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快餐,那也折腾了一个小时,等到沈醉云穿戴整齐收拾妥当,也已经过了一点半。
杨霄状若疯虎的强烈冲击并没有让她全身酥软,甚至连腿软的迹象都很轻了,当然是因为前两次阴阳调和大大增强了她的体质。
临走前她还说:前天去健身房测试过,慢跑一个小时都不觉得很累,身体素质比上大学时都要好得多了。
说完这话,她还狠狠地剜了杨霄一眼,言外之意:要不是冲着这个,老娘才不会这么的迁就你纵容你。
杨霄并没有主动提议送她去机场,是知道,她的专职司机肯定就等在酒店的停车场里。
别的不说了,她走后,杨霄穿好衣服又躺回床上,默默体会着第三次阴阳调和所带来的良性改变。
这需要一点点时间,应该会在几小时后才能结束,最好能睡上一觉,醒来后就会有明显的感觉了。
不过,大白天没时间睡觉了,刚过两点,杨霄那个不常用的手机号码便接到了‘送货人’的来电,两人以最为简练的语言定好了见面地点。
起床,出门!
杨霄驾驶慕蓝珊的奔驰越野离开酒店,前往云海市西北方向的城乡结合处。
路上,杨霄并没有发现有谁跟踪,心理上却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假如这不是错觉,那只能说,杀手比尔的跟踪技巧的确是相当精湛,与自己的反跟踪能力比起来不相上下。
城郊的某条街道,杨霄把车子停靠路边,下车后站在一个不太起眼的位置,前后左右都有树干或车辆之类的障碍物,被人打黑枪的角度缩小到最低。
等了不到一分钟,就有一个打工仔形象的年轻人,捧着一摞子宣传单走过来,面带笑容地递给了杨霄一份。
杨霄抬手接过,并没有仔细审视他的长相,这是出于对他的尊重,没错,他就是刚刚联络过的送货人。
这种交易,最好是谁都别记住谁的样貌特征,短暂的接触之后,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手里的宣传材料是一家健身中心的推广介绍,两页纸,中间夹了个硬硬的卡片,拿出来一看,是不远处一家连锁酒店的房卡。
送货人只负责送货,不需要收钱,杨霄订购的货物已经送到酒店的房间里了。
杨霄转身就走,并没有东张西望,似乎一点都不在乎杀手比尔是不是潜伏于周遭。
进了酒店,凭房卡乘坐电梯,507房间,床头一侧摆放着一个银灰色的旅行箱,带轮子可以拖行的那种。
杨霄并没有直接拎起箱子,而是把自己的手机开启了某项探查功能,环绕着箱子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番。
这个手机看起来很旧,屏幕也不大,却是流行于佣兵界的顶级货色,具备多种强悍功能,包括破译密码,干扰电子信号,探测定时引爆装置等等。
以现在的主流审美观来讲,这台手机造型难看,又厚又重,扫地大妈都不愿意用它,但它的价格超过了三万美元,而且是特制版的,若没有特殊渠道,再有钱也买不到。
确定了箱子里面不存在问题,应该不是杀手比尔给自己下的套,杨霄这才把箱子拎起来摆到床上,小心翼翼地开启了它。
里面的东西被防护海绵分为了上下两层,上面一层摆放着几台体积不大的黑科技特殊仪器,具体功能暂时没必要介绍,反正都挺重要。
下面一层才是两把手枪,一个腋下枪套,几个弹匣和足够的子弹,再就是叠错整齐的十二把飞刀。
枪械这东西,有这么两把手枪也就够用了,毕竟是在华国,即便整一把大火力的突击步枪你也不敢背在身上,还是只能藏在房间里或是车上,遇到大多数突发情况,都是来不及拿出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十二把飞刀,它们也是流行于佣兵界的规格型号,先不说质量如何,关键是尺寸固定,每一把的重量误差不大于一克。
这东西,杨霄曾有过大量练习,拿起来就能用,随便找找手感就行,综合来讲,比自己亲手打造的飞刀好得多。
自己打造的飞刀虽然更符合个人喜好,但毕竟是手工制品,尺寸和重量等细节上的误差,肯定会远远大于机械制造。
这东西和子弹一样都属于消耗品,这一把扔得准,投掷下一把的时候,很可能会因为细节误差影响了手感。高手相争,一点点失误就有可能致命,相对而言,这一类规格固定的东西才是最可靠的。
所以不要过多迷信祖先们传承下来的所谓高超技艺,任何一门手艺若被现代化制造业取代了,那都说明,它确确实实已经落后了,即便在单一层面还有点闪光之处,整体来讲,的确已经跟不上社会的需求和发展了。
杨霄立即就把手枪和飞刀装备上身,较为宽松的休闲夹克足以掩盖住它们。
活动了一番手脚,感觉它们并不碍事,这才拎着箱子走出了酒店。
走出酒店大门,在人行道上前行了不到二十米,杨霄便突然地举起箱子,仅凭直觉,把它当做了装甲盾牌来使用。
砰!
