?
是的,辛秀妍智商还是在线的,终于发现对方的控场能力,他是“导演”和“主演”,在他面前, 她怎么就被牵着鼻子走?
他终于暂停了下来,抚了抚她额上的汗湿,声音带着事后特有的性感,微微一笑问:“还满意吗?”
辛秀妍瞪大了眼睛,眼神微微有丝委屈,他却亲了亲她,轻笑说:“你真是如狼似虎的,现在还不满意,总得让我歇会儿。”
辛秀妍说:“谁如狼似虎的?哪有……初见……就上床的?”
徒元义侧躺在她身边,单手支着头,在她身上摸了一把,调笑道:“是不是不符合你的……剧本?你的剧本应该是怎么样的,我想想……嗯,咱俩重逢了,你不记得我,不让我近身。我就天天一个人睡,默默守着你,等着你,盼着你,深情不悔,然后有一天你喝醉了,倒在我的怀里,然后你重新动心。或者你的剧本换一个走向,在女主角失忆的时候,怎么可以没有深情男配呢,我还得和别的男人争风吃醋。我不叫……恒亲王,叫吃醋大王好了。这样是不是特满足你小女人的虚荣心?”
辛秀妍不禁目瞪口呆,不过此时心底却认定他是穿越的,并且确实和她从前极为熟悉。
辛秀妍说:“我哪有这么矫情?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
徒元义笑问:“你这两年就没有遇上个深情男二?”
辛秀妍吃憋,骂道:“男二你个妹!老娘能活下来都不容易了,哪有心思找男人?你以为演电视剧呢,世界上哪来那么多sdney-carton?”
徒元义捏着她的下巴,说:“你这么没有魅力呀?”
辛秀妍噘着嘴、鼓着颊,确实有几分抑郁,为什么别的女人都有护花使者,她都自己爬上老大位置,人人指望她带领保护大家。
辛秀妍看看男人,这是用绝世妖孽都难以形容的极品,尽管想不起来从前,忽觉得自己也不亏,他……技术确实很好。和她春/梦中看不见脸的男人一模一样,她梦中人就是他。
哎呀,好污!
况且还有孩子,不能不管孩子吧。
辛秀妍说:“我没魅力……那不……也有你了?”
徒元义叹道:“当年你巴着我不放,我有什么办法?你一见我就抱着我大腿喊着‘好哥哥,怜惜怜惜我吧’,我要不理你,你牛皮糖一样粘上来。我原来没想娶你的,你就收拾包袱跟我回家,说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这也真是没谁有这脸皮了,后来看你不管条件有多差,对我这份心意倒是别人比不了的,就娶你算了。你怎么说也有一点优点。”
辛秀妍在他讲述“前尘往事”时,脸色几变,这时忍不住追问:“什么优点?”
他往下/摸去,调笑道:“好生养呀!你一次生三个,多有效率呀?”
辛秀妍忽然侧身趴在枕头上哇一声哭出来,倒让徒元义有些意外。
“你这又怎么了?”
辛秀妍哭道:“我哪有这么……这么……差?”
徒元义摸着他的脑袋,说:“我也没有说你差,幸福就是要靠像你一样主动争取的呀,你看那些比你矫情的女人,不管是家世好还是相貌好的,哪个能找到像我这样的如意郎君?”
辛秀妍转过头,泪眼朦胧看他,说:“你是‘如意郎君’吗?”
徒元义揶揄笑道:“刚才……你哪里不‘如意’了?我现在有力气了,再来?”
他又扑上来压住她,辛秀妍忙道:“我哪有说……这个?”
“女人就是口是心非。”
“……”
她再次被他“吃拆入腹”……
结束后,她问:“穿越前,你是霸道总裁吗?”
他说:“还不够吗?还想我‘狠狠/爱、夜夜/爱’”?
