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两女子相遇
午后的天空洒满朵朵的云儿,和这丝柔的风一起流浪在天际,闲逸之间,给这秃蓝的天添了几笔。
脚下的百姓一如既往地忙碌着自己的生活,喧闹声倒是这种热闹场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长街东街一个小院子里,晚风正躺在床上凝望着天空。想起那年毕业时自己当着全校人的面冲上演讲台,抢了主持人的话筒,给一个女生大声表白,那女孩被羞红了脸,全校师生哗然一笑的场景。
晚风嘴角含着笑意,入异世以后,他很少有这样的笑容了。
“大哥,我回来了。”强子提着吃的。
兄弟两将就一顿后,强子便打坐在树下修炼去了,对于强子来讲,重新修炼就意味着新生,对于这预料不及的福泽,他极其珍惜,重回水之境便成了他渴望至极的目标。
因为这些年他在铜街庙受得苦实在是数不胜数,不然他也不会练就那么强大的心态,淡然而生,便是他最好的写照。
晚风看着如此努力的强子心有所触,御灵诀中灵可生灵,只要道法天成,周身有灵气,加注强大可容之灵,便可迅速突破桎梏,踏入金之境。
再加之功法,有纯之上的强灵相助,修炼速度便可一日千里。
“强子,别动。”
“灵可灵,灵之上御,下之御,全然合一,金之境生,破之境,容其灵……”一道一道强大的灵从晚风掌心涌去了强子的身体。
余强这边好像也受到了如此强灵,以自己的功法尽力吸收,灵痕上损失的灵逐渐聚而形,形而散于周身。
太阳中午的强光依然挡不住院子里蓝色激发的光,余强吸收不掉的只能以波状向天空穿去,半刻钟未到,余强身上已是冷汗直冒,晚风见此立刻收了灵力。
“强子,心别乱,灵尽生,尽灭,使其周围运转即可。”
强子紊乱之时,听大哥之语,运其灵法,而后仅仅半刻钟,余强大叫一声:“土之境,破。”
此时无语,他自入修行之路,破水之境已有二十余载,破火之境和土之境预料至少还得二十年,也可能永运破不了。因为这修灵之路,越往上就越是万难。当年水之境的他未曾料见被废,早就放弃了修灵成道之路。
如今一刻钟,竟让他突破到了土之境,心中激震,无言以表。
这时,一旁的晚风开口了:“强子,你我兄弟,不必客气。”
“你虽已破土境,可原本修灵以自身功法为主,如今功法受限,完全驾驭不起如此强大的灵力,必须要重新寻其功法,适而周身,才有可能在这修灵之路上走得平稳一些。”
“感激之言,强子实在说不出口,这辈子就算做牛做马,也难报大哥恩情,请再受强子一拜。”强子说完热泪盈眶地跪倒在地上。
晚风立刻扶起了他,“你我兄弟,不必客气,再客气可别叫我大哥了!”
强子起身,内心还是久久不能平静,身体颤颤地向屋内走去。
晚风一脸懵逼,看着如此呆滞的强子。大声叫道,“强子,大哥出去转一下,你好好休息。”
未听到强子回应,晚风便走出了院子。
晚风深知自己虽已达无境,加上御剑飞行,日行万里不是问题,他不是不想飞,他只是想走走。
还未走几步,被石头绊了一下,要不是身法灵敏,可能要摔个底朝天。
站稳以后,他顿了一下,“御剑飞行?我的剑呢?”
他清闲了几天,怎么把老头子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不由自主地扇了自己两个耳光。
“嗯,去找剑。”
早些日,他就听闻幕姑凉给他说过,在这长流,除了皇城,最大的建筑便是那上官家的府邸,谈不上如皇宫一般金碧辉煌,富丽堂皇,也可望其项背。
他以无境之速穿梭在屋顶之上,不过片刻,便越过了长流东街。
……
……
风凡柔出宫以后,四个宫女贴身跟着,丝毫不敢懈怠。
虽说公主的修为要比她们高深得多,可仍是她们最爱最敬重的公主,保护公主便是她们四个一生的使命。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这绝美的女子,心生歹意,却不敢上前。
风凡柔随心地走着,也不知要去哪?
