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扭头一看,庄栋阳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中,他正快步向我走来,他对我的记忆还真是挺深刻,一下子就把我认出来了。“伯父好,对不起,因若来得匆忙,而且纯粹是为了公事而来,也不知道你在不在,所以便没有去看您。”我向庄栋阳点头赔着不是。
公孙小刀也向庄栋阳笑了笑,打了个扣呼:“庄教授好,还没回家吗?”
庄栋阳笑了起来,先是拍着我的肩头道:“你倒是挺会享受的,和我们学校的第一美女老师偷偷约起会来了。”接着他向公孙小刀神秘兮兮的说道:“我正要下班,经过这耳的时候,看着这个背影优点熟,没想到还真是晓鹏。对了,小刀,你知道这小子有女朋友了吗??”
公孔小刀扑哧一笑,有些撒娇道:“庄教授,看你说的,我当然知道他有女朋友了,我们以前是同学,现在我只是陪着他在学校里转转,没别的意思,你就不要多想了,真是有点为老不尊了。”
哈哈大笑中,庄栋阳向公孙小刀举了举手,示意她可以稍等一下,便将我拉到了边上,低声向我说道:“小子,是不是想追求小刀啊?唉,男人啊,可以风流,但不可以下流,你要是喜欢小刀,就要向人家说明你的情况,你现在可是才女朋友的人了,而且你也不能背着你的女朋友做这些事,该时候,女人因为爱就变得盲目了,说不定不会阻止你的,但你也要知足常乐。”
我有点目瞪口呆起来。庄栋阳的这番说话。分明是不反对我同时和几个女子交往,他怎么会有如此开通的想法。我的读心术又在此时窥视到他地一点真实想法,那是异常真诚地,没有半丝的虚伪,一股热血直冲我的脑门,我的心一横。低声道:“庄伯父,有件事我一直没和你讲过。也不知道怎么讲,现在正好碰到你,更是受到你的感染,我就向你坦白吧。”
庄栋阳不解的看着我。模了摸头道:“什么事这么神秘。”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一口气将我和庄小菲地关系说了出来,并说明当时是迫于无奈,才拿着肖子静当挡箭牌,至于风彩云的事,我则没有说。暂时还是先瞒着吧,以后有机会再说吧。这番话我说得极是流利,没有任何停顿,一口气表达出来,这也是在我心里压抑了很久地困惑,说出来我轻松了很多。
庄栋阳哪能想到这么简单的事情会牵出来这么多的转折,听完后仍是有点云里雾里。直到想了半天才笑了起来,皱起眉头,有些责怪道:“唉,看来你把我想像成那种食古不化的人了,我总不能制止小菲去追寻自己地幸福吧?况且你也算是个比较理想的男人,我也不可能让小菲一辈子都守在父母的身边,做个老姑娘吧?”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着庄栋阳傻笑半天,庄栋阳大力拍了我一下,洪声道:“以后常到我家里坐坐,也要约小菲出去看看电影什么的,恋爱了,就要有恋爱的样子。嗯,现在好了,以后我说不定就是你的岳父了。”
看着庄栋阳地得意样子,我心里说不出的好笑,这个当年刻板守旧的人,变成了一个老顽童了,真是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啊。
把庄栋阳送走后,公孙小刀疑惑的问道:“你们刚才说什么,那么半天,滴嘀咕咕的?”