《霸道总裁狠狠爱》,《霸道总裁夜夜/爱》表示不想背这锅。辛秀妍悲催了,可是肚子饿了,天快黑了,她扶着老腰起来。
但是男人一传令,就有仆婢很快备了热水进来,辛秀妍就这样目瞪口呆,然后腐败了一回。
辛秀妍换上了一身雪青色的齐腰襦裙,与他的衣服是同料子的情侣装,只不过她现在头发不够长,盘不起发髻,也只扎了个“淑女头”。
大同军内部架构严密,现在六大食堂是提供全体成员的标准三餐的,一食堂离辛秀妍的等高层人员的住所并不远。
辛秀妍和徒元义相携进食堂的时候,更加受到视觉上的冲击,大同军的人穿着灰棉布军装,而徒元义的人穿着极讲究的古装。
如果这是拍电影,辛秀妍觉得编剧和导演都是神经病。
徒元义的人在这里忙活,当然是为了准备御膳,见到皇帝来了,都纷纷跪下请安。而大同军的人原本是在排队领自己的饭,见到此情此景也是觉得奇怪。因为大同军内部除了过年时小孩子给长辈和领导下跪之外是不跪的,都行军礼。
段芝、陈逸等人已经等在这里了,还有淳于白、欧阳磊原来正和他们交流感情。
陈逸笑着上前招呼:“团长,姑爷,休息得还好?”
辛秀妍不禁尴尬不已,休息什么呀……
段芝翻翻白眼,暗想:平时多机灵的人呀,怎么会问出这么白痴的话?小年轻就是小年轻。
段芝笑道:“团长,您上午抓的那条大蕲蛇,老王加料炖了一大锅,我馋虫都勾上来了!”
辛秀妍才笑道:“那还等什么?上菜呀!”
辛秀妍想想还是拉了徒元义一起入桌,同桌的陈逸、段芝、二侠,但见除了将火锅摆上桌来,徒元义的团队也烹制了许多道菜上来,鲍参翅肚也不在话下。
辛秀妍介绍了一下,说:“我之前落难,失了记忆。这是……我……丈夫……”
辛秀妍又转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在场的人差点晕倒,徒元义瞄了她一眼,说:“徒肃宏。” 肃是肃亲王,宏是表字宏正。
段芝和陈逸一听是国姓,再见他这派头,也猜出他只怕是出身宗室,两个忙起身一揖,说:“见过徒爷。”
徒元义微微颔首,淡淡道:“不用多礼,坐吧。”
辛秀妍也忙拉了段芝一把,徒元义凤目不禁一瞪,辛秀妍还不觉得有什么。徒元义当年听辛秀妍讲各种节操碎一地的奇葩故事,有玛丽苏风的多男争一女的故事,心中是很不屑的,所以他还会嘲笑什么“深情男二”“吃醋大王”。
只不过嘴上嘲笑是一回事,真正遇上是另一回事,老婆去拉别的男人,他是一阵气闷。
辛秀妍介绍说:“老陈当年是我的救命恩人,老段是我的合伙人,我们都是过命的交情。当年没有老陈,我大概没被淹死也要冷死了,我还吃了他好多上好的人参。当时没有老段,我也不能成功杀了刘清他们,大约也是死状凄惨。现在老陈管着后勤,老段管文书、教育、卫生之类事……那个……朝廷招安……是不是能封个稍微好看点的官儿?”
淳于白和欧阳磊低头喝茶,徒元义呵一声笑,收起折扇,说:“你当朝廷是你家开的?你说封什么官儿,就封什么官儿?”
辛秀妍说:“你不是宗室吗?”
徒元义说:“于国无功,拉起流民举着所谓义旗就人人都当大官了,那让那些一生精忠报国的将士脸往哪搁?”
