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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四节 物质诱惑

感染体 黑天魔神 3689 2024-11-15 23:31

  现在的凶尸年轻人已经忘了什么叫做狩猎。太快的进化速度,可能抹掉了它们当初在城市废墟里捕猎人类的那些记忆。大规模使用的人类附从军变成了凶尸爪牙,代替它们抓到了大量人类俘虏。现在,凶尸根本用不着为了食物操心。食品加工厂会源源不断产出罐头和香肠,熏肉和鲜肉,无论数量还是味道,都要远远超过以前的食物。

  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我们是高高在上的凶尸,不是低微卑贱的人类。

  ……

  刘天明发现自己可以外出捕猎。

  这好像是一种刚进化出来没多久的特殊能力————只要把思维意识渗透进入灰色黏液,就能产生引导,控制着前往任何地方。

  活动范围有着局限性,只能在地下停车场内部,靠近“岩石”所在的这一半面积。

  刘天明选择了一辆停在车场中央的“长安”作为边界。他尝试过好几次,灰色黏液的最大扩散范围无法超过那辆微型车。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扩大范围,就需要更多的营养,更多的食物。

  “岩石”是刘天明的本体。他自己也不清楚这种休眠状态要持续到什么时候。虽然用凶尸制成的子宫里源源不断产出了二型子体,刘天明还是喜欢自己独立的捕猎行为。因为那更加主动,也有一种隐隐的成就感。

  他可以清清楚楚感受到来自头顶天花板上的脚步声。

  有多达上百名的人类服务员在商场里活动。

  凶尸进化显然还没有达到全民驾驶汽车的程度,也就没人对废弃的地下停车场产生兴趣。可是刘天明知道,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从丧尸进化至今,已经表明变异生物的进化过程与人类相似,甚至相同。它们总有一天会用到这个地方,会有各种工程机械开进来,把废弃的车辆残骸拖走,用高压水枪冲洗地面,安装各种导航标志,每天都有大量汽车来来往往。

  一句话,这里只能暂住,不可能永居。

  凶尸付旻真的很倒霉,它不偏不倚选择了通往地下停车场的入口,恰好位于刘天明可以控制的那片区域。

  刘天明很挑食。

  他不吃人,只吃凶尸。

  这是一条无法逾越的规则。

  “吃人不吐骨头”这句话与刘天明目前的状况很配。他喜欢这种吃法,也不会造成浪费。

  只是沉睡的时间太久了。

  新的能力正在形成。

  刘天明一直很眼馋罗宽的光线炮。那种强大的威力足以抹掉任何对手。

  请注意,不是杀死,而是抹掉。

  我也想要得到那种能力。

  就算不是与其完全相同,百分之九十相似也是好的。

  信心会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消磨,也会随着时间一点点膨胀。

  刘天明的信心正在膨胀为野心。

  他有一个非常宏伟的计划。

  我要吃光这座城市里所有的凶尸。

  一个不留。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巧合,这座城市的凶尸执政官阿卜杜拉,对于城内的人类反抗者,也是抱有同样的念头。

  一个不留。

  ……

  思博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很悠闲,也很懒散的姿势,右脚直接横跨沙发侧面的扶手,穿着一双崭新的名牌运动鞋,在半空中招摇地晃着。

  房门紧闭着,顾克刚把一个双腿被砍断,双手也被折断的男人从卧室里拖出来。

  谁也不知道这男人叫什么名字,因为这毫无意义。

  他是一头仅为幼生体阶段的感染体。

  用思博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未成年的感染体婴儿。

  虽然这个“婴儿”外表至少超过了四十岁,满脸都是络腮胡子。

  遇到这个家伙其实很偶然,也是一种巧合。也许是没有什么猎食经验,他昏头昏脑直接朝着思博与顾克刚的行进路线上撞了上来。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说起来,这也是思博的功劳。他的思维探测能力半径很大,远远超过普通感染体的探知范围。比对手更早发现目标,就意味着新鲜的食物来源。

  顾克刚在处理食物方面很有一套————他前天抓住这头感染体的时候,就砍掉了对方双腿。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猎物逃跑,一方面也是把那两条大腿趁着新鲜食用。止血剂发挥了效果,当天晚上,顾克刚和思博一起,给这个必死的男人灌下去九百九十九个卡勒尔的生物营养。

