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这不是李兵吗?跟踪杨老头回来啊?”
这天傍晚,李兵从山上回来就被一个邻居大妈挤兑。
“什么跟踪杨老头?没证据小心告你诽谤,我这是去放狗!”
李兵瞥了一眼身边那十多只狗道。
“哎哟!我只听过放羊放牛的,从未听过放狗的!”
大妈嘲讽着。
“放狗怎么了?国家也没规定不能放狗啊!”
李兵胡扯起来。
“行了,你有空就去村里的诊所看看梅寇她爹吧,街坊邻居的,去晚了可能就见不到了。”
大妈神态严肃起来。
“梅老伯怎么了?”
李兵心里一沉,这老头对他还算不错。
“今天中午得了脑充血,被送到诊所去了。”
大妈解释道。
李兵也来不及思考其他事情了,朝着街上就一阵狂奔,可到了诊所却发现门可罗雀。
李兵朝着里面悄悄打量,只见沈青竹坐在桌子后面,一个病人都没有。
李兵刚想进去,却发现那女人居然在打盹,玉手艰难的杵着下巴,螓首一下下的点着,娇嫩的脸蛋显得很恬静,长长的睫毛轻轻的律动着。
李兵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就在他犹豫的时候,一幕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这可怜的女人脑袋点的太厉害,光洁的脑门直接和身前的办公桌来了次亲密接触,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哎哟喂!”
沈青竹一张俏脸顿时拧做一团,可怜兮兮的伸出小手捂住自己的脑门。
“噗嗤!”
李兵差点没把鼻涕都喷出来。
不过几秒钟后他的脸逐渐僵硬了起来,因为里面的女人正用杀人的目光盯着他。
李兵的脑袋赶忙缩了回去,强忍住笑意,憋得老脸通红,他怕自己忍不住,所以也不敢进门去。
“谁?在外面鬼鬼祟祟的想干嘛?”
沈青竹当然注意到了李兵,她稍微整理了一下仪态,娇喝一声。
“你们在外面呆着。”
李兵干咳两声,嘱咐了黄狗战队几句,这才小心翼翼的进了门,一股药香夹杂着芬芳扑面而来,这让他神清气爽。
“沈姐,我听说梅老伯生病了,所以来看看!”
李兵洋装严肃的回答,却压抑不住脸上那抹谐谑。
“小结巴!”
沈青竹那鲜艳欲滴的樱唇间蹦出三个字,黑白分明的美眸微微眯成月牙,脸蛋上露出似笑非笑表情。
李兵顿时毛骨迥然,仿佛砧板上的鱼肉,真恨不得拔腿就跑。
“你刚刚笑什么?”
沈青竹正在气头上,急需一个出气筒,若是其他人她还不好发难,但小结巴就不一样了,于是抬起那小脚,尖尖的高跟鞋就朝李兵踩去。
李兵深知女人玉足上那大杀器的厉害,条件反射的避开,开始结结巴巴的道:“你……你看错了,我没有笑!”
眼见李兵很机警,怒气难消的沈青竹忽然一个踉跄,然后哀嚎一声,捂住自己那小巧精致的脚踝。
“小心!”
李兵心下一急,也顾不得自己的人身安全了,很绅士的赶忙上去搀扶。
“啊!”
下一秒,李兵看着自己脚背上那只精致漂亮的高跟鞋,眼珠凸起,嘴巴大张,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这美沈青竹。
“看什么看?真是便宜你了,以后再敢对老娘不敬,一次掌嘴,两次砍腿。”
沈青竹漂亮的美眸中尽是狡黠之色,她不动声色的将小脚从李兵的脚背上移开。
“你……”
李兵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恐怕只要是个男人,都狠不下心朝这极品尤、物动手。
“梅老伯换了脑充血,情况严重,我费了好大劲勉强控制住病情,因为这里条件太差,所以让他们送到县里去了。”
沈青竹捂住小嘴打着哈欠,微微伸懒腰,使得她那魔鬼般的曲线暴露无遗,慵懒而性、感。
李兵视线下移,真恨不得一把搂住那*,亲手实验一下那柔软程度。
“到县里去了?那应该没大问题吧?”
