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故事里的角色对我而言,就像是生活中出现了新的朋友,从不熟悉到产生情绪(可能是喜欢也可能是不喜欢)、到出现清楚轮廓、到了解个性、到明白喜好、到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一切种种都令我感到十分有趣。
故事的构思、拟定、角色的分配,然後是角色们的对话排演,就好像一出戏剧公演前的准备,有时候我会幻想自已是那个既耀武扬威又爱大声喊「卡」的导演,希望演员们能表演出我心里的画面。
「喂!那个男主角曲先生,你不能再争气一点吗?老是忘词不知道下一句该说啥,小心我把你换掉,改让从街角拉来的那个小瘪三当男主角!」
「我说女主角夏小姐啊,你也别老是躲在福伯身後偷吃零食,小心愈吃愈肥,再肥下去就不连戏啦!」
当然,更想坏心眼的故意欺负演员们——
当大家辛苦排练好久之後,在公演前把男女主角的名字全都换掉,哈哈哈!然後就会看见旧主角们咬著红舞鞋蹲在舞台边哭泣。
不过这是有原因的啦(苦脸),因为我老是想不出响亮又好听的书名,所以故事进行到一半时,就会为了牵就书名而乱改主角们的名字,改到最後,也就老记不得哪个角色演过哪出戏了(哭泣)。
写这本稿子时,看了一大堆怪怪的书,多数是些快乐杀人啦、精采分尸啦……等等的重案实录,所以甜蜜的场景差点儿难产,心里是打算著要让男女主角拉拉小手、亲个嘴什麽的,但脑海里却老是浮现变态杀人狂犯案时的狰狞画面,呃……内容好像不宜过度描述,反正就是肝脏、优酪侞、果汁机凑在一起之类的联想就是了。
还好,男主角曲先生(女主角夏小姐为保持形象,假装害羞,只好全赖在男主角头上)的抗议之拳适时打醒了我,要我不可枉顾主角应得的福利,所以罗,腥风血雨硬是变成了甜甜蜜蜜(柔著黑眼圈笑)。
有点儿想写书中那个独眼龙的故事,哎呀呀,但又怕编编不喜欢主角有无法痊愈的残疾。恐怖大王史蒂芬.金说过:永远是对的,大部分的作者不会完全采纳的忠告;那是因为达不到完美的要求。他还说:是神,而总编,是上帝!
所以啦,待我焚香沐浴、斋戒三日,恭敬地请示过编编之後,再下决定吧!
感谢超级可爱的微小尘替我写了一篇序,我好喜欢她喔,她是一个很可爱、很可爱的女生喔,可爱到每个人见到她,都会想偷偷咬她嫩的小脸一口。
也特别感谢她对於我的狠心催序以德抱怨,没写我的坏话,哈哈哈,不过想也知道啦,我是这麽的天真活泼、善良可爱……(因不符实际状况,故以消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