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今日多谢皇婶,我想跟你与皇叔一起聊聊!”长公主做了决定就不会更改,作为一个不能生的女人,更不能跟皇室有半点关系,否则那日后的悲惨日子就是青灯古佛。
易舒清点点头,虽然不知道刚刚他们聊了什么,但是这件事肯定跟表哥有关系,既然如此,她当然愿意谈。
“皇叔,皇婶,只要楚汉乾认了朝歌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那么以平妻之位嫁过去。他的牢狱之灾也就免除,并且还能够做官,给整个楚家带来荣耀。”长公主改变了策略,不要求楚汉乾嫡妻让位,此刻只要以平妻之位迎娶就足够了。
易舒清吓得一哆嗦,这是什么情况,这表哥什么时候跟秋朝歌有了关系,再说现在这种情况,长公主还要嫁女吗?
一个在大牢,一个刚小产,这两个人都不是谈婚论嫁的时间吧!
“长公主,我外祖父的家规是每个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不能纳妾,不能有平妻,也不能有通房。这件事,如果表哥跟朝歌郡主真有感情,怕外祖父也不会答应。”易舒清有些吃不准,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
难道表哥那一夜不是喝醉酒而是跟郡主在一起,秋朝歌出来作证的要求就是要嫁过去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外祖父更不会答应吧!
长公主又重新解释了一次,不过女儿出了这样的事情,要逼着别人娶,她也是不好意思。
可是事到如今,还能怎么办?
难道真将秋朝歌送给应皓元当妾吗?出了今天的事情,那是只能给他当妾。
且不论到时候皇权之争是谁胜利了,就但从妾这条路说起,那都是个错误的。
“这件事,我们两个人不能做主,只能先去问问外祖父的意见。长公主您的爱女之心,我能理解,但是这件事太大,就算表哥认下,那他跟郡主的脸面也不会太好看!”如果楚汉乾认下这件事,那就等于斯文扫地,更是将楚家的传统扔在地上让人肆意践踏了。
可如果现在一把拒绝,那就等于断送了一条生路,如果皇上根本不给他们时间来营救,案子速速审理,然后就直接下圣旨,那楚家可全部都完了。
无论是哪一种,她都不愿意看见。
“本宫知道这样的事情,换谁那里都是不能接受的,可是事已至此,本宫也是爱女心切,你们救人心切。希望我们能够合作,嫁妆方面更不需要楚家担心,本宫不会亏待唯一的女儿。”长公主只能是在嫁妆上弥补更多,这样的事情发生后,整颗心都碎了。
对应皓元,那更是不死不休。
“长公主,郡主醒了,现在哭闹不停!”嬷嬷擦着眼泪过来喊长公主,这些年长公主多么不容易,为了郡主那是不惜得罪皇上,可现在呢?
郡主居然如此糟蹋自己,这日后可怎么办?
今日那些参加宴会的人,谁回去不说,不用猜,现在郡主的事情都已经传遍京城。
秋朝歌不敢相信,她居然有了皓元哥哥的孩子,但是却又没了。
她好好的生辰怎么会变成这样?
“朝歌,你可不能哭,真的不能哭,你的身体吃不消。一切都有母亲,母亲在,就不会让人欺负了你!”长公主恨不得现在就提刀出去宰了应皓元那个混蛋。
身为皇家子弟,居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当真是丢人丢死了。
“母亲,我要嫁给皓元哥哥,我跟他的事情,既然所有人都知道,那我直接嫁过去就好!”能够日夜跟皓元哥哥在一起,这才是她这辈子的梦想,秋朝歌先前就跟母亲说要嫁,可是母亲就是不愿意。
如果愿意的话,那她的孩子就不会掉,现在就跟皓元哥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不行,应皓元害得你还不够吗?你以为他真喜欢你吗?他不过是看中你身上的利益,他在外面勾搭的那些女人可多了。一个男人不将重心放在学习上,偏偏想利用女人走捷径。就你那情书,都有人收到一模一样的,就改了名字。如果你不相信本宫都可以给你找来,你自己核对笔记。难道你要跟多少人一起去抢他吗?”长公主真是被气得脑袋疼,这也是自己亲生的,亲生的,否则直接掐死扔出去算了。
这脑子也不知道给应皓元到底塞了什么东西,就这样死脑筋完全不知道要认清楚这个人。
应皓元如果是个好人,她能够在明知女儿失贞的情况下还阻拦这婚事吗?
