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住在哪里?”秦檀雅问道。
“我的地方不值得您····。”
“到底在哪里?”
“那岂不是蓬荜生辉,鄙人的荣幸,·····在天街天泉小区二十号。”叶枫赶紧回答道。
最怕秦檀雅突然严肃的脸色,每当秦檀雅严肃的时候,沈一夜的心里就会扑通一惊,本来还想要绕一个弯子,现在也只能坦白相告。
“你住在那样的地方吗?”秦檀雅诧异道。
叶枫知道说出来可能会有一点没有面子,因为那个小区是整个A城最残破的小区,而且那里过不了多久就要被拆迁重建,自己或许就没有地方住了。
“对呀,我比较喜欢安静,那里虽然破旧了一些,但是却没有人打扰,而且还可以节省一大笔钱。”叶枫回答道。
“也对,在那样的地方比较适合养伤。”秦檀雅赞同道。
秦檀雅必须要照顾这个男人的自尊心,不想伤害他,不想让他感受到身份的差异而离自己很远,想要和他更进一步。
沈一夜在没有替秦檀雅挡刀子之前,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平平淡淡的就度过了,但是这一刻,沈一夜不想在这样过了,沈一夜想要配得上这个女人。
谁都不想沦为平庸,可是谁又有办法一飞冲天,改变现状,很多事情都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秦檀雅,沈一夜愿意抛弃所有,为自己的未来和感情拼一次。
···
···
沈一夜终究还是没有让秦檀雅去自己的家里,空荡荡的房间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欣赏的,而且自己只是在那里面睡觉,屋子脏乱差,不想让秦檀雅认为自己是一个不讲卫生,邋遢的男人,沈一夜只想在秦檀雅眼里留下最好的自己。
“既然你的家里不方便,那么我下一次在来你的家里做客,记住这些天好好休息,工资照发,我希望以后看到一个更加健康的沈一夜。”秦檀雅温和道
终究还是无法融入到他的世界吗?秦檀雅还是不能奢求太多。只能尊重他的生活方式,一步一步慢慢靠近他。
一个月很漫长,但是却也很短暂,这一个月,沈一夜查了很多关于心脏复苏的事迹,但是却从来没有一个案例和自己一般,好在也没有人来打搅自己,让沈一夜可以安安心心的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心里有一丝不甘心,因为还是没有等到秦檀雅的突然拜访,那个女人或许有事?又或许心里根本没有自己?
不过沈一夜最收获的一件事情是自己的手表竟然又变得光亮无比,似是能够吸收周围的光一般,显得漆黑无比,黑的摄眼。
现在沈一夜已经彻底恢复了力气,早已没有了前几日的昏昏欲睡,终于又可以上班了,又可以见到那个女人了。
“别跑···别跑,还我的包,他把我的包抢走了,求求大家帮帮我。”突然一道声嘶力竭的声音传了过来。
沈一夜定睛一看,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正在行人中间穿梭着,身后几十米处一个女人正在一边追,一边求救着,可是此时却无人问津,只有少数几人在蠢蠢欲动,想要试探着帮忙。
看着劫匪马上就要到自己的眼前,沈一夜正要出手之际,突然一副画面出现在了脑海中。
只见自己出手的时候,眼看着已经得手了,将劫匪控制在身下,但是突然这个劫匪手里摸出一把刀子,瞬间刺进自己的胸口,奄奄一息。
当沈一夜醒悟过来的时候,那个劫匪正出现在了自己的身前,但是沈一夜此时却不敢动手了,因为刚才的一幕太过真实,就像是即将自己要遭受的一般,让沈一夜踌躇不已。
沈一夜有一种直觉,那就是自己贸然出手,或许会和幻境中的结局一样,生命被收割,但是心里却又怀疑那副画面的可信度,这要是真的也太神奇了吧,自己难道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于是,沈一夜只是一脚将其绊倒,却没有上前去将其亲手制服。
可是沈一夜没有动,但是身旁不远处的一个男人却是动了,看着踉跄地劫匪,赶忙向其攻击过去,眼看着就要将劫匪制服。
突然,那个仗义出手的人却是一动不动了,衣服慢慢的被染红,一滩血迹在地上蔓延开来,越流越远。
歹徒立马推开那个多管闲事的大汉,不知所踪,因为所有的视线,包括那个落包的女人都是被这个生命垂危,仗义出手的路人所惊讶。
“愣着干什么?快报警呀。”一个路人高声喊道。
“对对对,打120,快救他。”那个落难的女人也高声喊道,却因为手机也在包里面被抢了,只能来回踱步,干着急。
最惊讶的却是沈一夜,此时沈一夜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是这样?本来该死的应该是自己吗?沈一夜感觉脑海里有一道惊雷一般,被炸的嗡嗡作响,不能自已。
“他被伤的的地方是小腹,赶紧为他止血,叫救助的医生做好准备。”沈一夜恢复过来立马大声的叫道。
“你怎么知道是小腹,而不是别的地方?”一个路人问道。
沈一夜怎么解释得清,难道说自己本该在未来经历过他所经历的事情吗?要是说了,不被当成精神病才怪。
“我学过医术,看得出他受伤的位置。”沈一夜胡编道,只要会伪装,就能够把不会的让别人以为自己很会,这种生存法则,沈一夜可是拿捏的死死的。
“好吧,信你一回,要不是你说的情况,你就是一个未来的庸医,可不能在你这里治病。”路上人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了,不信他还能信谁?