  保险箱一直带在身边,存放在里面的生物营养也就有了用处。

  直接灌下去一千卡勒尔就是浪费。那样做,只会把人活活弄死。

  中年男子断腿的复原速度很快。顾克刚原本想要再多留他几天,可是就今天的情况看来,再不将他吃掉的话,那双断腿就会重长出来。

  顾克刚单膝跪在男人后背上,他提前打断了男子的左右臂骨,对方无法挣扎,只能带着满面惊恐,眼睁睁看着顾克刚左手抓紧自己的头发,将上半身拎高,右手格斗刀“嗖”的一下从脖子上划过。在刺痛与冰凉中,生命迹象迅速飘离身体,意识也从清醒变得模糊。

  珍贵的生物营养绝对不能浪费。就在顾克刚挥刀动手的同时,看似坐在沙发上悠闲旁观的思博立刻跳起来,他抓起摆在地上的洗脸盆,朝着喉管已经被割断的男人扑过去,以非常精准的角度,斜斜将脸盆罩住了正在向外喷血的咽喉伤口。

  一个成年人体内的血差不多就是一盆。很多人都是从早年时期一部关于盗贼题材,被一个装傻充愣半文盲充当主角电影里得到的知识普及。

  思博毫不客气端起血盆,有滋有味喝起了热乎乎的血。

  顾克刚没有与他争抢,用格斗刀挑开已经死亡的男子衣服后背,割开粗糙肮脏的皮肤,切下新鲜的肉块,用刀尖挑着塞进嘴里,慢慢咀嚼。

  进食的过程不用探讨任何问题。要不是因为食物太多,数量太足,两个人根本吃不完,顾克刚与思博肯定要为此打上一架。

  满满一盆血喝下去,肚子简直胀得难受。思博“哐啷”扔掉残留着鲜红血迹的脸盆,双手捧着圆鼓鼓的肚皮,连续打着带有浓烈血腥味的饱嗝,非常满足的慢慢走回沙发,躺了下去。

  这种吃饱的状态他根本坐不起来。否则胃里的那些血就会因为挤压而喷出。

  生物营养就在感染体的新鲜血肉里。

  “我们得在这里呆上几天。”

  思博脸上全是撑得太饱的表情,就连说话也没有多少力气:“……冰箱已经用蓄电池通上电了,还可以用,等会儿你把剩下的部分塞进去……天啊!我吃得太多了,真不应该这样。好难受……我想吐……”

  顾克刚轮廓粗犷的脸上掠过一丝得意。他割下一块肉,在空中不无炫耀地晃了晃,嘲笑道:“我本来想提醒你,应该在血里撒上盐,等到凝固下来,就能放进冰箱,至少存到后天都可以吃。那种口感会好得多,比豆腐还要嫩滑。”

  思博想起来和平年代自己曾经在餐馆里吃过的羊血豆腐,不由得连声叹道:“你……你怎么不早说?害得我一下子把所有的全部喝下去……尼玛,撑死我了……”

  顾克刚摊开双手,做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我以为你知道。这是很简单的生活常识。难道你没杀过鸡吗?鸡血和羊血都是同样的道理,必须放盐才能凝固。”

  思博满面愤怒瞪着顾克刚。

  他知道这家伙是故意的。

  可是,这种事情也不能怪他。

  顾克刚说的没错,这的确是一种生活常识,却仅限于会做饭的人。家庭主妇,或者住家男人。像自己这种一辈子呆在实验室里与瓶瓶罐罐和分析数据打交道的研究人员,根本不可能注意这些生活细节。

  当然,血液渗入太多盐分会冷却凝固,这个道理思博是知道的。

  他决定换个话题,把事情转向自己熟悉的方面。

  “我有个新主意。”

  思博用手掌轻轻抚摸着膨胀的肚皮,饱撑的痛苦开始变得松缓:“我们不去西安找谢坤。”

  顾克刚刚把一块肉塞进嘴里,顿时呆住了,思维停顿了两秒钟后才反应过来:“你说什么?不去西安,我们去哪儿?”

  思博对他的反应很满意,手指有节奏地怕了拍肚皮:“你觉得新乡怎么样?我现在对那个地方充满了兴趣。”

  “新乡?”

  顾克刚这次的反应很快:“就是宋嘉豪在上一份遗言里提到的地方?”

  思博安静地注视着他,目光中充满了赞许,只是不具备任何实质意义。

  “见鬼!你怎么会突然之间产生这种想法?”

  顾克刚连声嚷道:“怎么,难道你还想拿到放在那里的遗物?”

  思博躺在沙发上的慵懒姿势完全符合“学者”标准:“我们可以帮助刘天明节省更多时间。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天知道究竟呆在什么地方窝着。我们可以把这件事情做好,等到他恢复行动能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顾克刚皱起了眉头。

  必须承认思博的话有一定道理。

  可是,这家伙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改变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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