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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大闹京城(上)

渡君劫 印小天 5866 2024-11-18 19:28

  陈朝京城

  经过历代皇帝的努力兴建,京城规模宏大,总占地面积十万亩,人口两百五十万。其中军队城防军十万人,御林军两万人。

  香雀楼——京城最大的酒楼。酒楼分五层,每一层都可以容纳几百人同时进餐,但酒楼每天依然门庭若市。人们如此喜欢来香雀楼,是因为香雀楼有两道天下闻名的独家名菜。

  第一道是‘香’菜。这道菜平常饭馆小店也有,只不过香雀楼的做法更独到,更正宗,臭气漂得更远,吃在嘴里更香而已。这道菜就是‘臭豆腐’。百姓最爱,价格便宜,却长吃不厌。

  第二道是‘雀’菜。而这道菜可不是平常人家吃得起的,就是一般的富贵人家一年也难得吃上个一两回,这道菜是用那珍贵的金丝雀的脑所做成的,一只金丝雀的价格大概是十两银子,而百姓人家一年的收入才二十两银子左右。一只巴掌大的金丝雀的脑花只有指甲大小,可一盘‘雀回魂’做下来大概需要几十只金丝雀。

  先用特殊的手法和工具把脑花取出来,脑花还不能见血,一见血就不能用了。脑花取出来后,马上放入器具中冰镇一个时辰,时间不能长也不能短。冰镇好以后用金器盛好,淋上一壶百年的女儿红,就可以上桌了。

  这道菜口感冰镇爽口,口齿留香却回味无穷,最大的功效是提神醒脑,延年益寿。相传前朝一举人几番进京考试,都榜上无名,他最后一次进京赶考,失魂落迫之时用所有的盘缠胡乱的点了这盘菜,吃后他发现自己精神大震,灵台通彻,结果后来居然高中榜眼头名。‘雀回魂’因此而得名。

  此后,凡是赶考之人,都想在考试前试一试这道‘雀回魂’,但是这道菜的价格哪里是这些读书人吃得起的。其他酒家见‘雀回魂’如此挣钱,也曾经相继模仿,却远远不能做出这道菜的精髓。所以人们知道要吃正宗的‘雀回魂’,还是要到香雀楼来。

  两千两银子一盘,每日只供应三盘,这是香雀楼的规矩。可京城是什么地方,什么样的达官贵人没有,每日三盘是满足不了的。所以这每日的三盘‘雀回魂’都十分抢手。价高者得,每天来香雀楼看那些达官贵人们竞价‘雀回魂’也成了百姓们的一件乐事。

  离正午还有一个时辰,香雀楼已经是人满为患。吃饭的,准备看热闹的人已经开始沸沸扬扬起来。

  香雀楼大厅正中是一个十米见方的舞台,其他时间都会有一些歌舞的表演,而现在这个时间舞台可不是用来表演的。

  三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女子手捧着黄金器皿顺序走上台来,站好后。一个身材高瘦,锦衣玉袍的中年男子才慢步上了舞台中央。

  他摸了把自己的山羊胡子,用一双发光的小眼睛巡视了一遍楼上楼下的人群,他的眼光特别在三四五楼的贵宾包房多停留了一阵。他阴笑着,用他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呵呵!不知道今天会有几只肥羊?”

  “我贾富在这里给今天赏脸香雀楼的贵客们请安了。”贾富拱手道。“香雀楼的规矩,我在这里也不重复了,为了不耽误大家用餐的时候,为了不让少女们中手的‘雀回魂’久等,尊贵的客人们,请出价吧!”

  贾富话音刚落,有人就开始出价了。时间长一刻,味道就弱一分,所以第一盘的竞价是最激烈的。

  “两千两!”从三楼传来一声音。

  “两千一百两。”四楼包房有人叫道。

  “两千两百两!”五楼也有人出价了。

  “两千五百两。”三楼的人又大声叫道……..