“大家赶紧疏散开来,不要留太多人在这里看热闹,他需要充足的空气。”沈一夜继续叫
喊道,毕竟是名牌大学毕业,这一点常识还是知道的。
本该受伤的人应该是自己,他这个路人成为了自己的替死鬼,沈一夜自然比谁都想要救他。
沈一夜俨然成为了这里的主心骨,打理着这里的一切,一边用塑料袋紧紧的按住他的伤口,一边疏散人群,沈一夜此时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不要让他死,甚至是来不及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看着他被送往医院的那一刻,沈一夜的心总算是稍微放下了一些,殊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被人用手机照下来了,自己的英勇事迹在接下来的时间会被很多人传颂一番,或许会成为一个小网红。
现在天空依然是晴空万里,骄阳似火,但是却没有灼烧感,微风徐徐,十月的天气已经渐渐转凉,让沈一夜心里有了一丝冷意,这里很快又恢复了往常的热闹,显然不会有太多人在意这个世界上或许会突然会减少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或许更多人在乎的只是身处的美丽的环境,当血迹被冲散了,这里一切就是美好的,但是沈一夜心里却很难过,刚才的幻梦已经实现了,那么自己昏迷的那一段时间的幻梦是不是也是真的呢?假如是真的,这个世界未来还有温暖吗?人类将何去何从?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沈一夜竟然稀里糊涂的抵达了公司,本来想要给公司的同事一个惊喜,给秦檀雅一个惊喜的,但是现在也再也没有了那一丝激情。
但是,眼前的一幕却让沈一夜打起了鸡血,谁那么大的架子?只见自己公司的楼下摆满了红玫瑰,如同花海一般,中间被红玫瑰围成了一个巨大的心型,一首首求爱的音乐震耳欲聋的响彻起来,一看就是在求婚嘛。
这般大的阵仗自然引来了一大堆的吃瓜群众,当然其中或许也有那个打扮的人模狗样的男人的托儿,再为他尖叫着,嘶吼着。
”秦檀雅,我爱你,爱你的冰清玉洁,爱你的目空一物,爱你的绝代芳华,以前我觉得爱情是一见钟情,后来认为爱情是细水长流,之后认为爱情是安全感,是陪伴,是依赖,是放不下,是舍不得,现在我觉得,爱情就是我爱你时你也爱我,就这么简单,天地辽阔四处皆可流浪,但倘若你应允,我最想抖落一身星光,从此长居你心上,求你答应我,和我在一起,好吗。“这个男人拿着话筒,深情的读到,似是要让全天下都知道他的求爱一般。
如此感人的话自然没少圈粉,本身这个男人长得倒也英俊,再加上风流多金,深情有学,一大波单身女人也是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似是有感而发,似是相信了爱情,向往着有一个这样的男人也为她疯狂一次。
即使千里之外的人或许都听到了他求爱的话语,感受到了他的深情,但是身为主事人却是始终未曾出现,对这里的所有事情视而不见。
这里就像是一处失落之地,抑或是如同独奏台一般,只有男主角,没有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