辛秀妍说:“我们也没造反呀。”
段芝忙道:“团长,官大官小不要紧,只要兄弟们都有个合理的身份,又能像现在这样安居乐业就好。也不用为难徒爷。”
陈逸是希望当官的,不然也不会安心在这里为大同军出力,陈家在江南虽是大族,可因为他这房是商户,按礼是不能入士的,这未必不是他的机会。不过,他倒也没有抱着当大官的希望。
陈逸说:“军师说的有道理,我只要能够有脸回家就好。”
火锅沸了,辛秀妍招呼大家开吃,皇家贵族教养是食不言的,不过此时的辛秀妍丝毫没有这方面的自觉性。
辛秀妍还一边和两个心腹说起大同军建设的方方面面来,当下的就是春耕问题,包括生态农业稻田养鱼、粮桑渔结合、禽畜林结合的规划。现在稻谷才播种,后续的事情还很多。
段芝说起养蚯蚓的事,去年只是小试了一把,大同军却尝到了甜头,养得约两千只鸭子肥得不得了,产蛋量提升许多。
只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人畜粪尿缺少,当农田的肥料都不够,还要均出来养蚯蚓。当然养蚯蚓也不是问题,因为之后的培养基,鸭粪之类的也都是肥料。可是随着集体农业的生产规模扩大,肥料真的很紧缺。
这也是苦恼了辛秀妍,她一边听,一点撕咬着蛇肉,暗想要提高粮食的产量,当然是要施磷肥了。比如这蛇骨头就是自制磷肥的材料。不过,就算将所有的骨头、蛋壳、贝壳都收集起来也填不上这个缺口,并且将来这缺口是越来越大。
辛秀妍忽扔下蛇骨头,掏了棉手帕,说:“这样下去不行,一定要用化肥的,四川磷矿产量高,咱们得规划建个钙镁磷化肥厂。”
钙镁磷肥是用磷矿与硅酸镁矿物配制的原料,在电炉、高炉或平炉中于1350~1500c熔融,熔体用水骤冷,形成小于2mm的玻璃质物料,经干燥磨细后成为产品。熔融烧结过程中要加助熔剂,各种含硅含镁物料如蛇纹石。白云石、橄榄石等均可作助熔剂。
徒元义自己名下是有三家不小的化肥厂的,当年是从她脑子里挖出不少东西用来实践,几年才成功。
徒元义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大周的矿产是朝廷的,你们想挖就能挖吗?”
辛秀妍瞄瞄他,笑道:“你这说法真的好官方鸭霸滴,还没大周朝廷时,江山就已经存在了。皇帝问江山:‘江山江山,你是不是朕生下的?’江山肯定反问:‘盘古父神,您重生啦?’”
欧阳磊和淳于白忙站了起来,肃目而立,徒元义俊颜阴沉,而段、陈虽不知徒的身份,却也以为他是宗室,也忙站了起来。
只有辛秀妍以为他也是现代人穿越的,笑道:“快坐下,快坐下,开个玩笑而已嘛!”
徒元义凤目一眯:“很好笑吗?”
上过床的男女,到底是不同的,辛秀妍不记得他,但是两人的关系是不可否认的,拍了拍他的手臂,笑道:“别那么严肃嘛!那么,你说不能随便挖,那就拜托你去朝廷走动走动。我们不是要招安吗,朝廷给我们块地功勋地,我们就能挖了。”
徒元义问:“呵呵,功勋地,你们有什么功勋?”
辛秀妍指着他,深吸一口气,说:“看不起我是吧,行。你帮我疏通,马上招安,七品校尉就七品校尉,我们可以帮朝廷平定白莲教之乱。”
徒元义道:“京都调了三万禁军入蜀,加上原剑南道的两万禁军和三万卫所军,你这三千来人顶什么用?”
辛秀妍拍桌站了起来,说:“我们不顶用?我就让你见识见识姑奶奶的手段!”
二侠不忍直视,悄无声息退后一步,扭开头。他们什么都没看到,也没听到。
徒元义深吸了一口气,淡淡道:“在外这么久,满身匪气,三从四德呢?”
辛秀妍说:“三从四德?呵呵,我跟你说,你现在是我的男人了,你必须尊重老婆的工作!你先是我的男人,然后才是宗室王爷,明白吗?”
徒元义反问:“我觉得你有一点似乎没有搞清楚,现在应该是你有求于我吧。”
辛秀妍以为他是穿的,所以都以平等的语气相对,说:“我要是背着匪的名号,你以为你的屁股能干净?我养着三千人,若是不能招安,你的荣华富贵也到头了。”
段芝忙插口道:“团长,有话和姑爷好好说,莫伤了夫妻和气。”
陈逸一听他还是什么王爷,当然不想他们闹翻,也是一个劲的劝和。
辛秀妍这才坐下来,看他还一派高深莫测的样子,后知后觉想起会不会是她这样让他失了男人面子。现代男人莫约也是要男人面子的。
辛秀妍才动手给他盛了一碗蛇羹,说:“汤很鲜,你喝碗吧,你一路来……也辛苦了。”
另外四人这时都悄悄退开了,段、陈二人是二侠暗示下离开的。
徒元义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嫁给我的时候,信誓旦旦要做个贤妻良母的,言犹在耳呀。”
辛秀妍有些难堪:“我也……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大同军的百姓们不要再流离失所,食不裹腹,希望有一片天空,能够让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
“你觉得你撑得起这片天空?”
