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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可怕的习惯!

降服薄情总裁 花暖 4431 2024-11-18 23:12

  看了看四周的环境,雪倾世觉的十分的好奇,入目是一片花的海洋,不同于她的花园是一片鲜红的颜色,这里可以说的上是五彩缤纷,格式格式的品种,喊的出名字的,喊不出名字,常见的,几乎没有见过的……身处其间,整个人都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

  或许是因为眼前的花海让雪倾世近来略显浮躁的心情慢慢的变好了,对着让她有些恼火的男人,她也不再吝啬自己的笑容,站在花海中间的小路上,舒展双臂,闭上眼睛,深深的嗅闻着来自于花海的馨香,说起来也奇怪,明明这里有这么多的花,各种花的香气混合在一起,竟然没有让人有窒息的感觉,花香并不浓郁呛人,反而淡淡的,有种让人说不出来的心旷神怡。

  忽而想起今天早上,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餐,今天没有什么工作,所以就在客厅里陪着小念一起学习外文,比起以往,更早的出现在她面前的诺斯,没有答应小念的请求和他以前玩儿,反倒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昨天不声不响的消失了一天,今天一来就让自己跟着他走,凭什么?她才不要。

  “去了你就知道了,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的。”诺斯坚持什么都不说,神神秘秘的。

  雪倾世坐在沙发上,手上握着要教儿子的书籍,没有立刻就回应,但是慢慢有些心动,如果诺斯直接告诉她了,或许她就不会好奇了,他这么神秘的什么都不说,倒是让她有了想要去看看的念头。

  见雪倾世没有直接拒绝,只是不说话了,也没有急着催促,只是静静的等着,他知道,她动摇了,好奇了。

  看卡身旁的妈妈,再看看眼前的叔叔,听着叔叔说的,箫念夜倒是好奇了,而且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好奇,仰头对着诺斯开口:“诺斯叔叔,我可以一起吗?”

  低下头,对上箫念夜期待的目光,诺斯自从知道箫恋幽车祸的真相后,就对箫念夜怀有一种类似于赎罪的心情,一般只要他有什么要求,他都会尽力满足他的,可是,这次,没有办法,想要抱得美人归,想要和雪倾世有突破性的进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每天粘着她,却什么都不能做,太煎熬了,所以,为了以后长远的计划,这次,他不得不忍痛拒绝箫念夜了。

  “下次好不好?下次叔叔陪你去更好玩,你更喜欢的地方玩儿,好不好?”对着小念,诺斯每一次都很慈爱。

  听到诺斯的话,几乎连想都没有想,箫念夜就乖乖的点头,全盘接受了:“好的,下次陪我去游乐场。”他记得之前和叔叔一起去过的,玩儿再刺激的游戏,叔叔都不会害怕,也玩儿的比较尽兴。

  听到诺斯和儿子的对话,雪倾世发现,自己的好奇心被完全的吊了起来,是什么地方会是自己绝对会喜欢?又为什么小念不能跟着?越想就越是想要知道,于是,故作不耐的开口:“我会喜欢?”

  “你绝对喜欢。”诺斯回的斩钉截铁的,很是有底气。

  “那,那好吧,反正今天正好没有事情可做,去看看,也还是可以。”说的那叫一个勉强,那是一个不情不愿。

  于是乎,她就站在了这里,花的海洋!

  站在一旁,看着先是在发现这片花的海洋的时候一脸惊讶,慢慢的,走在其中的小路上时,一脸享受的雪倾世,诺斯瞥一眼四周的鲜花,就再也不想看第二眼了,在他的心里,眼前这个站在花海中,闭着眼睛,一脸甜美的微笑的女人,比起四周那些个死物更让他心折和沉醉。

  花虽美,可是比不上她那张精致出尘的脸庞,更比不上她嘴角那朵,灿若星辰,亮比骄阳的微笑,只要她一笑,诺斯就会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的人或者是物可以让他有此刻的满足和陶醉。

  自己爱的女人才是这世界上最美丽,最雅致的一朵娇花!

