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很快就录完了,巡警再次向萧剑扬道谢,将这个劫匪押上了警车,带他回警察局吃国家粮。有过多次让这个家伙逃之夭夭,脸上无光的经历后,相信警察局里的同志们一定会很热情的招呼这小子,绝对不会冷落了他的。
围观的人群也散了,陈静擦掉额头的汗珠,朝萧剑扬嫣然一笑,说:“真的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帮我抓住那个飞贼,我可就惨了……对了,你什么时候来到上海的?”
萧剑扬说:“今天刚刚到。”
陈静上上下下的打量他,见他背着个老大的背囊,知道他没有说谎,笑了笑,说:“我猜你还没有吃饭吧?走,我们到那边吃点东西,我请客,一来是谢谢你帮了我大忙,二来呢,也为你接风洗尘。”
萧剑扬摆摆手,说:“不用了,小事一桩,谢什么谢。”
陈静脸一绷:“一定要!你两次帮了我的忙,不请你吃顿饭真说不过去……怎么,看不起我?”
这话可有点重了,萧剑扬慌忙说:“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陈静问:“那你是什么意思?”
萧剑扬说:“我刚到站的时候给我爸打了电话,他准备了晚饭等我过去吃的,时间快到了,我不能让他等太久!”
陈静说:“那你再给他打个电话,就让他先吃着,你先不过去了,不就行了?”
萧剑扬说:“不行,我说好了两个小时内赶到和他一起吃晚饭,就要在两个小时内赶到,绝不能出尔反尔!”
“你————”陈静还是头一回碰到这种一根筋的家伙,恨得有点牙痒痒了。看到他的目光不住的朝远方瞅,她知道他的心早就飞走了,无可奈何,拿出一张卡片递给他:“拿着,上面有我的地址和我宿舍的电话,等你有空了,就打电话给我,这顿饭我说什么也是要请的。”
萧剑扬求之不得,接过卡片珍而重之的收好,说:“明天我给你打电话,我请你吃饭。”
陈静说:“好,就这样说定了。”
萧剑扬说:“那我先走了。”
陈静说:“我也要回学校了,再见。”
萧剑扬说:“再见。”还没等人家迈动步子,他便撒开脚丫子,朝着老爸的所在的电子厂那边飞奔而去,跑得只剩下一道烟了。
陈静发誓,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礼貌的男孩子!
“怪物,木头!”她咕哝了一声,转身拦了一辆出租车,“张江校区!”
萧剑扬紧赶慢赶,终于在两个小时内赶到了浦东新区工业园,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工业园门口的路灯下,一位身材高瘦的中年汉子正在焦急的等待着,他穿着一身保安制服,左袖空荡荡的,在晚风中荡起小秋千来。这是个很不起眼的中年汉子,头发已经灰白了,生活的艰辛都写在脸上,岁月无情的在他的眼角,他的额头,刻划出一道道深深的皱纹,看上去就像是未老先衰的老农民。只是,他的腰杆始终挺得笔直,往那里一站就像一杆标枪,目光平静而深邃,那是一种看透了生死的平静,看破了世事沧桑的深邃,有着这样的气质人的,肯定有着非同寻常的过往。出入厂区的人,不管是普通的工人还是车间主任,甚至外国技术员,都主动跟他打招呼,而他也一一回应,只是眼睛始终望定一个方向。
保安队长走了出来,见他还站在那里,忍不住说:“老萧,等什么呢?你都在这里站了两个小时了!”
独臂汉子说:“那个兔崽子,怎么还没到?该不会是迷路了,或者惹上麻烦了吧?真叫人放心不下!”
保安队长说:“我真是服了你们这对活宝父子了,明明担心得不行,为什么不到车站去接他呢?也就两块钱的事情而已!”
独臂汉子说:“不行,他必须自己走过来!如果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到,他就太让我失望子成龙了。”
保安队长直摇头:“做你的儿子可真是命苦哟!”
正说着,脚步声响起,一个矫捷的身影出现在路灯的灯光下,打老远就喊:“爸,爸!”
独臂汉子看了看保安室的时钟,两小时零五分。他露出开怀的笑容,迎上两步,随即又板起了脸:“你迟到了!”
萧剑扬看了看时间,哎哟,还真是迟到了五分钟。他说:“半路上遇上有人抢劫,就过去帮警察抓住那个家伙,然后又录了口供,所以耽搁了几分钟,对不起!”