强烈的震荡,箱子的外壳上卡住了一枚步枪子弹,并不会损坏里面的仪器设备。毫无疑问,这个箱子也是特制的,具备相当不错的防弹性能。虽然分量不轻,但对杨霄的力气来讲,当然是不算什么。
啪!
几乎同时,听到了一声枪响,声音不大,好似木板拍打石头发出的那种声音,在城市街道的喧闹中根本不会被其他人注意到。
杨霄却听得出来,这不是狙击步枪,而是某一种加装了消音器的突击步枪。
子弹自来于马路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但它仅能发射过来一发子弹,杨霄就已经躲到了路边一辆大货车的后面,还把防弹箱子护在胸前,防备着其他方向有可能射来的子弹。
杨霄一点都不慌张,心里面很清楚,这只是杀手比尔跟自己打个招呼,他也不会寄希望于,这么一发子弹就能了结了自己。
仅仅是打个招呼,告诉自己他来了,生死挑战正式开始。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他们不会留意到刚才那啪的一声,即便有谁听到了,也不晓得那是枪响。
此刻,仅有几个路人对于杨霄的动作有所好奇,感觉他抱着箱子躲到货车后面的样子颇为滑稽:这是被捉奸了,还是在躲债?
当然不会有任何人真的关心他,大家都很忙,脚下不停,瞅几眼便过去了。
杨霄知道,比尔肯定还在某个位置继续瞄着自己,这时候还不能鲁莽冒头。
若不是手里面抱着较为沉重的一个箱子,杨霄肯定会仗着快速的移动朝他潜伏的位置逼近过去,即便抓不到他,也不能让他如此嚣张。
问题是,来不及把箱子送到车上,更不可以随手扔掉,那样的话,人没抓到,回来时,箱子肯定也被人捡走了,这可不是一个路不拾遗的纯真年代。
手机铃响,杨霄单手抱着箱子,掏出手机一瞧,还是前天晚上,比尔用过一次的那个号码。
接通后,便听到比尔沙哑的怪笑:“呵呵呵呵,夜魔,几分钟前我就报警了,通知警方,这家酒店里有人进行非法的枪支交易。呵呵呵呵,我很好奇,接下来你如何应对华国警察的盘问。”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无聊了?”
杨霄淡淡回道:“用华国的话来讲,你这纯属是恶心人而已。”
“嚯嚯!”
比尔笑道:“能够恶心到你,都算是不小的成功,别忘了,你是凶名在外的夜魔。”
说白了,他还是在给杨霄制造心理压力,以各种手段,给他制造麻烦,慢慢积累他的负面情绪。
挫败感也好,烦躁感也好,不安感更好,反正任何一种负面情绪,都是比尔最乐意见到的。
至于比尔为什么能猜到杨霄是来取货的,这一点不需要过多解释,大家都是这一行的专家,屁股一翘,就能猜到拉什么屎。
杨霄本来就没打算隐瞒,同样也是为了引出比尔,才有可能在他的实际行动中找到破绽。
毫无踪影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只要他动了,那就好说。
现在的局面是,比尔隐藏在他所选定的某个相对安全的位置,以一把加装了消音器的步枪持续瞄准着这边,目的是压制着杨霄,不让他离开,那才能等来警察,利用华国警察的介入给杨霄制造麻烦。
他知道,以杨霄的能力,警察不可能把他怎么样,但毕竟是,对敌人构成的麻烦就等于对自己有利。
你在明,我在暗,你敢当着警察的面掏出枪来与我对轰吗?
当然了,杨霄可以借助人行道两侧的各种掩体,甚至很不人道地利用过往的路人,再加上手里的防弹箱子,凭借着不规则的快速移动溜之大吉,可那样,就等于承认了,第一次接触实实在在地落于了下风,怎么说也算挫了一把夜魔的威风。
虽说暂时的受挫不算什么,不太可能影响到最终结局,但比尔想要的就是这种缓慢积累,他比谁都要清楚,干掉夜魔将会是非常艰辛的拉锯战,一战建功的美好愿望只能说愚蠢至极,就必须这样一点一点地折磨他,煎熬他。
尽管对双方而言,都会是一种煎熬,但比的就是谁更有耐心,谁不会犯错。
对此,比尔充满了期待,输了,大不了一死,赢了,那便是人生的巅峰。
不疯魔不成活,一个入魔之境的杀手,不在乎生死,不计较利益,只为了向自己证明自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