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痴情物种”顾诚(下)
想想本来顾诚就够倒霉得了。
他本来有个女友叫祝可心,跟他是大学同学,他们同时毕业于美丽的辽宁省第二大海滨城市大连,他女朋友就是大连本地人,说得一口很柔软的东北话,人又长得有模有样,杨柳细腰,人见人爱。
因此,上大学的时候,就有很多个男生围着她转,趋之若鹭,有给她写求爱信的,有给她送花的,还有送香水化妆品的,比比皆是,但祝可心一点也不为所动,她的心里早就有了意中人,那就是整天只顾埋头读书的书呆子顾诚。
那时的女生一般都喜欢家境富足,英俊潇洒的,扮酷的奶油小生,可祝可心却偏偏喜欢有点愣头愣脑,土里土气其貌不扬的来自鄂西北农村的顾诚,这让很多男生耻笑她:脑袋准是进水了。
王晓晓也曾经不解地问过祝可心:“你看中了顾诚什么呀?”
祝可心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心眼好,实在,有安全感。”果然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要说顾诚也的确是一个值得依赖的人,他上学的时候不仅勤奋好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是当年湖北省的高考状元,一手文章也写得漂亮,什么诗歌散文屡屡见报,尽管是那种没有稿费的豆腐块文章,但毕竟让顾诚在大学里有了一个“才子”的称号。
在大学里,顾诚利用空余时间,读过很多中外名著,什么外国小说《飘》《红与黑》《少年维特之烦恼》等等,他都熟读过,更不用提中国四大名著和《家》《春》《秋》了,可谓博览群书博学多才,关键是千里马常有,而佰乐不常有,没想到书呆子的运气还不错,他的佰乐是漂亮的祝可心。
在祝可心的眼里顾诚就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千里马,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样子的。
祝可心觉得顾诚人虽然长得愣头愣脑,不吸引女生,可她一点不在乎,她认为一个男人的容貌算不得什么,比起那些打着买生活用品为晃子,变像地伸手向家里要很多钱花的男生强多了,那些男生除了整天无所事事地瞎混之外,肚子里空空如也一点水平也没有,而顾诚跟他们不一样,在祝可心的眼里,顾诚是一个有个性,有抱负的人,为此,祝可心很崇拜顾诚,并暗生情愫。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顾诚也渐渐地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可人,聪慧的女孩,所以,每次祝可心的前来求教,顾诚总是拿出一百二十分的耐心来认真地给她讲解,还凭着能写些豆腐块小诗,慢慢地博得了祝可心的芳心,最终成了名副其实的正牌男友。
大学毕业的时候,祝可心本打算留在大连发展,凭借着父母亲戚的关系,是可以在大连安心地生活下去的。
但顾诚拼命要住南方跑,他认为南方是一个充满了诱惑力的地方,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大连远远不及。“那里是一个更适合人群工作居住的现代化城市,气候适宜,生活环境舒适,是传说中的人间天堂。”顾诚无不夸张地对祝可心说。
“可我也听很多人说了,那里是一个可以让人让天堂,也可以让人下地狱的地方。”祝可心不以为然,她也希望说服顾诚能和她一起留在大连。
“这就看谁去了,那里只可能是强者的天堂,弱者的地狱。”别看顾诚平时老实木讷,要是倔强起来,估计十头牛,也不一定能拽得动他。
“你就那么有自信,南方一定会成为你的天堂?”祝可心据理力争。
“就算我进不了天堂,我也要到那里去闯一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顾诚说这话的时候,信心满满,就像鼓足勇气去参加奥运会似的。
祝可心虽然搞不懂顾诚为什么会这么痴迷南方,但她为了和自己所爱的人长厢私守,她心甘情愿地放弃了自己的地盘,跟着顾诚来南方闯当。
当年,他们刚来南方时,和所有毕业的大学生一样,整天泡在人才市场找工作。
祝可心最大的愿望是在南方当一名新闻记者,可在这种人才济济的地方,凡事都不能像想象那样容易,多次求职失败之后,她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广告公司做策划,但在这种现代化的工业城市里,哪家公司都是人少事多,她每天要超负荷地干十个小时以上,才能完成老板交待不来的任务,这让从小娇生惯养的祝可心很是受不了,还没等老板发话,她先炒了老板。
