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过了手脚之后,何晓军扫视了一遍现场,发现由于刚才匆匆把众人赶了出去,这里的战场还没有打扫,他就收拾起了屋里的物件来。
何晓军原来穿的衣服,被血水浸透后已经硬化,就像一片竹壳般,放到了地上都能竖起来,肯定就不能再穿了,他只好从衣袋中把自己那些精心制作的金钱镖取了出来,放入了裤袋中。
屋里的现场,还静静躺着何晓军与二当家刚才使用的那两支驳壳枪,还有何晓军自己制作、今天第一次派上用场的车链软鞭。
驳壳枪与软鞭可是何晓军在这乱世凭藉以保命之物,所以,他当然就紧张了。
把自己的驳壳枪与软鞭拾起抹擦干净收好之后,何晓军再拾起了二当家用的那支驳壳枪,端详了起来。
表面看来,二当家用的那支驳壳枪,比何晓军私自截藏的驳壳枪,在新旧程度上还要新上几分,有八成新。
沉吟了一下后,何晓军把二当家用的那支驳壳枪拆缷检查了一遍,然后试过了扳机、保险和弹匣,弄清了这把枪的品质确如表面一样优良之后,不由见猎心喜,生出了再次私自截留这把枪的念头。
今晚的这一战,自己可是连命都拼上了,不拿点胜利品,好像也对不起自己。相信程连长他们,看在自己这次出了这么大力的情形下,对自己这个所为,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意见,顶多只是张一眼闭一眼,当看不见算了。
在这个乱世,多一件犀利的武器,自己的性命就会多一份保障。这把枪已经有一个弹匣,如果能再找到一个备用弹匣的话,自己就摇拥有了四个弹匣八十发的连续作战能力。
何晓军相信,在宁城城东的那一战中,如果他手头上有那样的火力,在第一时间就能收拾了三当家的那伙匪徒,让自己不至于在后来负伤。
也就是说,多一件武器,在许多的时候,说不定就是多一条性命,所以,何晓军当然就心生贪念了。
何晓军在“鸭公声”那伙匪徒中缴获了二百多发的驳壳枪子弹,他练枪消耗了近百发,在城东那一战中又消耗了四十发,还剩下一百多发在身。
已经决定占有二当家的那把驳壳枪后,何晓军再也没有客气,马上就给这把空枪压满了子弹,然后插入了别在腰上的练功带中。
二当家刚才用来划伤何晓军的那把匕首,邻县的县长在用它来割断了捆绑司徒大小姐的绳索之后,就随手扔在了地上。
何晓军开始也没有注意那把匕首,因为,他既没有使用过、也没有学过它的使用套路,所以,就没有留意为把匕首。
在何晓军走到了一个与匕首、屋里的油灯合适的角度时,他被匕首的寒光耀了一下眼后,才留意到了这把匕首发出的光泽有些异常。
好奇的何晓军拾这把匕首试了一下刀刃,感觉十分锋利,然后他借着从门口透入来的晨光,打量起了匕首的刀面来。
匕首的刀面,透出一种蓝色与淡金色相间的颜色。
从事机械多年的何晓军,对匕首显露出的这种热处理后的火色并不陌生,知道了钢到一定的硬度,才有这种的颜色显露,也由此断定这把匕首无论材料与制作工艺都不错。
虽然,对匕首这种的武器,除了前世在影片中看过之外,就算完全陌生,但多一件好兵器防身,当然就是件好事。何晓军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把这件成色不错的武器据为已有。
收拾好了屋里的东西,何晓军才踏着从房门口射入的晨光,走出了屋外。
何晓军所在的屋子门口向东,所以,从屋里出来的何晓军,踏出了房门之后,就迎面对上了那刚刚冒出的朝阳。
春日的雾浓,山中的雾更浓,而初升的朝阳,还没有能发挥驱散浓雾的威仪,所以,晨光只能透过浓雾大打折扣地照射下来。
这样亮度的晨光正好就不耀眼,可以让人直视。
踏出了房门的何晓军,停下了步子来,站在房门前,定定地望向了那像被一层轻纱隔着的朝阳。
望着东面天边那并不刺眼的金橙色霞光,何晓军生出了一种温暖、舒畅、愉悦的感觉。
何晓军来到了这个异世之后,一直就忙,为生计、为日子、为未来奔忙,所以,他一直就没有认真地观看过一次这异世的日出,今天,在各种的机缘巧合之下,他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无意中观赏了这一世的第一次日出。
随着东面天边的霞光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强,浓雾在霞光的每一寸增长中,一寸一寸地开始消褪。终于,跟在万道霞光之后的太阳,就像顽皮的小孩,从远方的山后跳出来。对,是跳出来,就好像从山中跳上天空一样。
太阳出来后,马上显露出它那俯视天下苍生的威严。那笼罩在大地上的浓雾,在这威严驱赶下,仓皇四散。霎时,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把盖在天地间的轻纱揭去,还原了世间的本色。
本无意、也无心情欣赏风景的何晓军,一下子就被日出后的景象给吸引住了。
那时候,因为还没有何晓军前世的各种污染,天空显得特别纯净,灰的雾,白的云,金的光,蓝的天,大家河水不犯井水地处在自己的领域、自己的高度,层次分明。一点也不像前世那受了污染的天空,只有一片灰朦,让人分不出哪是天?哪是云?哪是雾?
初升的太阳呈金橙色,不是很刺眼,只是格外的明亮,给人激情、蓬勃的感受,也让人感染到了朝气,心生豪情,充满希望。
这时,何晓军脑中蹦出一句前世流行的话,正适合他现在的心情。他脱口而出那句话来:“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自从何晓军走出房间后,他那赤着上身,腹前插着两把短枪、一手拿刀、一手提鞭的威武造型,让因与大牛争吵而还没有消气的司徒大小姐,心猛地一跳,不由自主地把他与自己心目中那牛仔英雄的形象联在了一起。
还有何晓军身上那横七竖八地缠在身上的绷带,落在司徒大小姐的眼中,也成了一种英雄的装饰。
在霞光照耀下的何晓军,身上被镀上了一层金光,让他看上去更多了一股朝气、一股生气,让他整个人好像一下子高大了许多。
而何晓军那没头没脑的的话,司徒大小姐虽然没有咀嚼出之中的味道与玄机,但她却从中感受到了豪情壮志,也在这特有感染力的话中,感染到了说话人那特有的精神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