李兵不确定的道。
“情况不乐观,脑充血致死率很高,就算暂时得以控制,大部分人都会因为神经被压迫,导致局部肢体瘫痪,活不了多久,以他的状况,能不能挺过今晚都不清楚。”
沈青竹叹着气道,医者仁心,况且还是熟人。
“啊?”
李兵开始犹豫起来了,他本准备去县城看看,但又抽不开身,只能暂时打了个电话询问情况。
“我……我不知道!”
电话里,梅寇的声音断断续续,呼吸粗重,显然情绪不稳定。
“唉!没扣姐,我会抽时间来看梅老伯的,你如果有什么困难就尽管开口。”
李兵难得慷慨一次,没什么比人命更重要。
“我知道!多谢你了!”
梅寇仿佛找了一个主心骨,情绪稍微稳定。
李兵挂了电话,然后赶往田玉家里,给母女两做饭,然后陪她们共进晚餐,等回到家里已经是很晚了。
李兵早早就睡了,他准备明天先去县上看看,采、花有的是时间,也不急在一时。
“动次打次动次打次……”
李兵正睡得迷迷糊糊,声声震天的响声传来,他被吓得一屁股做起来,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
李兵这下可被气得够呛,这样的情形最近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他忍无可忍,悉悉索索的爬起来出门一看,果然发现是小叔家在狂欢着。
“一大晚上不睡觉吵什么吵?”
李兵也不管什么老幼尊卑,冲进堂屋就吼道。
“管你什么事?”
李兴发感觉被小辈驳了面子,于是沉脸道。
“你打扰我了,不关我事?”
李兵针锋相对,他还是第一次和小叔直接红脸。
“李兵,你怎么和你小叔说话的?没大没小的?”
李兵的祖父李道理在旁边倚老卖老。
李兵却看都没看一眼,他沦落至今,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人。
“怕打扰,你有本事就自立门户!”
李兴发讥讽道。
“记住,我要你们看看什么叫三十……三年河东,三年河西。”
李兵掉头就走,他又有了一个目标,那就是自立门户。
第二天早上,李兵赶到了县城,然后找到了没扣姐,发现就她一个人在看守,神色憔悴,秀发凌乱,显然每顾得上整理仪容。
李兵新生怜悯,于是代为照看了半天。
“李兵,我有点事情真是难以启齿,医院让再交八千元医药费,我之前已经交了一万块,现在实在拿不出来了,你能不能先借我一点?”
梅寇硬着头皮好半天才开口。
“没问题!”
李兵很慷慨的答应了下来,都是街坊邻居的,况且想要脱单,就绝对不能放过这种献殷勤的大好机会。
李兵去银行取了钱拿给没扣姐,在她千恩万谢下又回到了迎凤村,没办法,还有一对情况同样窘迫的母女需要他帮忙。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田玉摔伤已经一个星期过去,但依然没法剧烈活动,所以还得继续仰仗李兵。
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李兵除了偶尔去县城看看没扣姐父女,平时的作息一成不变,在半个月后,他的跟踪大计终于有了成果。
李兵在杨老头经常去查看的某个悬崖上,找到了一颗朱荷!
这棵朱荷刚刚冒出花茎,几乎微不可查,只有掰开叶子才能看到,那老家老眼昏花,自然没法察觉。
李兵朝着四周瞄了瞄,发现有稀稀拉拉的分布着一些坑洞,按照泥土推断,最新的一个也得追溯到一个月之前,其他的更是久远。
李兵回忆了一下,这和杨老头每次找到朱荷的节奏很吻合。
“有兵哥在,采、花之王这称号你还能保住吗?”
李兵大悦,开始拿起小锄头挖掘那棵朱荷,他可不会妇人之仁。
李兵采到朱荷的消息在迎凤村引起轩然大、波,众所周知,一直以来只有杨老头有那能耐,所以才被称为采、花之王,而他却彻底终结了这个传说。
李兵将兰花放在收购点,拿到了钱后却杵在那里不远轻易离开,就那样轻轻眯着眼睛,享受围观之人那崇拜的目光。
“哼,有啥了不起,估计又是跟踪杨老头采到的吧?”