“不是我撑起来的,是他们自己,他们只是需要一个机会而已。我曾经充满了恐惧,不得不杀第一个人的时候,我吓得腿都软了,站都站不起来。我是这样……弱小、无能,是兄弟们信任我,我们同心协力,才有现在的安稳,我也有了个家。”
“这是你的家,那么我和孩子们呢?”
“我大约不是个合格的妻子和母亲,不过我仍然相信,我所遭遇的一切,正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你没放弃找我,而我也没有去找个深情男二,莫约……咱们是最合适的。所以那也不冲突,我们是个人小家,大同军是集体的大家庭。”
“谁说不冲突,你为了他们跟我大呼小叫的。”
辛秀妍身子移近了几公分,搓了搓手,低声说:“……都……有孩子了,这事儿……你就……别放心上了。”
徒元义斜睨了她一会儿,又转开头,说:“你以前不这样……”
“那……是哪样?”
“温柔似水。”徒元义自欺欺人地屏蔽掉她冲他使“不慈不悲千叶手”时的样子。
“贤良淑慎。”可以无视她怀孕时的无理取闹。
徒元义倒也不是全为了骗她,他便有这样的才能,他可以屏蔽掉很多东西,然后她才成了完美的白月光。
辛秀妍轻轻一笑,说:“你不是说我……厚脸皮……好/色的吗?”
“……那也不矛盾,人是复杂的。”
徒元义忽觉手上一暖,她正握住他的手。
“对不起……我喜欢你,一见钟情。”那种一见就脸红心热的吸引是她从来没有遇上过的。
徒元义眉眼间蕴含笑意,说:“早知你对我无法自拔,哪里有什么可以阻止疯狂的你呀……”
……
夜晚再回屋时,她的卧室已经被“野猪大改造”了,屋中的家具全换上她都叫不出来的材料做的,而摆设器具更加讲究。
一张床榻上垫上了四层棉被,盖的是柔软的崭新的蚕丝被。
两人宽衣躺下后,她都还觉得有些不真实,他想要再亲热,她却想和他说说话,想打听一些从前的事。
他口中的版本当然是“痴情女子有情郎”了,最初是两个阿飘一起穿越,然后王子遇上灰姑娘。灰姑娘却一点都不单纯,千方百计嫁给了王子,并且是家里的河东狮,不许他纳妾。
辛秀妍虽然不笨,却相信了他。因为在古代,想要活下去,当然嫁个有钱人更有保障。若非不得已,当初她也不会走上现在这条路,哪个正常女人会喜欢杀人呢?而有钱人都是三妻四妾,如果这个男人是穿越的故人,想必三观会合很多,嫁给他是最好的选择,她会主动追求争取很合理。
辛秀妍羞羞地笑了笑,说:“虽然咱俩现在发展太快了一点,可是你还是很喜欢我的吧?你写给我的信,我也还记得。你一直在找我吗?”
徒元义咳了咳,说:“你……总是孩子他娘。”
辛秀妍有些好奇:“孩子们在哪里?他们……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
徒元义不禁扑哧一笑,说:“你收敛些匪气,将来别吓着孩子。”
辛秀妍脸上一红,又问:“当年,出了什么事,我为什么会沉江?”
徒元义沉吟半晌,说:“遇上极厉害的仇家了,不过你放心,她们都死了,死无全尸。”
警幻怎么死的,他不记得,但是杨氏魂飞魄散,而贾元春以小仙之身死得那样惨,她仙身所触及的禁忌全都应了天劫。
翌日天在蒙蒙亮,就听号角声响。刚刚重重,徒元义也不上朝,他原来还想多多躺一会儿。
但是辛秀妍已经拿出速度来穿戴了,也完全不用宫女服侍,只十分钟穿衣洗漱完,甚至扎好了两条辫子,带上了灰色的军帽。
徒元义坐在床沿,有些目瞪口呆,女土匪头子冲他微微一笑,说:“我出晨操了,你多睡一会儿。”
她走到屋门口,又转身回来,俯身飞快在他颊上吻了一口,精神抖擞地出门去了。
为什么他有一种是他被宠幸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