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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演出总有意外(三)

遇见你就烂漫了 蝶之灵 5526 2024-11-18 20:40

  周日是谢意跟明慧的婚礼,萧晴既然答应去参加婚礼,总该准备点礼物。虽然现在都流行给礼金,可她总觉得用心准备的礼物会更好一些。反正她这几天也没事做,于是就逛了一遍唐人街,买来一堆画笔和颜料,想亲自画一幅画送给他们作纪念。

  这也是她唯一能拿得出手的。

  萧晴自小就喜欢画画,最早的作品是三岁的时候在地上用粉笔画的鸭子。从幼儿园开始一直上美术班,学了大概有十年,闲下来就在本子上涂涂画画,到现在,她乱画的涂鸦本在家里已经堆了一柜子。

  后来因为万恶的高考,恐怖的妈妈把她所有的绘图工具全锁在了柜子里,弄得她手痒难耐,有一次模拟考试最后一题实在不会答,就在试卷上画了只大脸猫,被老师点名批评,还把试卷贴在门后面,红笔写了个“萧晴同学大作”,给大家围观。

  其实被人围观的时候她心里还挺难过的,报美术学院一直是她的梦想,可惜她的小胳膊始终拧不过妈妈的大腿,再加上爸爸的大腿,她根本没来得及反抗就被强迫去了商学院。

  现在想想,在商学院读书的四年,抬着厚厚的经济学,看那些令人眼花的英文和公式,真是一段苦憋到极点的日子。

  眼看就要到周末了,萧晴赶工了几天,终于画好了那幅画,还煞有介事在左下角盖了个名章,拿去装裱好,弄了一个精致的礼盒来包装。

  萧晴看着很满意,这才安心把画放在枕边,闭上眼睛早早睡了,还想第二天早点起来去参加婚礼。

  事实证明,萧晴实在是低估了自己的睡眠能力,在飞机上能连续睡十几个小时的她,怎么能在没有手机闹钟的情况下准时起床?

  迷迷糊糊被房间的电话吵醒,醒来一看墙上的钟,惨了,已经九点了。

  婚礼是十点半开始吧?!她又不认识路,照她路痴的水平来看绝对不可能准点到……

  电话还在响,萧晴赶忙接起来说:“谢意吗?对不起!我起晚了,我这就下楼坐出租车赶过去,你跟我说一下详细的地址……”

  “是我。”低沉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她。

  “呃……jesen?”听到他的声音,萧晴总有种还在做梦的错觉。

  “快去洗脸,我送你去。” 沈君则低声道。

  “哦……”他的声音似乎有种指导她行动的力量,萧晴很快就听话地放下电话,按照他的指示跑去卫生间洗了脸,穿好衣服走下楼。

  直到看到那辆熟悉的车子,她才彻底清醒过来,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他不是说不去吗?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其实,沈君则并不想当一个烂好人,闲着没事送萧晴去参加什么婚礼。更何况,谢意说了,这次婚礼请的大部分是来自祖国的留学生。当年他还在读书的时候,曾在s大的留学生会担任过会长,s大认识他的人一抓一大把,他陪萧晴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见到一个人,问一声“君则好久不见啊”,再见到一个人,来一句“君则学长毕业以后工作还顺利不?”到时候,萧晴说不定直接随手抄起一杯红酒就能给他的衣服染个色……或者像机场一样来一句惊天动地的大吼:“沈君则,你这个大骗子!”

  他能想象萧晴吼出这句话的音量甚至可以让屋顶轻微震动起来,同时,让所有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在他的身上。

  然后他就成了大骗子。

  在场众人绝对会各种想象。他到底骗了这女生什么呢?骗财?骗色?想象的内容乱七八糟,绝对不会友善到哪儿去。

  在别人的婚礼上,比新郎还出名并不是一件好事。破坏别人的婚礼气氛也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沈君则早就做好了不去参加这次婚礼的准备。

  可是,计划不如变化。这天晚上,他突然接到了一个好友寄来的信。因为地址写错一个字被退回去又重新寄来的原因,他晚了一周才收到,寄信人写的是明慧。

  打开信封,居然是一张喜帖。

  沈君则忍不住露出个微笑来。明慧是他为数不多的女性朋友,个性低调,做事却很有原则。大学期间,他跟明慧曾在留学生会一起工作过,两人是很有共同语言的朋友。沈君则知道她一直喜欢着一个没心没肺的男人,为她不值的同时,也暗自佩服着她的执着。