  竞价在继续,价格不断向上攀升,贾富的脸上一直微笑着,他看着,心里喜着。他知道‘雀回魂’这道菜的价值现在已经不是达官贵人相互竞价的理由,太平时期,太多的达官贵人吃饱了没事做,攀富比阔已经成了一种乐趣,一种消遣。他贾富也明白凡事都要有个尺度,太过了就不好了。

  当五楼包房出价三千五百两的时候,贾富就知道尺度到了,见三四楼出价的人正在犹豫,贾富立即准备敲锣宣布第一盘‘雀回魂’归五楼所有了。

  贾富手中的木锤已经举到半空了,这时候,突然从一楼一个角落的席桌上,传来一声:“什么好东西如此抢手?我出三万两全要了!”

  此声一出,酒楼的所有人先是一阵哑然,接着“哗!”众人又开始沸腾起来。

  “三万两全要了!?那就是一万两一盘!天啊!”

  “是什么人敢在此地捣乱!?”贾富喝道。贾富在京城经商多年,京城中的达官贵人他基本上都眼熟,今天来的人中他可都挂了相的,他绝对不会相信坐在一楼的客人能出这个价钱。

  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下子分散到两旁,把角落的桌子暴露出来。那张桌子上只有两个人。一个斗笠黑纱遮面的布衣人,一个模样俊俏的白衣少年。两人穿着普通,打扮更普通。

  白衣少年站立着,他的一只脚还放在板凳上,刚才喊价的显然是他。

  贾富眯眼注视了两人一会儿后,他大声向客人们道:“刚才那少年的出价不算,现在无人出价的话,我宣布由五楼的客人竞得这第一盘。”

  “我靠!凭什么不算。我明明出价了。”白衣少年急道。

  “呵呵!这位小客人,你知不知道三万两是多少?你身上有这么多钱吗?”贾富笑道。他心中却骂道:“进门就是客,不要给脸不要脸,要不是看你年幼,不想和你计较,否则我早就命人把你扫地出门了。”

  “哈哈!”酒楼里的所有的人都笑了。“小孩!你身上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不值十两吧!”

  “师弟!”白衣少年对带斗笠的人叫道。

  带斗笠的人没有回应白衣少年,只见他摇摇头轻叹一声,轻手一挥,一颗晶莹的东西直奔台上的贾富而去,准确无比地击中了贾富手上正准备敲下的木锤。

  见斗笠人出手,白衣少年大喜,并轻狂道:“哼!钱,我们身上没有,但是东西倒是有不少,捡起那颗珠子,睁大你的狗眼看看它值不值三万两?”。

  贾富也是混过江湖的,对方这一手,不轻不重力度刚好打掉自己手中的木棒,不可小看。

  贾富捡起脚边的珠子一看,脸色巨变,马上把珠子藏于自己的袖中,转眼间他笑脸回道:“值!”

  “哇!”酒楼里的人又沸腾了。

  “值就好了,那我刚才的出价算不算?”白衣少年笑道。

  “算!不过。”贾富面带为难之色道:“我只能答应你一盘。”

  “呵呵!我说了,我要三盘,一盘还不够我一人吃的。”白衣少年笑道。

  “这…”贾富这下就为难了。五楼的客人也出价了,要不是这白衣小子出来捣乱,只怕菜已经送上五楼了,当众竞价是万万不能不算数的,可五楼的那位贵人,他贾富也得罪不起。马上再做一盘,可人家要的是面子不是要菜啊!

  贾富偷偷摸了一把袖中的珠子,心中暗道:“看来只有得罪楼上的那位了。”

  贾富正左右为难的时候,只听见五楼传来一阵笑声:“呵呵!想不到,贾老板也有为难的时候。”接着一群人慢慢的下楼而来。

  这群人一共五人,为首的是一位手持白扇的富家公子,年纪二十上下。在他身后跟着四个魁梧的大汉。

  见几人下楼来,贾富立即迎了上去,并恭敬地道:“让陈公子见笑了。”

  “把珠子拿我看看。”陈公子毫不罗嗦,上来就伸手要到。

  “这…”贾富犹豫了一下,还是拿了出来。“公子请看。”

  富家公子接过珠子细看后,笑问道:“贾老板,可认得此珠?”