有眼红的人跳出来冷嘲热讽。
“的确,否则不可能有其他人能采到朱荷!”
“他跟踪杨老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什么好奇怪的!”
“真是个跟屁虫!”
………
事实证明是人都善妒,其他的路人也纷纷落井下石。
“说吧……说吧……我最喜欢看到你们恨极了我,却又拿我无可奈何的样子!”
李兵摇头晃脑道,其他人一听气炸了肺,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李兵,你居然敢挖我的兰花?”
就在这时,杨老头怒气冲冲的挤开围观群众,他早些时候听到李兵采到了朱荷,心底暗叫糟糕,于是特意进山看了一眼,没想到果然多了个新坑。
“你的兰花?这大山上的东西,国家都还没站出来说话,你有什么资格指认?”
李兵简直被逗乐了。
“那兰花是我先看到的,先来后到的道理,你不知道?”
杨老头强词夺理,因为他看到“民、意”,有恃无恐。
“你先看到的?那这兰花长在哪儿的?”
李兵嘲讽的询问。
“这……”
杨老头瞬间傻了眼,现在只有一个人分羹,要是说了,那以后他老胳膊老腿的根本跑不过年轻人,那基本告别朱荷了。
杨老头,败北!
其他人眼见无趣,便红着眼离开了,李兵也带着鼓囊囊的袋子打道回府。
自那日之后,李兵和杨老头的朱荷争夺战,几乎到了白热化的地步,矛盾进一步加深。
这日,李兵走在山里,狗群忽然一蜂窝的向一个方向冲去,他跟随而去,沿途荆棘丛生,越走越偏僻。
李兵艰难的沿着藤蔓到了一个峡谷,居高临下,老远就看到鲜艳如血的两点,那颜色他是再熟悉不过。
李兵心脏狂跳,几乎跌跌撞撞的冲到跟前,没错,那居然是两朵朱荷。
李兵并不忙着采挖,而是左右查看,在临近的地方,他又陆续发现了七八棵兰花幼苗,虽然还看不到花茎,但几乎能断定这就是朱荷的幼苗。
“发了发了!”
李兵结结巴巴的道,现在他存款近万,再加上这些朱荷,服装店基本就能开张大吉了。
迎凤村地处偏僻,群众消费水平很低,所以服装店也应该进低档货或者布料,自然不需要多大的成本。
李兵带着两颗朱荷出现在集市,路人已经见怪不怪,早已认定他是杨老头的跟屁虫。
之后的几天,李兵又去那峡谷仔细搜索,又陆续发现了几颗幼苗,而且还有许多已经枯死的。
李兵几乎可以推断,这地方的朱荷密集程度,要远远超过他跟踪杨老头所知道的那地儿。
“李兵这个龟儿子天天当跟屁虫还没有自知之明,纯粹是个无耻之徒!”
有和杨老头玩的好的朋友出来打抱不平。
“朱荷的生长地,就在跳牛崖!”
作为报复,李兵将杨老头那保密了半个世纪的朱荷生长地抖了出来。
“这小子哪有那么好心?”
村里人纷纷表示质疑,但许多人架不住好奇,于是开始去守着跳牛崖。
杨德高被弄得措手不及,唯一的办法就是极力否定这消息。
数日之后,有村民在跳牛崖找到了朱荷,此时村民们才确定,李兵这龟儿子没有说谎,于是,每天都有几十个人守在那地方。
几日之后,李兵再次带着两颗朱荷出现在了集市上,而杨老头却两手空空,此时舆论终于开始偏向他。
“现在国家强大了,有些老外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说我们都是复制他们的?但你见过盗版超过原版的吗?同样的道理,你见过跟踪的人比被跟踪的人还强吗?”
李兵乘机放出话去,村名们纷纷赞同,很快,采、花之王这个皇冠终于落在了他的脑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