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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捡回三两只……

捡了个神兽 木有枝兮1 3581 2024-11-19 01:27

  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凤林晚立于床边,看着“于蒙”安静地躺在那里,想起自己当初跟同学逛商场莫名其妙就被店里的吊灯砸到穿越一事心中就别有一番滋味儿。

  此刻的病房里没有其他人,他也尝试着让魂魄回归本体,来来回回好几次,事实说明故事里都是骗人的,他根本做不到好吗?

  许久,凤林晚以一个“大”字型躺在隔壁病床喘气,终于认识到就算找到了“自己”,他也无法再做自己这个事实。

  病床边摆着一株水仙,并未开花,只是直挺挺绿油油的,看起来像棵大葱,长势颇好。与外面走廊上的人来人往不同,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只有仪器规律而平稳地发出“滴”、“滴”的声音。

  “这样……也罢。”凤林晚看着头顶白得闪眼的墙顶,所幸自己没有父母亲人,就算是永远躺在这里,倒也不会徒惹伤悲。默默心疼自己三秒,遂放弃。

  很快就想通了的凤林晚一挥手便潇洒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没有看见病房外护士叫住手已经搭上房门想要进来的某人:“管先生你来啦?关于病人的情况,医生想要找你谈谈。”

  男子闻言还是开门看了一眼才回头道:“知道了,走吧!”

  关门,又是一室安静。

  ……

  央鹊不仅因为凤林晚的一句“要在人间开个店”的话就连着三个月忙得脚不沾地,还要面对她不知何时突然养成的喜欢从外面随随便便捡“东西”回家的恶习。看着门外的景象,他突然有点怀念一直沉睡的胥主的模样了……

  “一间故事烩”的牌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两个大红灯笼让人无法忽视地在风中摆动。

  站在门口的凤林晚看了眼怀里还在昏迷的某人,终是忍不住开口道:“那个,央鹊啊,咱们能不能先进去再说?”

  秦夏随手抓了一把瓜子靠在角落里,看了眼略显可怜的凤林晚。

  虽然之前早就见识过她的“厉害”,但还是有些佩服她那样的小身板居然抱着个大男人也毫不费力。又看看拦在门口黑着脸的央鹊,搬了个小板凳决定先坐下看戏。

  眼看着凤林晚抱回来这么大的麻烦还摆出一脸无辜的表情,央鹊感觉自己那千千年的修养就快要找不见,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

  如果他没有老眼昏花看错的话,这应该是冥界在人间安排的两位灵魂引渡人其中之一——无常白吧!

  央鹊一脸不可思议:“胥……主啊,今天你的收获……是不是有点大?”

  凤林晚掂了掂怀中人的分量,不由点头:“跟之前的小狗崽比起来,他确实重好多,是大了点哈!”

  央鹊扶额,没什么心思跟他开玩笑道,一边指着看热闹的秦夏一边恨铁不成钢:“胥主,小狗崽也就算了,捡回来这么个破烂凡人,说是说‘一间故事烩’缺个门童兼算账先生兼什么服务员的,属下勉强就忍了,可是你知道你怀里这个是谁吗?”

  磕着瓜子听得起劲的秦夏莫名躺枪,没想到自己居然肩负着“一间故事烩”如此“重责大任”,咽了咽口水,只想说一句: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但是莫名其妙觉得自己居然无法反驳!

  秦夏:“……”

  “鬼差无常白嘛!”凤林晚了然,这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以她近二十年看电视的经验来看,这大白袍,这勾魂锁,还有他腰间的冥王令,想不知道他也很难哎!

  “那胥主应该知道,且不说他是冥界之人,就这样贸然将他带来‘一间故事烩’,说不定就会惹来事端。更何况要是让他兄长无常黑看见他如今这般模样恐怕无法善了啊!”

  无论是人间还是妖界,冥界鬼差当中的无常黑都是以桀骜不驯喜欢随性而为而远近闻名,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宁得罪冥王,莫惹上无常!”

  “那能怎么办?”凤林晚也愁了,他虽不是圣人,但想着自己连落难的小狗崽都救了,这么大个人就横在那里,他岂有袖手旁观之理?哪里会想这么麻烦的事?

  央鹊见他迟疑,再接再厉。坚定道:“胥主,此事当真不妥!”

  凤林晚再次掂了掂快要掉下去的某人,还是咬了咬牙下定了决心:“可是,如今我已经将他带回,若此时不管,岂不是更加得罪冥界?罢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个人,还是救了吧!”

  央鹊见她坚持,也没有再多说,默默地让了路。秦夏拍了拍手上的瓜子屑:切!没意思!