  “呵呵!不认得。”贾富哭笑地回答道。如果他贾富不认得龙纹珠,那天下就没有人认得了,因为他自己也收藏着一颗。龙纹夜明珠一共九颗,它乃是前朝皇后凤冠上的装饰。前朝灭亡后,九颗珠子纷纷下落不明。珠子只有汤圆大小,晶莹剔透,每颗珠子中间都有一个龙腾图案,每到夜晚发光之时,珠中之龙栩栩如生,宛如真龙。

  贾富在二十年前,秘密地花大价钱才收得一颗。这象征前朝顶级权力的事物,是见不得光的。贾富再见此珠,心中又怕又喜,立即就收了起来。现在所以敢拿出来,他只赌现在没有人认得这珠子。不过,贾富一看那陈公子的神情,就知道自己赌输了。“那两个人要倒霉了。”

  “呵呵!贾老板不知道吧!想不到这居然是颗龙纹夜明珠。”陈公子厉声叫道。“把那两人拿下!”

  听了主子的吩咐,四个大汉立即吼道:“锦衣卫办事,不相关人等速速离开。”

  锦衣卫!?官府的人!?在一楼的人群立即人去楼空,有些想看热闹的也上了二楼,把空间腾了出来。

  带斗笠之人还是坐在那里,他口中对白衣少年抱怨道:“师兄,你看看,就是因为你贪吃才给我们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酒楼的人们诧异了,白衣少年看上去才十五六岁,带斗笠的人叫他师兄,那带斗笠的人岂不是更年轻。关键是两个少年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一出手就有价值三万两的东西,更奇怪的是,锦衣卫的人都说要抓他们了,可他们看上去还是那么镇定自如。人们开始猜想起来,难道两个少年其实是朝廷有权大官家的公子?可他们又师兄弟相称,难道他们是武林大派的弟子?好奇的人们边猜测边看着楼下正要上演的好戏。

  “切!还不是你说没有到最佳的时候。要不我能带你来这里吗?再说!有什么麻烦的,难道他们还能困住你我不成?”狐白一脸不屑的道。

  “呵呵!师兄说的也是。”炎火笑道。要不是那两个修真者出关还不到一个月,炎火才不会陪着狐白在京城里耗时间。

  炎火根据推算,还有三天时间,那两个修真高手就应该闭关了,炎火打算到时候杀上龙山,先杀掉另外二君,再找机会杀那两个修真者。“办完这一切就可以踏上我的旅程了。柳家的事也不关我的事了。”炎火思绪起来…...

  数日前,当炎火杀掉水火二君下山赶到柳家时,柳家的残碧败瓦却让炎火吓了一跳。硕大的镖局被毁去了三分之二。还好柳家上下家眷确实无人伤亡。

  一年未见,柳一清仿佛又老上了十几岁,两鬓白发苍苍,人黄皮瘦,他坐在残破的大厅里见了炎火。在场的还有柳正,柳德和王莽等人。

  现在的柳一清已经雄心不在,柳家再也受不了打击,所以柳一清决定带着家人离开燕城。

  “这样也好,过一些平常人家的日子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炎火冷漠的对自己的父亲说。

  “那你以后会不会来看我们?”柳一清问。

  “不知道。”炎火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路有多长。“希望会有那一天吧!”

  “那就行了。”柳一清欣慰地说。

  王茫想跟着炎火一起走,炎火没有答应,而是把那四张逍遥心法给了王茫。没有去见母亲最后一面,没有任何留念,炎火御剑而去。

  柳一清望着炎火远去的天空良久后,才缓缓地感叹道:“唉!我这个儿子真的已不再是凡人之身了。”

  “你也同样希望会有那一天吧!秀宁姐!”炎火的思绪被狐白的骂声打断。“臭小子,你凭什么抓我们,我们可犯法了吗?”

