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快步走在冷清的街道上,不时有搭客的出租车经过,他却没有拦车的意思。穷孩子早当家,凌云家境一般,又有凌雨这样一个很懂得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姐姐,自然没有那些富裕家庭的子女那种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能省则省是他的信条。
凌云家住的平民小区离军校挺远,不过因为时间太晚赶不上最后一趟公车,又舍不得花几十块钱坐出租车……还没从军校毕业的凌云一个月才能领到一百二十块的津贴而已,坐一次出租车就能用掉差不多一半了,所以凌云只能步行,当然,对他来说这也是一种对自己的训练,还是比较轻松那一类……
因为专门抄近路,凌云经过的都是比较僻静的地方,在首都这样人口上亿的大城市,有着霓虹闪烁的闹市,自然也有幽暗寂静的街区。走在这样的地方,就很容易看到首都平日繁华美好表象下那些灰色污浊的一面。
喝得烂醉,走路摇摇晃晃大叫大喊的酒鬼;蜷缩在街边长椅上,衣裳褴褛也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饥饿而瑟瑟发抖的流浪汉;衣着暴露,在街边搔首弄姿招揽客人的夜莺;还有穿着各种奇装怪服,留着乱七八糟发型,踩着旱冰鞋或者滑板呼啸而过的不良少年……
出身社会底层的凌云对这些早已经司空见惯,完全不会有丝毫情绪波动。这样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地方也是这座城市犯罪率最高的地方,不过凌云却没什么好担心的,他那身笔挺的军官制服就是一个“生人勿近”的警告,当然不是说军官身份能让所有人都对他敬畏有加,但是至少在这种场合,大部分人还是比较识趣不会轻易来招惹他的。何况凌云对自己的实力也有信心,虽然他不是那种喜欢惹是生非的人,但如果有些人自己不长眼的话,凌云不介意用拳头给对方一次深刻的教训……
“救命!救命啊!……”运气不算好的是,拐进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凌云就遇上了这样不长眼的人。
一个娇小的人影从小巷深处踉踉跄跄的跑出来,身后还有几个男人在紧追不舍。借着远处路灯的余光,凌云看出来跑在前面的是一个穿着中学生校服十来岁的女孩,后面大呼小叫的是几个衣着花俏的年轻男子。
女孩子的校服显得很凌乱,上衣被撕破,裙子挂在膝盖上,使她跑起来显得磕磕绊绊。
显然,这女孩子肯定是自己或者和她的朋友到这附近的夜店玩,结果被这几个年轻男子盯上了,对她纠缠不休。如果这女孩子比较放得开,或许会和这几个家伙去开房,疯狂一晚,如果她不愿意,这些人就会把她弄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用强施暴,完事后拍拍屁股走人,而饱受蹂躏的女孩子因为羞耻大部分也不会去警局报案。这近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了,毕竟过了十一点以后没有家长的陪伴还在这样混乱的地方游荡的显然不是什么好孩子,至少内心有些叛逆是可以肯定的。对于这样不懂得自爱的女孩子,凌云其实没有太多同情心,自甘堕落的人连父母都管不住,何况是他这样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他不是警察,更不是救世主,所以凌云也不打算管闲事。
不过这女孩子似乎没有认命,居然还能挣扎着逃了出来。看到凌云,女孩子就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样,缠了上来躲在他背后瑟瑟发抖,凌云如果愿意,自然能很轻松的把她给甩开,可是他犹豫了一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