  转身回了后院。

  凤林晚将一身白衣的无常白平放在内厅的软榻上,一歪头便发现他嘴角还带着血丝,显得面色更加惨白。虽然这个过程动静不小,但是他却毫无反应,呼吸起伏不定,看来伤受得极重。

  凤林晚不通医术,于是可怜巴巴地看向央鹊。后者作为属下,即便担忧也不敢违抗命令,只能上前为其诊脉。

  ……

  央鹊心里苦啊,只想默默问一句:怎样让喜欢顺便捡东西回家的主人改掉这个习惯?在线等,挺急的!

  完全不知道央鹊心理历程的凤林晚看着已经完工的门面,雕梁画栋皆非凡品,桌椅门窗样样大气又熟悉。

  伸出头又看了看门前早就出镜的、高高挂起的、金光闪闪的、题字“一间故事烩”的牌匾,以及房檐下那两个圆鼓鼓的、红彤彤的、极其抢眼的、随风飘荡的大灯笼。再次确定自己的确没瞎之后,有些不知是该欣赏还是该吐槽?

  不过,由于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完全做了甩手掌柜,所以凤林晚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还是挺委婉的:“哇!央鹊,这风格,会不会太复古了些?要不是我还认识几个字,几乎都要以为你将仙界那个‘一梦华胥’原封不动照搬过来了呢!瞧瞧这万鹤朝拜的屏风,你哪里找到的一模一样的?”

  央鹊很是淡定:“回胥主,除了匾额,这‘一间故事烩’所有陈设,确实都是从‘一梦华胥’搬运而来。这架屏风,就是您最爱的那个。”

  凤林晚:“……”

  “如今,‘一梦华胥’除了存库不可擅动以外,其他地方都已经被搬空了。”

  凤林晚:“……”

  用不用做得这么彻底啊喂?!

  这个时候,一个身影抱着好几本厚厚的足以遮挡他大半个脸庞的账簿歪歪扭扭地扑过来,一不小心就被门槛绊倒,“砰”地一声拍起灰尘无数。

  原来是深感责任重大的秦夏准备立志实现自己作为凡人屌丝的自我价值——从整理账簿开始。

  哪知道“一梦华胥”的账簿沉积已久,每一簿都又厚又长,多拿了两本学习,就在这门槛上悲剧了。

  听这砸下去的动静,凤林晚都忍不住呲了呲牙替他疼。

  只见秦夏艰难地爬起来,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就开始横眉冷对,矛头直指央鹊:“哎呦,痛死我了。央鹊你个死人,离我这么近也不知道扶一下啊?”

  凤林晚好看的眉头一跳,就央鹊那副万年“扑克脸”的模样,自己作为“一梦华胥”的主人跟他说话都会正色三分。

  没想到这捡来的凡人倒是有胆量。不禁对他挑挑眉表示:可以啊,大兄弟!我还以为,敢这么跟央鹊说话的人,还没出生呢!

  不过……干得漂亮!

  果然,央鹊瞥了眼地面,没什么温度地回答:“账簿弄乱了,今天你就别吃饭了。”

  秦夏闻言立马就萎了,缩回指着央鹊的手,转头看向凤林晚:“晚晚……”

  凤林晚低头,抱起脚下的小狗崽给它顺了顺毛。只见它除了尾巴尖跟耳朵尖是红色之外其他地方均是雪白,身体只比凤林晚手掌大不了多少,煞是好看。

  当初也是见它窝在医院门口的草丛里小小一只挺可怜的,一时心软便带回了家。

  似是被人突然抱起打扰了美梦,它咕噜几声在凤林晚怀里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

  小家伙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太过于能睡,几个月来都没见他睁眼,好像只需要迷迷糊糊地喝点水然后就能准确地找到凤林晚,睡倒在她脚下。

  见自家小狗崽这呆萌的模样,凤林晚欣慰地笑笑才提醒道:“秦夏,虽然把你从那群放高利贷的人手中救下的是我没错,但是帮你还钱的却是央鹊,所以严格来说,你是他的人,我无权干涉。”

  秦夏想了想,立马转身变节,无视央鹊越来越黑的脸色,抱着他的大腿撒娇耍赖不放手:“央央~”

  央鹊:“……”

  短短数月,凤林晚分别就捡回一只恨不得睡到地老天荒的小狗崽,一个游手好闲只会死皮赖脸的凡人还有一个身受重伤半死不活的鬼差。

  央鹊觉得太阳穴隐隐跳动,又一次踢踢腿,仍是没有甩开秦夏的桎梏,他又觉得整个脑袋瓜子都开始疼了。

  本以为只是将“一梦华胥”变成“一间故事烩”罢了,但很明显好像有什么跟他预想的不太一样。

  虽然说到底凤林晚也只不过是捡回三两只无关紧要的“东西”,但央鹊还是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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