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大雾里的新娘
回到旅馆的我们都有些许的兴奋,紧张和刺激。
孟洁有些兴味盎然地问着身边的莫风:“哎,莫风,你说那个老人为什么知道我们是七个人啊?”
莫风有些宠溺地看着孟洁:“应该是根据我们七个人的气味和呼吸声感觉出来的吧?”
萧逸飞摇了摇头:“不对,我觉得老人似乎能通过那只猫的眼睛看到我们。”
孟洁愣了愣,说道:“不会这么邪门吧?不过我的确感觉那只猫怪怪的。”
盛翰奇在一旁嘟囔道:“今天竟然看见黑猫,真不吉利。”
众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我没有插话。我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程星宇,他的情绪仍然很低落,我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笑容。
王佳显然也发现了这点,不过她没有在意,悄悄地挪到我的身边,问我:“山里的那个神秘地带,我们去吗?”
王佳知道我是张源最好的朋友,我也是对张源的“死子双生”最了解的人,因此她索性直接跑来征求我的意见。
我看了她一眼,从她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一丝期待,又带有几分畏惧。
“这必须询问大家的意见。”我这样回复了她。
王佳听到了这个不出所料的回答,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看着这个漂亮的女孩,忽然觉得她有许多心事,她似乎还有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只是她不愿意说,我们也不能强求。
不知不觉到了晚上11点,由于昨晚没有睡好,大家也失去了继续谈话的兴致,有些兴味索然地回各自的房间去了。
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静静听着窗外的动静。
说句实话,我是不想去山里的。这得源于我的一位叔叔的经历。
我的那位叔叔姓黎,大家一般都叫他黎叔。黎叔住在一个小村子里。
就在黎叔六岁那年,他亲眼见到了村里流传已久的一个传说——冥婚新娘。
这个村没有小学,更别提幼儿园了,再说山里的孩子,三四岁就跟着大人满山跑了,五六岁就敢上树掏鸟蛋,下河捉鱼虾了。
黎叔在当时是村里唯一一个六岁的孩子,比他大一岁的都到二十里外的另一个镇上上小学了。因此,每当孩子们上学去了,村子里就剩下黎叔孤零零地一个小孩了。
大人们要务农,不可能照看孩子,只能叮嘱他呆在家里玩,别跑远了。
小孩子天**玩,一个六岁的小子怎么耐得住寂寞?于是,大人们前脚一走,他后脚就溜到了山里,打算掏鸟蛋玩。
也正是这一次进山,给他留下了一生都难以磨灭的记忆。
那天天气还不错,除了阳光有些微弱,照不透那密密麻麻的树冠叶伞。只是偶尔地上闪过一点斑驳的树影,才证明了太阳还存在。
黎叔是一个人进山的,他忘不了一个星期前跟村里的一个小名黑子的孩子打的赌:要是黎叔能独自进山掏到鸟蛋,就送他一本书。
黎叔走到山腰也没见着那棵树上有鸟蛋,于是他继续饶有兴味地向前走着,浑然忘了大人们不可踏过山腰的警告,为了告诫他人,村里人还特别在离山腰百米远的地方竖了块木牌。
当然,孩子怎么会知道山腰到底在哪?何况前天的一场大雨将木牌早不知冲到哪里去了,因此,他还以为自己没走过界呢。
直到他不经意地一回头,身后的树林里突然泛起了一丝白雾,黎叔才感到有些不对劲。
白雾扩散得很快,不到十秒的功夫,便笼罩了整个山林。
黎叔不敢动了,他常听大人们讲,这座山里最可怕的不是猛虎,也不是什么泥石流,而是这大雾。
黎叔忽然想起父亲曾经给他讲过的一个故事:别的山上的彩虹都是雨后,而这座山却是在大雾后。
等吧,还没见过彩虹什么样子呢?黎叔心想,掏鸟蛋的事早忘到了九霄云外,他爬上一棵树,静静地等待着彩虹的出现。
大雾渐渐变得有些稀薄,因为黎叔已经能隐隐看见身旁的另一棵树的枝干了,黎叔也越来越兴奋:难道彩虹就快出现了?