  “喜欢这里吗?”诺斯听到自己几乎要掐的出水的声音,自己听到了都忍不住被惊到了,可是,却也觉得,对着此刻的雪倾世,他不忍心大声,心里柔软的像是一滩水一样。

  诺斯自己倒是接受了他自己的宠溺音,可是一旁的雪倾世可不行,她的接受能力还没有他那么厉害,听到他刻意放的轻柔的声音后,倏地睁开眼睛,还很不给面子的浑身一震,然后收拢双臂,搓了搓自己的手臂,一脸受不了的表情。

  “喂,你正常点儿。”嫌弃的对着诺斯上下打量,像是要从他身上看出些什么似得,因为诺斯此刻的神情,让她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出现在向来都是一张扑克脸的人身上,不过,很可惜,看到最后也没有什么新发现,摇摇头,才收回视线,抬起脚,继续走在被堙没在花海中的小路上。

  快步走了一小段路,见把那个扰人心神的男人抛在后面,才克制不住的,精致的脸上染上了红晕,伸出手,在脸旁扇了扇,冒出的热气,自己都感受的到,雪倾世知道自己算是口不对心了,虽然真的是不习惯诺斯此刻的模样,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他,让自己更难拒绝。

  被嫌弃的人,无奈的也摇了摇头,他这是何苦来哉?还不是为了想要讨眼前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的欢心吗?这么说话他也很不适应,虽然他看不到自己脸上的神情,但是,他可以想象的到,因为昨天,他对着镜子,看了大半天。

  明明杨洛于说了,女人都喜欢说话温柔,神情柔和的男人,所以他才会接受杨洛于的建议,自己偷偷的练习了好久,就是为了今天,可是,怎么眼前的女人不想想象中那样娇羞,反而是嫌弃了呢?十分不解,在商场上向来精明,战无不胜的诺斯大总裁,再一次,在雪倾世身上吃了败仗。

  感觉到脸上的热度慢慢的消失后,雪倾世用手背试了试,应该不会被看出自己脸红了,视线瞥向自己身侧,发现那个男人并没有跟上来,于是,扭过头:“你,怎么不走了,决定住在这里吗?”

  花,没虽美矣,但是一直站在小路上看着,还是会觉得单调啊,还有,今天是他说要给她惊喜,会带着她去一个她没有到过,却肯定会喜欢的地方,不过,如果他说就是眼前的这片花海就是今天的目的地的话,好吧,她会说,她还真的有些失望了,相比起这里,她更爱她那片虽然颜色单一,却更让她喜爱的花园。

  “如果你想的话。”诺斯听到雪倾世的声音,淡淡的回应了一句,他没有说出口的是,如果她喜欢住在这里,他不介意买下这里,为她建一栋她喜欢的房子,虽说,他并不觉得这里适合居住。

  如果你想的话?什么意思?是回答她的吗?雪倾世眨眨眼睛,有一丝的疑惑,反应过来后,不由得瞪大眼睛,要是她没有会错意的话,诺斯的那句话,翻译过来,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她想要,他就真的可以让她住在这里?难道这里是诺斯的私人土地吗?

  “不用。”本来是有些好奇想要问问的,可是对着已经跟上来,只是站在她的身侧就让她感觉氧气变的稀薄的男人,到了嘴边的疑问也咽回肚子里了,硬邦邦的吐出两个字。

  “我以为你喜欢这里。”虽然不是他们今天的最终目的地,不过,环顾一下,勉强点点头,这里还算不错啦。

  “你要我来就是看花吗?”如果是的话,她比较愿意呆在家里,呆在她的花园里,想怎么看怎么看,也不用劳动自己的双腿,走了那么远的路,只是看看花,闻闻花香。

  “不喜欢?”听得出雪倾世语气里的不满,诺斯讶异,杨洛于不是说了吗?一般的女人都喜欢花,只要把她带到这里,绝对会感动喜欢的不得了,怎么到了雪倾世这里,就什么都行不通了呢?