此后,她又先后换了几份工作,发现工作性质都是和第一家公司的情况大同小异,都需要加班加点地干活。
祝可心很是失望地对顾诚抱怨。
但那个时候的顾诚不以为然,他反驳道:“哪个老板不希望花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价值,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习惯就好了。”
“哎!太可怕了!”祝可心边说边摇头,她认为,呆在南方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总之,不是常人待的地方,她很后悔当初轻率地跟顾诚到这种地方来吃苦,她想回到大连去,回到父母身边去。
经过几番思想的挣扎,祝可心终于还是决定要离开南方,回大连了。
但她的这一决定遭到了顾诚的强烈反对。
“回大连干什么?”他问祝可心。
“呆在南方难受。”祝可心说。
这倒是真的,来南方两年多了,顾诚也没觉得南方有什么好,虽然南方的经济发达,遍地黄金,但那毕竟是人家的城市,自己在这里只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要想从一个过客转正成为这里的主人,是何其艰难,他知道南方就算是遍地流牛奶,也不会有人主动请你来喝的城市。但又或许他始终坚信,只要自己在这块土地上拼命地去努力,有一天会出人投地的,他很不想祝可心离开,如果她离开,就意味着,这几年的感情付之东流,他爱祝可心,祝可心也爱他,这点不容置疑,所以,他还是极力地挽留祝可心。
无奈,祝可心去意已决,家里已经给她安排了一份检查察公务员的工作,这是她梦寐以求的职业。
“宝贝,我们分手吧!”“宝贝”是祝可心对顾诚的昵称。
一听到“分手”两个字,顾诚就如乌云一般黯然失色,几经崩溃,他无法接受祝可心要离开自己的事实,但他知道这是个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实,既然是事实,已无法把熟饭再变成生米一样。
那段时间,顾诚天天喝酒,而且总爱拉着王晓晓一起去喝,也许是同病相怜吧,都有被人抛弃的经历,王晓晓心痛他,不能不去陪他。
顾诚一边喝一边骂祝可心无情,骂她太势力,骂南方只有金钱而没有爱情,然后,他就会摇头晃脑地背诵李清照的《醉花阴》: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王晓晓知道,此词是李清照极度思念丈夫时所写的一首词。
顾诚喝多了还喜欢唱歌,他唱陈楚生唱过的歌曲《有没有人告诉你》: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突然感到无比思念,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在意,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尽管唱得非常难听,跟杀鸡似的,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鬼哭狼嚎一样,但王晓晓还不能不洗耳恭听,谁叫咱是朋友呢,这点阶级同情心应该有。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半年,顾诚才渐渐恢复正常,可见,爱情对一个人的伤害有时候是致命的,为情所伤为情所困,谁也帮不上忙,只能等时间这个不错的良药,慢慢地医好这些不流血的伤口。
当年祝可心的离去已经让顾诚的心千苍百孔了,万一诸葛小云真的再拒绝了他,保不济他真的会疯掉,他对爱情抱着一种完美的幻想和执著,王晓晓想必须要从现实中将他唤醒,以免让他再遭受爱情的打击。
果不其然,自从送电脑遭拒之后,顾诚整个人就变得神经兮兮,他整天像祥林嫂似的喋喋不休:“我真没用,连一个初中没毕业的打工妹都搞不定,读这么多书有什么用。”
王晓晓本想说,现在的学历已经不值钱了,你没见本地的硕士生,博士生多如牛毛,上厕所都能一下碰见好几个,现在的女孩子看得是你银行的存款。但王晓晓不能说,怕打击他的自尊心,没钱是他的软肋,于是,她只好说:“凭你一个大学生,完全能把她搞定,她不就是一个送外卖的,有什么了不起!”
谁料想,顾诚很不乐意听王晓晓这么说,他这时候还是护着诸葛小云:“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妹,她身上有很多的闪光点。”
王晓晓很想说:她身上有很多的闪光点,怎么没借点光给你呀!但她说:“你说说看,她身上都有哪些闪光点?”