“我不信,他说过会娶我的。”秋朝歌不相信母亲说的这些,这都是皇后干的好事,如果当初直接让她成为太子妃,母亲就没有意见了。
现在是侧妃,母亲才会不让的,可这天下还有那个男人能比皓元哥哥好。
“既然你不信,我这就让人将应皓元给你抓过来,看看他愿不愿意娶你!”长公主不介意让她彻底死心,一边派人去抓人,一边送摄政王跟摄政王妃出去。
应朔翰跟易舒清直接去了楚王府,这件事还应该告知外祖父,这是个方法,虽然不光明的方法。
至于怎么选择在楚家,如果真等宣判结果出来后,那就算长公主要求皇上,怕也不能有转机了。
“我不同意,大丈夫死就死了,何必要为了活着,受到这种屈辱。”楚王果然气得拍桌子,既然被人暗算,那只能说是楚汉乾自己无能。
如果不是贪杯,就不会出这样的事情,既然已经贪杯了。那么这后果就由他自己承担。
世子妃跪在地上,“父王,汉乾年纪还小,他媳妇还怀有孩子,难道您真要让孩子没了爹吗?再说这件事可大可小,家中所有人的仕途都会有影响的。”
前些日子皇上才封了楚大爷为世子,可以继承楚王之位。
如果因为汉乾出事,那么子不教父之过,世子的仕途怕也是走到尽头,甚至会被这牵连入狱。
世子妃的话,让楚王妃也是担心,这件事就算汉乾做错了,可是必须要找到解决办法。
难道真要看着嫡长孙去死吗?这种冤屈难道要伴随着他一辈子吗?
这天下的读书人都会记得汉乾犯罪,这等于就是遗臭万年了。
“祖父,祖母,母亲,我同意让汉乾娶平妻,只要他能够活下来,这样我们的孩子才会有爹,这个家才会完整。我不觉得委屈,祖父我真不委屈,求求您,让摄政王跟王妃答应长公主的要求吧!我只要汉乾能够活着!”楚钱氏跪在地上求着楚王,她不在乎丈夫多一个女人,但是要丈夫活着。
这么多年,丈夫就她一个人,很幸福,但是不能因为妒忌就不要丈夫的命了。
楚王叹口气,“我去求皇上,看看楚王府还有什么可以换,换汉乾一条命,也不能因为这个而出卖自己!”
“老王爷,我们去书房!”应朔翰跟楚王一起说细节,皇上要逼的不是楚王而是他。
楚王听完应朔翰的话惊呆了,然后非常果断地拒绝,“不行,这绝对不行,如果要用你的兵权来换汉乾,那日后死的人更多。皇上现在要的就是你的兵,你主动递出去的兵,然后就用来征战,大魏现在根本不是吞并四国的最佳时期,如果强行如此,只会让我们魏国灭亡!”
对于当下局势的分析,楚王可是从未松懈过,虽然表面上魏国对外几乎每一场战争都胜了,那是因为有应朔翰。
可应朔翰只有一个,只能面对一方的攻势,如果是大家一起来呢?