经过东街上熟悉的墙角,刻意地望了一下,没什么,便继续走着。
再往前走,前面有一大群人正堵着路,凡柔心生好奇,四个宫女见状赶紧拨开了人群,众人见此女子,一个又一个赶紧退后,给凡柔腾出了一条小道,因为他们都不想她站在身后,那样就看不到了。
凡柔走上前去,吸引了一大半人的目光。
眼前正是食为天的酒楼,只是今日被红彩遮住了楼牌。
二层楼上中间站着一位女子,正是幕千兰。身旁现在幕老和几个丫鬟伙计。
“众位公子小姐好,今日,是一个值得纪念和庆祝的日子,我们食为天经营十几载,不敢说把每一个顾客照顾地很好,但是我们敢说问心无愧。”
“相信每一个吃过食为天的菜肴,品过食为天美酒的人,没有一个人敢说一个不字,如果有人说了,那便是没有光顾过我们食为天了。”
楼下人群迎合,拍手叫好。“食为天的酒食确实在这长流称得上一流。”
“废话不多说,自今日起,食为天即将改名,另外我们在长流再开几家分店,统一管理,分层调配,一来是满足长流百姓对我们食为天的大力支持;二来是将食为天的菜肴美酒推向更多的人;相信我们食为天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幕老说完,楼下掌声不断。“下面有请我们家小姐讲两句。”
“刚才义父也说了,我们食为天作为一家十年老店,为了使其更具有新的生机,新的气象,新的生意,新的财运,我们决定要为它取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让更多的人记住她,喜欢她。”
“什么名字,能惊世骇俗呢?”
“就是,就是,我们不信。”
“说吧,是什么名字?”……楼下的人纷纷议论。
“就在前些日,我认识了一个公子,他跟我讲食为天这个名字不好,应该换一换!”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原来那位公子正是你们口中的酒神,诗神,云公子。”
“小姐可说的是那日在长流东街一饮一百多坛酒,连吟一百多句诗的奇人吗?”幕千兰还未说完,楼下有一人打断了她的说话。
“正是。”
诗神的名声自那夜起,在长流的名气一日胜一日,公子小姐之间以那诗神情深脉脉的诗句无不表以心中情感,互传心中之声,显得颇为含蓄。
长流百姓自然是耳濡目染,心中对诗神充满了崇拜,自然是想见诗神一面。
这时有人问起,“那小姐,诗神可告诉你食为天应该换成什么样的名字吗?”
“这个,他有说道,我记得当时他说了三个字。”
“哪三个字?”
“天若晴。”幕千兰气质优雅中透了点羞涩。
“那小姐的意思是食为天就改名叫天若晴了吗?”
“不,我猜想这绝不是诗神的本意!”有人反驳道。
“我觉得诗神应该是想告诉小姐,即便是夜,或是雨,或是阴,或是雪,这些不好的终会过去,迎来晴天。”开口说话的正是风凡柔,众人听之见解,观之容颜,无不倾心和敬佩。
幕千兰看着楼下的女子,眼神之中充满了惊羡,怎么会有如此天成的女子?又好像哪儿见过?一时半会竟想不起来。
而这时她也突然顿悟,原来云公子的本意是如此,为什么自己如此笨拙,连如此简单的用意也想不到呢?
见小姐发呆,幕老赶紧迎合道:“正是这位姑凉所言,我们食为天自此刻改名为……”
随着不断的炮竹声,红彩被两个丫鬟拉下了。
“天若晴”,天字成蓝,若字成白,晴字成红,这显眼的楼牌映入众人的眼帘,无人不拍手祝贺。
幕千兰眼睛失神,原来云公子是这个意思,自己却误解为别的什么,难道那夜闲谈之际,自己已经失了心吗,不然为何在意他的话语呢,在意他在哪,他在做什么呢?
风凡柔看着楼上女子的眼神,自嘲了一下,自己在想什么呢?是和她一样的想法,还是嫉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