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是秦逸云的朋友,莎朗也是秦逸云的朋友,可是论及亲疏,秦逸云选择特蕾莎。
毕竟十岁开始在圣山修行,秦逸云都是和特蕾莎在一起做伴的。莎朗虽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但秦逸云还是更倾向于私情。
只是有些事,并不是全然由秦逸云说得算的。哪怕她已经成为神明之下最高维度的存在,一些事情也不能如愿。
特蕾莎选择牺牲自己,圣洁的特蕾莎殿下到底是迈不过自己心中的槛。
圣女殿下秘密潜逃。
“这件事情……”托马斯捏着手里的诛杀令,犹豫不决。
异端审判所的凯撒审判长面无表情,他是看着特蕾莎长大的没错,但如果特蕾莎触碰了光明神的荣耀发话,那就是他的敌人!这是原则!
“我……”
“这事我亲手办。”秦逸云打断了凯撒大叔的请命,她从虚空里抓出一把匕首,洁白晶莹,好似骨质的工艺品。“青梅竹马,好歹送一程。”
托马斯定定看着秦逸云两三秒,才把漆黑的诛杀令丢给他。
秦逸云伸手接住:“那个吸血鬼,从此归我了。”
“你!”凯撒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个特使竟然如此大逆不道。
“这是特蕾莎的遗愿。”秦逸云的态度漫不经心,可是眉宇间的矜骄根本不容拒绝。“我走了,你们可以准备选拔下一任圣女了。”
特蕾莎的逃离……在秦逸云的帮助下,确实逃走了。
很难理解吧,明明不想要特蕾莎死,可是却帮助她走上绝路,甚至主动请命由自己亲手杀死特蕾莎。
可是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选择,路到了尽头,那就是没路了。不要说什么披荆斩棘,特蕾莎和莎朗,二者只能活一个,这就是事实。迫在眉睫的是特蕾莎死志已决——这个傻姑娘宁愿选择牺牲自己,去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吸血鬼能够改善这个濒临崩溃的世界。
是了,从某种方面来说确实如此,莎朗如果继承了“亡灵之主”这个位格的话,那么确实能够有利于稳定法则。
“你说,如果一个人死了,但是记忆被另一个人所继承,那么这个人算死了吗?”站在野花绽放的林地里,特蕾莎不紧不慢地编织着花环。她笑容恬静,皮肤白皙,最近逃亡的日子反而让特蕾莎气色好了不少。
“算,也不算,记忆不代表性格。”秦逸云摇摇头,伸手揉乱巽夜的棕栗色头发,又捏捏人偶精致漂亮的脸蛋,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我的记忆会随着灵魂和她合二为一吗?”特蕾莎顿了顿。
“如果你愿意,她也不拒绝的话。”
“真是苛刻的条件。”特蕾莎嘟哝道。“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魔兽森林的最深处,花缘溪的边界。”秦逸云往森林里看了看,她知道预言之白狼黛维在深处注视着她。“里面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可惜我不能带你进去……那里是某神的私人财产。”
哼,神明那个小气的家伙,才不允许别人葬在花缘溪呢。
“死在离全世界最美丽地方最近的树林里,也不算遗憾吧。”特蕾莎编织好了花环,心灵手巧,花环也颇为好看。“喏,戴上试试。”
“给我的?”
“当然。”特蕾莎走近,亲手给秦逸云戴上,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真好看,果然,秦逸云变成女孩子也是最好看的!”
秦逸云摸了摸花环的边沿,有些草茎的汁残留在了指甲上,衬得指甲盖上浓郁血迹愈发妖异猩红。
“这颜色……是血吗?”特蕾莎轻握着秦逸云的手指,她不能确定这种妖艳的颜色属于什么指甲油。
“嗯,我的。”秦逸云回答道,她对自己鲜血的颜色抱有旁人难以理解的病态执念。她的血色永远鲜艳,绝不褪色也绝不改变。
特蕾莎敛下眼眸,遮住她的翠绿眼睛:“愿意用我的指甲油吗?”
秦逸云没说话。
“呐,”特蕾莎从衣裙的夹缝里缓缓取出一只雪白的羽毛,“还记得吗?”
“烧了它,我可以答应你一件事。”秦逸云抬起头,面无表情的冷漠。
“才不要呢。”特蕾莎笑嘻嘻地把羽毛握在手里,“这是你送我的礼物,我要把它带着,就算死也要带着。你会帮我敛尸的,对吗?”
秦逸云看了看她,才缓缓点头。
“我要穿白裙子,”特蕾莎笑起来,一点负担很害怕都没有,笑得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既不是教廷圣女,也不是吸血鬼分魂,就是一个小姑娘,笑靥如花,“就像嫁给你一样。”
“就算死亡在即,我也不会对这种话充耳不闻。”站在树后没什么存在感的欧帝斯突然出声,一双血眸颇为吓人。
“修罗就这样。”巽夜安慰道,“但我也是这个立场。”
“这个矛盾不可避免。”特蕾莎坦然地耸耸肩,故作轻松。“不过很快就无所谓了。逸云,如果血流干而死,会很痛苦吗?”