保安队长看不过去了,走过来叫:“哎,老萧,你这是干什么?儿子好不容易过来一趟,你一见面就绷着脸训人,像话吗?”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萧剑扬,连声夸奖:“好一个棒小伙,这身板,这精神头,活脱脱一头小狮子啊!老萧,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儿子,做梦都会笑醒,你就知足吧!”
有这么个和事佬在,萧凯华想继续拉下脸来训人都不行了,再说,两年不见了,说不想儿子,那是不可能的,他只能扳着脸说了一句:“下次注意,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迟到!”说完,转身走进了工业园,萧剑扬跟了进去。
保安没有拦。
爬上第三层宿舍楼,刚到楼梯口,一股浓郁的香味便扑鼻而来,让人口水直流。萧剑扬深深的吸了一口香气,眼睛发亮:“小鸡炖蘑菇!”
萧凯华说:“炖了两个小时了,你再不来,就炖烂了!”走出楼梯口,越过两个宿舍,来到05房,开门,开灯,那股香味越发的浓了,浓到让萧剑扬只想扔下背囊冲过去拿起碗筷,狼吞虎咽!有两年没有吃过老爸亲手做的小鸡炖蘑菇了,馋啊。看到他那个馋样,萧凯华笑了笑,指向一张空床,说:“把东西放下,洗手吃饭吧。”萧剑扬应了一声,扔下背囊跑去洗手。萧凯华打开高压煲,把炖得很烂的小鸡炖蘑菇倒了出来,萧剑扬抢着将饭菜端上桌,然后盛饭。饭已经有些凉了,不过煮得很软,很香,吃起来正顺口。不用说,萧剑扬又拿出了在部队狼吞虎咽的本事,埋头猛吃,飞快的消灭着饭菜,吃得额头见汗。萧凯华则给自己倒了一点酒,慢慢喝着,看着儿子吃得跟头小猪似的,笑容慢慢的从嘴角,从眼角,一点点的溢了出来。他往儿子碗里夹了一只油汪汪的鸡翅膀,说:“吃吧,一看就知道你是跑过来的,肯定是饿坏了……”
萧剑扬说:“没事,跑这几步算什么了?在部队,一天走六十几公里我都试过!”
萧凯华有些惊讶:“一天行军六十几公里?”
萧剑扬说:“对,背着二三十公斤重的装备,一天行军近七十公里,走到目的地后,感觉两条腿都不是长在自己身上的了。”
萧凯华问:“你当侦察兵了?”
萧剑扬说:“是的,第14集团军第1步兵师侦察营。”
萧凯华越发的惊讶:“第1师不是第11军的吗,怎么成第14军的部队了?”
萧剑扬说:“在大裁军的时候第11军被裁掉了,第1步兵师并入第14军,组成第14集团军。”
萧凯华有些伤感:“第11军就这样没了……我的老部队啊!当年我就是在第1师服役的,我退役的时候第11军还好好的,一转眼就没了……”
萧剑扬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才好。当兵的都觉得自己的部队是最好的,对自己所在的部队有很深的感情,萧凯华也不例外,听说老部队被裁掉了,心里当然不好受。但他怎么安慰父亲呢?他只在第14集团军呆过三个月,而且还是呆在新兵营里,连第1步兵师的门都没有进过……
萧凯华沉默了几分钟,再次打量儿子,叹了一口气,说:“看样子,你还得在部队里呆上几年啊,进了侦察部队,想退役就没那么容易了。”
萧剑扬说:“是的,至少还要服六年役。”
萧凯华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好好干,六年后,你也才二十六七岁,有过这么一段经历,离开部队后就再也没有什么能把你击倒了。”
萧剑扬用力点了一下头。他把几个蘑菇夹进父亲的碗里,说:“爸,别光顾着说我了,你这两年过得怎么样?在上海呆得还习惯吗?”
萧凯华笑了笑:“还行,这里挺不错的,比我想像中要繁华得多。我在几个月前来到这个工业园,加入了保安队,保安队里有很多跟我一样的退伍兵,我们也算是臭味相投了,下了班一起喝喝酒,吹吹牛,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挺好的。”这年头退伍军人实在太多了,其中不乏在老山打过仗的老兵,这些人自然很抢手,很多大老板都愿意请这些老兵给自己当保镖,差一点的也是当保安的理想人选,有这些上过战场的老兵在,那些小偷脑子被门夹了才往这边窜呢!而作为一名身怀绝技,又在战场上受过伤的老侦察兵,他在这些保安乃至整个工业园的工人当中都有着相当高的威望,大家都很尊敬他,在这里,他过得很轻松,很惬意。
话是这样说,可萧剑扬还是从父亲眼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