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择生死道

第十二章 何家前世

择生死道 爆炒小竹笋 2174 2024-11-19 02:16

  回到教室,安若还在跟夜凌风争执着,至于神偷何雨,则在一旁思考着什么。

  “少爷,真的不能去啊!你要是出事了,夜叔叔和林阿姨怎么办?”安若着急的想办法让夜凌风打消这个念头。

  “放心,这事我心中有数,不会有事的。”小少爷自信的拍着胸脯。

  “可是...”

  还没说完就被小少爷下一句给堵住了。

  “诶呀安若,你就别操心了,不就去盗墓嘛,小爷我什么地方没去过。”夜凌风说完就趴在桌子就睡,任凭安若在一旁怎么叫就是不理。

  过了好一会安若也叹了一口气。

  “少爷,虽然安若不能改变你这个决定,但是安若也要去。”安若在一旁喃喃道。

  夜凌风虽然趴在桌子上,但还没有倒头就睡的境界。从小习武,听力自然很好,安若的那句话自然也是听见。虽然面上不显,但夜凌风心里还是暖洋洋的。

  何雨的脑海中的思想正在做着极具的斗争。

  “到底是去呢,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

  思绪也慢慢的飘向远方。

  “爷爷,给我讲个故事吧!”6岁的何雨在睡前要爷爷给他讲个故事哄他入睡。

  “呵呵,好,那爷爷就给小雨讲个爷爷年轻的时候探险的经历。”何爷爷笑着拍拍小雨的脑袋,回忆起年轻的自己。

  “大概在40年前,那时候家族落魄,靠祖上传下来的手艺为生。那时候的自己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有一次,爷爷和摸金后人一起探索古墓,那一次,真是死里逃生......

  从那以后,爷爷从此拒绝了一切与这有关的生计,将家族的手艺也从此封存。”

  小何雨听着爷爷刚从尸王手中逃出,又掉进陷阱,遇到蛇群。听得心扑通扑通的跳,又听到各种险象环生又松了一口气。

  “爷爷,你说的摸金校尉是什么啊?”

  “哦,摸金校尉啊!”

  “对啊,爷爷你和那些人好厉害啊!是超人吗?”何雨天真的问着爷爷。

  “呵呵,小雨,他们可不是超人,他们和爷爷一样,都是肉体凡胎,只不过拥有常人不同的体质而已。”爷爷回答道。

  “爷爷,我们家是发丘中郎将吗?”

  “对,本来这些爷爷打算等小雨长大后再告诉你,既然小雨问起了这个问题,爷爷就告诉你。”

  “好啊爷爷。”

  何爷爷收起脸上的笑容,陈年老树皮般的脸,镶嵌着深邃的眸子。

  “小雨,这是我们何家几千年来的秘密,你要牢记在心,但切不可再做这有损阴德的事。你可听好。”

  何雨感受着爷爷的语气和接下来的事,睡衣全无,认真听着爷爷说。

  “发丘中郎将,与摸金校尉齐名,最早为三国曹操所设,专门发掘坟墓盗取财物以充军饷。但此时有损阴德,违背天理。

  除了摸金校尉,还有卸岭力士、搬山道人。发丘、摸金、搬山、卸岭实际上所指的是三个门派,发丘和摸金是一派,发丘中郎将是摸金校尉的领袖,搬山道人一派,卸岭力士一派。

  发丘和摸金是一门,都是曹操的部下,发丘中郎将是摸金校尉的领袖,发丘中郎将配发丘印,摸金校尉配摸金符,懂得天星风水秘术,会分金定穴,有很多工具如金钢伞等,讲究最多,鸡鸣灯灭不摸金,鬼吹灯的规矩就是他们的。

  搬山道人是古代扎格拉玛山部落的后裔,目的是为了寻找雮尘珠,善于利用动物的特性,比如指南鱼、橛子甲等,另外有对付僵尸的秘术“魁星踢斗”,平时行事多以道人的身份作为掩护。

  卸岭力士指的是以倒斗为目的的盗贼团伙,通常以力破巧,属于绿林群盗的性质,有组织有规模,势力庞大,有独门工具蜈蚣挂山梯。”

  “发丘中郎将的绝技,双指探洞。右手食指和中指奇长,灵敏无比。这一双手指,稳如泰山,力量极大,可以轻易破解墓穴中的细小机关,而要练成这么一手绝活,非得从小练起不可,其过程必然是苦不堪言。

  还有一本发丘探穴,目前位于家族秘典集。”

  “而我们何家,原姓张,但从爷爷那次以后便改姓何。”

  “哦,爷爷我知道了。”

  “小雨,切记,以后不可做这种有损阴德之事,切记,切记。”何爷爷强调了一遍又一遍。

  何雨使劲的点着头,如小鸡啄米一般。

  “呵呵,好了,睡吧!”

  思绪拉回现在,何雨想着爷爷的警告,虽然如此,但还是想看看。

  何雨看着自己的右手,居然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显然是练了双指探洞这门绝技,也不知经历了多大的苦。又从怀中拿出一本残旧的发球探穴。

  不行,我既然身怀绝技,怎能安于现状。

  俗话说:英雄岂能无用武之地,岂不是生锈的废品。

  何雨起身走到倒在桌子睡觉的夜凌风前“可以,我答应你们。不过你们要保护我的安全。”

  假睡的夜凌风立马起身,对着何雨做了一个OK的手势,又保证一番,等到何雨离去,兴奋的手舞足蹈。

  似有察觉到身后的目光,连看也不看一眼倒头就睡。

  安若咬着嘴唇,眼神愤愤然的看着小少爷,又气又怒。

  本文章纯属虚构,请勿当真(未完待续)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