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肚子,中山狼便起身到那些青草密集的地方寻找着什么,不时低身拔起一根草放在他手里的干粮袋里。
我看了一会儿,猜到他应该在采治好我斑毒的草药。我已经好了,他还采这些做什么?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我醒悟过来,不知道自己猜得对不对。不过心里却莫名感动起来,对他也不再那么灰心排斥。
假如他采这些草药是为了救那些患斑毒的女子,那么说明他还是可以救药的。虽然经年累月,特殊的生长环境和种种无情遭遇早就将他磨练得铁石心肠,但在他心底深处应该还是保留着一方纯净的天地。
我决定不再跟他闹得太僵,慢慢来吧,改造一个男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我每遇到一次挫折都轻言放弃,好像有些太任性太不负责任了。
想到这里心情豁然开朗,跳下岩石,快步跑到他身边,伸手跟他讨要样品,“喂,给我一根,我也照着样子帮你采。”
他抬起头,冷冷的瞥我一眼,并没感觉特别高兴。不过还是递给我一根药草,并再次声明说:“讨好我也没用,我绝不会休你的!”
这是哪跟哪儿啊!我真输给他了!罢了,不跟他计效。我白他一眼,拿着草药细细看一遍,照着样子在草丛间寻找起来。
尖叶紫茎,有一股清新的香气。我将那根药草放在鼻间嗅着,边跟他没话找话:“喂,你以前来过这里吗?怎么感觉你对这儿很熟的样子?”
他没搭腔,连正眼都没瞧我,仍专心寻找着草药,半晌才冷声警告:“谁是‘喂’?叫我夫君!你再敢这么没轻没重的放肆,我就给你点颜色瞧瞧!”
我连忙噤声,对于他的威胁心里还是害怕的。不管是以前的暴力惩罚还是后来的色情惩罚都让我心惊胆寒。
主动跟他拉开了一段距离,我决定还是闭嘴专心采药吧。
过一会儿,他却主动粘过来,回答刚才我问他的问题:“当年为了给绍庆治病采药,跟着运货的骆驼队来到这里,那年我才只有十三岁。”
我顿时来了兴致,抬头问道:“你来这里的时候才只有十三岁?唔,真不简单!你妹妹当年也得过斑毒吗?”
“不是斑毒,是另一种慢性传染病。求医问药没有任何效果,有一位老郎中告诉我,在沙漠的石林里有个幽潭,潭边就长着一种草药叫‘返魂草’,对治疗各种瘟疫传染病有神奇的疗效。他还给我推荐了一个人,是经常去西域贩运货物的老伯,让我跟着他去采药草。那老伯为人性格挺怪僻,不过跟我很投缘,听说我小小的年纪竟然肯去那么远的地方为妹妹采药治病,他很受感动,竟然破天荒答应带上我一起去。要知道采药的秘密地点他从来都不让人知晓的,对我可谓是格外厚爱。我带着我娘给烙得几张饼,跟着那位老伯搭西行的运货车队来到了这里。”中山狼边低头搜寻着药草边娓娓道来当年的经过。
“嗯,你接着说,后来呢?”我兴致盎然的问道。
他瞅我一眼笑道;“后来?你以为是讲故事呀!”
是有点听故事的感觉,不过是真人真事而已。我也对他报以微笑,鼓励说:“你接着说,我想听,想知道关于你以前的事情。”
受到我的鼓舞,他脸色温和了好多,深望着我低声说:“你过来,我慢慢说给你听!”