  如今,她这段长途跋涉的恋情终于修成正果,作为朋友,沈君则自然很为她高兴。

  沈君则低下头,打开了喜帖,却被后面的四个字闪瞎了双眼——

  新郎:谢意。

  “……”他发现,他又一次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明慧的婚礼,他不去确实说不过去,可尴尬的是,谢意又是萧晴的青梅竹马,如果去了婚礼,他是君则这件事绝对瞒不住了。

  可他如果不去,谢意那个大嘴巴男人绝对会好奇追问,明慧两句话就可以把他的身份曝光。然后,萧晴经过震惊——僵硬——愤怒——爆发的过程,重现刚才的那种假设。

  完蛋的还是他。

  沈君则越想越觉得郁闷。好像从无奈之下骗萧晴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在自己面前挖了个坑,现在越挖越大,已经有一个坟墓的规模了。

  真是荒谬,他请个谢意是萧晴的青梅竹马,谢意的未婚妻又是他的至交好友,以前也没觉得华人圈这么小,怎么现在处处撞到鬼?

  沈君则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打电话跟明慧说一声,可关键时刻电话又打不通了。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做出了决定,在婚礼正式开始之前露个面,然后找机会开溜。

  那时候人少,再戴个墨镜,从后门进去也比较安全。

  ——哎,参加个朋友婚礼,就跟做贼似的,都拜萧晴这灾星所赐。

  ……

  沈君则很快就飙车到了酒楼,停好车子,特意带着萧晴从侧门拐了进去。

  一进门就发现大厅里挂满了粉红色的气球,地上铺着红毯,桌上还摆了一排整齐壮观的玫瑰花,婚礼现场布置得非常喜庆。

  现在才九点十分,距离婚礼开始还有一个多小时,客人来的并不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聊着。沈君则故作无辜地低头看了看表,冲萧晴道:“我们来得太早了。”

  萧晴疑惑地问:“是吗?我还以为会迟到呢……”

  沈君则凑到她耳边,低声道:“你先在这里等一下,我上楼去找谢意。”

  萧晴点点头:“好。”

  沈君则一路飙车弄得她有些头晕,现在还觉得脚底有些虚浮,思维完全跟不上,他说什么她都反射性地答应。

  萧晴突然这么乖,倒让沈君则有些诧异。仔细一瞧……才发现她还在打瞌睡,处于完全梦游的状态。

  好吧,不能跟梦游帝计较。

  沈君则把她带到旁边安顿好,避开众人直奔二楼,敲开新娘化妆间的门。

  明慧果然在那里做最后的准备,脸上的妆容完美到无懈可击,穿上洁白婚纱的她,明媚性感,看起来跟平时简直判若两人,沈君则一时没认出来,怔了一下,就见明慧站起来,微笑着看着他:“君则?怎么来这么早啊?”

  那笑容真是灿烂到耀眼,要结婚的女人,果然幸福到令人嫉妒。

  “新婚快乐。”

  “谢谢。”

  沈君则摸了摸鼻子,走到她面前,压低声音道:“我……还有件事跟你说。”

  沈君则尽量用平淡的语气,把自己跟萧晴认识的过程以及后来的种种离奇事件快速叙述了一遍,最后才补充道,“在她面前,你不要叫我君则就好。”

  明慧盯着他看了半晌,终于忍不住,按住肚子笑倒在沙发上。

  “哈哈哈,你也有今天,咳咳,君则啊,第一次见你这么狼狈,你,你,你太搞笑了你……”

  明慧在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沈君则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忍不住怒道:“你笑什么?很好笑吗?”

  明慧按住胸口咳了几声,这才把笑忍住,一脸严肃地道:“我没笑你,真的,我没笑你。我在笑萧晴……哈哈哈,太可爱了,这个萧晴,几年没见了还是这样。”

  “可爱?”沈君则皱着眉,看怪物一样看向明慧,“你觉得她可爱?”

  “是啊,她很好玩的,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每次跟她在一起必定笑场。跟她相处久了,你也会喜欢上她的。”明慧意味深长地说。

  “我……会……喜欢上她?”沈君则一脸嫌恶的表情,“别开玩笑了,我恨不得离她十米远。她这种性格是我最讨厌的!”

  “哎,话别说得这么绝对。”明慧微笑道,“反正你这臭脾气,喜欢了也不会承认的。我觉得你现在已经开始在乎她了,整天都围着她转,为了她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啊?”

  沈君则沉默了良久,才痛苦地扭过头去,冷着脸扔下一句话就转身出门——

  “你跟谢意,真是绝配!”

  被明慧调戏了一番,让沈君则的心情更加郁闷。沉着脸下楼,想带萧晴上去,却发现她居然不在原地。这个笨蛋不会又迷路了吧?真是一分钟也不能安分吗她?!