王晓晓看他已经走火入魔,病入膏肓了。
“比如说她很单纯,心眼好,不贪慕虚荣,这些祝可心都比不上。”
看样子,顾诚对于早先祝可心的决然离去还耿耿于怀。
虽然顾诚是个书呆子,但他毕竟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每次遭遇感情挫折都会找到疗伤的办法,这不,他又在博客里写了很多**式的诗歌,现抄一首如下:
《如果》
作者:顾诚
如果必须历经人间种种磨难之后
才能知道什么叫做幸福
那么我不在乎岁月在我的额头
增添多少皱纹和沧桑
如果必须经过长长的夏季
才能珍惜春天的绮丽
那么我不在乎炎热会炀伤
美丽的容颜/如果山茶花必须经过千年的风霜
才能结出果实
如果如果如果
你仍在等我/亲爱的我不在乎
世人的嗤鼻又算得了什么
读着读着,王晓晓想吐了。
王晓晓明白了一点,诗人之所以会成为诗人,是因为他们都遭遇过情感的创伤。
为了这个多情的顾公子,王晓晓还特意找过一次诸葛小云。
“你现在跟顾诚怎么样?”王晓晓问。
“没怎么样?”诸葛小云淡淡地说。
“他很喜欢你。”王晓晓说,
“我知道!”诸葛小云口气还是淡淡的。
“有没有考虑过喜欢他?”王晓晓问,
“就算是喜欢又能怎样?能在一起吗?”诸葛小云这话像是对王晓晓说,又像是在问自己。
“喜欢为什么不能在一起?真感情很难得的。”
“唉……”诸葛小云这时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突然沉默了起来,她呆呆地低着头,王晓晓发现她的眼睛里有眼泪在打转。
“发生什么事了吗?能告诉我吗?”王晓晓关切地问。
在王晓晓的一再追问下,诸葛小云给她讲了一段不堪回首的遭遇。
原来,她到肥仔烧鹅店里上班没多久,有一天晚上,店里打烊了,老板叫她留下来帮忙算账,谁知道,等其他服务员都走光了,老板便把餐厅的卷门一拉,把她给强X了,一个女人的贞操就这样被无情地夺走了,这让诸葛小云痛苦不堪,几次想一死了之,但一想到年迈的父母,她才最终没有干出傻事来。
“你就没想过去告他?”王晓晓问。
“我一个外来的打工妹,又没有什么文化,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哭,哪里还有其他办法?”说到这里,诸葛小云抽泣起来,她说:“他强bao我之后,哄我说他很喜欢我,并且发誓一定娶我,遇到这样的事,我一时也没有主意,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原谅他了。”
“这么说你现在一直跟你们老板在一起,所以拒绝了顾诚,对吗?”王晓晓问。
“对,又不对。”诸葛小云擦了一下眼泪,恢复了平静,她说:“时间长了,老板对我很好,我也就慢慢喜欢上了他,我打算在不久的将来,跟他结婚生子,过上平常人的生活。”
“你的事情,顾诚知道吗?”