魏国良将不多,不是应朔翰不培养,而是培养到半路,都会被皇上调走,所以后面他也就不煞费苦心了。
“如果这样,就能够保住楚家,等日后有战役的时候,他自然会想起我,我还能够东山再起,但是如果楚汉乾真因为这件事死了,楚家所有人都会被这种冤屈压迫着。那些曾经的光辉都会被人唾弃。老师,难道您真要如此吗?”应朔翰是绝对不允许老师被人唾弃。
楚王为魏国立下汗马功劳,到老却不能安然度日,让人不禁不对现在的朝廷失望。
对皇上失望,应朔翰也对自己失望。
他有再大的本事,却也不能通过正面手段来营救,这根本就是个死局,皇上要等的就是他的低头。
楚王府的东西,应天承根本不会看上,这些东西他迟早都会收走,有了楚汉乾,后面的楚汉铭等人也会慢慢地落入到皇上的手段中。
但是用应朔翰的兵权来换楚汉乾,这桩买卖显然是亏的。
“让老头子我再想想,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楚王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太宗皇帝啊,您如果真的在天有灵就好好地看看这些人!他们是要必死老头子我啊!”
楚王不禁老泪纵横,当年跟着太宗皇帝,他活得正大光明,活得舒服,但现在他已经避世到这个份上,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楚家。
“父皇驾崩那么久,怕再也不会管这人间的事情。”想到父皇,应朔翰的眼神有些悲伤。
“是啊,太宗皇帝只有一个!”楚王无奈地点点头,“我答应长公主的提议!”
楚汉乾惹的事情,那么就只能是牺牲他自己的名誉来完成,怎么能够让摄政王牺牲呢?
“那我晚上再去一趟大牢,跟汉乾说清楚!”应朔翰也有些无奈,这样的事情,他再想帮忙,可惜就是帮不上啊。
易舒清见外祖父答应后,也没有任何欢喜,付出了这么多代价就为了让楚汉乾能够活着回来。
但是秋朝歌那边,怕还得继续闹腾。
“皓元哥哥,你说什么?”秋朝歌没想到应皓元居然当着母亲的面,否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应皓元怎么知道,那两次就让秋朝歌怀了孩子,再说本来这么好的机会,只要告诉他,那么就可以跟长公主谈判了。
现在当众流产,这个孩子他怎么能认,如果认下了,那秋朝歌又能以什么身份嫁过来呢?
现在他的错误本身就让父皇抓个不停,跟秋朝歌的事情再爆发出来,那他可就彻底完了。
所以只能是拒绝秋朝歌,这样长公主就算是告状,也不敢说出来。
“朝歌,我一直都将你当做亲妹妹,现在寻阳远嫁,我想念她的时候,就喜欢跟你聊聊天。但不能因为这个,你就污蔑这孩子是我的。”应皓元打定主意后,也就不再心虚,面对长公主的眼神,也能够做到镇定自若。
“妹妹,亲妹妹,有给亲妹妹每天一封情书吗?有跟亲妹妹在一起那个吗?应皓元你就是个无耻之徒!”秋朝歌直接吐血昏迷过去了,本来就因为小产身体非常虚弱。
但却一定要嫁给应皓元,逼得长公主不得不出此下策。
“应皓元,如果我女儿有什么意外的话,本宫一定要你陪葬,你记住我的话,公主府日后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不准你登门!”长公主甩了应皓元一个耳光,然后让人直接将这个混蛋送出去了。
秋朝歌病情严重,这太医推脱,无奈之下,长公主只好派人将易舒清给请来了。
“急怒攻心,毫无生恋,这是心病!公主,这朝歌郡主怕是自己不愿意再醒来面对这一切!”易舒清施针完毕,等了半个时辰,还没有看见秋朝歌醒来,就知道今日怕发生了更残酷的事情。
长公主哭着将所有的事情说了,如果应皓元当初不是那么绝情,朝歌也不会到这样的地步,所以千错万错那都是应皓元的错。
“公主,您真是太急躁了。这个时候,她刚从鬼门关闯过来,您又给她推进去。现在只能每日先维持性命,至于能不能醒过来,就得看郡主对这世界的留念程度了!”这是一波三折,外祖父那边好不容易答应了这个提议,现在秋朝歌又昏迷了。
长公主只知道哭,这家里没有个男人就是不行,出大事没有主心骨,不过秋朝歌倒也是让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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