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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楔子

重生之人在江湖 好多刀 2664 2024-11-18 21:06

  黄昏,古道,斜阳似血!

  一个青衣少年身背一柄剑正独自走在小道上,夕阳照在少年的背影上,显得格外的寂寞。

  一阵秋风吹过,小道两旁的芦苇丛被风吹的摇摇不定,青衣少年的长发也被风吹的飘起,露出了一张清秀的脸颊。

  青衣少年仿佛感应到什么,右手轻按在了剑柄上,目光朝着芦苇丛中一瞥,片刻之间,只听一声鸟鸣,一只大雁自芦苇丛中飞起,朝着南方飞去。

  青衣少年嘴角微微上扬,正欲迈步继续前行,突然,破空声响起,少年猛然停身,剑不知何时已经出鞘。

  反手一剑刺出,只听叮的一声,一枚十字镖被少年用剑一分为二,此时,一名黑衣人突然出现在少年身后,手中大刀向着青衣少年瘦小的后背斩去。

  刀快,少年更快,只见那青衣少年回身避过大刀,顺势将黑衣人劈翻在地,随后将剑身反转,头也不回地向着身后一刺,剑身没入另外一名黑衣人的胸膛。

  随着青衣少年缓缓将剑拔出,黑衣人扑通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自己的胸口,眼里满是惊讶,竟是死了。

  “醒醒,醒醒,江小湖,你又在上班的时候偷懒睡觉,要睡回家去睡。”

  一位身穿白色蕾丝衬衣,黑色长裤貌似有点领导派头的女人正对着一个葛优躺的中年大叔怒目而视。

  这位中年大叔,也就是本书的主角江湖了。江湖抹了抹嘴角做梦还留下的口水,伸了一个大懒腰,扭了扭脖子,发出了咔咔咔的响声,仿佛舒服够了,这才懒洋洋的说道。

  “哎,我说高美女啊,在哪里睡不都是睡,更何况我在这里睡还有工资可以领,你美女多忘事,可千万别去领导哪里打报告哟。”

  “你....哼,我才懒得管你呢。”

  说完,美女气呼呼的走了。

  插播下小广告,哦不,是在这里介绍一下我们的主角。

  江湖,男,三十五岁,X国东北省某国企职工,父母也是国企职工,已退休,江湖的父亲退休前,跟自己单位领导领导说了些好话,也送了几次价值不菲的礼品,所以,江湖大学一毕业就顶职进了国企。

  在做入职介绍的时候,领导问他,你这个江湖是江河湖海的江湖吗?要是有点经验的老油条都会顺着领导给的竿子向上爬,江湖那时候刚入社会,有点愣头愣脑,说了句:“回领导,我这不是江河湖海的江湖,是人在江湖的江湖。”

  这句话让在座的领导和同事都笑了,同时也记住了江湖这个人。

  江湖本身性格就很外向,又有点小幽默感,五官长的还算有棱有角,随着工作时间长了,关系好的同事也就不叫他本名了,都昵称他江小湖。

  不知道是工作的原因还是天生的,江湖这个人性格极懒,几乎没有优点。

  唯一能让领导欣赏的才能是只要是能让他产生兴趣的东西,他都会像换了个人似的,变得及其勤奋和努力,甚至还能琢磨出一些新鲜的点子并加以改良,但关键是现实中几乎没有能让他江湖能产生兴趣的东西。

  江湖有三大爱好,当然不是于大爷的抽烟喝酒和烫头,而是玩单机游戏、看武侠小说、以及勾引良家妇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喜欢撩妹。虽然撩妹是江湖的三大爱好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爱好,但是我们的主角目前仍然还是个黄花大闺男。

  话不多说,言归正传。那领导派头的美女走后,江湖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针分针显示约莫三点五十左右的样子。

  “还有十分钟就下班了,不错,回家又可以继续昨天的游戏进度了,也不知道今天能否学到少林的绝学易筋经。”

  说罢,江湖换下厂里的工作服,换上自己的衣服,搭上了厂里的班车。

  回到家中,首先打开电脑,在电脑开机的这几分钟,江湖也没闲着,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可乐,打开喝了一口,这才放在电脑主机旁边,这时电脑刚好开机完成。

  仿佛想到了什么,江湖自嘲的笑了笑。“都说我懒,其实懒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比尔?盖茨,他是个程序员,懒的读书,他就退学了。他又懒的记那些复杂的dos命令,于是他就编了图形的界面程序。叫什么来着?我忘了,懒的记。这些东西,于是全世界的电脑都长着相同的脸了,而他也成了世界的首富。”

  习惯性的打开游戏,点上一支烟,随着武侠音乐的响起,界面中出现了一个青衣少年,正是江湖所操作的角色,此刻少年正处少林寺中,拿剑在跟十八铜人厮杀。

  也不知道玩了几个小时,直到某人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江湖笑道:“真麻烦,爸妈出去旅游了,又要自己做饭了。”说是做饭,其实就是泡碗泡面加两个卤鸡蛋和一根香肠,美其名曰,吃什么补什么。

  暂停游戏,打开冰箱,江湖悲催的发现卤鸡蛋还有几个,香肠还有半包,当下淡淡一笑,说道:“没办法了,出去买吧,还真是懒得跑啊。”

  幸好超市里家不远,就隔一个十字路口,拿上钱包,带好钥匙,来到超市买了一箱季师傅牌的红烧牛肉面,外加一条香烟。

  出超市后正好是十字路口红灯,江湖正站在路口等待时,发现路边一家亮着粉红灯光的店面门口站着一个穿着很清凉的美女正向他招手,美女穿着红色小背心,黑色短皮裤,修长的大腿还穿着白色的渔网袜,脚蹬一双高筒皮靴。

  江湖也算是见过有技术的女人了,还这种质量的女人还是大姑凉上花轿头一次遇到。

  “要不要,要不要,正好爸妈不在家...”“不要。不要,男人的第一次当然是给自己最爱的人了。”“现在都什么社会了,还有这种情结,还是要了”“不行,不行,我可是大学生,正经人家孩子”“要的,要知道现在就是大学生做这种事情的多”。

  正当江湖心猿意马的时候,绿灯亮了,江湖拿着箱泡面,挎起香烟就向前走。

  为避免继续胡思乱想,江湖干脆就把装方便面的箱子抗在肩上,拿箱面挡在美女和自己之间,这样,自己就不会在因为看到什么而做出自己不想做的事。

  当江湖正好走到路中间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一辆跑车飞驰而来,方向正好是遮挡江湖视线的一面,司机仿佛喝醉了似的,眯着眼睛,像是没有看见十字路口中间有人经过。

  只听砰的一声,一个人被车撞的飞了起来,仔细一看,正是刚买完泡面的江湖。

  此时的江湖已经被撞的迷迷糊糊,手里还紧紧的攥着已被捏变形的那条香烟,在昏迷的前一刹那,江湖的脑袋里想到却是网上很经典的一个段子。

  尼玛,吃个泡面真的是能吃死人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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