“他怎么可能知道,顾哥是个好人,我也知道他真心喜欢我,但就算我不跟我们老板在一起,我也不能接受他的爱。”
“为什么呢?”王晓晓越来越不解了。
诸葛小云说:“我们俩之间的差距太多了,他是个大学毕业生,又那么有才华,而我只是个初中生,就算在一起也没有共同语言,说心里话,我并不是不喜欢他,当我知道他在博客里为我写诗之后,我很感动,后来我还叫我的同事教我看了他写的博客,尽管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是,他的那份情意我还是感觉得出来的。但是,我上他的博客,从来不告诉他,我怕他误解了我的意思。”
“你真的很聪明,人很好。”王晓晓夸她。
她笑了笑,说:“聪明个啥哦,要是真聪明的话,也不会当个外卖工了。”她讪讪地说。
“职业不分贵贱,都是依靠自己的双手过日子,就是光荣的。”王晓晓说。
听了诸葛小云的一席话,王晓晓觉得顾诚真的没戏了。但她又不敢把真相告诉他,怕他受不了。
有好几次王晓晓都躲着顾诚。
“王晓晓,你眼睛有问题呀?”顾诚关切地问。
“什么问题呀?胡说八道。”王晓晓假装正经。
“你以前不用这样眼光看人的。”顾诚走近王晓晓,特意盯了一下她的眼睛,像个医生似的。
“哎!这两天有点没睡好,老失眠。”
“我也是,也不知道咋搞的,就是睡不着。”顾诚讪讪地说道。
王晓晓心里想,你不失眠才怪,你都失恋了。她却安慰他说:“不要想太多,一切顺其自然,过一天算一天,如果她真不喜欢你,勉强也是没有用的。”
“你说的我也明白,可我就是放不下她,我说服不了我自己,只要是一想起她来,我这心里就像刀割一样的疼。”
“你不能因为一棵歪脖子树而放弃一片森林,这样子更不合算,如果你是一厢情愿,是不可能有结果。”
“是!我也知道,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结果,”
又过了些日子,某一天,顾诚从周总办公室里出来就一直黑着个脸,谁跟他说话,他也不愿意搭理人家。
“出了什么事?”王晓晓问。
但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收拾办公桌上东西,他的眼睛里溢满了泪水。
犹豫了一下,顾诚才恨恨地说:“设计出来的图纸出了一点问题,我被炒了。”
“怎么会?”虽然对顾诚这一阵的工作状况不佳,频频出错,略有耳闻,但真正听到他被炒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说着,顾诚怪怪地笑了一下。
“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王晓晓问。
他茫然地说:“暂时还没有什么打算,我现在最想干的事是,去找诸葛小云问个明白,问她为什么不喜欢我。”
真是哪一壶不开,他偏要提哪一壶。看来,他对诸葛小云还是没有死心,但王晓晓没办法跟顾诚说出真相,这种人表面看起来老实木讷,其实固执起来是最不可思议的。就像他当初认定南方是个最合适他生活的城市一样,就算最后付出了爱情的代价,他也不肯跟恋人祝可心回大连去一样。
“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你还记着她干什么?万一她根本不喜欢你,你不是自讨没趣。”王晓晓开导他说。
“但我一直觉得她是喜欢我的,可能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初中生,配不上我,所以才躲我的。”顾诚倔劲一上来,估计十头牛也拉不回他了。
王晓晓不再说什么了。
沉默了一会儿,顾诚从办公桌里拿出那台准备送诸葛小云的笔记本电脑,对王晓晓说:“瞧,就是这台你借钱给我买来的电脑,虽然诸葛小云没收,但我相信她总有一天会收下的。”
王晓晓一时无语,心里默想: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为爱而痴的人,顾诚应该算一个。
“晓晓,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关照,这辈子能认识你,是我最大的荣幸,这台电脑钱,恐怕要等我重新找了工作,赚了钱才能还你。”顾诚把笔记本电脑收好,然后轻声对王晓晓说。
“没关系,有钱了再说,我现在也不等着用钱。”
顾诚抬起头,用感激的眼神看着王晓晓缓缓地说:“晓晓,你人真好,你一定要幸福!”
就这样,一切看似都归于平静的生活。
直到,上午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这种平静。
电话是祝可心从大连打来的,她告诉王晓晓:顾诚出事了。
“你说什么?顾诚出事了?”她一个激灵从办公桌旁站起来,半信半疑地问祝可心:“你怎么知道的,谁跟你说的?”
祝可心带着哭腔说:“具体我也不太清楚,刚刚接到一个自称是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说是从顾诚手机里面找到的电话号码,问我是不是他老婆。”
王晓晓知道,顾诚的手机里面存的祝可心的电话,名字叫“老婆”,警察可能就是根据这个顺藤摸瓜找到祝可心的。
“那警察跟你说什么了吗?”王晓晓问。
祝可心说:“警察也没具体说什么,只说顾诚犯事了,要我马上到派出所去,我告诉警察说我现在在大连,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那你打算过来这边吗?”王晓晓接着问。
“我现在就去买飞机票去,你先帮我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祝可心知道,王晓晓跟顾诚关系很好,有时候也会跟她打电话了解一下顾诚的近况,从电话里,王晓晓听得出来,尽管他们两个已经分手了,可祝可心还是很挂念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