  可怜的诺斯不知道,杨洛于教给他的,都只是针对一般的追求女人的招数,并不适合于雪倾世这个明显就不是一般的女人,更何况,杨洛于是什么人?一个厌恶女人的男人,三十多年了,初恋都还在,指望这样的男人教他追求女人?还真不如诺斯自己探索来的轻松。

  更甚者,诺斯好歹之前还有过好多的女人,杨洛于可是一个都没有,所以,他怎么就那么相信杨洛于说的话呢?唔,这好像还真是个问题,有待考究,有待考究!

  看着诺斯脸上显而易见的挫败,雪倾世觉得自己要是回答说不喜欢,都不好意思,看看四周的花,说实话,虽然这些比不上曼珠沙华在她心里的地位,但是,却也不能说是不喜欢。

  “不会,挺喜欢的。”说完这句,雪倾世发现自己这句说的真是对了,看着诺斯脸上的阴云一下子就散开了,貌似,还真不错。

  不过,这里的这个不错不知道是说这个地方不错,还是,此刻有些,不,是很不一样的诺斯不错,这个,恐怕就只有雪倾世她自己清楚了吧?

  原来,杨洛于说的还是对的,女人就是喜欢花啊。诺斯满意的点点头,决定了,回去后还是要继续请教一下自己这个军师好友。

  可怜的诺斯不知道,杨洛于教给他的,都只是针对一般的追求女人的招数,并不适合于雪倾世这个明显就不是一般的女人,更何况,杨洛于是什么人?一个厌恶女人的男人,三十多年了,初恋都还在,指望这样的男人教他追求女人?还真不如诺斯自己探索来的轻松。

  更甚者,诺斯好歹之前还有过好多的女人,杨洛于可是一个都没有,所以,他怎么就那么相信杨洛于说的话呢?唔,这好像还真是个问题,有待考究,有待考究!

  “喜欢的话,我们可以下次再来,现在,继续走吧。”目的地可不是这里。

  继续走?那么意思就是,他们要去的地方,不是这里咯?还好,还好,诺斯这么一说,倒是让她有了不一样的期待了,原本听诺斯神神秘秘的,所以抱有了很大的期望,所以她才会跟着他出来,要是真的就让她看看花就回去,说不定,哼哼,这就是诺斯最后一次约自己出来的机会了。

  走了很久,直到雪倾世觉得自己的脚要废了一样的时候,还是没有看到什么绝对会让自己喜欢的地方,真的就有些不耐烦了:“还有多远?”

  看着身旁越走越慢的女人,诺斯发觉自己有失误,之前的车子不应该挺的那么远的,其实还是可以开过来的,只是他想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可以长一些,所以才……却没有想到,她和自己不同,是个女人,还是个娇弱的女人,那纤细的身子走了这么久,应该会很累吧?

  “没,没有多远了。”这句话说的诺斯自己都有些心虚,貌似,这样的话,他说了好几次了。

  睥睨一眼身旁的人,雪倾世的嘴角抽了抽,好像,自己听他这么说有好几次了吧?难道他没有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吗?自己也傻,明明知道他肯定会这么回答,还偏偏要多次一问。

  低头看看自己脚上沾染上尘土的高跟鞋,此刻的她真想什么都不顾的把鞋子脱下来,虽然说有些不雅,但是好过穿着高跟鞋不停的走路好吧?想想,她穿高跟鞋好多年了,早就不像刚开始穿的时候,只要一会儿的时间就受不了,记得她之前在斯特恩广告的时候,一穿就是一天,也常常要出去见客户,都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脚都不是自己的了一样。

  羡慕的看一眼身旁男人脚上的那双平底的皮鞋,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比自己的高跟鞋来的舒服,真想和他对换一下。唉,早知道要走怎么长的路,她绝对换一双或许看起来没有脚上的鞋美观,但是绝对舒适的球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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