  沈君则怒气冲冲转身去找她,一扭头,却见不远处一个外国人正在跟萧晴聊天,虽然听不到他们谈话的内容,可一看萧晴那尴尬的表情,就知道她又遇到无法应付的情况了。

  沈君则朝着那边走了过去,逼人的气势让那位国际友人忍不住扭头看向他。

  萧晴似乎感觉到了身侧的凉意,赶忙回过头来,一见沈君则,就露出个灿烂的笑容,犹如见到救命稻草一样迅速跑过来,拉起沈君则的手走到那人的面前,笑着介绍:“thismy boyfriend,jesen。”

  ——沈君则全身猛地一僵。

  被她握住的手心,莫名的竟有些发热,那种奇妙的热度透过敏感的皮肤一直传到心里,化成了腾腾怒火。就这么随便牵他的手,她还真把他当道具用了?

  对面的黑人听到萧晴的介绍,脸色就跟白天见了鬼一样诡异。

  萧晴继续笑着介绍,“thisjack。”

  “nicemeet you,jack。”沈君则冷着脸道。

  黑人看了眼两人握在一起的手,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转身灰溜溜地跑开了。

  萧晴这才松了口气,赶忙放开临时道具沈君则的手,笑着道:“这家伙真是吓死我了,刚才拦住我,非要我当他的女朋友,还说什么一见钟情,我估计啊,他跟谢意一样,也是学表演的人才!”

  “……”沈君则沉默不语。

  “还好你及时出现解围,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萧晴感激地看向他。

  “上楼吧,明慧在等你。”沈君则转身走开,脸色非常难看。

  萧晴还没发现他的异样,跟在他身后继续说:“这国际友人简直太豪迈了,缠着我聊个没完,他叫jack,最喜欢的偶像是电影加勒比海盗里的jack船长,他还把头发弄成泡面一样垂下来,就是为了向偶像看齐,我觉得他那个泡面头……”

  沈君则回过头来,冷冷地打断了她,“你倒是有吸引奇怪生物的体质。”

  萧晴摸摸脑袋,笑呵呵地说:“是啊,我也觉得。”

  ——她听不出这是讽刺吗?还在那笑!以为是夸她?

  也不知为何,看见她笑那么开心,沈君则心里火气更大。刚才莫名其妙被她抓去当道具,而他只能像个白痴一样任凭她牵着手来配合演出。刚刚有些加快的心跳,绝对是因为气过头了!

  他从小到大,还从没有这样忍气吞声任人摆布过!跟萧晴在一起,让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好像降到了跟她一样的白痴水平!

  想到这里,沈君则忍不住回头冷冷地瞪了她一眼。

  萧晴本来乐呵呵正在往上走,被他突然回头一瞪,吓了一跳,猛然止住脚步。由于惯性的缘故,脚在楼梯上一绊,眼看就要滚下楼去,沈君则眼疾手快,手臂一伸,赶忙揽住她的腰。

  或许是太过用力的缘故,萧晴被他一拉,直接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

  沈君则皱了皱眉,低头问道:“你没事……”

  “吧”字还没出口,萧晴正好抬起头来,嘴唇跟他的唇猛然相贴。

  “……”

  沈君则原地石化,全身僵硬得如同一尊雕像。

  两人双唇相贴,近距离瞪着对方。沈君则的眼神就像在瞪杀父仇人,萧晴的眼神却是诧异到仿佛看见了一只喷火龙。

  诡异的气氛在周围蔓延着……

  良久后,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大煞风景的声音:“咳咳,萧晴啊,我知道你们感情好……但是,你们俩亲热能不能换个地方,这里是楼梯,一堆人看着呢。”

  谢意这下完全相信他们“感情好”了。

  楼下围观的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感情好”了。

  甚至有些熟悉的八卦声传来——

  “哎,看来我们上次猜错了,这女生不是他包养的情人,是他女朋友啊。”

  “是啊,居然把人带来婚礼,还当众吻她,真没想到,沈君则这万年不化的冰山,融化起来真是热情似火啊热情似火。”

  沈君则脸色有些发白,冷冷的目光往楼下一扫……

  一个又一个熟悉的面孔,正用各种复杂的眼神看着他。熟人带笑的目光,陌生人好奇的目光,几个好友幸灾乐祸的目光,甚至还有他弟弟沈君杰,吞了苍蝇一样纠结的目光。

  最可怕的是,他弟弟的旁边站着的那位老人家,摸着胡子笑眯眯的慈祥的目光。

  完了……他的世界整个崩塌了。

  本想低调地在婚礼之前见明慧一面就趁机开溜,结果突然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而且还是在定格于这个暧昧姿势的状态下。

  ——上帝,用一道雷劈了他,顺便劈死萧晴这灾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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