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哥说是故事,其实也是一个真实的事,是他去年带的一名叫孙朝阳的新人的事。
孙朝阳其实并不叫孙朝阳,而是叫孙富贵,改名的事下面再说。
去年春天孙朝阳在亲戚的介绍下,从北方农村来到东莞打工,期间他去过几个厂,但也是他运气不好,工厂挨个倒闭。
孙能干我们这一行其实也是一个巧合。
工厂倒闭以后,那段时间孙朝阳就在一个烤串店里当服务员,而飞哥几乎每天都要去点几串腰子吃,因此慢慢和孙朝阳认识。
飞哥这人为人仗义,并且见不得老实人可怜,而孙朝阳正是这样的老实可怜人。
第一次见到孙朝阳已经是半夜一点多,那天飞哥亲自去接了一名客人,玩到半夜客人有事先走,飞哥也睡不着,就寻思着出去撸串。
一般情况下,飞哥很少会和陌生人交谈,而那天烧烤店正巧人不多,孙朝阳又因为找错钱被老板训斥了一顿,老板让孙朝阳赔钱,孙朝阳全身掏遍了,也就二十多块。
飞哥告诉我,当时孙穿着一身山寨,特别是那件马克牌的短袖特别明显,一看就像工地搬砖出来的,当时飞哥就动了同情心,于是替孙垫付了二百块钱。
孙朝阳特别感动,差点给飞哥跪下了,飞哥当时一个人撸串没意思,就让孙一起边吃边聊,孙一开始还有点胆怯,聊了一会,就大胆了许多。
听完孙朝阳的叙述之后,飞哥表示同情,但当时他也没有拉对方去入行的意思。
虽然孙的体格很健壮,干我们这一行一定会很有优势,但搞不好会出问题,而且我们这个职业,需要具备多方面的能力,并不止那方面的能力。
首先品味没的说,像飞哥这样的职场老手,市面上百分之九十的奢侈品他都认识,并且能说的头头是道,对于女性化妆品,他也能讲出优劣,甚至什么样的女人适合什么颜色、品牌的口红,他都一清二楚。
女人这种动物有时候很复杂,有时候又特别简单,可能你懂她,呵护她,就能取悦她。
当天分别之后,孙朝阳再次对飞哥表示感谢,但多余的话也没有多说。
之后的半个多月,飞哥每次去烧烤店都会遇到孙朝阳,每次孙都非常热情,但那种热情又不让人讨厌,反而觉得很舒服。
有的时候飞哥明知道对方是在拍马屁,但听起来就是特别受用。
那时候飞哥渐渐就对孙朝阳动心了,他觉得就孙这张巧嘴,稍微训练一下,没有女人不会喜欢,那时候完全可以大把大把的收钞票了。
当然因为很多原因,飞哥并没有直接明说,而是决定先观察着,其实也就是想看看孙有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一个月后,孙将之前飞哥帮他垫付的二百块钱还给了飞哥,当时飞哥已经觉得孙这个人很不错,没什么大毛病,就顺便问他的意见了,谁知道孙又附带请飞哥吃了一顿烧烤。
事实上请吃饭这种事应该是好事,能让飞哥加分的,但也是这顿饭让飞哥对孙有了新的认识。
那顿饭两个人总共就吃了三十多块钱,然而平常飞哥自己吃,至少也都是三、五十,不是飞哥状态不好,吃不下去,而是孙朝阳舍不得,飞哥点菜的时候,孙表现的特别心疼。
当时飞哥心里就在想,这样的人还是不适合入行。
可能会有朋友会问,不就小气一点,跟当入行有什么关系?
孙实在太抠门了,确切的说孙朝阳把钱看的特别重,甚至如果说在钱和他的命之间选择,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要钱。
而干我们这一行的,在很多情况下,他不仅是牛郎,还是个男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男人付钱,都是比较绅士的习惯。
特别是两个初次见面的男女,男士的确应该付钱,这倒也不是说道德绑架,aa固然显得你很理智,但却也会让人觉得你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
牛郎在接待客人的时候,免不了要出去吃饭、住酒店,这些钱其实并不多,对于那些女白领、女老板们来说,根本不在话下,最终那些钱还是会给你,但她们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像孙这样的人,万一和客人出去住酒店,他在舍不得花钱,搞间招待所,还不把那些客人气死。
只是有些事该是你的,怎么样都改变不了,孙真正得到入行的机会还是在一个月以后。
那天晚上飞哥又去吃烧烤,孙依旧很客气的招呼飞哥,期间孙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直到飞哥吃完准备离开的时候,孙忽然找到飞哥,他当时拉着飞哥的手一直哭。
飞哥当时也懵了,就问孙朝阳:“到底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又找错钱了?”
孙朝阳一直摇头,却什么都不说,飞哥顿时就急了,他说:“你要是不说,那我就先走了。”
孙这才边哭边说:“我现在很需要钱,我老家的父亲得了重病。”
飞哥想了一会,说:“那你说需要多少钱,我可以借给你。”
孙连忙摆手,说:“不用借给我钱,我想跟你一样,去跟你混当。”
飞哥极其不喜欢听被人说自己是鸭,这称呼太难听了,即便事实就是这样,只是当时孙朝阳哭的,就跟他爹不是重病,而是已经过世了一样惨,飞哥也不好说什么。
过了一会,飞哥才很无奈的说:“你这人不适合入行,要不然我给你另外找份工作?”
孙说什么都不肯,直到最后飞哥也没办法了,只好说:“那这样吧,你现在回去好好打扮一下,等会你来某某ktv找我,我看看具体情况。”
那天飞哥第一次算是见识到什么叫孙朝阳的打扮,大热天的,他上身穿了一件洗的发白的黑夹克,下身一条灰色运动裤,脚上穿的是一双布鞋。
孙找到kvt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门口的服务员还以为哪来的乞丐,说什么都不让孙进门,后来孙就直接在门口喊飞哥的名字。
飞哥当时正在ktv包厢里招待客人,两个人正在兴头上,当时就被孙的巨吼打乱了兴致,以至于那名客人差点摔飞哥一个耳光。
当时飞哥强忍着愤怒见了孙一面,当时他就表示这幅打扮不行,孙还硬说他那双布鞋是他爹新纳的,一直没舍得穿。
飞哥挺无语的,就问孙:“你爹不是重病再床嘛,怎么还给你纳上鞋底了。”
孙支支吾吾的半天,飞哥也明白对方的确是有意入行,于是就吩咐手底下的人去教孙一些基本常识。
不得不说孙学习能力很强,短短一个星期,他就能认识上百种品牌,而且打扮起来也有模有样的,加上他是北方大汉,健健壮壮的,很快就有客人叫孙了。
孙的第一名客人是一个姓乔的台湾来的中年女人,乔女士大概四十来岁左右,说是来大陆谈生意的。
有句话说的好,女人是男人的大学,孙朝阳当然没上过大学,因此乔女士就是她唯一的大学,也是孙走向极端的开始。
乔女士很大方,第一次点孙就直接给了他一千块钱的小费,孙当然很开心,因此更加卖力的讨好。
不过孙朝阳之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因此搞什么样都很笨拙,好在乔女士就喜欢这样的男人,所以乔女士一直都挺满意的。
那段时间乔女士一去某某ktv,必定会点孙朝阳,而孙朝阳也很好学,不断丰富各方面的姿势,渐渐赚的钱越来越多。
真正让乔女士对孙彻底反感还是一个月后的一件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