  “臭小子!?你敢骂我臭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陈清怒问道。他可是亲王府的世子。他老爹在朝中可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亲王啊!从含着金钥匙出生到现在,陈清哪里受过这样的气。“马上杀了他们,把他们的尸体拿去喂狗。”

  “世…陈公子,杀人万万不可啊!”一听要杀人,贾富可慌了,要是在这里闹出了人命,世子有他天王老子顶着,他倒是不怕,可他贾富就要遭殃,谁知道那两个年轻的小子是干什么的?他们的后台是什么?拿得出龙纹珠的人绝对不会是平常人物。“陈公子!还是问清楚的好!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可陈清现在哪里听得见这些,他是出了名的草包世子一个。他天天没事就是风花雪月,寻花问柳,一掷千金的人物,要不是他眼尖,加上平日里爱好古玩珍宝之类,他哪里能认出这龙纹珠子。今日本来就在竞价上憋了口气,现在狐白又当众骂他,他哪里忍得下这口气。要知道楼上还有几百双眼睛看着在,这事传出去,他这个世子还怎么在京城混。他现在也不管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狗屁话了,他心想反正有他老子顶着,再说,对方拿出的可是前朝皇宫的遗物,即便是抓了对方也能定他们个反朝之罪,那同样是杀头的罪,现在不过是先斩后奏罢了。

  “杀了他们,一切有我。”陈清对四个大汉训斥道。开始被贾富一说,还有点犹豫的四个大内高手立即抽刀飞身上前。

  “哼!不知死活,师弟,你不要出手,这次看师兄给你露一手。”狐白说道。

  “那我今天可要开开眼。呵呵!师兄下手轻点,他们可是一般人。”炎火端起酒杯笑道。桂花酒真是百喝不厌。炎火心想:“我是不是应该多买一点带着上路,真不知离开这里后,还能不能喝到如此好喝的酒。”

  “这还用你说。来来来!陪老爷我玩玩。”狐白笑着向四人招招手。

  一般人!?四个大内高手见两个少年根本不把他们四人放在眼里,立即火上心头,本想留半成功力的他们,也忍不住全力出手了。

  四个大内高手用的都是上三路下三路的刀法,刀法淋漓却快如闪电,四人先围住狐白,刀锋眨眼间已来到狐白身前。

  “完了!”楼上的众人惊呼道,眼见白衣少年就要把剁成几块。可只见那白衣少年轻笑一声,他的四周突然白光一闪。

  “哐哐哐哐!”四声清脆的金属之声传来,再看,众人大惊。围攻白衣少年的四个大汉不知为何已倒在地上。他们手中的利刀碎成数段,更恐怖的是,在他们的胸前各有五道血淋淋的伤痕。

  “你看见那少年用武器了吗?”楼上甲问乙。

  “没有,太快了,我什么也没有看见。我一直盯着也没有看见他有用武器,只觉得在他四周白光一闪就过去了。”楼上乙回答。

  “我也没有看见,区区一个少年眨眼间就挫败了锦衣卫的四个高手,天啊!江湖上怎么又出现了这号人物?”甲惊奇地说道。

  酒楼里面的所有人都沉默了,包括开始还嚣张的陈清。

  “狐狸还是知道轻重,没有下杀手,呵呵!”炎火用灵魂之力查看了一下倒地的四人后,心中暗道。主动杀人这种事,炎火还是比较反感的,但是该杀之人,炎火绝对不会放过。这似乎成了炎火做人的原则。

  “你…你…你不要过来,你…你可知道我是谁?”陈清万万想不到自己的手下居然会如此不济,才一招就都趴下了。常人怕死,他更是怕死。原本还算可以的一张脸,现在已经被鼻涕眼泪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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