雾慢慢地有些淡了,而且深处隐隐泛着一丝红粉色。
黎叔记得,彩虹是有红色的,因此更加眼巴巴地趴在树枝上,那模样,竟像慈母在等着远行的游子归来一般。
可是,事实的发展很快让黎叔失望了:原本白色的大雾深处越变越红,很快,黎叔的眼里便一片红色。
黎叔开始怕了,人类对于未知总是感到恐惧的。黎叔跌下了树,正想要起身逃跑,可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能动了。
黎叔的眼前的颜色越来越浓,很快便成了血红色。
红雾的边缘渐渐又恢复了成了原来的模样,一个高举着唢呐的汉子出现在了黎叔的眼里。
在他的身后,是些什么,黎叔已经记不起来了,只有那四个抬轿子的身着雪白服装的壮汉,抬着一顶红得耀眼的花轿,向着黎叔所处的地方走来,那场面,令黎叔至今难忘。
这个地处偏远的隐世小村的婚礼习俗还是和封建时期的一样,是用花轿来迎娶新人的。因此,见他们缓缓地走进了,黎叔心里竟然没来由地一阵轻松起来。
黎叔常听父亲说什么叫做成亲,什么叫娶妻,因此,黎叔原本平静的幼小心灵也泛起了丝丝涟漪。结婚,能和自己相爱的人厮守一辈子,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看着这行结婚的仪仗队伍,黎叔不禁也开始幻想起来,幻想那个即将走向幸福的男子是自己,而他心仪的对象,是村里比他大一岁的??????
黎叔的幻想突然被打断了,因为一只白嫩如藕,柔若无骨的滑腻小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小弟弟,小弟弟?”
“啊?”黎叔抬起头来,寻声看去,却见一个身着大红喜服,戴着红盖头的人站在了自己的身旁,而周围全是同样红色衣服的一群人,有男有女,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原本沉甸甸的花轿已经落地,四个白色服装的汉子红着脸喘着气搭在扶手上休息,花轿前的帘子敞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身旁的人也蹲了下来,黎叔知道,她一定就是花轿里的新娘了。
“小弟弟,你在这里干什么呢?”果然,声音尖细却不显刺耳,清脆如鸟啼却不觉喧闹,想必人一定比声音更美。
“我???我在掏鸟蛋。”黎叔不知在想什么,脸红红地答道,就连说话的声音也跟着结巴起来。
“小弟弟,你我在这里相见也是有缘,这是一份红包,你拿着吧。”身旁的丽人说着,递给黎叔一个红色的小信封。
“啊,我不要,我不要这个,父亲说不能随便要人家的东西,还给你。”黎叔依旧结结巴巴地回答着,将手中的红色信封往她的手里塞。
“你不想要红包,那你想要什么呢?”身旁的人有些好奇的问,带着些许的不解。
“姐姐,我能看看你长什么样子么?”黎叔闻着身旁的人传来的淡淡脂粉味,有些陶醉地说道。
“可以啊。”说着,女子一点一点地掀开了头上的红布。
俏丽的瓜子脸,红唇如烈焰般灼烧着,粉嫩的鼻尖微翘,两腮还泛着淡淡的红晕,右眼眸如明镜,眉似墨宝,乌黑发亮的瞳仁和黛眉像是在倾诉无尽的娇魅。
没错,是娇魅,因为女子的左眼,是一个拳头大小的黑窟窿,顺着眼角,一缕发黑的血水正缓缓地下淌着,将原本耀眼刺目的红色喜服染得如墨一般漆黑阴冷。
再看周围的男女,个个面色苍白如纸,原本微笑的嘴角渐渐裂开成一条条大口子,口子一直裂到耳后,就像一个个炸了膛的西瓜,仅靠着一丝皮肉还连接着上下,但嘴巴以上已经没了,全都挂在了脑后,像是泄了气的气球,无力地低垂着。
黎叔却没跑,原来他早已吓傻了,一股淡黄色的液体顺着裤腿流淌到了地上,浸湿了那些干裂的树叶。
四个身穿白衣服的壮汉看着自己的同伴统统变了模样,也一个个吓得不敢动弹。突然不知是谁叫了声:“鬼啊!快跑!”
其中一个汉子看见了在原地呆立不动的黎叔,好心地拉住了他的手,一起朝着与进山的路相反的方向飞奔着逃跑了。
黎叔这时才回过神来,在跟着大人们跑的时候,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阵风猛地吹过,后面穿着红衣服的人全都随着大雾化作了飞灰。
风越吹越大,不知跑了多远,黎叔实在跑不动了,他感到空气都灼热得让人窒息。于是用尽最后一口气大吼道:“叔叔,停,停一下,我实在,实在跑不动了!”
但身边的人却恍若未闻,依旧在玩命地奔跑着,而且风越大,他们也越快。
黎叔回过头来,他看到牵着自己手的壮汉人影在大风中显得飘飘忽忽,到最后,竟然像柳条一般随风摆动。
黎叔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听使唤了,手被一种熟悉的材质做成的物体紧紧地拉着,继续奔跑着,像脆弱的蒲公英种子,在风中摇曳着。
原来这就是纸人啊。黎叔在昏迷以前,闪过这样最后一个念头。(未完待续)