秦逸云愣了愣,一度回想起自己在那暗无天日里的体验——唔,腰斩算是流血而亡的吧?凌迟应该也算……
“其实还是挺疼的。”秦逸云身为过来人,经历客观地阐述道,“伤口阵痛,发痒,然后你会感觉伤口一跳一跳地疼。然后会感到虚弱,头晕,恶心,想吐,耳鸣,心脏阵痛,有可能会抽筋,还会觉得发冷,从四肢到躯干……最后你就睡了。”
特蕾莎伸手拨弄秦逸云头上的花环:“如果我冷,你愿意抱我吗?”
“会的。”
“那就这样做吧。”特蕾莎伸出双手上翻,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连皮肤下的血管都清晰可见。“手腕的动脉,还有大腿的动脉。”
秦逸云敛了敛眼帘:“这么着急吗?明明……我有得是时间。”
“可我怕呀,我害怕一拖再拖,收掉从容赴死的勇气。要是在你面前显得懦弱胆怯的话,我会很苦恼的。”她笑得那样坦荡灿烂,好像一次愉快的旅途。特蕾莎突然凑近,“逸云这么聪明一定知道的吧,我喜欢你哦。”
“真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秦逸云低声嘟哝着,手上却出现一柄洁白晶莹的匕首。这确实是骨刃,用自己圆寂在坍缩位面的尸体造出来的骨刃。
“喜欢你出类拔萃的外表,更喜欢你与众不同的灵魂。喜欢你浪漫的性格,也喜欢你令人尊敬的人格。”特蕾莎把自己的双腕并拢在一起向骨刃靠近。
秦逸云抿唇沉默了一下,伸手捂住了特蕾莎的眼睛:“还是我来吧。”
“嗯!”
手腕的动脉被划破,带着体温的骨刃并不让人觉得冰冷。动脉血比静脉血要鲜红一些,看起来也更接近秦逸云指甲上的颜色。
秦逸云松开捂住特蕾莎眼睛的手后,特蕾莎就呆呆看着自己的手腕。
“呐,这种颜色……能勉强接受吗?”特蕾莎问道。
“勉强接受。”秦逸云背过身去,“走吧,我带你去花缘溪的下游。”
神明的后花园是花缘溪源头,后面的地方,神明是不管的。
“牵手。”特蕾莎伸出手,小小的手上全是触目惊心的血腥。
秦逸云不说话,默默牵起她的手,沾染满手的鲜红。
“其实,我是希望她呢能够继承我的记忆的。”特蕾莎和秦逸云并肩走着,喃喃自语,“这样,至少有人知道,在我短暂且乏味的一生中,除了祈祷,至少还有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
“那就是认识我,并且喜欢我。”秦逸云说得理所当然,她斜觑了特蕾莎一眼,好像在郊游,“当你忘记悲伤和泪水,和我一起欢乐一起笑的时候,你就要为认识我而感到高兴。”
特蕾莎愣了愣,随后笑眯眯地点头:“是啊,我现在就忘记了悲伤和泪水,秦逸云,你真的是很神奇的一个人。”
她的平静从容超脱生死:“说实话,我这辈子平庸乏味,真羡慕的是洁茜卡——羡慕她的性格,敢爱敢恨,她说爱你就爱得毫不犹豫,一点顾忌都没有。虽然那个可怜的小姑娘也没能取得你的芳心。”
“不许用芳心这个词!”
特蕾莎轻笑起来,血顺着她的手,从指尖滴落,洒了一路:“逸云,我冷。”
“还没有这么快,失血速度并不算快。”秦逸云这样说着不近人情的话,但还是伸手搂住特蕾莎的腰肢。“这样呢?”
“不够。”特蕾莎撒娇似的回答道,“抱我嘛,背我也行。切开我大腿内侧的动脉,我要用血给你染上我的颜色。”
面对死亡,有些人出奇的大胆。这或许是一种特质,与平日表现基本没什么关系。
“嘶~有点疼……抱紧我,我站不稳了。”
……
“喂,逸云,你猜,那个人继承我的记忆,会不会爱上你?”
……
“那年你跟我告别,说要去远方的时候,我哭得可伤心了。哼,你个负心汉。”
……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哇,那时候你好可爱,小小一只的,就像一只幼犬,还请我吃糖……”
特蕾莎在断断续续的回忆中永眠了,这是又一个喜欢秦逸云的女孩死在她的匕首之下,秦逸云也再一次为喜欢自己的女孩敛尸。一身纯白的纱裙,伴着羽毛和花瓣,葬得颇为美丽。
这一年是圣历432年,秦逸云却已经难以计算年龄了。这一次,他连眼泪都没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