我略一犹豫,还是欣然靠近他,边寻找药草边听他的讲述。
“老伯每年夏天都会跟着运货的骆驼队经过幽潭的位置,停留半天采药。我跟在他的后面以绳缚身滑下峰底,采了一大包的草药,可是我们刚出来时就看到车队遭劫啦,劫持车队的就是马帮。那时马帮的势力还小,首领赤兀惕也就是赤术的老爹,刚死了老婆,准备给他老婆修陵墓,所以四处捉壮丁。”中山狼慢慢回忆着当年被捉进马帮时的经过。
我听得入神,不由停住了搜寻草药的手,找了块干净的岩石拉着中山狼一起坐下。
中山狼见我肯亲近他心情大好,放好草药拍拍手上的泥土,跟我并肩坐在石面上继续他的讲述:
“被劫持的人全部充作修陵墓的奴隶,我是里面最小的一个。那些马匪倒也不曾为难我,也没有派我干重活。当时马帮首领赤兀惕的宝贝儿子赤术患上了流行瘟疫眼看不行了,赤兀惕都准备修好了陵墓把他老婆跟儿子一起安葬。我瞅准这个机会去找赤兀惕献上了一部分返魂草,结果赤术吃了后当天就醒了过来。赤兀惕大喜过望,就问我要什么赏赐。我说什么赏赐都不要,想回中原老家。家里同样有个病重的妹妹等着我的药草回去救命。”
没想到当年只有十三岁的中山狼会如此机敏,看样子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太多的磨练让他早熟,知道敏锐的及时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
“赤兀惕有些犹豫,因为他怕放我回去会泄露一些机密。他对他老婆很宠爱,竟然偷偷让木匠的在她的棺木上雕刻凤凰。这是皇家王室的像征,他用在他老婆的棺木上,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所以权衡再三,他没有放走我,但感念我救了他的宝贝儿子就派人将剩下的返魂草送回到我的中原老家,亲手交给了我娘,并帮我报了平安。”
“嗯,然后呢?这赤兀惕等陵墓修好了会不会杀人灭口,将那些工匠奴隶全部除掉?”我看到很多电视剧上都有这样的情节,威胁到自身安危时,杀人灭口是最常见的招数。
“你懂得还不少!”他瞧我一眼,嘴角噙笑,轻轻将我搂入他的怀里。我正听得入迷也懒得计较他的借机揩油,顺从的依在他的胸前继续听他的“故事”。
“送药草回来的马匪告诉我,绍庆吃了药后很快脱离了生命危险,只要慢慢调养就没有大碍,我听了也就放下心来。赤兀惕将我调出修墓的队伍,到他身边听候差使。在他身边慢慢跟赤术混熟了,他比我小二岁,是个被宠坏了小霸王。赤术很喜欢我,虽然偶尔也会耍点小性子欺负我,不过只要我沉下脸不理他,他立马就会乖巧的逗我开心。我们俩成了最好的玩伴,一起骑马习武射箭,快快乐乐的相伴着度过最美好的少年时光。后来我们偷偷私下跪拜结义成为金兰之好,那年我十七岁,他十五岁。结义时,我们互赠礼物,我送他一只亲手雕的木老虎,他送我一只亲手做的弹弓。”中山狼沉浸在往事的回忆里,那位青涩年月给予他友爱的玩伴可以触动他心底最柔软的角落,素日冷硬的面部线条也柔和起来,嘴角微微勾起,双眸笼起一抹暖意。
木老虎?我瞪大眼睛,想起赤术曾经亲手雕了一只木老虎让我交给中山狼,这又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现在看来似乎有些芥蒂,不知道当年又发生了些什么事,让他们如此深厚的友情遭到破坏
中山狼兀自沉浸在温馨美好的回忆里,停止了叙述。
我不由急了,追问道:“后来呢?你跟赤术为什么会分开,你们又为什么闹别扭闹了这么多年?”
他一怔,有些意外的望着我,说:“你知道的事好像还不少,怎么知道我跟他闹别扭了?”
“看你们俩的样子肯定有嫌隙,不然凭你们的交情多年不见,他会狠心把你拒之门外?”我白他一眼,一脸你好笨的表情。
中山狼不由苦笑,“这些年还好些了,除了不让我率领的大军踏入他的地盘,我带少量的人去他也不管。要在刚离开马帮的那两年,连他的门口都不让我踏。”
“你们俩为啥闹翻脸的?别告诉我是为女人!”我盯着他紧接着问道。
他瞧我一眼抿起唇角,半晌才肯定的说:“我们从不会为女人翻脸!马帮老首领赤兀惕,在一次打劫镖车的时候中了毒镖,后来不治身亡。赤术十八岁接掌马帮,我辅佐他,两人一起领导马帮跟其他的大大小小马帮抢地盘争生意。我们共艰苦同患难,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光。后来马帮慢慢发展壮大,我们俩的大名在这大漠上也渐渐传开,‘大漠双骑’是众马帮送我们的称号。因为我俩总是同出同进并肩作战,好得不分你我。每次缴获战利品,无论是金银珠宝还是珍稀兵刃或者绝色美女,我们都是共享的。绝不会为了争这些东西闹翻脸。”
我听到他说什么“绝色美女也共享”之类的话心里很不舒服,看样子中山狼以前做马匪时跟现在的赤术一样,将女人当成战利品享用。想这里我脸顿时拉长了,不高兴的冷哼一声别过头。
“我们互相扶持着又走过五年的时光,马帮吞并了无数小的部落和零散马匪,开始觊觎大漠霸主的地位。这期间我回过京城几次,看望过老母和绍庆,但除了能给她们留点银子也实在照顾不了她们。后来老母病危,绍庆年纪又小,我在大漠飘了十几年也有些想念故土,所以就跟赤术提出要回中原。我知道他会舍不得我,但我没想他会那么激烈的反对。甚至还说,如果我非要离开他,就解除我们的金兰之契。他让我把家人接到大漠里来,但我知道马匪做得再猖狂也终归是马匪,见不得光的。我祖上是京官,一直希望我能再袭上指挥一职,光宗耀祖。绍庆才只有十四岁,为了她的前程和未来,更不能将她接到马帮里,不然将来只能嫁马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