“没事,真的没事,随便聊了几句。”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实则是不可能将刚才她地说给公孙小刀听的,那样她可别当场挥袖而去了,男人的梦想总是那样,红袖添香,但最好是几个红袖,而不是一个。
“快说,是不是在谈论我,说着什么关于我的事吧?”公孙小刀的脸儿红了起来,向我*供,唉,有时候,好奇心也会害死人的。
“是,刚才是谈论了一下你,庄教授在问,你是不是想追公孙小刀啊,她可是朵带刺的玫瑰,你要小心了,不要被扎得浑身是血。”我略一沉吟,板着脸向公孙小刀说道,说完后,自己倒先笑了出来,并迅速拉远和她的距离,以防她发脾气,小拳头砸到我的身上来。
公孙小刀先是一愕,接着追在我的身后,娇笑着向我扑来,惹得校园里的学生们纷纷侧目,当我们停下来时,彼此喘息着看着对方,好像又回到了从前,那种知己的感触泛入我的心底。
再看表时,时间已经是过了五点,该是吃饭的时候了,我便和公孙小刀相伴出了校门,目标自然是我们以前异常热忠的地方,路边的大排档。
尘在马路边,头顶是巨大的遮阳伞,上面印着可口可乐的广告图案,还真是点学生时代的影子,只可惜,我们那会可没有这种漂亮的广告伞。我和庄小菲叫了几瓶啤酒,点了几盆菜,便喝起酒来。
几被酒入腹,我们间的距离好像又拉近了不少,聊着当年彼此间的糗事。“上次我经过学校时,还特意到逍遥斋去吃了碗豆花,没想到老板娘还是那么的慈祥,五年来的改变还真是不太明显,只是比以都胖了点。”我感叹着向公孙小刀说着。
公孙小刀一楞,眉头皱了一下,接着鞋子踩在我的脚背,气呼呼道:“来了一次也不到学校里找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留校了。”
因为她的这个动作,所以身子向前倾了倾,俏脸离我的视线更近了,兼之我的眼神已是变得并常锐利,所以她英气勃勃的眉宇映入我的眼帘。公孙小刀的美,主要是体现在她的英气,秀丽的五官,却透着一股木兰式的英气,使得她份外吸引人。这个女子,给人一种绝不服输的感觉,也许像她这样的女子,本就不是男人的私宠,而是可以和男人们比肩的英雌。
见我一直盯着她看,公孙小刀的脸自脸蛋处产生一朵红云,并向两侧开始扩散,渐渐弥漫至整张脸,小声的向我嗔道:“问你话呢,怎么没反应?”
她的说话也带着一股骄蛮,却是让人心动的骄蛮,不会让人有任何的不满。我傻傻一笑,然后才醒悟过来,晃着手指道:“噢,那个,主要是因为时间匆忙,而且听说你现在是名动考古界的大人物了,而我却一事无成,面子有点过不去,这才不敢去打扰你,只是在吃完豆花后,便回家了。”
“撒谎!你现在是曼普公司位高权重的二号人物,怎么会是一事无成,这分明是借口。不行,为了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你要罚酒一杯。”公孙小刀将我的杯子倒满酒,举到了我的面前。
我没有任何的犹豫,接过杯子,一饮而尽。冰镇啤酒带着一股爽意,席卷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让我暂时忘记了夏日的炎热。接下来,我们两个你来我往,互相劝着酒。
对我而言,毕业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为了应酬喝酒,很少有这般痛快的饮酒机会,对公孙小刀而言,她毕竟是东大的名人,总是要维护好自己的形像,所以,好不容易有这样一个机会,我们总是要饮一个痛快。
相逢是缘,酒也是一种表达思念的道具,因为饮酒的对象不同,所以心情也会不同,我们两个现在的心情很是放松,喝起来也就不用有顾忌,都在敞开着肚子喝。至霓虹灯开始闪烁,天已径很黑的时候,我们已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地面上摆满了空酒瓶,怕是有十**只吧。
趁着最后的一丝请醒,我先把酒钱给结了,公孙小刀现在已经开始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我的舌头也有点打结,不能再喝下去了,于是我们互相搀扶着,拦下了辆出租车。
公孙小刀住在文华小区,身为男人的我,总是有责任先把她送回去的,待下了车后,公孙小刀却在路边呕吐起来,闻着那股混杂着酒气的味道,我的肚子里也是一阵咕噜,也在路边一泻而下。
吐完以后,肚子里是好过了,人也有点轻松起来,但脑子里却是昏沉沉的,我都有点辩不清东南西北了,最后竟然莫名其妙的跟着公孙小刀回家了。
公孙小刀的房子是小高层的,她住在十楼,一梯两户的设计使得房间很宽敞,进了房子后,我努力使自己保持着清醒,但脚步却是如同踩在棉花堆里,人有点轻飘飘的,只记得在昏黄的灯光下,入眼处是一张宽大的床,上面铺着粉色的被单,女子的闺房内散出一股淡淡的香味。
这是我的最后一抹记忆,接着我便合上了双目,身体也不知倒在了哪里,还听到公孙小刀发出的笑声,好像在嘲笑我的酒量浅,其实我还真想和她争辩几句,一共大约是十八瓶啤酒,我喝了十一瓶,她才喝了七瓶,还敢笑我,但我却连说话的兴趣也失去了,只感到一股暖洋洋的激动,就此失去知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