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水是在一个月之后被张公安带走的,他因贪污偷盗罪被判入狱三年。李大脚给他说了情,等他儿子结完婚之后才抓他的,张公安让李大脚写了担保书才答应了她。王长水后悔极了。他老泪纵横。他说,他不该盗生产队的粮食,他说他心术不正。李大脚对他说:“唉,也难怪你,谁让我们这里穷呢,你安心去吧,三年很快就过去了,去吧,我们会去探你的。”王长水走了,李大脚的心痛极了。
这个秋天在瑟瑟的野风中悄悄地过去了。
准确地说,就在冬天刚刚来临时,野猪坳乡村里又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这件新鲜事是这个年代即将过去的一个注脚。许多年以后,李大脚回忆起这件事时,都会感到一种莫名的喜悦和感伤。
那是个初冬之夜。
大脚洗了脚,正想上床睡觉。将近四十的人了,大脚觉得自己的体力不如早几年了。她叹了一口气,人总是要老的嘛,人的一生平平淡淡也好,轰轰烈烈也好,总是要老的嘛,这是注定的,谁也无法改变的。人不可能不老,要是不老的话,不成精了?况且,她现在还年轻,四十岁算什么老,就是到了五十岁,她也要顺顺当当地活下去。想到这里,她自个儿笑了。
她的笑容还没有消失,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
她赶紧去开门。
她打开门,看到了满脸是血的儿子小水,他一进屋就气喘吁吁地坐在板凳上,样子狼狈不堪,衣服也破了。
李大脚着急了,忙问:“小水,怎么啦?”
小水咬着嘴唇不说话。
大脚又问:“小水,你说话呀,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我和知青打架了。”小水终于说。
“为了黄敏?”大脚问。
小水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黄敏来了。她一进来就用手绢擦小水头上的血。她嘤嘤地哭,她说,他们误解了小水,就揍了他。大脚问为什么?黄敏说,她怀上了。知青们以为小水玩弄黄敏,就揍了他。
大脚又惊又喜。
惊的是小水的胆子太大了。
喜的是她要有孙子了。
过了几天,小水和黄敏结婚了。
喜事办得很隆重,请客请了一天,那几个知青也来喝了喜酒。他们还合伙给小水和黄敏送了一个热水瓶,当作他们的结婚礼物。小水很高兴,和他们多喝了几杯。
大脚当然很高兴。
在她将要步入四十岁的这年冬天,她有了儿媳妇,而且是厦门人。她能不高兴么?她那几天都兴奋得睡不着觉。
她想了许多许多。
许多东西她想不明白。
许多东西想明白了又失去了。比如老应,老应再也没有回来。
那几个夜里,她心里都在唱一支山歌:
上洋洋来闹洋洋,
亲郎想妹妹想郎哎——
亲郎想妹三两日,
老妹想郎路头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